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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作見證 講故事的藝術

分類:學習與分享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為神作見證

講故事的藝術

華爾特弟兄

人人都會講故事,然而能講得引人入勝,使人聽了或讀了滿有得著、願意把故事教訓實行出來的,卻是種藝術;這可謂故事說得好的標準。

「故事或傳說,在全世界的族群與家庭裡,都佔重要地位。遊牧民族講故事,以調劑枯燥生活,他們圍坐火堆前,聽一個又一個傳說。講故事的人用第一人稱說(好像親身經歷那樣),並與聽者互動,讓他們自由提意見…故事會隨講者聽者的互動變得曲折,加上奇特的情節、豐富的細節,生動的對白,相關語和笑話;為講者的故事加油添醋!」(J. De Grandsaigne, African Short Stories

人人都喜愛好的故事,我們會隨之而喜隨之而悲,會同情那個飽經患難的窮苦主角替他難過。如果就這樣談苦難、講道理的話,我們很容易抽離,覺得這只是抽象對話,與自己無關;但說故事就不一樣了,這是深具威力的。

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講故事專家:祂說得精簡、引人入勝,最後更向聽眾發出挑戰-你去這樣行吧。祂說故事,總是寓教訓於娛樂的。

讓我們來談談三種故事。其一是「HI-STORY(開場白)」類。這類故事宜有趣,甚至有一點點荒謬也沒所謂,最主要能引人注意,以作開場白。你講嚴肅話題之前,先讓聽眾笑笑,輕鬆一下,這是可以的。然而這類故事若常常講的話,人家就不理你了,他們會覺得,這傢伙都不是來認真的。

所以你要學習講第二類-「AHA-STORY(原來如此)」的故事。這類故事主題清晰,用寓言或比喻的方法、有力地帶出一個重點。還記得撒母耳記下12章,拿單所說、關於那隻小羊的故事嗎?先知拿單寥寥數筆,就描繪出一個自私、無情的富人,奪去窮子民的唯一喜樂和歡愉。當他把故事講完了,大衛怒火中燒,激動地說:「那人該死!」然後拿單才明說:「你就是那人。」可說一點到位。

同樣道理,短篇故事也有同樣效用。著名短篇小說家愛倫坡(Edgar Allan Poe)認為,短篇故事的篇幅長度,應該是讓讀者能坐下一次看完,而在那段時光裡,作者要能緊緊抓住讀者的心,最終達致某一明晰目標,產生一種效果。「故事要像箭,能直達靶心。」-你看,說故事可真是種「藝術」哩!

第三類,「HIS-STORY(歷史類)」。這類故事須在一段長時間內系統經營,就好像講說歷史。你在暑期聖經班或主日學聽亞伯拉罕、摩西、耶穌、保羅,或其他人物故事就屬此類。講故事者每講一次,最好能傳遞一個清楚信息,而且結尾要能製造懸疑,「且聽下回分解」,吸引聽眾下次再來。

按時序講聖經故事

最近流行用按時序說聖經故事的方法,這在沒有聖經背景的聽眾當中帶來很好果效。在慣用口傳傳統的群體裡,這是很好的福音工具。

方法是這樣的,你就這樣把聖經從頭講起,給聽眾打好基礎,講到神、創造、撒旦,罪與邪惡進入世界,然後講該隱和亞伯,挪亞等;到你講到基督的時候,聽眾已掌握了許多關於神、人、罪與拯救的真理,已經作好準備,能接受最終信息-就是救主基督來臨(希伯來書1:1)。

我有一位朋友,他與家人在衣索匹亞(Ethiopia)西部服事說緬恩(Meen)語的群體,那裡大概有200,000人;就是用這種方法向那些極為貧窮、文化水平低、迷信的當地人傳講基督,他講了一整年,沒有提及耶穌的名字,然而卻已漸漸建立基礎,到他終於提及基督時,在幾個月內有逾200人接受基督。到現在他講了一年多了,已有800人進入神的光裡。世界其他地區,也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另一個在奈羅比(Nairobi)也用這方法傳福音的人說:「如果慣用口述傳統的群體要『聽』到福音,能藉此經歷屬靈的重生,成為門徒,成為新約教會活潑的一部份,我們就要義不容辭學講故事,因為這方法讓他們最容易把福音記住,容易想起來、活出來。」

當你讀這篇文章時,你可知道你是少數幸運兒?據統計,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有60%文盲,在過去20年間,識字人口增長少於5%!藉著按時序說聖經故事的方法,這些群體都可以明白福音,在未達到高的識字率之前,也能當教師和領袖。

這挑戰可不小!然而也可以一盡綿力,在鄉村或城內貧民區,接觸這些慣用口傳方式的未得之民。

若你想知道更多關於說故事傳福音的資料,請來信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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