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在古蘭經裡女奴被當作性工具

分類:文章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James M. Arlandson

如果有一個宗教允許男人跟他們的女奴在她們的整個奴役期間發生性關係,而且如果這個宗教把這種行為定制在它的聖書裡,那麼你會加入一個這樣的宗教嗎?

伊斯蘭遠比良性的五功更深入。它有許多令人不愉快的真相潛伏在它「神聖」的經書裡。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揭露這些真相中的一個,這樣人們就可以從所有的事實當中做出完全心知肚明的決定。

真正的神(真主)會啟示如下的經文嗎?

和平時期與女奴性交

古蘭經第23章是在622年他從家鄉城市遷移到麥地那之前-穆罕默德還在麥加生活期間-被啟示的。在他傳教的早年,他從沒有對任何人發動過戰爭,所以儘管他遭受到一定程度的迫害,但這些年可以算是和平時期了。想更多了解第23章有關的歷史和文學背景的話,請登陸http://www.usc.edu/dept/MSA/quran/maududi/mau23.html#S23 。

古蘭經23:5-6說:

(大多數真信士)是嚴格守住他們私處的,除非對他們的妻子和他們合法佔有的那些人,因為他們的心不是受譴責的。(Sayyid Abul A’La Maududi, The Meaning of the Quran,卷3, 237頁)

這裡的關鍵語句是「他們合法佔有的那些人」。馬杜迪(Maududi,卒於1979年)是一位備受尊崇的古蘭經經註家,他解釋了這個句子的簡單意思,說與女奴性交是合法的。

馬杜迪寫道:

兩種女人排除在守私處這個一般命令之外:(a)妻子,(b)一個人合法擁有的女人,也就是說女奴。所以,這節經文清楚地定下了這個律法,即一個人允許與他的女奴發生性關係就像是跟他的妻子一樣,發生關係的基礎是佔有而不是婚姻。如果需要婚姻作為條件,女奴也應包括在妻子之列,沒必要把她們分開來提。(出處同上,241, note 7

在這個部份,馬杜迪忽略或拒絕批判的主要一點是穆罕默德自己不但認可整個奴隸制度,而且認可在這種制度內男主人與他們的女奴隸之間的性關係。但他和敬虔的穆斯林怎麼能夠批評他們的先知而不嚴重損害伊斯蘭呢?但如果穆斯林帶批判的眼光仔細想一想,而且為了人類著想的話,他們必須這麼做。

應該注意的是,也是在麥加啟示的古蘭經70:29-30使用了與古蘭經23:5-6幾乎一樣的措詞。男人必須對任何人保持他們的貞操,但他們的妻子和女奴除外,意思是男人可以和這「兩種」(馬杜迪的話)女人性交。

戰爭時期與女奴性交

穆罕默德從麥加遷移到了麥地那,到我們下面將要引用的古蘭經第4章被啟示的時候,他已經打過許多次戰爭和發生過許多小衝突了。例如,624年他在白德爾(Badr)之戰中攻打麥加人,625年在侯德(Uhud)之戰中再次與麥加人交戰。他還在624年驅逐Qaynuqa的猶太部落,625年又驅逐Nadir部落。他把允許男主人跟他們的女奴隸發生性行為的政策推行到他的新城市麥地那,他還允許他的士兵跟奴役的女戰俘性交。

古蘭經第4章24節說:

嚴禁你們娶有丈夫的婦女,但你們所管轄的婦女(如戰俘)除外…(Maududi,卷1, 319頁)(還可參見古蘭經4:3和33:50)

所以,女俘虜有時被迫要嫁給她們的穆斯林主人,不管她們的婚姻狀況如何。這就是說,主人被允許跟受奴役的人類財產發生性關係。

馬杜迪在對這節經文的註釋中說,對穆斯林聖戰士來說娶女戰俘是合法的,即使她們的丈夫還活著,也是合法的。但如果丈夫跟他們的妻子一起被俘虜了,又是怎樣的一種情況呢?馬杜迪引用一個律法學派的話說穆斯林不可以娶這樣的女人,但有其他兩個學派說丈夫和妻子都被俘虜後他們的婚姻即被解除(第44點註釋)。

但為甚麼會出現對這一殘酷現實的辯論呢?對那些了解簡單公正的人來說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在已婚的女戰俘和她們的俘獲者之間不應該發生性關係。事實上,在任何情況下在女俘虜和她們的穆斯林領主之間也不應該有性關係。

這種性的不公正是應該譴責的,但安拉願意這樣-古蘭經如是說。

你可以預到,聖訓把古蘭經啟示的這種不道義保留了下來。

聖訓就是古蘭經之外穆罕默德言行的記載。最可靠的聖訓收集者和編撰者是布哈里(Bukhari,卒於870年)。

聖訓表明穆斯林聖戰者實際上跟被俘虜的女人發生性關係,無論她們結婚與否。在下面這一段中,Khumus的意思就是五分之一的戰利品。

穆罕默德的堂弟也是他的女婿阿里(Ali)剛洗完一個讓人放鬆的澡。為甚麼?

先知派阿里到哈立德(Khalid,去把Khumus(五分之一的戰利品)帶來阿里(在與Khumus中的一個女奴發生過性行為之後)洗了一個澡。

穆罕默德對於那憎恨阿里這種性行為的人的反應是甚麼呢?

你討厭阿里的這種行為嗎?不要恨他,因為他從Khumus中應得的比這還要多。(布哈里聖訓5:59:637 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59.sbt.html#005.059.637) 。

所以,穆罕默德隨便地認為五分之一戰利品當中的女奴可以當作性工具來對待。阿里是一個穆斯林英雄。他是穆罕默德跟第一個妻子卡蒂賈(Khadija)所生之女法蒂瑪(Fatima)的丈夫。所以給世人當模範的先知怎麼會責備他的女婿跟女奴發生性關係呢?畢竟,奴隸是准許捕獵的獵物。古蘭經如是說。

而且,神聖的聖戰者跟他們俘虜的女人性交時不可以施行中斷性交,但不是因為我們預料的原因:純粹的公正。

當正在軍事戰場上出征遠離他們妻子的時候,穆斯林聖戰者「獲得阿拉伯俘虜,我們渴望婦女,禁慾對我們很辛苦,我們想做中斷性交。」他們向聖先知問這事,注意他所沒有說到的東西是很重要的。

他沒有責罵他們也沒有禁止這不道德的行為說它是禁止的。相反,他在神學和離奇的命運教義裡迷失了方向:

你們最好不要這樣做(中斷性交)。沒有人註定存在,除非他真的存在,直到復活日。(布哈里聖訓﹔還有類似的聖訓請看這裡5:59:459 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59.sbt.html#005.059.459和這裡8:77:600 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77.sbt.html#008.077.600)

這就是說,這些詢問的穆斯林應該停止性交中斷,而是應直接完成性交。命運控制了誰將會出生。當時機到的時候,穆罕默德卻不去禁止這種極度不道德的做法。

在任何軍隊中有一些士兵強姦婦女是一回事。所有軍隊都有犯下這種錯誤行為的犯罪士兵。但把強姦編進神聖的經文裡是另一回事。

伊斯蘭把強姦編成法典使其合法化。

古蘭經沒有廢除這種性犯罪真是令人失望,它應該用最清楚的字眼說:你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與女奴發生性關係!

結論

也許有人會辯論說美國在內戰之前(1861-1865)美國的奴隸主也對他們的奴隸實行了性犯罪,所以基督徒或美國人(兩者不是一樣的)有甚麼資格抱怨伊斯蘭呢?

然而,我們的回答是這兩種情形是不一樣的。首先,將美國與自稱為真主啟示的穆罕默德創立的穆斯林群體相提並論是錯誤的。相反,把一個宗教的創立者(耶穌)跟另一個宗教的創立者(穆罕默德)相比較才是最好的。第二,在新約裡沒有哪處地方說神給了男人-基督徒或世俗主義者-跟女奴可以發生性關係的准許。這違反耶穌職事的精神和整個新約的精神。新約作者認為耶穌是舊約的成就者(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fulfilled.htm)。如果美國人在過去的時代做過這事,那他們就不是在遵循神的律法。然而,古蘭經卻把這性罪行編成法典並合法化它,而且還聲稱這本書是從安拉通過吉卜利里(加百列)傳下來給穆罕默德的。任何一個思維清晰的人都能看到與處以最絕望條件下(奴隸身份)的女人性交是錯誤的。

但是真正的問題比有關美國歷史的問題大得多。

下面這個問題必須要問也必須回答:穆罕默德、古蘭經和伊斯蘭,是最好的先知、最好的聖書、最好的宗教,去把人類帶進新的千禧年呢?

我們站在伊斯蘭之外的人,用盡可能客觀的眼光來考證事實,沒有因終生虔修伊斯蘭而被蒙蔽,所以對於我們來說,這個反問句的答案是很顯然的:不,他們不是帶領所有人類進入新千禧年的最好選擇。


被誘惑想皈依這個宗教的女人們必須馬上停止,並再三思。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James M. Arlandson的在線文章 “Slave-girls as sexual property in the Quran”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women_slaves.htm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