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有没有废除律法?

马太福音5:17和以弗所书2:14-15

1. 没有。(马太福音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2. 有。(以弗所书),「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著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在马太福音5:17中,耶稣说的是关於旧约的规条与启示的原则和权威性。当耶稣说他来成全律法时,他就是来建立它,并展示它如何指著他和他如何完全地活出它。

在以弗所书2:14-15中,保罗说的是关於被称为没受割礼(11节)的外邦人如何与基督割裂(12节),但现在藉著基督的血使得他们亲近神了(13节)。耶稣废除必须遵从律法才能取悦神的要求,建立凭藉信心为基础的义,从而将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合而为一。这就是保罗在15节中所说-他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的意思。这律法是用来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既然它已经在基督里成就了,所以不再需要甚么东西来将犹太人和外邦人分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