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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5

分類:為穆斯林慕道友的九步聖經學習法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摩西

 

神定期提醒人需要一個救主

經文:

利未記16:1-34(如果太多的話:16:1-22和34)

學習:

引言:

這一講我們要弄清的關鍵點是:

1. 神給以色列人一個紀念的律法,作為人需要清潔和救贖的時時提醒。因為我們不是,我們不能接近聖潔的神。

2. 獻出的動物祭並不是意味著帶走了人的罪,而是神將帶來救贖的預表。(參見希伯來書10:1-4)

通常,人生平第一次讀到摩西的禮儀法時其反應是:關於祭祀和潔凈的條條框框太多了!多複雜呀-要遵照起來真是太難了!的確,祭祀和潔凈儀式需要的規矩和動作在今天的章節裡真是寫得繁多。利用觀察到的這一點帶回我們的主題:可見神多麼苦口婆心地時刻提醒著人們需要贖罪啊!

大綱:

在上一講中,我們看到每一個人都達不到神聖潔律法的要求,我們被提醒人離神悅納的程度還是多麼的遙遠。今天,我們將進一步洞悉神的救恩計劃。我們將撿起獻祭的主題,因為它在亞伯拉罕的故事中已經介紹過。但這一次,我們將更加深層次的理解神如何利用犧牲來拯救人:

16:1-10

簡單解釋亞倫的兩個兒子身上發生了甚麼事(利未記10:1-3)。他們的故事再次向我們表明:神是聖潔的,祂絕沒有半點兒戲,祂要求罪的代價就是死。

另外還要簡單解釋至聖所(قُدْس الأقْدَاس)是甚麼,帳幕是甚麼(「الحِجَاب」參見希伯來書9:1-8)。關於至聖所:這是另一個沒有真正理解的表述。另一種翻譯是:「المحراب الأقدس」或「الْقُدْسِ الأَعْظَمِ」(「至聖的後殿」或「至聖的耶路撒冷」)。

指出以色列人從沒有接近過帳幕後面的至聖所,即使亞倫也只能一年去一次,而且是在血祭和潔凈儀式之後才能進:神用非常生動的方式教導他們說他們是禁止與祂同在的。通往天堂的路被眾天使把守著。關係破裂了。讓人理解帳幕的事情是很重要的,因為它在基督十字架之死部份還會重現:進入神同在的道路再次開啟。(遺憾的是,福音書中,帳幕被翻譯成「سِتَار الهَيْكَل」,不是「الحجاب」。)

接著,關於獻祭和潔凈有許多的禮數。在下的段落中,我們將談談這個問題並解釋這些獻祭的意義。現在僅將我們這節跟我們以前幾講中所教的內容緊密聯繫:我們在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以撒的故事中所看到的獻祭現在成了神為以色列人定制的律法的一部分。

認真介紹「كَبْش الفِدَاء」(替罪羊)一詞,因為它承擔了替罪的重要概念。還有重要的一點本章沒有提到,但需要教到:每一頭宰殺的用作祭物的牲畜都必須是「沒有缺陷的」(例如參見利未記4:3)。這一點在第九講裡很重要,因為我們要影射耶穌的神性:要是連他也是個罪人的話,那他的獻祭就不是好事了。

16:11-19

罪經常被指為「不潔的」(نجاسات)。正確地理解一下罪!這種不潔是甚麼?指出需要灑多少血,儀式怎樣的複雜,這一切都是為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做準備。

此處,你該介紹禮儀法的意義:血祭和凈身清楚地與我們的罪和不潔聯繫一起的。但這禮儀的律法又不是說遵守了就可以除掉人的罪和變得純潔!你可以問:一頭牲畜的祭物能帶走我的罪嗎?答案當然是:決不!洗淨了我全身就能使我在神的眼裡變純潔嗎?決不!你可以引用(從心裡背出來,不要當場去翻找那一段)希伯來書10:3-4:فِي عَمَلِيَّةِ تَقْدِيمِ الذَّبَائِحِ الْمُتَكَرِّرَةِ كُلَّ سَنَةٍ، تَذْكِيراً لِلْعَابِدِينَ بِخَطَايَاهُمْ. فَمِنَ الْمُسْتَحِيلِ أَنْ يُزِيلَ دَمُ الثِّيرَانِ وَالتُّيُوسِ خَطايَا النَّاس(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以此總結我們這裡要說的話。

那如果牲畜祭物本身不能帶走罪,那神必定打算用其他東西來當祭物。那會是甚麼呢?-此時不要跳到基督的話題,而是讓人只是覺得會有一個完美的、更加美麗得多的祭物要到來。

如果可能,讓學習者學習希伯來書10:3-4,講的時候不要翻書。總之,這些祭物的意義在於:第一,它們擺在那裡是定期地提醒人是有罪的是不純潔的。第二,它們像是將會到來的能真正清潔人的罪的完美祭物的一個影子(參見希伯來書10:1)。

至於洗淨禮,你可以參照穆斯林禮拜前的「وُضُوء」(小淨):這是每日提醒人的不潔。當然伊斯蘭的「غُسل」(大凈)更加重要,因為它是清洗全身。當然這些淨永遠不能讓一個罪人接近一位聖潔的神,它們只是讓他理解他需要潔淨。

16:20-28

只要弄清楚發生了甚麼事。如果合適的話,用通俗的阿拉伯語重講這個故事。承認詳細明確的罪是很重要的。「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重點再次顯明:任何有理解力的人都必須清楚地知道一隻羊不能承擔一整個人的罪。因此,神必定是指向另一個意思:等待將要到來的,能真正擔當世人罪惡的那一位。

兩隻山羊:一隻被獻祭(血掩蓋罪),一隻被送走(罪被帶走)。

再次,經文經常提到「洗淨」(24,26,28)

16:29-34

這一部分沒有帶來太多新信息,但可以作為總結。

解釋術語「贖罪-تَكْفِير」(這一段出現了三次)。這裡特別注意:經常在利未記和我們的文章中所使用到的贖罪-تَكْفِير一詞講的是為我們和我們的罪而做的犧牲-不是講我們自己為我們的罪而做的一種懺悔行為。這一點要認真指出,否則學習者可能會朝我們想傳達的相反的方向理解。古蘭經的贖罪沒有使用تَكْفِير這個詞,而用的是كَفَّارة。在每一處注解中,كَفَّارة的意思都是指通過施捨窮人來彌補自己的罪過。在聖訓中,齋戒也被提到是一種贖罪的方式(古蘭經5:45,89,95;布哈里聖訓3:158)。

要背誦的經文:

希伯來書 9:22和10:4لا غُفْرَانَ إِلاَّ بِسَفْكِ الدَّمِ - مِنَ الْمُسْتَحِيلِ أَن يُزِيلَ دَم ُالثِّيرَانِ وَالتُّيُوسِ خَطايَا النَّاسِ(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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