第二十八章 伊斯蘭護教學論穆罕默德娶眾信士之母

穆斯林難免會疑問,古蘭經最多只准人娶四妻,為何他們的先知能娶十一個妻呢?每位穆斯林都必須追隨先知榜樣,因此也必須結婚,因據傳統先知曾說:「婚配是我的傳統。」[1]

1960年代埃及曾有一名年青女子問教法師馬穆德‧古拉卜(Mahmud al-Ghurab):「為甚麼先知可以娶多於四妻?若是為生子,[我們看見]他根本沒和其中幾個妻生子;若說這是真主賜給他的,為了歡愉,但尊崇的先知大概不會為這個吧。我知道先知其中一個妻本是他養子的妻,古蘭經說:『我以她為你的妻子,以免信士們為他們的義子所離絕的妻子而感覺煩難。』但我實在不理解先知娶其他妻子的理由,而像這類資料,又只有學者和研究員才能接觸到,我沒辦法弄懂。所以,尊敬的老師,麻煩閣下詳細解答這個問題。」[2]

教法師馬穆德‧古拉卜回信,一開始即說,這問題「有許多人處理過,也是不少人的絆腳石」。他說:「他[穆罕默德]所做每件事總有原因,儘管我們未必知道。至於信士限於娶四妻,而先知有多妻一事,這是先知的私事之一。我們追溯法令源頭,會發現先知在這事上比任何人更約束自己,雖然他不受特定法令約束。」我們來看看古拉卜的解釋:

眾所周知,在有法令約束人只能娶四妻之前,男人想娶多少個妻都可以,無論先知或常人。後來有了法令,先知命娶多妻者僅留下四個妻,其餘的休掉,並容許離婚,及以妻換妻。至於先知眾妻,真主給她們自由選擇:「先知啊,你對你的眾妻說:如果你們欲得今世的生活與其裝飾,那末,你們來吧!我將以離儀饋贈你們,我任你們依禮而離去。如果你們欲得真主及其使者的喜悅,與後世的安宅,那末,真主確已為你們中的行善者,預備了重大的報酬。」[3]她們選了後者,因此得「信士之母」之榮銜。先知受約束,只能娶信道的婦女為妻,又不許休妻或以妻換妻,所受約束比民族內其他人都嚴格。因此真主說:「先知啊,我已准你享受你給予聘禮的妻子,你的奴婢,即真主以為你的戰利品的,你的從父的女兒、你的姑母的女兒、你的舅父的女兒、你的姨母的女兒,她們是同你一道遷居的。信道的婦女,若將自身贈與先知,若先知願意娶她,這是特許你的…以後不准你再娶婦女,也不准你以她們換掉別的妻子,即使你羨慕她們的美貌,除非是你的奴婢。」[4]

教法師馬穆德‧古拉卜這裡混淆了兩件事。比如說,論到穆罕默德可以自由擇妻的那節經文,其實並非要限制他娶妻,而是告誡先知眾妻,不要追求今世事物,以免累著先知。[5]除了古蘭經33:28-32並非為穆罕默德的婚姻生活立法設限之外,教法師馬穆德‧古拉卜似乎忽略了一件事,就是穆罕默德乃是在遷徙年娶最後一個妻的,即是該節經文降示後數年。[6]因此,「先知年青時都單單和首位妻子赫蒂徹(Khadija)在一起,而且以後娶的大都是再嫁的婦人,只有阿伊莎('A’isha)是處女,這成為現代穆斯林常舉之證,顯示穆罕默德結婚不是為了女色」[7]。薩本尼(Al-Sabuni)提到先知婚姻有兩個重點,這兩點「能駁倒人對榮耀先知的指控,堵住毀謗者的口」:

第一:真主使者多數妻子都是在他已屆老年-即五十歲後才娶的。

第二:除阿伊莎是處女外,先知眾妻都是寡婦或再婚婦人。憑這兩點就可駁倒東方學者對先知的指控。[8]

儘管穆斯林學者帶著驕傲說「真主使者」自有人性一面-正如其婚姻生活所顯示的[9],然而他們提到先知娶眾妻之理由,卻似乎不太合實際和不合穆罕默德之人性一面。我們若接受學者的說法,則可知他之所以娶赫蒂徹,只會是出於人性動機。學者聲稱,若不是阿伊莎的父親主動提出,先知是不會娶她的,[10]然而此說與現存最古老傳統不符。[11]有人相信,穆罕默德娶阿伊莎,是為了與阿布‧白克爾締結關係。「穆罕默德與阿布‧白克爾締結姻親關係,為他的人生帶來很大報償,這是傳遞穆罕默德之純正傳統、婚姻品德,並法律的最佳方法,尤其關於婦女的律法。」[12]他娶歐麥爾('Umar)的女兒哈福賽(Hafsa),也是為了締結關係,一方面以此報答歐麥爾追隨左右,另方面也是憐憫哈福賽。[14]

至於他娶宰娜卜‧本特‧庫宰瑪(Zainab Bint Khuzaima),是報答她常賙濟窮人。[15]娶烏姆‧薩拉曼(Umm Salama),如現代學者稱,是欣賞她愛兒女,並正確評論胡代比亞之役(battle Hudaibiya)。[16]他與朱維里亞結婚的原因,則是希望釋放她的族人,因穆斯林征服了他們的城堡。他娶她,然後以釋放她的族人作為聘禮,令她成為本族最大祝福。[17]至於娶薩菲婭(Safiyya Bint Huyay),則出於策略原因。[18]穆罕默德‧拉什德‧里德哈(Muhammad Rashid Ridha)說,他娶薩菲婭,使他免受侮辱,因她是族中的寡婦。「伙伴中的謀士來對真主使者說:『真主使者啊,她是古萊扎族並納德希爾(al-Nadhir)的寡婦,只適合你。』他接納了意見,為免她成為同族的婢女,就選擇她,使她自由,並娶她,免損她尊貴身分。也藉此[這段婚姻]與以色列子孫締結關係,希望能消除敵意。」[19]

至於娶哈比巴(Umm Habiba),是報答她的忠信。[20]

穆罕默德‧拉什德‧里德哈承認,難以為穆罕默德娶梅蒙娜尋得理據。「我找不到先知娶梅蒙娜的原因,但據說是他叔叔阿巴斯(Abbas)做媒的。她是拉巴巴‧烏姆爾‧法德爾(Lababa Ummul Fadhl)的姊姊。經她本人同意下,他們就結婚了。」[21]薩本尼卻提到這段婚姻的原因:「他娶她,是為了向她示好,並向她本族伸出友誼之手,因她本族支持和幫助他。」[22]

餘下兩名女奴,馬利亞(Maria)和拉伊漢娜(Rayhana),穆斯林作者並未提說使者娶她們的理由或理據。

薩本尼總結現代作者論穆罕默德娶多妻的理據或背後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一、教化原因。二、法律原因。三、社會原因。四、政治原因。[23]

一,教化原因

真主使者娶多妻原因之一,是為婦女設立女教師,能教她們守法規。因為婦女構成社會一半人口,她們也被吩咐必須和男人一樣盡宗教義務。

關乎諸如經期、生育、潔淨禮儀、婚姻事務等法規,婦女實難啟齒問先知,於是[先知]眾妻可以當教師、並聖訓敘述者,傳遞先知的指引;眾妻中有智慧的大不乏人,是最佳人選。

二:法律原因

原因很明顯,即廢除前伊斯蘭時期好些習俗,如若干異端做法,如領養。

舉例說,宰德是先知的養子,先知將表妹宰娜卜‧本特‧哲赫什(Zainab Bint Jahsh al-Asadiyya)嫁給他,他們同住了一陣子,但這段關係卻不長久,惡化了。她常苛責丈夫,小看他,因為他本是奴僕,不過讓真主使者收養而已;而她則出自高門大族。

按真主意旨,宰德休了宰娜卜,真主命他的使者娶她,以廢除「領養的異端」,掃除了蒙昧時期之弊。先知怕偽信者與不信道者說:「穆罕默德娶了自己的兒媳婦為妻。」就延遲娶她,這招致真主責備:「你把真主所欲昭示的,隱藏在你的心中,真主是更應當為你所畏懼的,你卻畏懼眾人。當宰德離絕她的時候,我以她為你的妻子,以免信士們為他們的義子所離絕的妻子而感覺煩難。真主的命令,是必須奉行的。」(古蘭經33:37)

因此這段婚姻是為了法律,由至睿者命令的。頌讚歸他,他的智慧超乎人所能理解,真主說:「你們不過獲賜知識的零碎。」確然是真的。

三:社會原因

見於先知與阿布‧白克爾女兒阿伊莎、並法魯克(al-Faruq,即歐麥爾)女兒的婚姻,前者是他首位副手,後者是第二位。後來先知也藉著娶許多古萊什族婦女而與該族結盟,凝聚信士、並尊崇他的眾民之心。

四:政治原因

有時先知娶妻,是為了凝聚身邊人的心,或是團結眾部族。人娶某族女子為妻,就與該族締結關係,他們也會尋求他幫助及保護;先知娶朱維利亞即為一例。[24]

總結本章我們可以說,無論立場較激進的穆斯林基本教義派,或是號稱較開放的溫和派、改革派,兩者對穆罕默德婚姻生活的看法基本一致,即穆罕默德娶妻不為人性動機(可能除了赫蒂徹);他娶妻,大都是為了報賞她們、保護她們免致犯罪,或是為政治、法律理由,正如薩本尼所說的。兩派都存著較理想化的看法,而非基於客觀歷史議論。[25]

[1] Ibn Maja,Nikah 1。

[2] Muhammad Rashid Ridha,Fatawa al-Imam,5:1902ff。

[3] 古蘭經Sura al-Ahzab 33:28-29。

[4] Fatawa al-Imam 5:1904。

[5] al-Tabari(經注),21:156。

[6] Tabaqat,8:132。

[7] Fatawa al-Imam,5:1905。穆罕默德‧拉什德‧里德哈(Muhammad Rashid Ridha)也這樣看,儘管他認為教法師古拉卜的反對論點相對薄弱:「先知娶多妻,若是像國王或王子般,單單為享婚姻的歡愉,他大可以娶貌美的處女,不必娶中年的再嫁婦人。他曾對一個娶寡婦的人說:『何不娶處女盡歡呢?』(al-Bukhari,Jihad 113)我也要提醒讀者,在那個年代,娶多妻是必要的,因許多[穆斯林]男子戰死,寡婦必須有人照顧,而當時其他男子大都是以物配主者。」(al-Manar,4:306;Muhammad Rashid Ridha,Fatawa al-Imam,5:1914;al-Sabuni,2:317)「先知娶妻很少求貌美,也沒有娶處女,除了他最好朋友的女兒,這位朋友就是阿布‧白克爾(Abu Bakr),後來成為他的繼承人。」

[8]「那些不信道的騙子毀謗先知,說他好色,然而他娶第一位妻子時她已經五十歲,那時他不過二十五歲左右!她之所以願意嫁他,因為他在族人中以真誠著稱。他單單和她在一起,直至她離世。他從沒想過另娶,直至一個穆斯林信女憐憫他孤身一人,才問准他,代他向阿伊莎提親。這女孩是他最愛的妻,然而她也常聽見先知讚美他的亡妻,她也喜悅他對她的忠貞。

「先知以後娶眾妻,不僅因為對方貌美,卻往往希望藉著與對方締結姻親,令她免受侮辱。她們大都是寡婦,失去保護者及至親,又沒有同輩的人願意娶的。」(al-Aqqad,al-Islam wa abatil khusumihi(貝魯特,1974),頁183。Hasan Kamil al-Maltawi,Rasul Allah fi al-Qur'an al-karim [開羅,1979])

[9] al-Sabuni,2:316。

[10]「那些人都是大騙子!穆罕默德不是好色的人,而是個具人性的先知。他像常人一樣娶妻,以作眾人榜樣,生活和大家一樣。他不是神或神的兒子,不像基督徒論他們的先知;穆罕默德是常人,不過蒙真主喜悅降以啟示,給予先知身分[即領受啟示者]。他說:我和你們一樣是人,真主曾降示我說,神性只屬真主。」(al-Sabuni 2:315)

[11] Fatawa al-Imam,5:1905。

[12] Annals of al-Tabari,3:162;Tabaqat,8:58ff;Ansab al-ashraf,1:410;Usd al-ghaba,5:501ff。權威學者都同意,穆罕默德令一信女做媒,主動向阿布‧白克爾提親的。教師法古拉卜並未為其說法標明出處。論到這個問題,能真正引述最古老、關乎先知生平文獻的著作,僅阿伊莎‧阿布杜‧拉曼的《先知眾妻》('A'isha 'Abd al-Rahman,The Wives of the Prophet),並穆罕默德‧侯賽因‧凱卡爾的作品(Muhammad Husein Haikal,Hayatu Muhammad)。

[13] al-Sabuni,2:331;穆罕默德‧拉什德‧里德哈亦如是看,參al-Manar 4:304。

[14] al-Manar,4:303ff;al-Sabuni,2:332;Fatawa al-Imam,5:1910。

[15] al-Manar,4:303ff;Fatawa al-Imam,5:1909;al-Sabuni,2:231;al-Maltawi,頁339。

[16] al-Manar,4:304。我們接受穆斯林所說,穆罕默德之所以娶她,乃因她丈夫在胡德之役(raid of Uhud)死了,保護她免受族人所害;卻不宜將此理由成為通例,以為穆罕默德娶十二個妻,全都因為欣賞她們行善,或保護她免害。有說宰娜卜嫁穆罕默德已六十歲,此說實在成疑;薩本尼並未為此說法舉證,只引穆罕默德‧馬穆德‧沙瓦夫(Muhammad Mahmud al-Sawwaf)之說:「先知娶她時她已屆六十,兩年後她就死了。那些騙子要怎麼說這樣的一段婚姻呢?其目的明顯是高尚的。毀謗者在這段婚姻裡,能找到他們所說的那種齷齪理由嗎?裡面有一點色情嗎?或是裡面蘊含著高尚、忠貞、偉大、憐憫、仁慈,表現出最偉大的人類使者慈憐的一面,因他總是憐憫所有人的?但願心存偏見的東方學者畏懼真主,並忠於邏輯,不要為了邪惡目的出賣理性。因為他們學習伊斯蘭,實在是為了對抗、毀謗人類的使者穆罕默德。」(al-Sabuni 2:233)

[17]al-Manar,5:305。穆罕默德‧拉什德‧里德哈說,她天天到阿卜塔(al-Abtah)那裡哭,直至族人替她求情。她知道穆罕默德會照顧她和孩子。(Muhammad Rashid Ridha,Fatawa al-Imam,5:1911)

[18] 「為了成為族人的祝福。」(al-Manar,4:304;Muhammad Rashid Ridha,Fatawa al-Imam,5:1912)薩本尼則將這段婚姻列作政治婚姻之一:「先知娶妻,為時為了凝聚眾人,令部族之間更團結。因為人娶某族的婦女,就與該族締結關係,在有需要時可以求他幫助與保護。他娶穆斯塔力克族(Mustaliq)的朱維里亞即為一例。她與族人一起被擄,希望為自己贖身,於是來見真主使者,給他錢求幫助,尊貴的使者答應為她付贖金,並娶她,她同意了,二人就結婚。穆斯林說,「難道我們使真主使者的親屬作俘虜嗎?」於是釋放所有俘虜,穆斯塔力格族人看見先知如此君子、高尚、果敢,就信奉伊斯蘭。他與朱維里亞的婚姻,是對她和族人的祝福,他們因此當了穆斯林,並得釋放。」(al-Sabuni,2:324-325)

[19] 這也是他娶薩菲婭的原因。她丈夫在凱白爾之役(raid of Khaibar)給殺死了,她被某個穆斯林俘虜,伙伴們中的謀士對真主使者說:「真主使者啊,她是古萊扎族並納德希爾(al-Nadhir)的寡婦,只適合你。」於是真主使者召見她,讓她選擇:

一:得釋放,然後嫁給穆罕默德;

二:得釋放,回去與家人團聚。

她看見他是個君子,就選擇嫁給他。(同上2:335)

[20] Muhammad Rashid Ridha, Fatawa al-Imam,5:1913。我們難以相信穆罕默德娶她,是為怕她受侮辱。因為分戰利品時,她原是歸屬迪赫耶‧卡爾比(Dihya al-Kalbi)的,但穆罕默德伙伴們說,她是族人中的寡婦,應該歸穆罕默德。(Tabaqat,8:120-129;Ansab al-ashraf,1:422ff;Usd al-ghaba,5:490ff)

[21] Muhammad Rashid Ridha,Fatawa al-Imam,5:1913;al-Manar,4:305。薩本尼說:「阿布‧蘇富揚聽說他們要結婚,就承認這段婚姻,並說:「她是匹悍馬,沒有人能替她穿鼻環的。」真主使者為此自豪,覺得他們很般配。可見先知娶蘇富揚的女兒自有理由,主要是為免蘇富揚來害他和他的追隨者,因為他們締結了姻親關係。(al-Sabuni 2:326-327)

[22] Muhammad Rashid Ridha,Fatawa al-Imam,5:1914;al-Manar,4:305。

[23] al-Sabuni,2:337。

[24] al-Sabuni,2:318。

[25] 同上2:318-324。

[26] Rudi Paret,Zur Frauenfrage,頁55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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