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第八課 目標何在?

分類: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8 個人皈依或集體運動?

1.在本書第一部分我們討論到接觸穆斯林的最佳方法,現在來談談目的。你接觸穆斯林有何目的?想叫他皈依?想影響他,以觸發集體歸主運動?只想播下道種就好?或有其他目的?

2.論到「如何接觸穆斯林」這題目,我們已經杜絕兩種取態;這兩種取態很常見,卻並非基督徒應有的。其一是「滲透」,其二是「培育性情」。無可否認,酵母具滲透力;而基督教也確實在非信徒之間滲透,使他們的人生觀產生重大改變。然而這種滲透結果只是副產品;據心理學定理所言,任何群體不論大小,只要熱切宣傳某種思想,都有這種效果。俄國共產主義也具滲透力,是好是壞則見仁見智。因此,教會若讓任何從這種滲透力而來的副產品成為傳道的主要目的,就是本末倒置。

3.培育性情也是一樣。任何讀過新約聖經的人,性情總會受影響的;正如看電影會影響人的性情一樣。而教會把聖經送人,目的並非要培育對方的性情。得謹記,使人重生是神的事,是祂的新創造。我們總不能將重生與培育性情給搞混了。

4.無論你在意與否、想過這問題沒有,你向穆斯林傳福音總有目的,問題是,目的為何?

目顧印度基督教會史,你會發現,早期的新教宣教士實際是在「擄掠靈魂」。德國虔敬派教徒Ziegenbalg於1706年來印度,是作為一個丹麥皇家傳教士。他在敬虔主義的發源地哈雷(Halle)唸書時,聽過以下的話,這成為他到海外宣教的動機:

若有誰在異教群體裡帶領一個靈魂歸主,尤勝在歐洲拯救百個靈魂,因為後者有足夠機會歸信。

5.當然,我們的主沒說過這麼荒誕的話。但這種數算、估量靈魂的概念,在基督教宣教士間已根深柢固。大部分宣教工作之所以在穆斯林當中退縮不前,是因為統計數字結果太不堪,甚至在穆斯林地區作工的宣教士得用種種方法浮報成效,才能得到支持。奉獻者像Ziegenbalg一樣要「數算」靈魂,就算沒有實質的皈主人數,也要聽聽「慕道者」的傳說。

6.整個敬虔運動否定了「基督的身體」 (Corpus Christi) 這教義,錯誤地強調信徒與耶穌個人的、實驗的關係。換言之,信徒並非藉由教會、乃是藉著個人情感與主耶穌建立基本關係。

某程度上,這種極端形式的個人主義,是對羅馬天主教獨大、並知識道統謬誤的自然反響。宗教改革的突破有如洪水決堤,從此人人思想自由,隨心所欲!世俗與異教思想放縱不羈,造成反響只是早晚的事。而教會─基督的身體─理應阻止這一切,應該對這些個人主義者曉以大義,重申新約裡有關「基督的身體」的教導;可惜教會並沒有這樣做。結果是,宣教事業並沒有單單順服於神給教會的命令,向世界作見證,然後讓聖靈感動人歸主;反而許多宣教士以個人身份(相對於教會)跑到海外,想得著別的個體,領他們信主。他們的團結只建基於救恩的共同經驗,而非神使基督為首、與基督身體之約裡。

敬虔主義運動從沒有甚麼一致、連貫的原則,就好像一個家庭裡,孩子全是領養的,彼此之間沒有血緣關係、沒有關聯,儘管人人都稱家主為父母。

7.真正的基督教,以基督的身體為貫徹原則。這非常重要,我得詳細解釋一下。基督徒屬靈生命的情境,就是要團結一致,成為一體;惟有在這身體裡、也藉著這身體,我們才有字面上的、與宣講的道,才有聖禮,與聖徒的團契。

8.若我們認同教會裡應秉持這聚合的原則(幸而就是最激烈的敬虔主義者也開始這樣做),那麼,教會作為一個宣教的身體,必然面對一個非常大和複雜的問題,就是,民族部落之間的聚合原則。你常聽見人說(特別在今天的非洲而言),基督教在破壞部落間更古老、更自然的聚合性,使成千上萬的人(包括信徒和非信徒)生命失去重心。這誠然屬實,因為在基督教新的聚合原則面前,異教(包括歐洲的異教)的一致性必然虧損。

9.西方宣教士的困難是,個人主義在西方社會甚囂塵上,我們很難想到團結一致。有人說,人類所以待在一起、團結一致,是由於性衝動;有說由於權力慾,也有認為是源於恐懼。但在東方,有充分證據顯示,人類團結是基於維生之慾。這種慾望主要以宗教方式呈現,愈原始、泛靈傾向愈重的宗教,在生活各層面就愈需要權威。泛靈宗教的目的,是要強化、建立生命:先是民族部落的生命,繼而是個人與部落的關係,最後才是個人生命。因為這類龐大又古老的宗教,涵括生命所有層面,所以其本質必然是集體的、非個人的。藉著這等宗教,維生的聚合原則就表現出來,在中國或印度等國家,情況仍然如是;儘管有一小撮西方個人主義者盡百般能事,宣傳排除宗教的民族主義。不同宗教在細節上差異很大,但亦有相似之處,這全視乎文化、傳統、超自然觀、經濟、土地、價值觀等因素。但無論其倫理社會結構為何,生命都是集體的、受宗教統管的。維生之慾是民族部落的命脈,使宗教之血在國體內運行不息,而每個人都是體內某個細胞。人必須與其他細胞有正常關係,才算是個活細胞,他若與整體分離,多數會死掉。

維生之慾,是東方民族部落聚合的自然法則。這裡產生一個問題:當教會碰上東方聚合的自然法則,會有何事發生?

10.若果教會發揮正常功效,成全其被造目的,她就成為彰顯神的信實的中介;如此必然會引起爭辯。

雖然教會本身並沒有權柄,然而她有權可以說,神的信實惟在教會彰顯,而不在於用以團結社區的種種宗教聯繫裡。當社會、倫理、政治,與經濟關係被宗教聖化、維護與調整,而這宗教並不是真理的話,整個架構就被污染;這架構若是反基督的話,則必然傾倒,以至一敗塗地。因此,教會進入新的禾場時,往往遭反對、恨惡與迫害。

11.教會若以改善社會、政治、經濟、或倫理等方法進入新禾場,或許會讓當地人看見更優越的價值觀,因而更容易接受。但這種做法,只是以一種自然的聚合原則取代另一種,只是說明,在這種宗教下的法律與條例,比那個宗教優越。這會讓信仰貶為價值比較,卻沒有彰顯永恆的真實。

12.教會如果真的要呈現真實,必然會在非基督教地區干預當地的每個自然聚合原則,單刀直入;這會打擾群體各細胞的正常功能。「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從人的角度看,福音無論在哪裡扎根,都必然是排他的。

13.所以,教會的位置理應如此。教會在每個社區裡攻擊虛假宗教,動搖整個社會架構,卻不會、也不能以另一個架構取而代之。這立場排他、且看似不可能,教會卻一定要維持這種張力,因為她所傳的信息,在所有自然聚合原則以外,凌駕一切本於自然的立場。教會的聚合原則,使她在世界裡處於凌駕俗世萬法的位置上,卻又不屬世界,會造成矛盾。因此,教會不可能製造出另一種聚合原則,以取締世上任何一種自然聚合原則。事情再清楚不過,教會的聚合原則既然使她不屬於世界,因此也不能取代家庭、部落或民族裡任何屬地的、自然聚合原則;教會必然處於更高層次,超越世界。

14.有人也許反駁說,如果上面的說法屬實,那麼成功宣教士所到之處,必然會引致分裂了。這會是對的,如果傳福音的行動將整個民族部落帶到十字架前的話,但事實上很少會這樣做到。實情是,教會作為宣教群體,只是神偉大的預定計畫的因素之一,還有其他因素如文化、政治、社會環境、經濟、科技等在發揮影響力。但教會不會、不能,也不應用自己的目的和方法塑造任何這些環境,以達致成功。

舉例說,基督新教常常指控羅馬天主教為達目的插手干預各國政治。我們知道教會被造,自有她的特別任務,就是要到處宣揚主的死,直等到祂來;也要知道神會按祂所定的時間,藉不同渠道使萬事互相效力,以成全祂旨意。教會作工是憑信心,不憑眼見,所以才能年復年不斷作見證和宣講。待主的時候到了,別的因素全各就各位,開始有一兩個比較強的細胞脫離固有群體機制,然後產生連鎖反應,使較軟弱的細胞也隨之脫離,當地民族教會由此建立起來。這些較強的細胞從聽來的信息得知,他們並非以另一種原則取代屬地的聚合原則,而是接受不屬這世界的絕對真理。這讓他們從新角度理解自己家庭、民族部落固有的聚合原則,明白這不一定與教會宣講的絕對真理抗衡。因為,基督教要求我們,與人相處要合符道德,至於實踐細節方法則因時制宜,只要不與永恆真理衝突,如何應用沒有永恆的重要性。惟有在這種理解之下,民族教會才可能建立起來。我們若以為單靠某種崇拜模式、或教會政策,就能建立起民族教會,就實在太天真了。民族的意思是,其中的成員日常生活總不會獨善其身,無論在工作天、或在周末,他們都屬於這民族。這群人自有其獨特環境,在不與福音抵觸的情況下,他們可以有自己的聚合原則。換言之,沒有人能將某個民族教會移植到新禾場裡。若一個國家建立起民族教會,那是因為神與當地人同工;這並非單憑福音可以成事,必須由福音與其他因素互相效力。

15.細心研究「聚合」這問題,有助教會明白,教會並非任何情況的主宰,箇中成功關鍵,全在乎神按祂的旨意使萬事互相效力。教會只憑信心作工,相信神能夠、並會完成這救恩大計。

16.宣教事業又如何?如前所述,它沒有仔細思量這些基本問題,就滲進東方去;其中的基督教概念,混雜了新約教導與西方世俗思想。新約聖經認為「自我」有責任選擇、吸收真理,將這吸收進群體裡;但這種自我觀被個人主義掩藏掉。福音到達東方時,表現得好像人可以獨善其身,不受群體法律或傳統約束,毋懼天打雷劈,不用理會周遭的經濟文化聯繫;換言之,就好像人並非體內一個細胞,不用靠其他細胞而活一樣。因此,每當宣教事業成功「擄掠」了一個靈魂,使之脫離自然親屬關係與環境,或是那位當地信徒被鄉人趕出去,宣教士總給當地人一個印象,以為接受了信息,就等於進入一個全新的關係與環境,而這環境是由宣教造成的;從此形成一個改宗家庭、部落,與族群。宣教事業一旦以此為職志,聚集了愈來愈多的改宗信徒,結果可以很令人氣餒。對這些改宗信徒的心理研究顯示兩種情況。第一,通常性格不穩定的人最先─而通常只有短時間─接受宣教士的信息,然後顯得十分虔敬熱心,但沒多久,他們的不穩定性就顯露出來,而且終其一生情緒靈命起伏不定,在這裡那兒投閒置散,無用亦發揮不了用處。第二,這些較弱的細胞因為內在問題,在他們自身的群體裡沒有地位,總覺得自己受命運播弄,於是很願意疏遠家庭、部落,加入其他群體;這群體可能是更有愛心、具同情心的宣教士。這轉變往往讓皈依者喪失其?力。之前他還得花點力氣生存,現在他被宣教士捧著照顧,但總不成終其一生都是這樣子的。宣教士往往有個錯誤觀念,以為基督教要在這個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身上做出大好事,但事情卻不是這樣的。我觀察了超過四分一世紀,從未見過這類人成為強健、自重、會照顧自己、能作見證的基督徒。宣教士期望、也幫助他自立,往往造成爭執、誤解,最後這皈依者返回原先的宗教。宣教士就此流失了另一位信徒。

請別誤會我的意思。無可否認,有許多人曾得到宣教士幫助,成為良善、情緒穩定、自尊自重、勤奮工作的基督徒。然而這些人都本來就是群體裡的好細胞,並非與社會格格不入之輩。他們信主時,若碰上更合適的環境,可能成為民族教會的中堅分子。然而只要粗略一看,就知道這類改宗信徒在穆斯林之間實在少之又少。

17.有幾位心思慎密的宣教學者探討過這方面問題,有人甚至認為,誰若鼓勵任何個人脫離所屬群體,使他獨自在外國宣教士的「屬靈」環境下過活,這與犯罪無異。

可是大部分宣教士根本不知道要幹甚麼。有人堅持尋道者必須使家眷和家庭一同歸化,才能受洗;也有人認為這人應帶領若干親友歸主云云。這類操控集體歸主者的手法,完全是出自人的意思。聖靈不會因為某幾個宣教士以此為妙法,而使人集體歸主。

18.關於這點,我們得回顧一下集體歸主運動。許多做穆斯林工作的宣教士晝夜禱告,期望所在地區居民集體歸主。印尼與馬來西亞大概是世上僅有兩處地方,曾有穆斯林集體皈依基督教。然而宣教士如此祈求,卻容易落入試探,會喪失福音信息的迫切性。遠程導彈、重型武器固然能一挫仇敵銳氣,但最終仍得有人上前線打肉搏戰。在屬靈戰爭裡,神沒有在天上掉下幾個原子彈,炸毀仇敵與敵方物資。宣教士若將所有信心、盼望都寄存在重型武器上,他實際上是膽怯,不敢上前線。

19.集體歸主運動應分為兩類:源於基督教背景地區 (像威爾斯大復興與衛斯理運動) ,與來自異教國家的。稱前者為「復興」再合適不過,那是起死回生;後者則是進入新景況。我們不會在此討論復興,因這與宣教主題無關,卻會討論集體歸主運動。每當有某個運動引進新事物,你總要知道,其中參與者是否真的了解、欣賞這新事,願意趨向之、接受之。明顯地,這些運動大部分參與者卻並不是這麼回事。而事實上據一般估計,真正在群體中傳揚基督教知識的宣教士可謂十中無一,至於真正參與傳播的當地信徒,更是百中無一了。這產生一個問題:這些人從何時開始認識這新事物,想接受它呢?其中教人驚訝的是,每當集體運動形成,成千上萬參與其中的人,往往正是那些對所屬群體毫無歸屬感、性格不穩定的人,情況就像與社會格格不入的個體去依附宣教士一樣。因此,所謂集體運動其實是成千「個體」在尋索,以彌補他們在其自己群體經驗裡的缺失。要不然,為何除卻幾個細小的印度教群體以外,集體運動往往在賤民間發生?按照基督教的標準,這些群體受到他們自己國人的苦待-這是我們都知道的。在這些運動期間,總有幾個領會救贖真締的人在當中帶領、掌舵;然而大致上而言,你會發現在第二、甚至第三代集體運動歸主的信徒,其異教觀念仍十分濃厚。曾有一位資深宣教士說,許多時候,這些群體所出的牧師究竟是否真信徒也成疑問。

20.無論如何,這裡的重點是,只要細看歷代的集體歸主運動就知道,宣教士應打消念頭,別期望同樣事情會在所屬工場發生。因為這些運動一般都沒有引進新的聚合原則,也就是說,沒建立民族教會。宗教的外表沒錯是換了,偶像的名字、敬拜方式也改變了,但群體的生命仍沿襲異教模式。這不僅是印度與巴基斯坦的現象,就是非洲亦然,在那裡,教會很快就分裂成各個小圈子,一如白人來傳教之前,區內各部落的情況。

21.我們很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極端。箇中邏輯是:如果擄掠靈魂是錯的,那麼集體運動必然對。實情卻並非如此。真正問題所在,往往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現:宣教士著重拯救靈魂,可是方向卻錯了。請別誤解這話。宣教士必須看重拯救靈魂,要不然,他就沒資格進工場,因為這正是神、是教會的關注點。我要強調的是,對拯救靈魂的方向錯了。且容我舉例說明。假設一個小孩病了,他母親擔心他的健康,於是餵他吃各種成藥;另一位母親的孩子也病了,她卻知道自己無能為力,只能帶孩子去看醫生。回說拯救靈魂,許多宣教士忘記自己的職責,只是將人帶到聖靈面前;當聖靈來了,祂會責備世界的罪,會開人的心眼,引他們歸向基督,藉著基督歸向父神。聖靈就是醫生,惟祂有辦法;祂向人彰顯基督,使人得救。換言之,教會若真想拯救人的話,只要到處宣講、傳揚福音;至於聖靈在何時、何地、如何運行,這是神的事。

22.我們需要信靠,並非贏取皈依者的信心(這僭越了聖靈的工作),而是有信心做好本份,相信我們的言語縱然軟弱、不完全,聖靈仍能在裡面動工。若你以為我在提倡寂靜主義,代替敬虔主義,我挑戰你嘗試將之行出來。真正向穆斯林傳福音的工作,絲毫沒有寂靜主義的調兒。首先,在過程中你會發現自己無論對基督教、對伊斯蘭教都很無知或所知不多,這會叫人有點躁動不安。再者,直接向穆斯林宣講,這裡面並無甚麼寂靜可言。無可否認,我們若懷著真信心將一切交託主,自己不胡亂沾手,這看來有點像寂靜主義;然而以此指摘你的人,他們往往才是屬靈的寂靜主義者,在屬靈的事上希望一切維持現狀。

23.你懷著迫切盼望,到處宣講傳揚福音,有一天當神的時候到了,福音對象的族群內有些個體細胞開始脫離舊的族群、或部落整體,靠著聖靈工作,這些細胞重新組織起來,基督的身體由此按著新的聚合原則建立起來。這一類細胞或細胞組並非舊群體裡的游離份子,不會成為宣教群體的寄生蟲。他們都是有自立能力的人,若給他們加添一點弟兄愛、信仰上的引導與諒解,他們會成為能自立的基督徒,並懷著戰戰競競的心,在自己的族群架構裡摸索出作基督徒之路。

24.且開門見山,大家或多或少都犯同樣毛病,我們的實際做法反映出,我們往往堅持某幾種形式的基督教,傾向給那些族群的游離份子提供經濟援助,使他們成為宗派附庸,因為這些人較易接受某種形式的基督教。我們寧可接觸這些人,也不願意接觸那些會質疑我們的宣教政策、宣教附庸的人,不願意給他們弟兄之愛、指引與諒解。

25.你也許問,假如我正好碰上了神的時候,真有細胞開始脫離舊群體,成為新群體的核心,想我指導他,我怎麼知道他並非社會上的游離份子,不滿身處的環境?答案有兩方面:第一,他對自己的族人有何看法?他若詆毀族人,你可以肯定他是個游離分子。那將要成為基督群體核心份子的人,必然與族人沒有結怨,他並不是因為鄙視、憎恨,與族人不和,才來找你談信仰。你須確定這點。第二,他來找你非因經濟問題。如果後來他遭迫害而陷入財政困境,教會(若有的話)可以暫時幫助他;但總不成他一開始來找你就提供援助。所謂「擄掠靈魂」的事,無論在個人或集體運動,多少存著經濟層面,這也往往與宣教對象的不穩定性有關。一位事奉擔子甚重的巴基斯坦牧師曾對我說:「你們歐洲人(包括美國人)好心做壞事,簡直在破壞我們的民族教會。」

「為甚麼呢?」

「在巴基斯坦,幾乎每個有孩子在上學的基督徒家庭都要求宣教組織援助,受訓練做牧師的青年人總覺得組織理所當然付他們的教育費─無論這是否值得。他們病了,就到醫院排隊,期望獲優先處理,要有最好、又免費的服務。有麻煩了,就跑到宣教士或牧師那裡找金錢幫助。他們覺得,我豈不有權這樣做?豈不是因為你們要求,我們才放棄了原有宗教?你們用錢在他們心裡建立了錯誤觀念,現在我們巴基斯坦人自己來牧養了,誰又能改變這種想法呢?」

我說:「弟兄,我真想把你的話錄下來,把磁帶寄給各大宣教委員會。」

另一位資深的巴基斯坦基督徒說:「我們的民族教會永遠無法成為遍傳這國家的宣教中心。」

「為甚麼呢?」

「因為你們的行動和方法做了壞榜樣,使人覺得若不花上百萬金、做其他的『秀』,福音就無法傳開。而我們沒那麼多錢。」

26.許多想成立本土教會,為自己的生命和工作對神盡忠的當地信徒,都有這種感受。

27.假如有一個人,有這樣的認信和勇氣說:「我以傳福音為職志。我要使人明白福音;讓他們面對神,決定是否要相信基督;除此以外,我不能做別的事。若時候到了,藉著聖靈工作,自然會有人脫離舊的聚合系統,而這些人不需要我經濟援助。他可以自立,不需要我從中幫助。無論如何,我不會以提供溫飽、財政支持,換取當地人來聽我傳福音、給他們施洗。可以自立的人一旦脫離出來,也許其他較軟弱的細胞會加入,他們就成為民族教會的核心。」

然後會有何事發生呢?也許沒有人會信主,最少會有這個可能。然而神從呼召亞伯拉罕、預備以色列迎接基督誕生,共花了多少時間?曾有多少位先知望眼欲穿,卻終其一生未能見主面?或許你就像那些先知!一人撒種,別人收割。所以你應先調整心態。

28.然後,或許你的宣教士朋友用一些聖經經文向你證明,他們的態度才對。然而許多由魔鬼設立的異端,都能用經文證明的,所以你也不必為此費神。

29.第二件會發生的事,或許是你家鄉的宣教委員會不太認同這樣法,因為奉獻者不理解你,所以捐獻也少得可憐。

30.最後,許多巴基斯坦教會將你列入黑名單:「這傢伙不為慕道者或歸主者做任何事,他不可能是個真宣教士!」

這樣,平日那些「尋索真理者」不再來了,他們納罕為何這個宣教士那麼不虔,不讓他們敲竹槓。

31.換言之,你─無論是巴基斯坦本地、或外藉宣教士─會成為曠野的喊聲,在世俗眼光下一事無成。

但施洗約翰也一事無成啊,除了修直主的道,預備主的路!

或許有一天(你知道這說不準的),有一天宣教事業能滿足於為主預備道路,不再以擄掠靈魂或集體運動的方法使人皈依。

思考問題

1.真需要教會嗎?這是得救個體的集合,是得救的群體,或是其他的?
2.伊斯蘭教裡的「聚合原則」是甚麼?

3.在穆斯林社會裡宣講福音有何影響、結果?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