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聖父、聖子和聖靈的愛

分類:基督徒對穆斯林的見證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1. 古蘭經中闡述的神 (真主) 的愛

  在上一章中,我們思考了耶穌 (爾撒) 在聖經和在古蘭經裡的獨一性是向穆斯林作有效見證相當有 用的媒介。在這一章中,我們將繼續思考一些古蘭經和聖經之間有關聯的地方,我們多少會在此找到一些共同 點,基督徒也可以有效地使用這些共同點,作為向穆斯林傳福音的一個方法。我們將開始對古蘭經和聖經中所 闡明的神(真主) 的愛進行比較研究。

  古蘭經似乎常說到神 (真主) 喜愛人類、和祂的信徒必須愛祂來作為報答。有一節典型的古蘭經經 文一方面談到了神 (真主) 的愛,另一方面又勸告穆斯林也要以愛來回報神(真主) ,經文是這樣說的:

  「你說: 『如果你們喜愛真主,就當順從我; (你們順從我) ,真主就喜愛你們,就赦宥你們的罪 過。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 (古蘭經3:31)

  事實上,古蘭經中有很多章節都教導說神 (真主) 喜愛那些真心想要行善的人。 Innallaaha yuhibbul muhsiniin -「真主的確喜愛行善的人」 (古蘭經2:195) - 這是我們發現古蘭經在許多地方提到 神 (真主) 對人的愛時所使用的那種條件和情形。在古蘭經2:222中,我們讀到:「真主的確喜愛 … 潔淨 的人」 ;還有古蘭經3:76 「真主確是喜愛敬畏者的」 ,以及古蘭經5:45 (中文譯本5:42) 「真主確是 喜愛公道者的」。在每一節經文中,用來表示 「喜愛」 的單詞是 yuhibbu ,這個詞是來自一個表示愛的基本 阿拉伯語單詞 ahabba 。在古蘭經中,我們看到類似這樣的經文不下於二十一次,都是談到神(真主) 對敬畏 者和忍耐者等人的愛。

  另一方面,古蘭經也同樣經常提到那些神 (真主) 不喜愛的人,而在每一處經文中,僅僅在同一個阿 拉伯單詞前面加上一個負面的詞語,就是 laa yuhibbu 。他不喜歡過份者 (古蘭經7:55) 、欺詐者 (古蘭 經8:58) 、傲慢者、矜誇者 (古蘭經31:18) 和忘恩負義的叛逆者(古蘭經22:38) 諸如此類。在古蘭經 中有一個可以表達更多相同情感的類似單詞是 radiya ,這個詞也相當有規律地以其特殊的形式出現於古蘭經 中,用來描述神(真主) 對那些忠於他的人的喜愛,例如古蘭經5:122 (中文譯本5:119) 說到 「真主喜 悅他們」 。古蘭經中提到神 (真主) 的愛時,有兩次使用另一個單詞用來直接表示神(真主) 的一種屬性 ,也就是 Al-Waduud 「至愛的」 (古蘭經85:14,並參考古蘭經11:90) 。有一位穆斯林作者在總結古蘭 經中所提到的神(真主) 的愛的某些經文時,說到:

  神 (真主) 的愛在古蘭經中的解釋是無窮無盡的,祂甚至引導人們去愛祂並向人們指明道路。 (哈 理發,崇高的古蘭經及其東方主義,126頁)

  然而,人們讀遍整本古蘭經也無法發現有任何經文詳細說明神 (真主) 對人的愛是發自祂的內心深處 ,也沒提到祂心裡有任何的憐憫和父親般的愛,甚至令祂最終付出自己來實際顯明和付出祂對人的愛。古蘭經 也沒有提到神(真主) 對祂仇敵的愛,也沒有提到祂樂意與人在互愛的基礎上建立個人的關係,也沒有提到祂 為了把人從他們的罪惡中救贖出來而蓄意彰顯祂對人的愛。在每一節引用的經文中,我們發現在提到神(真主 ) 對人的愛時, 「愛」 這個詞都可以用 「滿意」 這個詞來代替,完全不會改變整個句子的意思。神 (真 主) 對於正直的人和行善的人感到滿意;對於過份者、傲慢者和矜誇者等諸如此類的人感到不滿意。

  一本最近出版的穆罕默德教的教科書問,安拉擁有愛的性情 - 就是祂愛 - 這句話在哪種意義上是正確 的呢?答案是,那種愛必須理解為安拉賜給祂所喜悅的人的寵愛;而同樣的,祂的憤怒就是不存在那種喜悅。 (蓋爾德納,伊斯蘭的恥辱,133頁)

  因此,神 (真主) 對人不存在任何慈愛、憐憫和寬容,祂只是對那些遵守祂的命令的人感到滿意,而 神 (真主) 對這個人是否滿意也只有在末日才會知道。一個信徒無法在此時此刻親身感受到神(真主) 的愛 。或許這就是古蘭經很少稱神 (真主) 為 Al-Waduud 「至愛的」 的原因,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因為愛不 是祂最重要的一種屬性。有一位基督教作者強調這個稱謂很少出現,他說這個稱謂「在古蘭經中只出現過兩次 」 (池維謀,穆斯林有關真主的教義,41頁) ,然而,許多其它稱謂卻出現了幾十次。

  有一位偉大的穆斯林歷史神學家 Al Ghazzali 亞加沙拉,在他名為 《 Al Maqsad Al-Asna 》 的作品 中,針對了神(真主) 的屬性進行了研究,在他分析了古蘭經中有關神 (真主) 的愛的教導之後,他非常坦 率地說: 「祂超越愛的感覺」 ,然而,他繼續說道:「就祂所愛的對象來說,祂這種愛和憐憫只是為了他們 的果實和益處,而不是因著憐憫或同情」 (斯塔德,真主在伊斯蘭中的九十九個名稱,91頁) 。

  因此,正如亞加沙拉所說的,神 (真主) 對人類的愛,只是出於祂想他們從祂的慷慨施與得著好處。 這種愛不是發自內心的,尤其是這種情感可能與那些從祂的愛中受益的人相逆。根據古蘭經,神(真主) 似乎 不能愛那些反對祂或蔑視祂的人。亞加沙拉解釋說,這種愛只包含客觀的善意的行為和滿意的表達。他否認神 (真主) 的愛存在任何的主觀性,也就是神(真主) 對人存在任何內心的愛。

  因此,人類無法擁有最大的權利 - 對於神 (真主) 自己的愛相當真實的個人認識。他們可以從神 ( 真主) 那裡獲得象徵慈愛和滿意的事物,卻無法了解神(真主) 自己。在神 (真主) 和人之間絕對沒有可 以互相表達的愛,在祂與信徒之間不能發展和變成奇妙的交流和相交。就好像一個年輕的男人可以送禮物給他 追求的女人,但是卻不向她表示結婚的意圖;因此,神(真主) 只授予那些喜悅祂的人報酬和好處,但是卻不 把祂自己託付給他們。

  無論穆罕默德的教導怎樣關注到神 (真主) 的憐憫,慈愛或善良都完全只是涉及神 (真主) 自己的 外在方面。 (池維謀,穆斯林有關真主的教義,110頁)

  因此,在神 (真主) 和人之間永遠隔著一條鴻溝。人無法直接地認識神 (真主) ,事實上,穆斯林 的神學似乎進一步表明,神 (真主) 認為,將祂自己升到比祂所造之物越高,與祂所造之物保持距離越遠, 自己這樣就會變得更加榮耀 - 不像聖經中所說的神 (真主) 喜歡以愛來接近祂所造之物。 (請參閱本書的 姊妹篇 《穆罕默德和伊斯蘭教》 )

  就某種意義來說,穆斯林所認識的神 (真主) 是不可知的。啟示傳達了神 (真主) 的律法,卻沒有 啟示神 (真主) 自己。神 (真主) 仍然是知識上難以了解和接近的。( Cragg ,尖塔的呼喚,55頁)

  因此,神 (真主) 和人之間可能存在的只是主僕的關係。主人可以藉著增加工資、更好的福利和其它 的獎賞來表示他對僕人良好的服務感到滿意;然而,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責任作出忠誠的服務並服從主人的命 令。古蘭經不允許神(真主) 和人之間存在任何其它性質的關係,以下這節經文非常強調這一點:

  「凡在天地間的,將來沒有一個不像奴僕一樣歸依至仁主的。」 (古蘭經19:93)

  一個 abd (僕人) 就是能夠歸依他的主人 Al-Malik ( 「君主」 ) 的信徒。正如僕人通常都不住 在家裡,有責任為了自己的工資而工作,擔心自己若不聽主人的話會被解僱,與他的主人之間不存在直接的關 係,因此,在古蘭經中真正的信徒不可能親自認識神(真主) ,必須努力作工才能得到祂的贊許;如果他犯錯 就可能被神 (真主) 拒絕,以致永遠失落。有一位穆斯林作者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然而,我們必須記住神 (真主) 是主人,而我們是祂所造之物和僕人。 ( Zafrulla Khan ,伊斯蘭 :它對現代人的意義,101頁)

  然而,穆斯林不是偶像敬拜者、多神教徒或異教鬼神的敬拜者。他們跟我們一樣敬拜同一位神 (真主 ) ,而且我們高興地看到古蘭經的確教導說神 (真主) 喜愛真正的信徒。因此,我們在此可以使用另一個共 同點作為基督徒有效的見證方法,這個共同點就是聖經向我們啟示神 (真主) 異常豐滿的愛。讓我們思考一下 ,要怎樣根據古蘭經所講述神(真主) 對人類有限的愛的概念,來引導穆斯林完全認識神 (真主) 藉著我們 的聖經向我們啟示的愛。

2. 神 (真主) 在聖經中的父親身份

  我們已經了解到,雖然古蘭經記載神 (真主) 的愛是非常有限的,然而它卻稱祂為 Al- Waduud 「至 愛的」 。這只是古蘭經給予神 (真主)的眾多名字或屬性之一。事實上,伊斯蘭給神 (真主) 取了九十九 個名字,稱為 al-asma'ul-husna 「美麗的名字」 ,在今天許多阿拉伯文的古蘭經版本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些 名字依次列出在書的緒論中。首十三個名字依次出現在古蘭經59:22至24中,例如 Ar-Rahman 「至仁的」 、 Ar-Rahim 「至慈的」 、 Al-Malik 「君主」 和 Al-Quddus 「至潔的」 等等。據聖訓記載,穆罕默德自己明 確說神(真主) 正式的名字有九十九個:

  據艾布胡萊賴記載,安拉的使者 (願平安歸於他) 這樣說: 「安拉的名字確實有九十九個,也就是 一百減去一個。能夠列舉出這些名字的人必定能進入樂園。」(穆斯林聖訓,卷四,1410頁)

  在蘇菲派早期,蘇菲派的大師聲稱神 (真主) 實際上有一百個名字,他們知道第一百個名字,但是卻 不可以洩露這個名字,因為這個名字被視為神 (真主)至高無上的名字。這使人想起耶穌 (爾撒) 的比喻: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找著了 ,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裡。」 (路加福音15:4,5)

  丟失一隻羊必定急切地想把牠找回來,直到找著了。我們認為穆斯林的確遺失了神 (真主) 那至高無 上的名字,應該把這九十九種屬性撇在 「曠野」 ,這樣,除非他們發現這個比所有其它名字更優越的遺失名 字時,才會感到滿足。我總是向穆斯林提出,他們遺失的並不是第一百個名字。如果根據穆斯林所說,安拉有 一百個名字,其中九十九個已經有公開的記錄,那麼他們缺少的這個名字難道就只有可能是最後的第一百個名 字嗎?難道伊斯蘭不是更有可能忽略第一個名字嗎?伊斯蘭讚美的九十九個名字的確只是神(真主) 餘下的屬 性。這個偉大、最至高無上的名字確實遺漏了,因此,神 (真主) 最重要的屬性,也就是最至高無上的名字 ,比任何其它名字都更頻繁地出現在新約聖經中,這是新約聖經中神(真主) 直接的名字,這個名字就是父。 以下這位基督教作家的話說得很對:

  當穆斯林數念珠時,在他們反覆念到神 (真主) 的九十九個稱謂或名字中,父這個名字從未出現過。 ( Tisdall ,新月的信仰,54頁)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督徒的聖經中,對於神 (真主) 最普遍的稱謂是父,在古蘭經中完全沒有這個稱 謂。正如我們已經了解到的,古蘭經對於神 (真主)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只承認是主僕的關係。古蘭經絕對不 允許人類成為神 (真主) 的兒女 - 事實上,古蘭經清楚地教導說神 (真主) 沒有兒女:「他們 … 無知地 替他捏造許多兒女」 (古蘭經6:100) 。在另一節經文中,猶太人和基督徒都因為說: 「我們是真主的兒子 」 (古蘭經5:20)(中文譯本5:18) 而遭到斥責。古蘭經絕對不允許神 (真主) 有兒女,因此它也從未說 過神 (真主) 是父。 「穆斯林不會稱神 (真主) 為父。他們認為神(真主) 沒有兒子,而人類只是祂的奴 隸或僕人」 (基督徒在穆斯林當中的見證,18頁)。但是,相反的是,在基督徒的聖經中,這個稱謂是神 (真 主)最普通和最重要的名字。

  也許是一種巧合,但是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 (爾撒) 在這個世界上所說的第一句和最後一句話 裡面都包含了 「父」 這個詞 (路加福音2:49,23:46) 。 (黛希姆,福音書和伊斯蘭,168頁)

  穆斯林作者長期以來一直都在為著古蘭經遺漏這個名字而辯護。他們想方設法企圖將古蘭經完全遺漏父 這個稱謂的事實解釋過去。有一位穆斯林的作家為了這個遺漏所作的辯護表達了兩個最普遍的論點。一方面,他 如此談到耶穌(爾撒) :

  他對於神 (真主) 「父親的身分」 的觀念包含了所有的人。所有人類都是神 (真主) 的兒女,而他 則是他們永恆的天父差遣給他們的教師。 (阿里,伊斯蘭的精神,142頁)

  這種對於耶穌 (爾撒) 稱神 (真主) 為父的解釋是完全錯誤的。耶穌 (爾撒) 決沒有教導所有人都 是神 (真主) 的兒女,或者說神 (真主)的父親身份 「包含所有人類」 。祂曾經明白地告訴猶太人他們的父 不是神 (真主) ,而是魔鬼 (約翰福音8:44) ;而耶穌 (爾撒) 只是對祂自己的門徒提到神(真主) 是他 們的父 (路加福音12:32,馬太福音6:14,15) 。正如使徒約翰所說的: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 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 。我們從整本新約聖經中,發現只有那些遵耶穌 (爾撒) 為主 和救贖主的人才能夠成為神 (真主) 的兒女。沒有人天生就是神(真主) 的兒女。即使是所有真正的基督徒, 在成為真正的信徒之前, 「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以弗所書2:3) 。千萬別胡說是耶穌 (爾撒)教導 所有的人都是神 (真主) 的兒女。在古蘭經中,沒有人是或可以是神 (真主) 的兒女。同樣的,在聖經中也沒 有人生來就是神 (真主) 的兒女,但是所有藉著相信祂的聖子耶穌(爾撒) 基督而歸向父的人都可以成為神 ( 真主) 的兒女。

  這位穆斯林作家在一個腳註中,為了解釋古蘭經中沒有提到神 (真主) 是父這個事實,提出了第二個論 點:

  伊斯蘭沒有用 「父」 這個詞來形容神 (真主) ,是因為當時的基督徒曲解了這個概念。 (阿里,伊 斯蘭的精神,142頁)

  沒有文獻或權威著作支持這種非常不可靠的聲明。事實上,古蘭經沒有任何線索表明父這個名字是因著任 何原因而 「被伊斯蘭所放棄」 。相反,是因為古蘭經堅稱安拉沒有兒女,才令這本經書不可能包含這個名字。 古蘭經沒有使用這個稱謂來稱呼神(真主) 的真正原因,是由於穆罕默德不知道神 (真主) 早就定意要與人類 建立比主僕關係更親密的私人關係。

  在這裡,關鍵問題是神 (真主) 的愛。我們已經了解到在古蘭經中這種愛的概念是多麼的狹隘,其原因 是非常清楚的 - 因為古蘭經否認真正的信徒可以與神(真主) 建立這種親密關係,就像父親與兒女的關係一樣 ,這種關係是以程度有異於其它類似關係的愛為基礎。

  事實上,在所有的名字當中, 「天父」 是最意味深長的一個,它使我們了解到神 (真主) 希望與我們 建立美好的關係。 (黛希姆,福音書和伊斯蘭,166頁)

  從客觀的觀點來看,古蘭經不允許神 (真主) 與人之間存在一種有如父親和他兒女般的關係,它也阻止 任何人親自深入地認識神 (真主) 。祂的信徒可以非常了解有關祂的事,但是他們卻不可能與祂熟悉。

  啟示並非神 (真主) 親自揭露自己。正因為這個原因,也因為擔心影響神 (真主) 的統一性,所以古 蘭經沒有用 「父」 這個術語來表示神 (真主),也沒有用 「兒子」 這個術語來表示信徒。古蘭經只承認 Ra bb 和 'abd (主人和僕人) 。在這兩種情況當中,這兩個稱呼需要同時使用。如果神(真主) 不能稱為父, 那麼人也不可能稱為眾子了。神 (真主) 那無法被理解的奧秘是沒有被啟示的。 ( Cragg ,尖塔的呼喚,47 頁)

  神 (真主) 是因著愛而喜歡成為我們的父親,事實上,我們在這裡所發現的愛的整個含義無法在古蘭 經中找到。主人也許會贊許忠心的僕人,但是有哪個兒子不是父親所深愛的呢?正如約翰所說的: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 (約翰一書3:1)

  這意味著神 (真主) 願意以愛來親近我們,這種在祂與真實信徒之間的愛所產生的親密交通,只有慈 愛的父親與他兒子之間的愛才能夠比擬。

  簡要地比較家庭中兒子和僕人的身份更能夠帶出這一點。兒子是屬於這個家庭的,而僕人則在外面有他 自己的住處。兒子可以絕對依賴他父親的愛,因為他永遠都是他的兒子。然而,主人卻可以隨意解僱僕人。兒子 是自然的屬於這個家庭,這是他們的權利,但是僕人必須工作才能贏得他們的地位,並非必然享有兒子所享有的 家庭權利。最特別的是,兒子具有父親的形象,而且必定是父親永遠愛的對象,在他父親的家中,他是所有財產 的繼承人。有一句典型的諺語說得很好:「有其父,必有其子」 ,它非常詳盡地說明了第一個特徵;另外,也 有另一句典型的諺語說: 「我兒,總有一天這一切都將成為你的」 ,這表明兒子必定會繼承他父親所擁有的一 切,這句諺語也很好地說明了第二個特徵。耶穌(爾撒) 對祂門徒說的話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 「你們這小群 ,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路加福音12:32)

  對於僕人來說,必須先付出一定程度的努力和服務才能獲取他們的工資。然而,兒女生來就享有他們父親 養育自己的權利。在迦百農,當有收丁稅的人來詢問彼得耶穌(爾撒) 是否納丁稅 (丁稅約有半塊錢) 之後, 耶穌 (爾撒) 與彼得進行了以下的簡短對話,非常清楚地表明了這個事實:

  「耶穌先向他說: 『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 外人呢?』 彼得說: 『是向外人。』 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 (馬太福音17:25,26 )

  父親總是以一種非常特別的方式愛護自己的兒女,無論他通常怎樣善待孩子,他對自己兒女的愛總是比對 其他人的愛要深得多。這原因純粹是因為他從自己的兒女身上看到多少自己的成份,而在其他孩子身上卻看不到 。即使他兩個兒子在長相和性情上都彼此截然不同,但是當他看待他們兩人時,在很多方面都可以說:「那就是 我」 。因此,如果神 (真主) 成為我們的父親,我們也會知道祂對我們特別的愛,在某些獨特方面,祂從我們 身上看到自己的某些成份,因著這個緣故,我們有把握祂絕對不會與我們斷絕關係。

  兒女也同樣愛他們的父親。一定不會有很多年輕人會宣稱他們愛別人更勝過愛自己的父親。因此,如果神 (真主) 成為我們的父親,我們就自然會將祂視為我們最深愛的對象。神(真主) 與人之間的關係沒有甚麼可 以比這更親密。我們可以比較一下穆斯林偉大禱告 Fatihah 的第一句話,以及主禱文的第一句話。穆斯林禱告 說:「一切讚頌,全歸真主,全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報應日的主」 (古蘭經1:2至4) ;然而,耶穌 ( 爾撒) 教導基督徒所說的話很簡單: 「我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6:9) 。後面這個稱謂是如此的簡單, 但是卻比在 Fatihah 中所有的稱謂加起來的意義要深遠得多。這個稱謂所表明的有關神 (真主)和信徒之間的 關係、和信徒之可以親近祂,遠超過穆斯林禱告中的所有崇高的稱謂。

  有些穆斯林爭辯說,父這個稱謂太親密了,本身並不表達神 (真主) 至高無上的榮耀。穆斯林譴責我們 把神 (真主) 降到與我們一樣的地位,使祂比我們自己僅僅高一點。我在回應這種論點時,總是稱讚這位辯論者 覺察得到在神(真主) 與真正的基督徒之間距離不大。另一方面,我提出他沒有抓住真正的要點 - 我們並沒有否 認神 (真主) 的榮耀和尊貴,而是我們身為神 (真主) 的兒女被提升到與祂一樣的地位。我們靠著神 (真主 ) 的恩典,變得比祂 「微小一點」 (詩篇8:5) 。我們與祂的距離拉近了,並非把祂的地位降低了。我們沒有 把祂的地位降低,是祂把我們提升成為「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 ( 羅馬書8:17) 。

  我們只有藉著認識神 (真主) 是父親,才能真正體驗祂豐滿的愛。基督徒在此有另一個以穆斯林自己的 信仰背景向他們傳福音的極好方法,那就是他們對於神(真主) 的愛不充份的體驗。讓我們緊接下來繼續討論這 種愛是怎樣向我們顯明的,以及我們內心怎樣才能體驗這種愛。

3. 藉著耶穌 (爾撒) 基督彰顯神 (真主) 的愛

  除非我們能夠說明神 (真主) 的愛是怎樣向我們顯明的,否則我們談論神 (真主) 對我們的愛、以及 我們與祂的關係像父天與兒女的關係就是沒有意義的。事實上,我們無論何時要求穆斯林說說神(真主) 為了向 他顯明祂的愛做了些甚麼,他都會馬上回答說,神 (真主) 賜給他健康、財富和兒女等諸如此類,或者祂回應了 他的禱告。然而,穆斯林絕不可能進一步說明神(真主) 怎樣以深入的個人方式顯明祂對他的愛。他尤其無法說 明神 (真主) 怎樣付出自己來顯明祂的愛。亞加沙拉在談到神 (真主) 的愛時說,祂只是揭開蒙在人類心靈上 的面紗,好讓人們認識祂,除此之外,再無其它。他宣稱:「在神 (真主) 方面絕不會伸出祂的手」 (麥唐納 ,伊斯蘭的面貌,201頁) 。他非常清楚地表達了他的觀點。

  這或許是一個基督徒能夠接觸穆斯林最重要的觀點。因為,從相反的觀點可以相當容易地表明聖經所提到 的神 (真主) 的愛是世間最偉大的。以下引用的經文完美地概括了這種愛: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 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 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 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 面得以完全了。 …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約翰一書4:7至12,16)

  這節經文最顯著的特徵是頻頻出現 「神」 和 「愛」 這兩個詞。作者想盡力使人們相信這兩者是密不可 分的,因此他用 「神就是愛」 (約翰一書4:8)這句話來總結。這就意味著在神 (真主) 自己的內心深處對人 的興趣是由於祂極深地喜愛和關心他們。在這種情形下,神 (真主) 的愛無疑不僅是從祂自己外面去找,就像亞 加沙拉所說的「果實和利益」 那樣。相反,這種愛存在於神 (真主) 的內心深處,在福音書中神 (真主) 向 人類顯明祂自己的愛。我們可以確定地說,在聖經這段簡短的經文中提到神(真主) 的愛的地方比整本古蘭經還 要多。是甚麼令使徒約翰如此強烈地感受到神 (真主) 對人的愛呢?是甚麼驅使他想證明自己所提到神 (真主 )對人類這種崇高的愛呢?神 (真主) 曾經做過甚麼來彰顯祂的愛,以致他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談到愛本身的摘 要呢?答案非常簡單: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約翰一書4:10)

  在此呈現了神 (真主) 深愛我們的證據。祂行了祂能力範圍內最偉大的一件事來顯明祂對我們的愛 - 就 是為了救贖我們脫離罪歸向祂,祂樂意付出祂自己的兒子耶穌(爾撒) 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沒有甚麼比這事更 能證明神 (真主) 對人的愛。難怪約翰沒有借助任何其它事情來進一步支持他的觀點。因為他已經給予一個最好 的證據來證明神(真主) 對人的愛。

  基督教會正是因著神 (真主) 透過耶穌 (爾撒) 彌賽亞 (麥西哈) 的作為以一種特殊和奇妙的方式 承認神 (真主) 愛人們這個驚人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基督徒有關神(真主) 的信仰和見證的核心。 (申克,伊 斯蘭和基督教,85頁)

  在這一點上,表明這種愛究竟有多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它與先知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願意將自己的 兒子以撒 (易司哈格) 獻給神 (真主) 為祭這偉大的愛進行比較。我們已經在本書的第四章裡相當詳盡地討論過 這個問題,沒有必要在此重複已經說過的話。我們只需要在此補充一個事實,就是神(真主) 藉著耶穌 (爾撒) 基督向我們表達並顯示了祂對我們的愛有多深。神 (真主) 藉著賜下祂的兒子,使我們得以成為祂的兒女,又藉 著祂兒子的死,使我們與祂自己完全和好。兩位基督教早期的偉大使徒,用以下這些話語表明了神(真主) 藉著祂 所賜的兒子耶穌 (爾撒) 基督表明了祂對我們奇妙的愛: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馬書5:8)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約翰一書4:9)

  難怪古蘭經很少提到神 (真主) 的愛,因為它否認神 (真主) 賜下祂的兒子把我們從我們的罪中救贖出 來。它也否認神 (真主) 顯明的這種愛是祂賜給人們最偉大的愛。正如耶穌(爾撒) 所說的: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約翰福音15:13)

  這是一種最偉大、最持久的愛 - 愛情如死之堅強 (雅歌8:6) ,死亡也無法勝過它。當主耶穌 (爾撒) 基督甘願捨棄自己的生命時,就顯明了這種愛:

  「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約翰福音13:1)

  我們在此不只證明了神 (真主) 無價的愛,而且證明了我們可以永遠依靠它這個事實。真正的基督徒絕 對感受不到神 (真主) 一絲的憤怒,因為他是祂永遠愛的對象。神(真主) 願意犧牲祂自己的兒子,完全證明 了這個奇妙的應許是真實的: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 。 (耶利米書31:3)

  耶穌 (爾撒) 基督的釘十字架是證明天父和聖子對人類永恆的愛的一個最佳證據。祂們彼此都準備承受 失去另一方的痛苦 - 在我們的心思裡不可能測度這種情況 - 使我們可以永不失喪。不但如此,耶穌 (爾撒) 在 死後三日復活之後,神 (真主) 在聖經裏只被稱為父,我們不會感到奇怪。神 (真主) 賜給我們這個無法形容 的禮物,比任何其它事物更能向我們表明祂的確樂意成為我們的父親。神(真主) 藉著祂的兒子的釘十字架,已 經救贖了所有真正的信徒,現在,祂甚至得以赦免我們所有的過犯,以致我們能夠從可怒之子 (我們生來就如此) ,轉變成為神 (真主) 的兒女。

  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浪子回頭的比喻。當他離開他父親家之後,就任意放蕩、浪費他父親分給他的財產,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他醒悟過來,並決定回到他父親那裡去,只要求做他 父親的一個雇工。然而,他父親對他的態度卻是相當值得注意的:

  「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路加福音15:20)

  即使這個浪子後來說他要彌補自己的過錯,並聲稱只希望成為他父親的一個雇工,他的父親卻立即安排筵 席,吩咐僕人把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並把鞋穿在他腳上,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這個比喻的解釋是顯而易見 的 - 聖經中的神 (真主) 如此愛任性的罪人,只要他們回轉相信祂,祂就會樂意接受他們。神 (真主) 所賜 的愛子耶穌 (爾撒) 基督,為了贖罪而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及祂從死裡復活,都確保了罪人會得到永恆的天父張開 熱情和慈愛的雙臂完全的接納。

  相反,古蘭經卻大膽地宣稱: 「真主的確不喜愛過份的人」 (古蘭經6:141,同時參考7:31) 。亞伯 利把 musrifiin 這個單詞譯為「 the prodigal 」 ,優素福阿里卻譯為 「 the wasters 」 ) 。只有當我們看 到神 (真主) 藉著耶穌 (爾撒)基督對所有人彰顯的大愛時,才會了解到神 (真主) 不只歡迎 the prodigal 浪子,而且,任性的罪人若願意藉著祂的愛子耶穌 (爾撒) 基督相信和歸向祂 (祂的死使他得以活著) ,祂 也會張開雙臂擁抱他。

  基督徒藉著神 (真主) 所賜的愛子,就可以對穆斯林說明神 (真主) 已經向我們顯明祂對我們的愛有 多深,而我們可以怎樣以同樣的方法成為神 (真主) 的兒女。

  在結束之前,讓我們緊接著討論一下我們怎樣才能夠藉著聖靈這個奇妙的恩賜真正體驗神 (真主) 所啟 示的愛。

4. 藉著聖靈感受神 (真主) 的愛

  我們已經了解到,我們可以藉著神 (真主) 樂意與我們建立的關係 (祂是我們的父親,而我們則是祂 的兒女) ,確實認識祂對我們的愛。我們也已經了解到神(真主) 的愛是藉著祂所賜的愛子耶穌 (爾撒) 基 督彰顯出來的。讓我們探討一下,我們要怎樣向穆斯林表明我們也可以藉著神 (真主) 賜給我們的聖靈來感受 和體驗神(真主) 的愛,並以此作結。使徒保羅很好地闡述了這個觀點: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馬書5:5)

  這是一個多麼美妙的宣言啊!當任何人轉向耶穌 (爾撒) ,相信祂,單單藉著祂尋求救恩的時候,神 (真主) 的愛就確實澆灌在我們心裡。因此,我們不但因著神(真主) 賜給我們的愛子看到神 (真主) 的愛 ,而且還藉著神 (真主) 賜給我們的聖靈,在我們自己的靈魂深處真實地感受到神 (真主) 的愛。保羅用下 列這些話語總結了我們藉著耶穌(爾撒) 基督成為神 (真主) 的兒女的原則,以及我們藉著聖靈親身體驗了這 種關係: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 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註:原文作 『我們』 ) 的心,呼叫: 『 阿爸,父。』 」 (加拉太書4:4至6)

  我們在此看到了神 (真主) 對我們的愛的最高峰。神 (真主) 差遣耶穌 (爾撒) 基督到這個世界 上來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我們藉著祂所作成的工,就得以成為神(真主) 的兒女。但是神 (真主) 現在 差遣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要使我們明白自己在祂面前的身份。因此,我們不但是神 (真主) 的兒女,我 們也知道自己就是神(真主) 的兒女。神 (真主) 使我們與祂自己的愛子一樣,享有與天父之間永恆的親密 交流。就像耶穌 (爾撒) 能夠用一個非常親昵的辭句阿爸,父啊(馬可福音14:36) 來呼喚祂天上的父一樣 ,因此我們現在也能夠因著神 (真主) 的憐憫,與祂建立同樣的親密關係。使徒保羅在另一篇使徒書信中再次 完美地將這種關係表達出來,他說:

  「我們呼叫: 『阿爸!父!』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羅馬書8:15,16)

  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使我們特別明白一個事實,就是神 (真主) 現在是我們的父親,因此,我們呼喚祂的 時候要像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那樣充滿深深的愛意。祂以非常親密的方式作我們的父親,祂可以藉著祂的靈將這 個事實非常有把握地印在我們的腦海裡。祂為了救贖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藉著祂的兒子耶穌(爾撒) 基督來 闡明和成就的。耶穌 (爾撒) 為我們的罪而死,並洗淨我們脫離一切罪惡,使我們能夠完全享受這種新的關係 。

  「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以弗所書2:18)

  神 (真主) 正是藉著賜下聖靈,對我們豐滿的愛最終有一個圓滿的結局。基督教聖經中的神 (真主) ,對所有藉著祂的愛子耶穌 (爾撒) 基督憑信心轉向祂的人來說,是平易近人的。我們能夠認識祂、經歷祂、 享受祂。聖靈一旦進入一個人裡面,就意味著這個人與神(真主) 建立了一種全新的、在生命上的關係。他不 再像親近主人一樣敬拜神 (真主) ,他享有天父的愛,他的天父樂意接納他進入祂自己的國度和同在中。這種 概念與伊斯蘭中精神(聖靈) 的概念是多麼的不同啊!

  在伊斯蘭的傳統裡,對 「聖靈」 的解釋是天使加百列 (吉卜利勒) 的另一個名稱。實際上,這種解釋 只是將聖靈這個術語貶低成另一個名字,使所有的穆罕默德追隨者喪失了聖靈給予他們的機會。(羅伯遜,耶穌 還是爾撒,24頁)

  神 (真主) 對人的愛這個主題,是基督徒對伊斯蘭作見證中,其中一個最成功和最有效的領域。穆斯 林高聲稱讚他們的先知,假想伊斯蘭的美好而自鳴得意,但是卻很少談到神(真主) 對人的愛。一個基督徒的 見證若是基於個人活潑深刻的認識,就是我們可以藉著神 (真主) 的愛子耶穌 (爾撒) 基督的啟示及聖靈的 交通擁有神(真主) 和祂的愛,必定能夠感動那些渴望與神 (真主) 建立真實關係的人,並且令他們印象深 刻。

  有一位基督教作家簡要地總結了聖經中基督徒與神 (真主) 的關係的整個含義:

  基督徒的神 (真主) 最主要的特徵就是在道德上極度仁慈。祂的本性主要是神聖和慈愛。祂是一位靠 著祂尋找和拯救的能力贏得我們跟隨祂的天父。 (阿狄森,基督徒接觸穆斯林的方法,296頁)

  在即將結束之前,我想說本人相信讀者已經抓住了這個部份最根本的主題,那就是伊斯蘭的獨一神 ( 真主) 與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真神 (真主) 之間的對比。伊斯蘭的神(真主) 對人類的愛不是發自內心的, 而主要是表達祂對那些很好地服侍祂的人的贊許;但是基督教的神 (真主) 的本質是慈愛的 - 就好像父親愛 他的兒女,祂對人類所彰顯的愛是藉著祂賜下祂的愛子所完成的,並藉著賜給人的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他們心裡 。

  沒有甚麼比向穆斯林解釋神 (真主) 向我們啟示這三方面的愛能夠更好地解釋三位一體真神 (真主) 這個啟示本身是完美無缺的。通過徹底分析祂的愛,我們將立刻明白,只有聖經中三位一體的神(真主) 才能 夠 - 並且一直以來都 - 完美地顯明祂的大愛。

  接受神 (真主) 為你的父親,就表明你已經默默接受了這神聖的三位一體的教義;因為這個教義或者 說是教導,講述了一個重要的事實,那就是神 (真主)就是愛這個事實,這與我們的生命,包括身體和靈魂, 都關聯著。 ( Weitbricht , 「穆斯林和真主的父親身份」 ,穆斯林世界,卷七,72頁)

  這位作者也認為所有真正的尋求者只能夠在三位一體真神 (真主) 那裡找到他們追尋祂的愛的目標, 他總結說,因為有許多跡象表明: 「人的內心對天父的啟示的反應是由聖子帶來並由聖靈見證」( Weitbrich t ,出處同前書,74頁) 。唯一的真神 (真主) 是聖經中三位一體的神 (真主) - 聖父、聖子和聖靈 - 祂 所造之物不會看到祂所有美德最完全地表現出來,直到他們從祂身上看到愛為止。

  實際上,基督徒越多向穆斯林作見證,他們就越意識到這個重大的事實。三位一體的教義並非一個站不 住腳、不可能符合真正的一神論的教條,它是唯一可以完美地啟示一神論的教義。

  人們在耶穌 (爾撒) 基督以外和脫離了聖靈而認識的所謂神 (真主) ,是一種模糊不清的事物,只 能成為一種概念,而不是真實的。三位一體的教義對基督教來說不僅是基本原則,而且是基本要素。(池維謀 , 「伊斯蘭的安拉和藉著耶穌基督啟示的神」 ,穆斯林世界,卷三十六,316頁)

  三位一體論不僅是基督教的基本要素,而且只有在這個真正的世界性信仰中,才能找到神 (真主) 的 愛的完美啟示。認識神 (真主) 是天父、藉著祂的兒子完美地啟示祂的愛、和藉著聖靈親身感受神(真主) 的愛的可靠見證,是基督徒能夠與穆斯林進行交流的其中一個最有效的見證方法。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