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身为神的儿子-关于圣经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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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Shamoun 常常有人挑战基督徒,要求他们提出圣经经文,证明他们对三位一体神论里耶稣的神性的理解。穆斯林指出“神的儿子”不一定指耶稣是神,这句子并不能证实三位一体论。由于我们已处理过三位一体论与耶稣的神性(http://www.answering-islam.org/Who/index.html,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index.htm),这里暂且不再讨论。 这次我们要谈一下,圣经里“神的儿子”这句描述,与耶稣的关系。我们同时会处理自由派与一神论派神学家论新约印证耶稣神圣子性的谬误诠释。讨论这个,是因为穆斯林总喜欢引述这些人的说法,企图推翻基督徒在历史上对“神儿子”的理解。 不相信基督教在历史传统上对“耶稣身为神子”之理解的人常说,圣经没称耶稣为“神,那位子”,只说祂是“神的儿子”,神学定位就此偏移了,因为圣经曾称不同人物为神的儿子,但这身分不一定带着神性。似乎“神儿子”是用来形容与神关系特别亲近、在造物主面前特别有义的人。持此论者指,基督称为神子就只有这个意思,并不关乎神性。 这样的说法实在教人惊异,其实圣经满是经文,证明耶稣身为神子是有神性含义的。圣经明确教导说耶稣是神的独生子,就是说,耶稣是神独特的儿子;基督徒概括说,神在本质上为一,有三个位格,而耶稣是神儿子,属三位一体里的第二位格。 厘清了这概念,让我们研究一下,圣经对于“神的儿子”-尤其以此作为耶稣基督身分-之含义。
圣经对“神的儿子”这个称号,有几个定义:
耶稣身为神的儿子 细看称耶稣为神儿子的经文就会发现,上述定义都不足以描述这个称呼,因为基督是神的独生子。其他人称为神的儿子,却没有基督的独特性。 主耶稣就曾在约翰福音3:16自称神的独生子: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独生子”希腊原文为monogenes,有“独一”、“唯一”的意思。形容基督为独生子、神独一的儿子才是经文本意,并不仅指“从神所生”,正如以下经文对“独生”的用法: 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monogenes)献上。(希伯来书11:17) 说以撒是亚伯拉罕唯一的儿子看似不合理,因为亚伯拉罕生以撒前也生了以实玛利,还有另外六个孩子。(参创世记16:15-16;25:1-6) 所以monogenes有“独特地位”的含义,不一定指生产、出生。学者基本上都同意,monogenes这个字指地位的独特性,有别于一般地位。 James R. White博士指出: 分析monogenes[1]这个字时要留意一件事-这是个复合词,复合了monos[1]-即唯一,和第二个字-一般假设是gennasthai/gennao[1],“生出”。但注意这组字有两个nu,“vv”,而非monogenes的单一个。这显示第二个字不是gennasthai[1]而是gignesthai/ginomai[1],名词形式则为genos[1]。G. L. Prestige曾讨论过这两个字根的引申义的分别。(参God in Patristic Thought [London: SPCK, 1952], 37-51, 135-141, 151-156。) Genos [1] 指“种类”,而ginomai [1] 是动词,指存在、存有。直译出来就是“种类中的一位”、“唯一”、“独生”。有学者认为-genes部分对词意影响不大,认为monogenes[1]只是强调monos[1]的形式之一,于是译作“惟独”、“独特”、“无与伦比”。使用这词的另一例,见于《七十士译本》中诗篇25:16:“求你转向我,怜恤我,因为我是孤独(monogenes)困苦。”(White, The Forgotten Trinity [Minneapolis, MN,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98],201-202页,fn. 270 Newman与Nida’s《约翰福音译者手册》(A Translator’s Handbook on the Gospel of Joh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80],24页)说: 所有现代译者都将这词译作“独子”(编按:指约翰福音1:18),希腊原文(monogenes)肯定是这个意思,指“独一”,而并非指“独生”。《武加大本Vulgate》译作“独生”影响了《英王钦订本》和其他早期译本。 James Hope Moulton与George Milligan在《新约希腊文词汇》(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30],416-417页)里也说: Monogenes[1]字面意思是“种类里的一个”、“惟一”、“独一”(unicus),而非“独生”,后者的希腊文写法应为monogennetos[1](unigenitus),《七十士译本》却多采取后者…这里想强调的是神“独一”的儿子,祂无与伦比,惟有祂能彰显父神。 George Beasley-Murray在《圣经词语注释-约翰福音》(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on John [Waco: Word Books, 1987],页)里说: monogenes[1],“全群中之惟一”,在他genos里的独一者,《七十士译本》常译作…(yahid)… (注:以上资料取自James R. White博士著作《被遣忘的三位一体-基督教信仰核心之恢复》The Forgotten Trinity – Recovering the Heart of Christian Belief [Bethany House Pub.; Minneapolis, MN, 1998],201-203页) 上述资料清楚显示,monogenes一字并非指出生,即,这并不是说基督是神肉身生的长子,或是因祂创造而共生的感官,或是神的第一创造。这却是指独特性,即耶稣在永恒里与父神有着独特的属灵关系,也惟有基督是这样,此外再没有谁与神同享永恒的亲密父子关系。 必须再强调,耶稣并非神身生之子,若然的话,就有生出的时间,即:父先存于子,然后才由祂身生出子[2];此外“神的儿子”也不是象征词,即:子不过神的义仆,为要凡事取悦父神。如前所说,圣经清楚说明曾经有、以后也会继续有许多神的儿子,他们都寻求神,希望能反映出祂某方面特质,然而与耶稣相较,这种反映是极其有限的。 耶稣独特的神子地位,基于以下因素:
父啊,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翰福音17:24)。 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7) 其他人可以藉着接受基督作个人救主,而领受这分神圣之爱,但惟有耶稣一直、将来也继续成为神无边之爱的对象,这是在创世之前就发生的。(参约翰福音1:12-13;10:27;17:23,26)
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翰福音17:5)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翰福音5:21-23)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 (约翰福音6:57) 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歌罗西书1:13-20) 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希伯来书1:1-3)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从这节经文可见,无论父或子的性情,人都是难以理解的;可见圣父圣子平等。人只能按着基督所彰显的限度认识神,若神没有在基督里自显,我们就无依无凭,不能学像神有爱、怜悯、圣洁等特质,我们只能按着圣子、并祂在加略山十架上之死,凭藉祂来学像神。 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约翰福音10:15)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8-19)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约翰福音13:3)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5)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10) 在葡萄园主的比喻里,基督将犹太宗教权威比喻为租户。收割季节到了,园主派仆人收成,园户不但没有缴交收成,更打伤、甚至杀害所有奉派的仆人。 园主还有一位是他的爱子,末后又打发他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不料,那些园户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产业就归我们了!…他们(宗教领袖)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惧怕百姓,于是离开他走了。(参马可福音12:1-12) 比喻里,基督将自己比作园主惟一的儿子与继承人,有别于不过为仆的先知,从此我们清楚知道,基督身为神的儿子,是从一开始就比神所有的先知与使者都大,马可福音13:32也清楚说明这点: 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 这里展现了一个层级架构,人置于天使之下,子在人与天使之上,只伏在父以下。这并不是说基督本质上比父神低微,而是指祂顺服的位置。身为神的儿子,基督总是顺服父神。可以从其他经文明白这样的逻辑,圣经说我们暂时比天使微小一点,但其实天使是服事人的,可见天使只是在位置上高于人,非本质上高于人。(参诗篇8:3-8;希伯来书1:7,14;2:5-9;哥林多前书6:3) 基督在世上时取了奴仆的形象,父神与天使位置都比祂高;然而祂升天后,耶稣就不再以奴仆的形象出现了。[3](参腓立比书2:5下-11)
虽然基督本质上与父神同等,二者却非同一位格。可见圣经里的神是多位格的,精确点说是三位格的。(参约翰福音8:17-18;14:16-17,26;15:26;16:7-15;马太福音3:16-17)
耶稣身为神子,我们必须从当时犹太背景理解这种父子关系,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1. 顺服:子必须完全顺服父。(参箴言4:1-4)耶稣自称为神子,也就是说祂必须完全顺服神旨意。 2. 学像父:子要学习父亲的手艺技能,耶稣身为神子,承担了父的工作,直接向父神学习。(参约翰福音5:19-20) 3. 代理人:有人找上门的话,子就是父的代理人,有这种合法权力。所以耶稣是父神的直接代理。(马可福音12:6-7;约翰福音5:43;12:44-45) 从上述讨论可见,基督教的历史传统相信历史上的耶稣,以祂为神独特的儿子,这才是合符圣经的基督信仰。耶稣之独特性,使祂与其他人分别开来。 持别的基督论者其实并没有圣经根据,只按着他们的哲学或宗教前设否定基督的独特性,因为若承认这独特性,就会将耶稣置于所有其他宗教人物之上。 但基督之独特身分,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看见亚利马太的约瑟之空坟,就知道耶稣基督的地位举世无匹,惟有祂是复活的荣耀主;其余的人都只是人,至今躺在坟墓里。 惟有基督从死人中复活,之后永远不死,惟有祂是已经证实了的、神独一的永生爱子: 那十二个门徒中,有称为低土马的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那些门徒就对他说:我们已经看见主了。多马却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过了八日,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同在,门都关了。耶稣来,站在当中说:愿你们平安!就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24-31) 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1:4)
阿门 注 [1] 本文在括号内列出希腊原文,均以斜体标示。我们提示罗马拼音版本的原文,让读者都能读懂。 [2] 有人以为基督徒教导说神娶妻,并从肉身生出基督;这种说法不合符圣经,而伊斯兰有分传播这种误解。 他们说:“真主以人为子。”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不然,天地万物,都是他的,一切都是服从他的。(古兰经2:116) 他是天地的创造者,他没有配偶,怎么会有儿女呢?他曾创造万物,他是全知万物的。(古兰经6:101) 穆斯林译经家A. Yusuf Ali写道: 说真主像人或动物一样生子,这毁损了真主的荣耀-其实可说是亵渎,基督教义实在可指摘。这话若用在真主身上,就是说真主有物质性,像低等动物一样有性功能。从属灵上说,我们都是真主的孩子,万物都赞颂他的荣耀。(Ali, Holy Quran: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49页,fn. 119) 生子是肉体行为,是人的动物性需要。至高的真主独立于任何需要,说真主生子实在诋毁了他。这说法只是异教徒的流传,是拟人观物质主义者的迷信。(同上,774页,fn. 2487) 穆斯林护教家Ahmad Deedat对耶稣身为圣子的看法也一样: 他〔真主〕不会生子,因为生子是动物行为,惟有低等动物才会有性行为。我们不当真主有这种性质。(Anis Shorrosh, Islam Revealed [Thomas Nelson; 2 Revised edition,2001年12月4日],254页) [3] 基督在约翰福音宣告: 你们听见我对你们说了,我去还要到你们这里来。你们若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翰福音14:28) “比我大”的希腊原文是meizon,用以指量大,不一定指性质上的大(参约翰福音14:12;马太福音11:11)。整本约翰福音显示,圣父是在阶级上大于圣子,而非在本质上比祂大。 如果主想表达圣父在质性上超越,祂会用kreiton,因为这词常(却不一定)指本质上超越。希伯来书1:4就用这个字分别基督与天使: 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 基督“远超过”天使,是指其超越的本质而言,即,耶稣是神成为肉身。基督也在阶级上大于天使,从希伯来书1章的上文下理所知,这个词确是这个意思。希伯来书作者以基督等于耶和华神,是宇宙的创造者、维持者(2-3,8-12节),同时又说基督“比天使小一点…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希伯来书2:9)这明显指基督以奴仆形象寄居世上,自己谦卑的那段日子。(参腓立比书2:5-8) 这也正是约翰福音的信息。基督与神同等,比天使更大,然而祂以奴仆形象在世寄居的时候,位置却比父神和天使都低微。 因此,以约翰福音14:28为由,否定基督的神性,无论从上文下理或语言学上都说不通。因为这节经文是指基督在世上的时候,成为父神的仆人,取了奴仆的位置,并不是指祂的特质与本性;祂具有永恒的、完全的神性。(参约翰福音1:1;歌罗西书2:9) 这篇文章是翻译自Sam Shamoun的在线文章“Jesus as the Son of God: A Biblical Exegesis”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jesus_as_the_son_of_god.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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