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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 - 永生神 (真主) 的兒子

分類:基督徒對穆斯林的見證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1. 古蘭經否認耶穌 (爾撒) 基督的神性

  古蘭經顯明它根本不知道基督徒相信三位一體神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而是在幾處地方表現出它認識到 基督徒的信仰有關於三的東西,把它曲解成耶穌 (爾撒)、馬利亞 (麥爾彥) 和安拉的三神論;而後又再三聲 稱 「除了安拉以外沒有其它真主」 ,它不承認基督徒所相信的,否認耶穌 (爾撒) 基督具有神性。因此,我們 發現它同樣拒絕承認他是神(真主) 的兒子,也就不足為奇了。這些否認的話出現在許多的章節當中,就像下面 的這節經文:

  「他們說: 『真主以人為子。』 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不然,天地萬物,都是他的;一切都是服從他的 。」 (古蘭經2:116)

  「他是天地的創造者,他沒有配偶,怎麼會有兒女呢?」 (古蘭經6:101)

  在另一節經文中,指責的話是特別針對基督徒: 「基督教徒說:麥西哈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 」 (古蘭經9:30) 。古蘭經意圖對三位一體的否認可能是相當的斷章取義,但它否認耶穌(爾撒) 是神 (真 主) 的兒子就是十分明確的。儘管如此,古蘭經完全不像聖經那樣論述這個教義;而且我們發現穆罕默德對此存 在嚴重的誤解。

  他看待整個主題的方法完全是肉體上的。因為地上的人除非與他們的妻子同房,否則不可能有兒子,因此 古蘭經猜想神 (真主) 也一樣不可能有兒子,除非祂有個妻子。這就是上面所引用的古蘭經6:101的論點。在古 蘭經72:3中又出現這樣的論點,某些精靈說:「讚頌我們的主的尊嚴!超絕萬物,他沒有擇取妻室,也沒有擇取 兒女。」 穆罕默德沒有考慮到神 (真主) 無限的屬靈本質有異於祂所創造的有限狀態,他也沒考慮到耶穌(爾 撒) 有可能以一種有異於地上為人之子的方式而成神 (真主) 的兒子。他在多年傳道的過程中一直堅持他的訓 誡,儘管有人傾向於提出他在某些時候是否有過以上的想法、或者說這種信仰不是他所相信的全部和屬乎肉體的觀 念,而可能是某種更高和更神聖的事物。

  但是穆罕默德無法承認祂在任何事情上超越其他人。他從一種屬乎肉體的觀念去理解祂的人子身份,因此 他非常自然地激烈否認了它。 (羅伯遜,伊斯蘭中的基督,8頁)

  他認識到猶太人和基督徒都同樣聲稱自己是神 (真主) 的兒女,這純粹意味著他們被神 (真主) 特別 心愛 (古蘭經5:20) ,然而,他從來沒有考慮到基督徒相信耶穌(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也可能只 在於某種特別的意義。有一位基督教的作家,如此論到古蘭經5:20:

  穆罕默德自己曉得,而事實是這樣 - 他似乎無法用比肉體上更貼切的意思地去理解基督徒對於基督的稱 呼。 (貝文瓊斯,對穆斯林解釋基督教,48頁)

  他也意識到 「某某的兒子」 這樣的辭句也是古蘭經一種比喻性的說法,因為古蘭經本身也說過 wabnis- sabil - 原文是 「道路之子」,中文翻譯成 「旅客」 (古蘭經4:36) 。因此,儘管他只是從字面上去思考神 (真主) 肉身上的 「後裔」 ,但他還是意識到這個術語有某些不一樣的用法。相當遺憾的是,他沒有盡力去 發現基督徒相信耶穌(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確切的意義,尤其是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

  於是,穆罕默德聽到基督徒說 「神有一個兒子」 ,但不了解怎麼可能沒有妻子就有了兒子;所以他除了 說祂沒有妻子,不可能會有兒子之外,無法提出其它論據 … 但是穆罕默德可以相信馬利亞 (麥爾彥) 沒有丈 夫就有了兒子,為甚麼他不思考一下神 (真主) 沒有妻子同樣可以有兒子也是合宜的事呢? ( Sweetman ,伊 斯蘭和基督教神學,第二部分,卷一,151,152頁)

  基督徒會發現,穆斯林直到今天還總是堅持穆罕默德在這點上所採用的肉身觀念。 「我們難以理解,穆 斯林怎麼仍然從肉體上的角度,來看待基督徒相信神(真主) 有一個兒子這件事,但這種誤解仍然延續下去」 ( Elder ,按照聖經的方法接觸穆斯林,27頁) 。他們 (基督徒) 不得不充滿耐心地去解釋這種關係是超乎 物質、是屬靈的,而且這個人子的身份具有一種特別的特徵,就像我會在稍後說明的。穆斯林對於基督徒提出的 這個觀點,在他們所理解的層面上,基督徒有許多反駁的理由,並且儘管我寧願把討論的水平提高到某個層次, 思考它隱含著甚麼真正的意思,但是我還是衷心地贊同並推薦早幾個世紀一位名叫 Ricoldo 的偉大學者所提出的 責難: 「聲稱神 (真主) 不可能有兒子,因為祂沒有妻子,就如同說祂沒有活著,因為祂沒有呼吸一樣」 ( 但以理,伊斯蘭和西方,182頁) 。我們確實需要促使穆斯林意識到古蘭經中相當無說服力的論點 - 由於神 ( 真主) 沒有妻子,所以祂不可能有兒子。

  我們還需要強調的是,抱有神 (真主) 娶妻生子、或者提出為以物配主這種觀念,對於我們或者穆斯林 來說,都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他們應該認識到,古蘭經否認耶穌(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是出於它本 身的誤解,而不是那個教義真正的本質。如果教義本身就是那樣的話,我們也會否認它。

  我們像穆斯林一樣,堅決拒絕耶穌 (爾撒) 是神 (真主) 通過任何肉體的方式成為祂兒子的想法。有 關耶穌是神 (真主) 與童貞女馬利亞 (麥爾彥) 結合所生的想法,對我們作為基督徒而言,是絕對格格不入 的。如果這就是穆罕默德所理解的,那對我們和穆斯林來說都是褻瀆神 (真主) 的事情。 (查普曼,請你去做 同樣的事,78頁)

  我們相信神永恆的愛子,永遠都與父神同在,並且藉著一位聖靈與祂合一,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 間」 (約翰福音1:14) ,並且 「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7) 。我們不相信當耶穌誕 生時,是神自己得著一個後裔,生下一個兒子,成為另一位神。我們相信神的兒子道成了肉身,不相信耶穌是神的 義子的說法 - 這是某個時期的一個基督教的異端的說法,實際上也是古蘭經所反對的。

  基督徒說 「神在基督裡」 的意思並非是說 「耶穌是神的養子」 。正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這是一個誤 解,也是被早期的教會所抵制和拒絕的。但這個被把用來指責基督徒的想法,卻經常出現在古蘭經中。( Cragg ,耶穌和穆斯林,203頁)

  正如一位博學的作家在其腳註中所說的: 「很顯然,雖然古蘭經可能意圖拒絕接受 『道成肉身』 ,但它 真正拒絕接受的是 「耶穌是神的養子」 的說法 ( Cragg ,耶穌和穆斯林,209頁) 。這問題是由於穆罕默德所 處的環境所產生的。在他那個時代,多神教徒的阿拉伯人敬拜女性的偶像諸如拉特、歐薩和默那,認為她們是「安 拉的女兒」 。當阿拉伯人自己認為生了一個女兒是悲痛和羞恥的事情時 (古蘭經16:58,59) ,穆罕默德常常 反駁道:

  「難道他從自己所創造的眾生中自取女兒,而以男兒專歸你們嗎?」 (古蘭經43:16)

  穆罕默德似乎不能辨別基督徒相信耶穌 (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和阿拉伯的多神教徒相信他們 的女神是神 (真主) 的女兒兩者之間的區別。他不分青紅皂白地把兩者視為相同的性質,沒有意識到聖經有關永 存神(真主) 兒子的道成肉身的教導,與阿拉伯人的女神觀念完全不一樣。

  穆罕默德在廢除麥加的安拉兒女的觀念時,並沒有區分基督徒所說耶穌為神子身份的意義是全然不同的。 直至今日,穆斯林的獨一真主的原則,還是頑固地拒絕接受按它的標準 - 被用以淨化麥加多神觀念的標準 - 所認 為是錯誤的任何合一神的理解。他們沒有辨別多神教徒企圖割離神的大能、和神藉著祂自己沒有分割的榮耀在人 間作工兩者之間的分別。( Cragg ,尖塔的呼聲,38頁)

  然而,另一位作者提出,阿拉伯的基督徒對於耶穌 (爾撒) 的信仰,與阿拉伯多神教徒對安拉女兒們的 信仰實際上是類似的,他說到: 「但是遊牧的阿拉伯人接受基督教,並非對救贖主耶穌基督(基督徒聲稱祂與神 合為一) 忠心,而是以阿拉伯人一生中敬拜的眾神的相同標準來承認祂。 (鐵密濟,在伊斯蘭之前阿拉伯半島中 的基督教,310頁) 不幸的是,他無法為自己宣告的話提出證據,而我也不知道它有何根據。這樣的習俗,就算一 時存在,也不曾廣為流傳,並且肯定也不是規範的。

  穆罕默德對於基督徒和聖經中有關耶穌 (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這個真正教義的誤解,有力的表 明了這與他宣稱古蘭經是神 (真主) 啟示給他的話是背道而馳的。這本經書,因著先知有限的認識,再次成了受 害者。如果神(真主) 是古蘭經的作者,他就應該知道甚麼是基督徒普遍真實的信仰,並且不會把異教相信耶穌 (爾撒) 是神 (真主) 養子的學說當作是整個教會的信仰(相信神 / 真主的兒子道成了肉身) 。穆罕默德 顯然對於基督教真正的教義一無所知,並且只看到阿拉伯多神教徒在他那個時代之前相信安拉有眾女兒,就誤以 為基督徒所相信的是同一回事。和三位一體論一樣,我們在此看到,穆罕默德知識的有限性和他當時的環境、以 及對於全知全能的神(真主) 沒有絕對的認識,支配了古蘭經的主旨和教導。我們發現這不是古蘭經的特殊啟 示,而是一系列輕而易舉就可以解釋的錯誤觀點,這不是一種普世性的知識,而是受到穆罕默德有限環境的制約 而產生的一種無知。

  雖然如此,基督徒必須在這點上極具耐心,因為這是伊斯蘭和基督教之間根本的爭論點。是甚麼因素使得 穆斯林成為世界上最難用福音去接近、並且是最抗拒改變信仰的人呢 - 是不是像當今許多人所聲稱的那樣,是由 於他們與我們之間存在文化上的差異呢?還是如池維謀在他所著的書 《伊斯蘭叛教的律法》 中所寫的那樣,是 因為叛教會帶來可怕的後果呢(17頁) ?儘管這些無疑都是重要的原因,但我還是相信導致相對極少人從伊斯蘭 改變信仰的根本因素,是因為古蘭經強烈地拒絕接受耶穌 (爾撒) 是神(真主) 的兒子這個基督教的信仰。正 如下面這節經文所說的:

  「他們說: 『真主以人為子。』 光榮歸於真主!他是無求的。天地萬物都是他的。你們對此事並無明證 ,難道你們可以假借真主的名義而妄說出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情嗎?」 (古蘭經10:68)

  古蘭經說只有一樣罪神 (真主) 不會饒恕,那就是 shirk 「以物配主」 。這就是伊斯蘭相信以物配主 是唯一一個不可赦免的罪的由來:

  「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惡,他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這差一等的罪過。誰以物配主,誰已犯大 罪了。」 (古蘭經4:48)

  我相信這節經文是從伊斯蘭轉向基督教道路上最大的障礙。 「 Partner 以物配」 這個詞與 shirk 這個 詞是來自相同的字根,也就是 yushraku 。在古蘭經10:66中我們同樣讀到 shurakaa 「配主」 ,他們是在神 (真主) 以外受到敬拜的。僅在這節經文的下兩節經文中,我們就發現古蘭經用相當強烈的語氣拒絕接受神(真 主) 以人為子 (就是上面所引用的古蘭經10:68) ;可以猜想得到,基督徒相信耶穌 (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不就是其中一個顯然為以物配主的行為,古蘭經宣告它為最大的罪。在古蘭經2:105當中,它清楚地講到 在 Ahlal-Kitaab (信奉天經的) 當中 mushrikiin (以物配主的) ,這是它對猶太人和基督徒普遍的稱呼。 在古蘭經9:31中的兩班群體,尤其是基督徒,把彌賽亞(麥西哈) 視為 ibnullaah (神 / 真主的兒子) 和 他們的 rabb (主) ,都被說成是讚頌安拉的同伴超乎祂的人。

  那麼唯一能夠得出的結論,就是如古蘭經所教導的,在所有以物配主的行為當中,最不可饒恕的罪就是相 信耶穌 (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對基督徒來說,向神 (真主) 永恆的恩典和知識的唯一可能的一步, 對穆斯林來說卻是在遠離神 (真主) 的道路上無法挽回的一步。我們得著救恩的關鍵一步,對他們來說,卻是邁 向了無法饒恕的罪惡的邊緣。穆斯林在意識上或者在潛意識上的這種懼怕,比任何其它原因更加防礙了他們歸向基 督。

  使徒約翰曾經說過: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翰一 書5:13) ,但在穆斯林看來,正是這樣的信仰使他們遠離救恩。這是伊斯蘭最終的悲劇,也是數以億計的穆斯林 被迷惑、以致遠離了福音真理的主要原因。

  我們要敢於和穆斯林談論這個問題,我也不贊同有些基督徒相信應該迴避這個問題、又或者在作見證的時 候應該避免討論耶穌 (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的話題或者使用這樣的稱呼。在穆斯林最終悔改歸主的過程 中,它將是最關鍵、最棘手的問題。我們必須揭露古蘭經在這點上的錯誤,不但在於它對於耶穌(爾撒) 是神 (真主) 的兒子的看法,而且在於它不承認神 (真主) 有可能確實有一個兒子。 Kenneth Cragg 說:

  我們禁止神自己所沒有禁止的事情,這樣對嗎?如果神真的超過萬物,我們能夠辨別出祂所沒有做的事情 ,並且反對我們所堅持的事情嗎?我們的立場是否可能在建議說神受到限制,或者以祂不贊同的方法為祂的主權 辯護?事實上,我們會不會因為我們自己的猜想為祂的主權辯護,而限制了神的主權呢?( Cragg ,尖塔的呼聲 ,292頁)

  值得注意的是,古蘭經似乎不是絕對地說神 (真主) 不可能有兒子,而是說這樣做 「不適合 befitting 祂」 (古蘭經19:35) 。穆斯林一旦承認神(真主) 有個兒子是祂的能力所及的,那麼唯一的問題就是祂實際 上是否真的有個兒子。在這個部分的結尾處,我們將更進一步充分地思考這個問題,不過在此之前,我們還是先 思考一下穆斯林經常用來反對聖經上所呈現的這個教義的兩個論點。

2. 聖經中神 (真主) 的兒子受到限制

  在穆斯林的著作當中,常常提出的一個異議,是基於耶穌 (爾撒) 所說的許多話,祂說到自己受到限制, 不管是知識方面,還是能力方面,因此他們置疑祂怎麼會具有神性。例如,祂在以下這節經文中,說到自己不知道 末日審判的時辰,說到只有神(真主) 知道,因此有人就認為祂不是全能全知的: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 (馬太福音24 :36)

  他們同樣聲稱祂在另一處,連自己都否認自己是全能的,並且說自己根本沒能力做任何事:

  「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 ... 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 (約翰福音5: 19,30)

  另外,另一處令耶穌 (爾撒) 的神性受到懷疑的經文,說到: 「父是比我大的」 (約翰福音14:28) 。如果連祂自己都不得不承認有一位比祂大,並且有些事情是祂幾乎不知道或者不能作的,那麼誰還能夠相信祂具 有神性呢?因此,這就成了穆斯林著作中反對基督徒信仰和教義常有的論點。

  有一位穆斯林作者在上面引用的馬太福音24:36的註釋中,提出了他的控訴:

  而且,神 (真主) 的兒子竟然自稱對於審判的日子一無所知,這真叫人難以置信!這樣的無知或者缺乏 知識難道還配稱得上具有神性嗎? ( Manjoo ,十字架和新月,44頁)

  無論誰提出這些異議,我都會毫無保留地表示歡迎,因為它們創造了一個好機會讓我見證耶穌 (爾撒) 到底是誰,並且解釋神 (真主) 的兒子這個稱謂真正的含義。正是「兒子」 這個稱謂直接暗示了一種局限性 - 一個兒子總是順服他的父親 - 正是在權柄這個問題上,我們發現神 (真主) 的兒子這個稱謂的含義,實際上就 是聖經中所闡明的。

  在這點上也許令許多基督徒自己陷入了困境。大膽地向穆斯林宣告 「耶穌是神」 ,他們發現自己無法去 反駁類似這樣的異議。實際上,今天的福音見證已經變得多麼的簡單化,並且充滿了太多教條式的陳詞濫調,這樣 反而使它陷入了無法反駁的思想性爭論。這種傾向是如此的普遍,促使了一位穆斯林作者在一本近期的期刊上提出 ,儘管正統的教會堅守三位一體的教義,但是今天福音派的基督徒卻聲稱「的確只有一位神,祂名叫耶穌」 ( Siddiqi , 「伊斯蘭和宣教:穆罕默德還是基督」 ,伊斯蘭世界評論,31頁) 。雖然這位作者的看法顯然值得商 榷,但我們也可以理解到他進退兩難的處境。如果你不是大膽地宣告「耶穌是神」 ,而是仔細地向一位穆斯林論證 我們為甚麼稱祂是神的兒子,你就不會遇到我們上面提到的這些異議,也不會遇到其它類似的質問,比如說:「如 果耶穌是神,那當祂說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馬太福音27:46) 這句話時,祂是在向誰禱告呢 ?」

  「神的兒子」 這個辭句主要是類推性的。它表明了三位一體真神的前兩位格之間的關係。他們在本質上是 一樣的,實際上是一個實體,只不過一位順服另一位的權柄。人類類似的這種關係也是如此 - 一個地上的父親和 他的兒子都完全是人,只是兒子必須順服他的父親。當穆罕默德把這種相似之處衍生為得著後裔和配偶諸如此類的 事時,他就犯了錯誤。我們有一點是必須弄清楚的 - 無論我們相信祂是誰 - 就是耶穌總是順服祂父的權柄,否則 我們同樣會犯錯。當祂降臨地上時,祂是作為父神的使者來將人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祂成為人的樣式,從而把這 種對父權柄的順服當作一種主僕的關係。

  「神在基督裡」,而不是 「耶穌是神」 ,是對於這個真理的經典表述。 ( Cragg ,尖塔的呼聲,315頁 )

  儘管天上和地下的所有的權柄都歸於聖子了 (馬太福音11:27;28:18) ,然而當萬物最後都服了祂, 「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哥林多前書15:28) 。對父權柄的順 服將持續到永遠。

  有些人說我們應該避免談論耶穌是神的兒子,但有些人卻又主張我們應當大膽地宣告祂就是神和萬物之主 。我反對這兩種極端。我們應該把焦點集中在祂為人子的身份上,一方面是因為它確保了我們可以恰當地說出祂到 底是誰,另一方面是因為它可以讓我們得以避開那些針對祂自稱受到局限的異議。這種異議在無意中給予我們很大 的好處,使我們有機會解釋耶穌到底是誰 -三位一體的神的第二位格,但作為人子,祂又完全順服於第一位格 - 永恆的天父、萬物之源 - 的權柄。

  就我看來,應付這個問題最理想的一段經文,是腓立比書2:5至11。儘管祂有 「神的形象」 ,卻 「取了 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 ,並且存心順服,不但是作為永恆的聖子對聖父的順服,而且是作為一個普通人向 神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如果祂不是成為我們的樣式來到我們中間,我們就無法經歷這種順服 。

  正是祂這種特別的順從地位,使祂得以呈現這種關係。儘管祂有神性,我虔誠地說,正因為祂只是聖子, 所以對於父所確定的審判時辰,才會不知道。這也解釋了祂為甚麼說憑祂自己的權柄,祂不能作甚麼。我們在此 有一個絕好的機會,向穆斯林解釋神的兒子這個稱謂用於耶穌身上的真正含義。

  然而,讓我們把這個主題帶回到穆斯林自己論據的標準裡,來結束討論。我所提到的所有異議,都可以轉 變成與提出異議者進行討論的特別有利條件。耶穌在馬太福音24:36中,聲稱自己不知道那時辰,因此穆斯林就 說祂是把自己處在神所造的所有其他受造物的一員當中,與唯獨神一人知道,形成了對比。要挑戰這樣的論點, 需要更仔細地考查這段經文。耶穌確切在說些甚麼呢?「沒有人知道」 那時辰, 「沒有人」 實際上就是說 「 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 ,子也不知道,只有父一位知道。耶穌在這個向上升高的等級的人稱類別中,把自己放 在甚麼位置呢?祂把自己放在人類和天使之上,純粹描述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 - 是永恆天父的兒子。正是 「兒 子」 這個特別的稱謂識別了祂的身份 - 與神有關係,但順服祂,因此就不知道那時辰。祂沒有把自己置於神所 造的萬物的地位上,而是在神的地位 - 「兒子」 - 這個特別的稱謂上,把祂獨自與父連在一起。

  基於約翰福音5:19和5:30的論點,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讓他們改變他們的看法。任何提出這些觀點的穆 斯林,都必須讓他們讀一讀約翰福音5:19的整節經文:「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 我們再次看到,神的兒子這個稱謂的意思,與上面那句話是多麼的協調 - 作為 兒子,祂受制於父的權柄,不能憑自己作甚麼;但是作為具有神聖之神的兒子,祂又確實作父所作的。這整句話 非但沒有否認祂有無限的權柄,還且著重地強調了祂擁有無限的權柄。正如以下這位作者所說的:

  仔細地研究這節經文,會發現其中表明了祂能作神所能作的一切。那麼祂怎麼會比神小呢? ( Tisdall ,穆罕默德教對基督教的異議,120頁)

  我們提到的第三句話,就是 「父是比我大的」 (約翰福音14:28) ,這同樣需要進一步的仔細研究。 如果這確實是宣告祂受到了限制,那它同時也是令人敬畏的偉大聲言。這樣的聲言不管是出自任何其他人的口, 聽起來都會覺得極度的自以為是 - 「這句話若不是事實的話,就有點褻瀆神,因為一個地上的人居然與父神同 等,那麼他必定把自己歸為神的行列」 ( Frieling ,基督教和伊斯蘭,121頁)。耶穌一定思想到祂自己擁有 永恆的偉大,所以祂認為很有必要讓祂的門徒知道父實際上比祂大。祂再次單單以神的水平來衡量自己,顯示出 祂與父神獨一無二的關係,並且表達出唯有從祂是神的兒子這個事實當中,才能找到的局限性。

  我們在回答這些異議時,可以向穆斯林表明神的兒子這個稱謂真正的意義,並非神娶了一個妻子並得著 了一個兒子,而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與第一位格具有相同的本質,不過是順服祂的權柄,就像人之子順服 他們的父親一樣,並且自願地變成基督耶穌這個人的樣式,因此祂在一位聖靈裡,能夠使我們順從父神。

3. 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比喻上的意思嗎?

  我們來看看穆斯林著作中另一個普遍的論點。古蘭經教導說,只有跟隨耶穌 (爾撒) 的人才把他視為 神 (真主) 的兒子,但是當穆斯林作家發現在聖經新約中也這樣稱呼祂時,他們就提出要在狹義上理解這個稱 謂,就是說其意思就是所有真正的信徒都可以成為神(真主) 。下面引用的話代表了這些穆斯林典型的論點:

  我們一概否認如基督教的神職人員和護教者所解釋的耶穌 (爾撒) 曾經稱自己是神 (真主) 的兒子 的意思。 (阿里,伊斯蘭的精神,141頁)

  古蘭經不但拒絕接受所有等同安拉的其他神或以物配主的觀點,尤其反對所有認為祂有兒子的說法,除 非這是一種比喻上的意思,就是說所有人都是祂的兒女,在聖經提到使人和睦的人,都「必稱為神的兒子」 ( 馬太福音5:9) 。 ( Zafrulla Khan ,伊斯蘭對現代人的意義,93頁)

  伊斯蘭也否認耶穌 (爾撒) 的神子身份。雖然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這樣稱呼祂,那就是所有義人都可以 稱為神的兒女,但卻不是從字面上或獨特的意義上而言。( Aziz-us-Samad ,基督教和伊斯蘭之間的比較研究, 66頁)

  上面的每個論點,都含蓄地承認在所有信徒都稱為神 (真主) 兒女的情況下,可以視耶穌 (爾撒) 為 神 (真主) 的兒子,卻清楚地否認了祂是神(真主) 唯一永恆的兒子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古蘭經否認無論從 哪方面而言任何人可以被視為神 (真主) 的兒女的可能性 (在這本經書裡面,並沒有一處提到真主 / 神被稱 為 「父」 ,同樣像 「真主 (神) 的兒女」 這樣的字樣也沒有出現過,在古蘭經6:100中清楚地寫明祂無兒 無女) ,而穆斯林一旦發現耶穌(爾撒) 在福音書中經常自稱為神 (真主) 的兒子,他們就不得不承認祂是 在某些意義上應用這個稱謂。

  一個穆斯林無論在甚麼時候爭辯說耶穌 (爾撒) 從未聲稱過自己是神 (真主) 的絕對兒子,只是接受 這個稱謂在寓言性或者比喻性方面的意義,那麼基督徒都應該馬上要求他承認耶穌(爾撒) 事實上是以某種形式 確實聲稱過自己是神 (真主) 的兒子。穆斯林的論點是薄弱的,除非他們承認這一點。那麼問題就純粹是確定 這個稱謂到底是從哪種意義而言。這個論點通常都是根據以下這段經文:

  「耶穌說: 『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 「我曾說你們是神」 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 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 ,你們還向他說: 「你說僭妄的 話」 嗎?』 」 (約翰福音10:34至36)

  藉著引用詩篇82:6上的經文,說到所有真正的信徒都是至高者神的兒子,有人就提出當耶穌說 「我是神 的兒子」 時,耶穌只是說祂同樣只是至高神的兒女中的其中一位。下面引用的話,就是根據上面那段經文,代表 了穆斯林在這點上的結論:

  因此,即使耶穌親口說 「神的兒子」 這個術語,也是用一種比喻性的辭句,教會因著接受了它字面的意 思,就破壞了這個信仰真正的根基。 (阿里,伊斯蘭的信仰,40頁)

  這裡重要的一點,在於不管從哪種意義上而言,都必須承認耶穌確實稱自己為神的兒子。那麼問題純粹就 是要確定這種聲稱有甚麼意義。教會從來都不認為要正如那位作者所說的那樣從字面上理解這個稱謂(這是穆斯 林一個典型的錯誤,那是基於古蘭經對於所有真正基督徒所使用的稱謂的誤解) 。相反,正如我們所說明的,我 們相信它是一種比擬的說法。它為耶穌與父神比較上的地位下了定義 - 一個在本質和形象上完全與祂合一 (約 翰福音10:30) 、但同時又順服祂的權柄的人 (約翰福音5:30) 。那麼,哪一個才是正確的解釋呢 - 是否從 比擬的意義上說祂是神絕對、唯一的一位、具有神性的兒子呢?還是從比喻的意義上,說明所有真正的信徒都可 以稱為神的兒子呢?

  毫無疑問,只要客觀地研究這些經文,會發現第一個解釋,才是唯一可能得出的結論。當猶太人對彼拉多 說: 「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9:7) ,這就是他們定耶穌 說話犯了僭妄罪的原因,因為祂在該亞法面前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 (馬可福音14:61,62) 。如果祂只是從比 喻的意義上聲稱自己是神其中一位兒女,祂就永遠不會受到控告,受到如此殘酷的審判。

  耶穌說過的許多話語,可以清楚地表明祂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是從一種絕對、永恆的意義上而言,比如 :

  「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 (馬太福音11:27)

  同樣的,當耶穌說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 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約翰福音5:22,23),這樣宣告自己是神兒子的話,幾乎絕對沒有可能從 中看出會有一種比喻性的意義。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的這句話,不能減弱為祂是低於神永恆絕對兒子的 地位的意思。你若引用類似的話,已經足以寫滿一本書,但是為了得出結論,讓我引用其中一個我相信能夠最有 效地應付這個異議的方法。

  每次當我面對人爭辯說耶穌只是以一個較次的意義稱自己是神的兒子的時候,馬上想到了在馬太福音21 :33至43、馬可福音12:1至12和路加福音20:9至18都有記載的葡萄園園戶的比喻。耶穌說到很多僕人被差遣往 園戶那裡收葡萄園的果子,但園戶們都抓住他們並毆打他們,有些被打死打傷,「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 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馬可福音12:5)

  我們在下面的經文中發現這個比喻達到了高潮,這也是我們所需要的一段關鍵經文: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 『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不料,那些園 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 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 。 (馬可福音12:6至8)

  後面一系列的經文清楚地說明了這個比喻的意思。神差遣了許多先知到以色列百姓當中去,呼籲他們結 出義的果子,但是他們卻虐待所有的先知,殺死一些,打傷一些。( 「哪一個先知不是你們祖宗逼迫呢?」 - 使徒行傳7:52) 沒有一個穆斯林會否認這些先知都是神在地上所揀選、最信實的人,但是在這個比喻裡面,他 們都不過被視為僕人而已。當他們都被差遣到葡萄園主那裡的時候,還剩下另一位 - 他的愛子 - 他就打發他去 ,只看到他也同樣被園戶殺害 - 耶穌自己即將被釘十字架的清楚預表。

  在這個比喻裡頭,耶穌作為神的愛子,把自己明顯地區別出來,與其他只是神僕人的先知形成了對照。基 督徒正是從這種區別中,可以向穆斯林說明耶穌是如何聲稱自己是神獨一永恆的兒子,並且這個稱謂的用途,從 來都沒有帶著所有信徒都可以稱為神的兒子這方面的意思。

  當耶穌改變了形象的時候,從天上有聲音傳來說: 「這是我的愛子」 (馬太福音17:5) 。 「神愛世 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這節經文更進一步證實了這點(約翰福音3:16) ,還有另一處經文稱祂為 「父懷裡的獨生子」 (約翰福音1:18) 。毫無疑問,耶穌總是以一種獨一、屬於神的意思的這個稱謂稱呼自 己,祂從來都不像穆斯林所聲稱的那樣以比喻的意思使用這個稱謂。基督徒在此有不勝枚舉的證據,可以向穆斯 林清楚地說明耶穌聲稱自己真正的所是、以及祂真正的身份 - 神永恆的兒子。

4. 「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 …」

  我們回到了神是否真的有一個兒子、還有這個兒子是否就是基督耶穌這個問題上。我們已經思考過一些穆 斯林不重視這種可能性的論點,以實質的問題 - 神最終要啟示甚麼作簡要的評估 - 來結束本部分的討論之前,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另一個論點,也就是神不可能在一個人的肉身上彰顯。

  我們發現,穆斯林經常辯稱耶穌 (爾撒) 不可能是神 (真主) 永恆、具有神性的兒子,因為祂是一 個普通的人,比如祂需要睡覺 (馬可福音4:38) 、會飢餓 (路加福音4:2) 、會口渴 (約翰福音19:28) 等等。由於祂像所有常人一樣吃喝和睡覺,所以他們認為祂不具有神性,因神是自存的,不需依靠任何東西。 以下論到古蘭經5:114的經文,也許同樣適用於所引用的聖經經文,簡要地陳述了這種觀點:

  這節經文也證明了耶穌 (爾撒) 不是神 (真主) 的兒子或者道成肉身的神,因為祂感覺到自己需要 依據食物維生。 (艾哈邁德,在天上的耶穌在地上,143頁)

  我再引用一段類似的話,但是這段話本身暴露出這個論點的弱點:

  祂以人的方式吃喝和行動。祂走著穿過菜市場、騎著各種動物、晚上睡覺等等。神 (真主) 不需要做 任何這些人類的事情,甚至任何與人類有關的事情。( Assfy ,伊斯蘭和基督教,6頁)

  它缺乏說服力的地方,在於 「神 (真主) 不需要做任何這些人類的事情」 這句話。我們也可以說神 不需要造人,不必從男人身上造出女人,根本不必做任何事情。問題在於,是神定意去做這些事情。而在腓立比 書2:5至8中,我們同樣發現這位永恆的神子,「本有神的形象」 - 在原始希臘原文中的意思是說祂徹頭徹尾都 具有神性 - 卻寧願虛己,自願成為人的樣式。因此同樣也沒有人能夠奪祂的命去,祂也沒有必要捨命,是祂自 願捨去的(約翰福音10:18) 。

  一位君王在他的王國裡可以不必穿上僕人的衣服,屈從自己去服事另一位主人,但如果他想體察民情、 調查民意、了解人民的疾苦,好使自己能夠減輕他們的痛苦、而在一定的時期內定意這樣做又如何呢?如果穆斯 林同樣提出神(真主) 不能隨著祂的方式行事,那麼他們豈不是說神 (真主) 的能力和旨意也受到限制嗎? Assfy 補充說祂不必做 「任何與人類有關的事情」,我們現在來到中心的問題。如果祂定意降到人類當中與人 相會、並在恩典裡與人緊密相連,那又如何呢?古蘭經在某處說道:

  「你說: 『假若大地上有許多天神安然步行,那末我必從天上降下一個天神去他們那裏做使者。』 」 (古蘭經17:95)

  因此,如果神 (真主) 希望從天上與人發生關係,祂可以怎樣來到地上呢?就算古蘭經也明確地承認 ,當天使要到地上傳達神 (真主) 的信息時,他們也會以人的樣式顯現。( 「我使我的精神 ( angel ) 到 她面前,他就對她顯現成一個身材勻稱的人」 - 古蘭經19:17) 。如果天上的父神出於自己的意願,渴望和地 上的人直接發生關係,於是差遣祂的兒子以人的樣式來到地上,難道無法接受嗎?當祂在地上的時候,沒有甚麼 東西可以阻止祂自願接受人類的局限性、以及受我們天然的需要支配。

  問題不在於人是否必須吃喝等等,而純粹在於 - 人的樣式是否具有神的形象?如果有人提出神化身成一 種植物、昆蟲或動物,我們會毫不猶豫地否認這種說法。這些生物沒有一樣是聖潔、信實、公義和慈悲的,所以 不可能具有神的形象。但聖經上說神在創世之初就宣告了「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創 世記1:26) ,這樣祂就創造了人。神只有對著人才可以說: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利未記19:2) ,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5:48) 。人被造出來是具有並 能彰顯神的一切特徵屬性 - 聖潔、愛心、純潔、正直、公義、憐憫等等。神這些神聖的特徵沒有一樣不能夠在 人的樣式裡彰顯出來。

  人按照神的形象被造,並非意味著神看起來像人或者人看起來像神,而是意味著人完完全全具有神的特 性。 ( Kateregga 和 Shenk ,伊斯蘭和基督教,19頁)

  問題不在於神是否能夠受人的樣式約束,而純粹是在於人性能否具有神的形象。答案是絕對肯定的。當 耶穌基督作為人生活在地上的時候,祂完全彰顯出神完美的屬性。沒有理由神子不能成為人子。祂來到我們當中 成為普通人,決不表示祂的神性特徵就蒙上了污點。相反,當耶穌為了把我們從罪惡中救贖出來,並為我們開創 通往天上的居所而捨了自己的生命時,神的大愛、恩典、寬恕和憐憫都完全啟示出來了。

  那麼最後一個問題,純粹在於 - 當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有沒有啟示出祂就是神的兒子呢?祂一直都聲 稱祂完完全全是父神永恆的兒子,正因著這個原因,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約翰福音19:7) 。然而,當祂 「 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 時 (羅馬書6:4) ,祂 「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羅馬書1:4) 。祂所聲 稱的話都證明是真實的。我們不能逃避耶穌自稱為神的兒子這個事實。( 「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 - 約翰福音 19:7) 接下來的事件完全證明了祂所聲稱的話。如果不是耶穌自己把這榮耀歸給自己,那麼請穆斯林解釋一下 ,為甚麼我們都一致認為在祂之前的使者只是先知而已,單單相信祂是從天上來的神聖救贖主呢?

  我們必須清楚一點,基督徒有關耶穌的教義不是被強迫接受的事實,而是從事實當中得出的一個結論。 ( Cragg ,尖塔的呼聲,288頁)

  問題的中心也許可以見於以下這件事情中。當耶穌和祂的門徒遠離人群、聚在一起的時候,耶穌問祂的 門徒: 「人說我人子是誰?」 (馬太福音16:13)他們回答說,祂普遍被認為是先知中的一位 - 施洗約翰、 以利亞或者耶利米 - 不過是一個先知而已。這就是猶太人群眾所理解的,也是穆斯林大多數人迄今所理解的。

  然而,耶穌繼續問: 「你們說我是誰?」 (馬太福音16:15) 彼得回答說: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 的兒子!」 (馬太福音16:16) 這等於說:「人們說你是位先知,但我說你遠比先知大,你是神的兒子」 。 耶穌對此的回應十分切合我們正在討論的主題:

  「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 (馬太福 音16:17)

  祂的回應就是: 「我父指示給你的」 。對於祂是神的兒子這種認識,不是從普通 「屬血肉的」 人 - 就是不能藉著人的智慧和理解力 - 所能認識的,而只有藉著天上的父直接的啟示才能認識的。這也證明了耶穌 不是從比喻的意義上身為神其中一個兒女而已,而是神的兒子,只有藉著天父親自的啟示才能夠認識到這一點 。

  我們不禁要問,如果基督說自己是神的兒子的意思只是說所有信徒都是神的兒子,那祂的答覆用意何在 呢? ( Goldsack ,伊斯蘭中的基督,9頁)

  沒有原因神不能有兒子,沒有原因祂不能以人的樣式彰顯自己,沒有原因祂不能心甘情願地捨棄自己的 生命又再取回來以救贖我們。古蘭經否認耶穌 (爾撒)是神(真主) 的兒子的唯一原因,就是穆罕默德並不比 猶太人有更多的知識,而推斷說耶穌 (爾撒) 只是先知中的一位。耶穌親自教導我們說,任何人以信心的眼睛 看到祂確實是神永恆的兒子之前,需要來自天父親自的啟示才能看到。這叫我們對於穆斯林不能夠認識到祂真正 的大能,只能表示深深的同情。我們需要虔誠地為他們禱告,儘管穆罕默德這位伊斯蘭先知沒有認識到祂的榮耀 ,但希望他的追隨者能夠認識到。

  穆斯林踏上了相反的道路,就走到了死胡同。就算他們接受啟示的教義,也只是局限於接受只有來自神 (真主) 的啟示,而並非來自神 (真主) 自己的啟示。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基督徒也步上了同一條路,但到了 終點的時候,他因為認識到道成肉身,所以藉著一種新的信心,達到了最終的堅定信念:神從人的經歷中說話, 祂所講的都是關於自己本身,所啟示的不單是祂的旨意,而且是祂自己,這樣,人就可以完全把自己交托給神。 ( Sweetman ,伊斯蘭教和基督教神學,第二部分,卷二,3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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