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将耶稣从神分别出来是否定耶稣的神性吗?

Sam Shamoun

问:

在整本新约里,耶稣都与神分别开来,这情况在保罗书信尤其明显,保罗常常分别提到神与基督,例如:“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罗马书1:1,7)既然新约常常分别提及神与基督,这岂不证明耶稣并非和不可以是神吗?

答:

这问题或质疑混淆了几件事-这含混了“神”这个字,以为这字在每一个背景必然只有一个意思,因此混淆了语意与指涉的分别。其实神这个字可以包含不同语意或意思,全在乎上文下理和用法。

这引发第二个问题。在新约里,神这个字一般指父神,是专有名词,就好像“主”这个字通常是耶稣的头衔、祂名字一部分,如“主耶稣基督”。事实上,每次新约分别提及神与耶稣的时候,都分别指圣父与圣子,如以下经文: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的福音。这福音是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罗马书1:1-7)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所拣选的人呢?有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马书8:3,28-35,38-39)

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因为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6-18)

上述经文里的“神”明显指父神。三位一体论确定圣父与圣子分别是两个位格,所以新约把神与基督分开来讲,这并没有问题。

“神”字也可指圣子与圣父共有的特质,换言之,当新约经文以“神”这个字称基督时,这是语意上的述词,确定基督具神性,拥有一切神圣特质,且看以下例子: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kai ho logos een pros ton theon),道就是神(kai theos een ho logos)。这道太初与神同在(houtos een en arche pros ton theon)。…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只有在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the only Son, who is God, who is in the bosom of the Father, he has made him known)。(约翰福音1:1-2,14,18)

约翰福音这段经文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希腊原文在神字前有定冠词:ton theon,显示道与一个特定的实体亲密相交,这实体一般指神,在这段经文里即父神。约翰继而形容道根本是神。新约希腊文学者指,原文“是”字(een)前有名词theos,是约翰强调道的性质。

主格(nominative case),是主语(subject)所处的位置。主语如果带同位动词(equative verb)如“是”字(这种动词使主语与某事对等),则必然会有另一名词以主格形式出现,称为谓语(predicate nominative)。如“约翰是男人”这句,“约翰”是主言,“男人”则为谓语。英语以名词在句中的位置,辨别主语与谓语(主语先行),希腊文可不是。希腊文句中用字位置可以很灵活的,有时某字先行是为了强调,不一定是为了文法上的意思;要分辨希腊文的主谓语,有其他方法。举例说,若句中某一、二名词带定冠词,则为主语。

前面说过,字词位置特别为强调。一般来说,词语给放在句前,是为强调。如果谓语给放在动词前,那就一定是为强调了。约翰福音1:1第三部份是个好例子,和合本圣经说“道就是神”,其实希腊文句中次序是倒过来的:

kai theos en ho logos

而 神 就是 那 道

我们知道“那道”是主语,因为它有定冠词,字面译为“那道就是神”。这里引发两个问题,有神学意义的:(一)为什么theos先行呢?(二)这个字为什么没有定冠词呢?简言之,句字最前面是强调的位置,强调其质与本然。有人将这句译为“神是什么,道就是什么”,就译出了句意。因为theos没有定冠词,我们就不会混淆道(耶稣基督)的位格与神(父神)的位格。因此,原文句字序列显示,父神具备的神性,耶稣基督都有;“神”字前没有定冠词,让我们知道,耶稣并非父神。约翰可真言简意赅!堪称最美妙的神学用词之一正如马丁路德曾说,“神”字前没有定冠词,即否定了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而字句的次序,则否定了亚流主义(Arianism)。

kai ho logos en ho theos:“而那道就是那神”(即父神,撒伯流主义)

kai ho logos en theos:“而那道就是一个神”(亚流主义)

kai theos en ho logos:“而那道就是神”(正统)

耶稣基督是神,具备父神所有特质,然而祂却并非三位一体之首位-这都包涵在kai theos en ho logos句中了。(William D. Mounce, Basics of Biblical Greek Grammar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Grand Rapids, MI 1993], Chapter 6. Nominative and Accusative Definite Article (First and Second Declension),28-29页;楷体_GB2312为本文所加。)

耶稣从父神分别出来,其涵意不仅见于约翰福音1章,里面特别提到“父”这个字,同样意思亦见于约翰一书: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hetis een pros ton patera)、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1-7)

在这段经文里,那从起初就与生命之道/生命/永远的生命相交的神,明显是父神。

从此可见,约翰的意思是,耶稣就是那永恒的道,祂从创世以先就与父神同在,本质上与神共存。所以耶稣是那从起初原有的道,即与神分别,又与神相同。

以下的圣经比喻也许有助我们理解。据希伯来文圣经,亚当一词是神最初同时赋与男人和女人的名字: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Adam),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ha adam),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1:26-27)

亚当的后代记在下面。当神造人(Adam)的日子,是照着自己的样式造的,并且造男造女。在他们被造的日子,神赐福给他们,称他们为“人。”(创世记5:1-2,译注:这里的“人”字希伯来原文为“亚当”[adam]。)

具预言性的经文也用同一个字形容人类: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ha adam),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ha adam)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ha adam)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ha adam)所流,因为神造人(ha adam)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记9:4-6)

同时间,亚当也是世上第一位男人的名字,从以下经文可见,他有别于其妻: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ha adam)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耶和华神呼唤那人(ha adam),对他说:“你在哪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那人(ha adam)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作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亚当(ha adam)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耶和华神为亚当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耶和华神说:“那人(ha adam)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耶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于是把他(ha adam)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有一日,那人(ha adam)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创世记3:8-13,17-24;4:1)

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创世记4:25)

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亚当生塞特之后,又在世八百年,并且生儿养女。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创世记5:3-5)

可见亚当一词按文理,可以有不同含义。所以夏娃一方面也称为亚当,另方面她却可以与亚当在一起!她既等同亚当,又与亚当有分别!

事实上,以下这节预言经文更进一步说明,亚当与夏娃因着性关系就成为一体:

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ha adam)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ha adam)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ha adam)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ha adam)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ha adam)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ha adam)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ha adam)跟前。那人(ha adam)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isshah),因为她是从“男人”(ish)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basar echad)。当时夫(ha adam)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19-25)

这段经文里“一体”的原文是echad,在“听啊!以色列(Shema)”经文里,也用同一个字指神的一体性: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Yahweh echad)。(申命记6:4)

据神所默示的圣经,主神是以多神圣位格的形式存在的-正确来说是三位一体,有其独特工作,所有信徒必须决意委身这所有位格: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hen esmen)。(约翰福音10:27-30)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马书8:9-17,26-27,34)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哥林多前书6:9-11)

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在众人里面运行一切的事。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还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又叫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哥林多前书12:3-11,28-31)

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他〔基督〕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以弗所书4:1-7,10-16;另参2:11-22)

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哥林多后书13:4)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细亚、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给你们。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得前书1:1-3)

正如“亚当”是有着不同位格的一体,而不同位格彼此相交,同样地,永生神也是三个神圣位格而一体,彼此相交。[1]

回说我们的比喻,我们看见亚当这个字按上文下理,可有不同语意或意思。在某些经文里,这个字指人,包括男人女人,也泛指人类;但在另一些经文里,亚当却是专有名词,指世上第一位男人,有别于其妻夏娃。

同样地,“神”这个字也按经文上文下理、不同指涉而有不同语意。新约一般用“神”字指圣父,是祂的尊称,以分别圣父圣子,也确认圣父对圣子有权柄。正如新约学者Murray J. Harris解释说:

首先,在新约经文里,theos一般指圣父…我们看见theos pater(父神)这个表达,其实是ho theos estin ho pater(那位神,即那位父)的简写。由于pater指某一位格(不是指属性),作为专有名词,ho theos与ho pater必须在单众数上一致,“神”必须与“父”相等。如果新约在每处以theos(神)称呼耶稣,这就不仅是一个衔头,而成了像'Iesous那样的专有名词,这会在每处的语意上均造成模棱两可。

新约通常用theos指父神、却少用来指圣子的第二个原因是,这有助分别圣子与圣父为不同位格…这在新约经文里是常见做法,有时候甚至戏剧性地称圣父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神”(以弗所书1:17)、“祂的神和祂的父”(启示录1:6),有时候耶稣自己也说“我的神”(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约翰福音20:17;另参启示录3:2,12),也有指耶稣说“你们的神”(希伯来书1:9)。耶稣会向父神祷告,会呼求祂(如马太福音11:25)。约翰提到“成肉身”(sarx egeneto)时,用的是道(ho logos)字,而非神(ho theos)字。

继之而来的,有第三个原因。不仅四福音作者,新约其他经卷也不常用theos指耶稣,藉着字词的用法带着基督论含义,蕴含子从属于父的元素。新约作者一般以theos指父神,大概是有意无意间强调,尽管子“从属”于父,父却不“从属”于子。你会读到“神的儿子”这类的句子,却不会看见有作者用“神”字称子来说“神的父亲”。

theos一字少用在基督身上的第四个原因是,初期教会意识到,如果经常以theos指圣子,一如指圣父的话,是危险的,犹太人会觉得基督教传两位神,而外邦人则会以为他们传多神。假如用同一个字theos称圣父与圣子的话,无论基督徒如何辩解说自己奉一神,却必然被指控拜二神甚或多神。

第五,把theos的专称留给圣父,是要捍卫耶稣的人性,以对抗当时仍在草创期的幻影派与一性论。初期教会面对有人否定耶稣具备完全“人性”的危险,比有人质疑其神性的危险更大,可见基督论最早出现的异端是幻影派,而非亚流派。

最后,新约之所以不常用theos指耶稣的原因也在于,新约的基督论主要强调功能性,所以本体论术语用得比较少…(Harris, Jesus As God – The New Testament Use of Theos in Reference to Jesus [Baker Books; Grand Rapids, MI; July 1998, Paperback],282-283页;楷体_GB2312为本文所加。)

同时间,也有一些新约经文用“神”来形容基督的本然或性质,指祂与父同等。所以这证明将神与耶稣分别开来,是指祂们的位格、而非本性而言;即,耶稣在位格上与父神有别,却在本质上与神相同。

因此,圣子从神分别出来,不等于圣子非神;正如夏娃从亚当分别出来,不等于她就不是人(亚当)。

注:

[1] 当然神人大不相同,这个类比也不宜做得过分。举例说,神非受造;而人是属世的,是物质性的;神不是物质性的,没有身体器官,也不会有性器官。人是有性别的受造,领命要生养众多;神没有性别,不需要生育。因此,亚当夏娃藉着性成为一体,而圣父圣子一体,却有另一种意思,祂们从一开始就是一体,不用做什么以合一。再者,人有分男女,但神里面并没有女性位格,就是说,没有女神。最后,亚当夏娃也不仅是不同的人格而已,他们是不同的个体;而圣父与圣子却只是不同位格,是同一个永恒存有。

这篇文章翻译自Sam Shamoun的在线文章的“Does the fact that the Bible distinguishes Jesus from God disprove his Deity?”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qa/jesus_god_distinc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