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穆斯林驳论看基督的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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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th Thompson 耶稣是神吗?这是基督徒与穆斯林数百年来主要争论之一。怀着真诚的心研经的人都知道,许多经文都指耶稣基督是神,这是无庸置疑的;然而许多穆斯林护教家和自由派评论者都企图辩驳这点。本文尝试以基督的神性为个案,回应穆斯林几个主要驳论。 穆斯林承认的要点 在研读有关基督神性之圣经论据前,必须指出,许多穆斯林护教家已经承认,同意圣经不仅教导基督的神性,也导教三位一体观;这取态反映穆斯林护教家在基督论上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圣经没说耶稣是神,也有的同意有些经文的确有此教导。 穆斯林护教家Yahya Hayder Seymour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让步说,圣经不仅教导耶稣是神,他甚至同意约翰福音是讲三位一体神的福音: 我肯定约翰福音是讲三位一体论的福音。[1] 这与其他穆斯林护教家说法矛盾。例如著名的穆斯林护教家Shabir Ally曾说: “…圣经与古兰经都教导说耶稣并不是神。”[2] 在上一篇文章[3],我谈到穆斯林护教家Sami Zaatari误以为约翰福音1:14是某些英译本以括号插进的,希腊原文圣经没有此节;他说后来的英译者把这句加进去: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文章里我已谈到,虽然有些英译本用括号标示此句,但希腊原文亦有之,早期教父也曾引述。然而当Zaatari继续申论时,却也承认圣经的确教导三位一体论: “大家看到了,若没有括号内那些错误的、洗脑的经文,这节就没有任何三位一体的含义!” 可见穆斯林护教界关于圣经对耶稣的教导众说纷纭。另举一例,许多穆斯林护教家都认为圣经不曾教导耶稣是神,Bassam Zawadi却持不同意见,他说: “我不认同整本新约圣经(尤其保罗作品)都没教导三位一体论,只认同耶稣本身在四福音里并没有这样教导。”[4] 所以尽管许多穆斯林声称整本圣经都没教导耶稣神性或三位一体论,却有些穆斯林护教家更面对现实,只采取错误的驳论指耶稣并没有教导三位一体论,但部分圣经的确如此教导。 圣经论据 本文将从新约经卷列举有关耶稣是神、或耶稣介绍自己为神的经文。我们会看马太、马可、路加三卷符类福音,再看约翰福音;继而看使徒行传、保罗书信、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约翰一二书、犹大书和启示录。我会作系统说明,显示整本新约除约翰三书外,都以某种方式教导基督的神性。然后答辩穆斯林对有关经文几个常见质疑。虽然从旧约希伯来经文很容易看见耶稣是神的教导,本文将集中讨论新约经文。 关于耶稣是神的旧约经文论证,请参以下文章链接: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God/echad.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psalm110_1.htm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jesus_is_yahweh.htm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messiah_exaltation.htm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christ_daniel.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intertestamental1.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messiah_targums1.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israels_gods.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trinity_isaiah_1.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god_as_man.html (虽然四福音论述多有重覆处,我想说的是,每一本福音书都肯定基督的神性。) 以下提出的大部份经文,都曾有穆斯林护教家企图驳论,本文暂不处理未经驳论的经文。 马太福音 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12:6-8) 经文肯定了耶稣的神性,肯定祂有别于一切受造物,比神的殿更大-这殿是神荣耀的居所。没有任何受造物堪称大于神的居所。耶稣也说祂是安息日的主,这是荣耀的神圣称谓,类近旧约圣经对耶和华的称呼。惟有神配得这称谓,也因此,马太福音12:14说犹太人想杀耶稣。 穆斯林驳论: 关于这段经文,穆斯林主要有五个驳论。一、他们认为据马太福音12章,耶稣容许门徒在安息日摘麦穗吃,既然耶稣与他们都一起犯安息日了,所以祂这样说实在没什么大不了。二、据马太福音12章,耶稣提到旧约圣经记载,大卫与随从曾在安息日进殿吃圣饼,而这是触犯律法的,于是穆斯林护教家说,因此耶稣说自己是安息日的主也没什么大不了。三、约翰福音7:23记载在安息日行割礼,可见这是平常事,不能就此证明耶稣是神。四、马可福音2:27-28说:“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见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五、所谓“安息日的主”与“比殿更大”只是神在约翰福音13:3给耶稣的尊称,不等于说祂就是神。 基督徒回应: 关于第一、二点,基督身为神、并所有创造的继承人(希伯来书1:2),有权柄能力解释或再诠释安息日,容许门徒在安息日摘穗充饥,这独特的权柄展现了耶稣的身分。安息日是神为人创造的,让人可以安息,这是为帮助人的,因此当安息日人若饿了要找吃的,他可以这样做。这就是经文的意思。所以基督引述旧约里大卫与随从在安息手进殿吃圣饼的故事,因为安息日是为了帮助人,而食物有助维持生命,就没理由在安息日捱饿。设立安息日是要使人得益,也让人安息,人若捱饿就丧失了意义。是的,冒犯安息日是死罪,但有时候这却是容许的,不算冒犯。然而在基督以前也有人“犯安息日”,如大卫,他却不因此称为“比殿更大”或“安息日的主”。耶稣受此称呼,不因为马太福音12章关于安息日的教导,乃因为祂的本质。经文上文下理已解释了第一、二点的驳论,可见穆斯林的论点有问题、不切题。 关于第三点,早期教父奥古斯丁这样注释:“割礼是拯救的特别记号,就算安息日,人也不应停止拯救。‘我在安息日叫一个人全然好了,你们就生气吗?’(约翰福音7:23)”[5]这是基督对犹太人说的;因而减损祂配得的荣耀称号。 关于第四点,穆斯林把自己的理解读进马可福音2章,认为这是指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马可福音2:27-28说: “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经文宣称人子是主,超乎安息日-这里并非指所有人或全人类,这样说的话就是冒犯神,因为神才是安息日的设立者,安息日的主。那几个例外事件其实根本不算犯安息日,所以也不能说人本身是安息日的主,人仍然伏在安息日以下。这是主设立的,惟有神才有权柄支配这日,正如耶稣所做的,祂为我们成就安息。 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马太福音11:28) 这样看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样。(希伯来书4:9-10) 我们不再受制于律法之工,因着耶稣基督是安息日的主,我们都得自由了,我们在祂里面得了安息。因为祂成了我们的安息,所以配称“安息日的主”,这不仅显示了祂的神权与神性,也显示祂已经取代了安息日,成为我们的安息。 学者哥伦比亚国际大学前校长J. Robertson McQuilkin曾解释为何马可福音2:27-28指单单耶稣是安息日的主,而非所有人都是那日的主,他说: “有人将经文诠释为所有人子(全人类)都是安息日的主,在这天大家可以随己意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子”是基督特有称呼,指祂自己就是弥赛亚而言。在马太福音12章一段平衡经文里,耶稣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前,先说明人子“比殿更大”,这明显指祂自己。基督是说自己是安息日的主。”[6] 再者,在这节经文前不久,耶稣说“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马可福音2:10)按上文下理,这里的“人子”不可能指“所有人”。 关于第五点,据约翰福音13:3,耶稣“比殿还大”、“安息日的主”等名号是父所赐的,[7]穆斯林认为这只因神尊荣祂,不一定指祂就是神。然而论点的关键在于,据利未记23:3说,神是安息日的主,因为这是祂设立的,是属于祂的。 …向耶和华守的安息日…(利未记23:3) …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12:8) 第二,惟有大能神比殿更大,因为殿属于祂,那里有祂的荣光。 所罗门又造耶和华殿里的金坛和陈设饼的金桌子。(列王记上7:48) 在这里有一位比殿更大。(马太福音12:6) 因耶稣是主;玛拉基书3:1又说耶和华的殿是“他的殿”: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 父神为什么如此尊称子,因为祂配得,这称号也显示了祂的真正身分-祂是神,是道成肉身的神子,是三位一体神的第二位格。以赛亚书42:8告诉我们,神的荣耀单单属祂: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 父神之所以给耶稣这样荣耀的称号-祂说同样的荣耀本自属于祂-因为耶稣是完全的神,这是毫无矛盾的,尊称子就等于荣耀祂自己。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耶稣蒙这样尊称,不因为祂是被高举的先知,不然的话就违背了以赛亚书42:8,也违背旧约圣经教导说,惟有神是安息日和殿的主。仔细看过穆斯林与基督徒对马太福音12:6-8的论点后,我们看见,耶稣以自己比殿更大,是安息日的主,这无异于自称为神。 如Frederick Dale Brunner博士说: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人子耶稣在安息日说这话,是决定性的。据神的律法(出埃及记20:10;利未记23:3;申命记5:14)安息日是“为”也“向”耶和华守的,祂是安息日的主。耶稣说自己“比殿更大”后,这是第二度间接自称,后来教会正确地称为耶稣的神性。”[8] 马可福音 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说: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你们已经听见他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马可福音14:61-65) 这里耶稣不仅自称为当称颂者的儿子,又说自己会坐在父神的右边-与神同坐宝座。祂自称是旧约但以理书预言的人子,祂就是神,将会驾云降临。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14) 14节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祂,“事奉”一词原文是‘plach’(亚兰文),源于希伯来文字根‘Peal’ (亚兰文)。旧约圣经用这字时专指敬拜大能神,或其他信仰的人敬拜假神而言。这是神圣的敬拜;而这位人子耶稣基督却受这种敬拜,可见祂就是神。 耶稣在马可福音14:61-65的话显示祂就是但以理书7章所说的人子,大祭司听见了就撕裂衣服,指祂亵渎,他们知道祂是指着自己的神性而言。如果但以理书7章所说的人子是亘古常在的,得了权柄、荣耀,受各方人士敬拜,他的国永不败坏,这人就是高于所有人,与神有同等荣耀。这位人子也就是神,而大祭司深明这点,审讯时在场的人也很明白这是惟有神才配得的,所以说耶稣亵渎,吐唾沫在祂脸上、打祂,判祂死刑。 穆斯林驳论: 关于基督神性的这点论证,最常有的驳论如穆斯林护教家Shabir Ally说: “关于这件事,马太、马可、路加福音有各样的版本。马太和路加福音说,耶稣并没有正式确定这称谓,只说:你们说我是人子。如果说耶稣驾云降临就等于说祂是神,这是说神没有能力使祂的受造物驾云降临。”[9] 基督徒回应: Ally两个批评都不成立。史家与学者都承认,耶稣不仅对犹太说:“是你们说我是人子。”无论马太、马可、路加福音都记述,耶稣的确承认祂是神子,其中两段记载用了犹太谚语来说同一句话。 正如Darrell L. Bock博士解释: “福音书记载虽然在细节上有不同,但回答内容是一样的。无论耶稣说“我是”,或以当时用语说“你说的是”-后者是古时用语,意思是:“你口里这样说心里却不认同”-祂都确认了自己是弥赛亚,神的儿子。[10] 得谨记,当处理细微的不一致记述时,我们不能脱离史料,必须用历史方法决定原来可能的意思。在这情况下,三段记载都指耶稣接受盘问时,的确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不同的只是答话用语,马太与路加记载了犹太谚语,而马可则直接记“我是”,但原则还是一样的。马可福音成书最早,许多人因此说这最准确。但其实马太与路加都准确,因为这两卷书是基于一个传统或文本,比马可福音更早,所以记述也准确;无论如何,信息都很清晰。再说,三段都记载耶稣接续说祂是人子,坐在神的右边,这很明显呼应但以理书7章,祂自称为但以理书7章所的人子,等于说祂是神。 在检视穆斯林的驳论后,我们可见,这些经文都可作为基督神性的论据。 Ally第二个驳论是,神可以使受造物驾云降临。据圣经教导,这是亵渎,据伊斯兰教导亦然。“Tawheed 认主独一”是伊斯兰信条,指“伊斯兰的一神论”,一般分为三类。 据John Eberly解释: “认主独一(Tawheed/Tawhid)有三种:
Sam Shamoun让我留意到这个一流论点。假若Ally认为,真主可以赋与受造物但以理书7章与马可福音十四章里的身分地位,已经有违认主独一。按伊斯兰教义对认主独一的三种定义,这种荣耀尊贵真主没有给谁,惟有祂配得。举例说,如果说耶稣领受掌管万民的权力与主权,这已违反了统治之独一。说祂受万国敬拜,即违反崇拜之独一。以祂为至高者的儿子,就触犯真主尊名与特质之独一,因为这蕴含祂与父神的独特关系,亦指祂具备神的特性。既然神(真主)的本性是神(真主)的特质之一,于是有违真主尊名与特质之独一。 从圣经看,给予受造物类似尊荣同样是亵渎。从以赛亚书44:6-8、耶利米书10:10并约珥书3:12可见,惟有神是永远的,永恒的管治者;而耶稣有掌管万国万民的权病,祂有永远的国度,是统治者。 因此,Ally对但以理书7章与马可福音14章的驳论是不对的。如果耶稣非神,却领受这种尊荣,这不仅违反伊斯兰的认主独一,也违反圣经。 Robert M. Bowman、J. Ed Komoszewske与Darrell L. Bock等学者指出: 因此,当耶稣肯定回答说,祂就是神的儿子,然后立即补充说自己坐在神宝座的右边,在天国里一同掌权,这个回应等于宣称祂与神同等。[12] 路加福音 旧约以赛亚书预言在旷野有人声喊预备神的路,然后神自己会显现: 你们的神说:你们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对耶路撒冷说安慰的话,又向她宣告说,她争战的日子已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为自己的一切罪,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为平坦,崎崎岖岖的必成为平原。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报好信息给锡安的啊,你要登高山;报好信息给耶路撒冷的啊,你要极力扬声。扬声不要惧怕,对犹大的城邑说:看哪,你们的神!主耶和华必像大能者临到;他的膀臂必为他掌权。他的赏赐在他那里;他的报应在他面前。他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慢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以赛亚书40:1-5,9-11) 在新约里,当施洗约翰,就是那在旷野呼喊的人声为全能神预备道路,预言就应验了。 凯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丢彼拉多作犹太巡抚,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亚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吕撒聂作亚比利尼分封的王,亚那和该亚法作大祭司。那时,撒迦利亚的儿子约翰在旷野里,神的话临到他。他就来到约旦河一带地方,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所记的话,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弯弯曲曲的地方要改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为平坦!凡有血气的,都要见神的救恩!(路加福音3:1-6) 施洗约翰,那旷野的人声,在为耶和华修直道路,好让耶和华神应验预言向百姓显现。施洗约翰也宣声他为耶稣基督预备道路: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就是给他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路加福音3:16) 他〔施洗约翰〕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约翰福音1:23)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29-34) 这是说,当耶稣显现,就是耶和华显现,因为耶稣是耶和华。 总言之,以上经文证明(一)、施洗约翰是旧约以赛亚书预言的那旷野喊叫的人声,为耶和华神预备道路;然而,(二)、施洗约翰为耶稣基督预备道路;所以,(三)、耶稣基督就是预言所说那位,要为祂子民而来的耶和华神。 穆斯林驳论: Osama Abdullah谈到以赛亚书40章的预言提到第5节说:“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Osama指: “凡有血气的?我还未看见。”[13] 基督徒回应: 很明显,以赛亚说到旷野会有人声为神预备道路,而施洗约翰引介基督,已应验这预言;然而Osama不明白何谓“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神救恩的意思。当施洗约翰向百姓引介基督(耶和华)时,祂已让人看见,虽然如此,救恩却要待福音传遍地极才让凡有血气的都看见,因此基督这样吩咐: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马太福音24:14) 他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马可福音16:15)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9) 因此,当基督在一世纪降世时,耶和华神显现,救恩以圣经记载、信徒传递的福音为形式,向万民显现。可见耶稣就是耶和华神,向祂的百姓显现,现在凡有血气的都看见祂的救恩。 约翰福音 约翰福音许多经文都证明耶稣是神,我最喜欢的例子,是耶稣从死里复活后,以肉身向门徒显现时多马的认信。 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1:28-29) 留意多马称耶稣为他的主、为他的神,耶稣不但没有责备多马,更为这个认信祝福他,可见耶稣并不反对人认祂为主为神,却肯定多马,因为祂是圣子,是三位一体神里的第二位格。 穆斯林驳论: 对这段经文,Zawadi与Zaatari等穆斯林护教家提出几个驳论,他们指多马这是先称呼耶稣为主,然后称呼父神。又或者说,多马是因为太兴奋了才说“我的主,我的神!”,这类似于人说“天啊!”Zaatari说: 另一个简易解读是,当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时,他并非以此称呼耶稣…他太雀跃了,脱口赞美真主。[14] 他们认为,就算多马真称耶稣为主为神,kyrios与theos这两个字也不限于神,也可以称呼人的。论者会引用19世纪三位一体论者J. D. Michaelis的话说,这节经文并没有确认基督的神性: “我的主!我的神!”我不认为这对耶稣的称呼,而是说:“是的,真的是他!是他,我的主,我的神!”我这样论解时,并不确定多马当时能从极深的怀疑立时转为极大的信心,承认基督是真神。据我看,当时门徒未必有这知识;实在也没有提示可见,门徒在圣灵浇灌前就认出基督的神性。我会这样理解这句话,多马在极深疑虑之间脱口说出这话,以象征性的语气,意思仅为“这是我最尊崇、最敬佩的”。他可能记得十天前耶稣说过的话(约翰福音16:9,10),解释了此话来,就好像我们惊喜交集的时候会脱口说出自己也不完全明白的话。多马当时可能只是表达:“啊!我的主!与神最紧密联系,有神在他里面的!我在他身上看见神,过去如此,今天亦然!”或者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会被视为神明;因为神这个字不一定严严的按教义解。[15] 基督徒回应: 据近年的希腊文研究,我纳罕为何竟有人认为多马并不是以此称呼耶稣,只是称父神为神。正如《耶稣就位-基督神性问题》(Putting Jesus in His Place: A Case for the Deity of Christ)作者指: 基本上,圣经学者大致认同约翰福音20:28的记载里,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时的确是指耶稣。正如Harris在其关于新约里耶稣为神的详尽研究里说:“无论文法学者、词源学者、释经家与英文版本专家都同意这点。”事实上,我们很难从近代释经或学术著作找到这种说法,指多马在约翰福音20:28的话是指父神而非耶稣,理由很简单,约翰记载多马的话之前还有一句:“多马回答并对他说”(28节上,作者原文直译),这看似重覆的话反映出一个希伯来谚语表达,即某人的回应,是指着说上一句话的人而言的。约翰就常常如此表达,以论者的话直接指回前之前说话的人,或对方之前说过的话。(约翰福音1:48,50;2:18-19;3:3,9-10,27;4:10,13,17;5:11;6:26,29,43;7:16,21,52;8:14,39,48;9-11,20,30,34,36;12:30;13:7;14:23;18:30;20:28)因此可以肯定,多马的话是指耶稣而言,而不是指父神。[16] 穆斯林说kyrios(主)和theos(神)两个字不一定指全能真主,所以就算有人称祂为主为神,祂也不一定是。问题是,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用一模一样的表达称呼耶和华神,而约翰肯定直接引用七十士译本的语句,为了确认基督的神性。如果我们看旧约七十士译本称呼、尊荣耶和华神的时候,亦以同样的希腊文称祂为主,为人的神,这与约翰福音20:28用语是一样的,很明显约翰是用引了希腊文旧约对耶和华的称呼指称耶稣基督。 耶和华-我的神(kyrios ho theos mou)必降临,有一切圣者同来。(撒迦利亚书14:5) 耶和华-我的神啊(kyrios ho theos mou),我若行了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里,我若以恶报那与我交好的人-连那无故与我为敌的,我也救了他…耶和华啊(kyrie),求你在怒中起来,挺身而立,抵挡我敌人的暴怒!求你为我兴起!你已经命定施行审判!愿众民的会环绕你!愿你从其上归于高位!(诗篇7:3,4,7) 我的神我的主啊(ho theos mou kai ho kyrios mou),求你奋兴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诗篇35:23) 留意约翰福音20:28用同样的希腊文语句: 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Kyrios mou kai Theos mou) 在旧约里,这句式只适用于神,而约翰以此指耶稣。我们知道新约作者常常引用七十士译本,正如Bruce Metzger博士说: 新约作者引旧约经文时,几乎都用七十士译本。[17] 容我再重覆说,当kyrios与theos两字在一句里并用时,往往只能指神,可见约翰福音20:28多马是认出耶稣为神。这节经文可谓整卷约翰福音末段的基督论高潮-使徒认出耶稣的真正身分,是本节意义所在。 关于穆斯林引用的、19世纪三位一体论者J. D. Michaelis已落伍了的“学术”著作,他的论说并没有考虑七十士译本或约翰福音希腊原文,很可能其实他对这题目不太熟悉,只是据个人的自由主意立场,从修辞角度看,就主观认为复活前没有人确定基督的神性。除非有人能处应我以上提出的论点,否则Michaelis的说法实在落伍又无关宏旨。我也可以引述许多基督徒、不可知论者与自由派学者说约翰福音20:28确认基督的神性;可见穆斯林溯诸Michaelis的说法是毫无意义的。 《国际标准圣经辞典》(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Dictionary)编者Geoffrey W. Bromiley博士说: 多马对复活的耶稣说“我的主我的神!”就证明耶稣是道成肉身来的神。[18] 不可知论者Bart Ehrman博士说: 约翰福音…用许多篇幅确认耶稣是神(参约翰福音8:58;10:30;20:28)。[19] 已故Raymond Brown博士指出,持极端怀疑立场的自由派新约学者、已故布特曼(Rudolf Bultmann)博士认为,约翰福音20:28确认基督的神性。布特曼指出,在约翰福音20:28“毫无疑问有这个含义,或更准确地说,直称耶稣为神”。[20] 穆斯林护教家光引述Michaelis的观点并不足以支持其论点,因为所援引资料既落伍、又出自自由派手笔,且论者对现代论点很不熟悉。穆斯林必须处理今天学者对这节经文的看法。想更详细了解Shamoun如何驳论Zawadi关于约翰福音20:28的论点,请点击这里(http://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thomas.htm,http://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thomas2.htm,http://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thomas3.htm)。 讨论过后,我们可以说,约翰福音20:28确定基督的神性,是满有分量的经文引证。 使徒行传 在使徒行传,还有整本新约圣经可见,使徒奉耶稣基督的名为人施洗,使徒行传2:38说: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许多人以为这只是有趣的基督教礼仪,与基督论关系不大。然而,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基督徒洗礼之所以要“奉主名”很可能是要回应当时流行的某种异教仪式,当时人会“奉某神明之明”受洗,以与该神明合而为一。Lars Hartman指出: 礼仪是在神明“之名下”进行的,就是说,这异教礼仪属于、或与某神明有关,是礼仪所指涉的神明,信士信女做仪式时心里就“想着”、或“为”那神明而做,是神明为礼仪赋与意义。[21] 正因我们是奉耶稣的名受洗的,按当时的文化看就是说,耶稣就是基督徒的神。 穆斯林驳论: 我找不到穆斯林对这方面的驳论。 罗马书 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罗马书9:5) 保罗以耶稣基督为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这是对于基督神性很清晰的见证经文,穆斯林对此的驳论寥寥可数。 穆斯林驳论: Zaatari说: 假如保罗教导说耶稣是神,他就是敌基督,因为耶稣从没自称为神,也不打算令人相信他是。耶稣清楚说明他是先知,是神派来带领以色列人归向神的,这是他的使命。如果保罗教导说耶稣是神的话,耶稣会责备他的。[22] 基督徒回应: Zaatari实在是承认圣经的确教导耶稣是神,这是毫无疑问的。虽然Zaatari的论点是要否定这点,但从上述经文我们可见,圣经的确指明耶稣是神,祂也相信自己是。我们看过耶稣在马太福音12:6-8、马可福音14:61-65,并约翰福音20:29所说的话,知道耶稣知道自己是神,祂一定不会为保罗这个教导责备他,不然的话,当多马在约翰福音20:28节说祂是神的时候,耶稣怎不责备他呢?然而耶稣在29节却因此祝福多马,所以祂也会祝福保罗的。 哥林多前书 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哥林多前书8:4-6) 哥林多前书8:4-6说圣父(保罗一般称为神)在位格上有别于耶稣(保罗也在其他经文称为神),然而耶稣与圣父是同一的存有(有一样的性情/本质/性质),在创世以先就与圣灵一起存在。保罗是说,圣父与父子早在创世前就一起存在,万物是藉着耶稣造的,祂与父神一起创造。这里保罗是说,圣父与耶稣是两个不同位格(“位格”即你是谁),却是同一样的存有(“存有”即你是什么)。很明显,保罗以耶稣为神的成分。保罗是旧约学者,根据希伯来经文,神是独力创造万物的: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谁与我同在呢?(以赛亚书44:24) 雅各的分不像这些,因他是造作万有的主;以色列也是他产业的支派。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耶利米书51:19) 如果说当创造的时候,耶稣与神一起,万物是藉着耶稣造的,又怎么能说神是独自创造的呢?但因为神是多位格的,耶稣是神的第二位格,所以神既独自创造,但创造时基督与圣灵也参与。 穆斯林反驳: 穆斯林护教家Shadid Lewis说: 保罗在好些经文、如哥林多前书8:6说:“我们只有一位神。”这是谁,据哥林多前书8:6,这就是圣父。[23] 基督徒回应: 阿拉法俄梅戛事工的James White博士曾仔细说明,指出Lewis误用了哥林多前书8:6。(请点击http://www.youtube.com/watch?v=-E22l9bn1HQ)。Lewis搞不懂的是,虽然保罗确定、也引述“听啊以色列”的经文(“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命记6:4〕),但他是把耶稣也包括进去,要基督徒尊荣父,也尊荣基督。Lewis并没有引述哥林多前书8:6下半节,那是新的、基督化版本的“听啊以色列”,确定基督与父神共同创世。 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 保罗是说,诚然神只有一位,但耶稣配得与父同受独特的敬拜。他先确认父神是一位,祂创造万物,然后又说主耶稣也是一位,也创造万物。以下引述Richard Bauckham博士在其著作《被钉死的神-新约里的一神论与基督论》(God Crucified: Monotheism and Christology in the New Testament)里关于哥林多前书8:6的释经: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明显是讲到一神论。吃祭肉与参与寺庙筵席问题,在当时异教多神崇拜社会背景下,是犹太一神论者是否忠于神的一大关注。保罗的解说,是从基督徒的角度诠释犹太一神论,他指出忠于一位神即忠于主耶稣基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8:4节末)用上了传统的犹太一神论表达-“神只有一位”,继而在6节提出他对一神论更完满的表达,以与哥林多异教环境的“许多神许多主”(5节)相对;基督徒只对一位神一位主忠贞。第6节实在精雕细琢…很明显保罗把主耶稣基督包括在这独一的神圣之内,他重新诠释一神论,成为基督的一神论。[24] Shadid Lewis提出的驳论,显示他完全误解了哥林多前书8:6,这节经文确定基督的神性;基督徒在认清这节经文意思后,应以之与穆斯林讨论。 哥林多后书 正如你们已经有几分认识我们,以我们夸口,好像我们在我们主耶稣的日子以你们夸口一样。(哥林多后书1:14) 这里保罗提到主耶稣基督的日子,这是保罗书信常谈的题目,比如在提摩太后书1:18、腓立比书1:6,10;2:16、帖撒罗尼迦前书5:2、帖撒罗尼迦后书2:1-2都有提及。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是指祂二次显现,光荣再临。保罗用“主耶稣的日子”等词句,显示他相信耶稣是耶和华神,因为据旧约,他们乃是盼望耶和华的日子、盼祂光荣再临! 哀哉!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这日来到,好像毁灭从全能者来到。(约珥书1:15) 你们要在锡安吹角,在我圣山吹出大声。国中的居民都要发颤;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已经临近。…耶和华在他军旅前发声,他的队伍甚大;成就他命的是强盛者。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大而可畏,谁能当得起呢?…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1,11,31) 因此,主耶稣再来的日子,事实上就是耶和华再来的日子;可见耶稣是耶和华。 穆斯林驳论: 我找不到相关驳论。 加拉太书 据旧约希伯来经文,人藉着相信耶和华就可以成义。使徒保罗深明此理,所以在加拉太书引述创世记15:6说: 保罗在同一卷书清楚说明,相信主耶稣基督就永远称义。因此,据保罗所言,信耶和华与信耶稣基督是同一回事。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6) 可见在人称义上,相信基督与相信耶和华同样有能力。就像信耶和华能以称义一样,信基督也一样。可见耶稣是耶和华,在祂里面有永远的义。 耶和华啊,求你使我们得见你的慈爱,又将你的救恩赐给我们。(诗篇85:7)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也用这恩惠记念我,开你的救恩眷顾我。(诗篇106:4) 穆斯林驳论: 我找不到有关驳论。 以弗所书 并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以弗所书1:19-23) 保罗这段经文是说,主耶稣被高举到至高的、只属于神的位置。他继而形容耶稣统管万有,享有与神同等的属性与尊荣,如无所不在、大有能力、统管万有、绝对主权、超乎万名等。很奇妙,保罗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基督在属灵上以祂的同在充满整个教会,也充满一切。(以弗所书4:7-10)这是全能神的属性,因为祂无处不在,可以充满万物。 正如B. W. Johnson博士所说: 基督的完全。教会是基督的完全之彰显,身体被祂的生命所充满,祂的大能充满万有。最后四节是形容基督的荣耀,包括一、祂的复活;二、祂被高举在神的右边;三、祂的至高管治权;四、祂是教会-祂身体-的头,被祂的完全所充满。这都在基督钉在十字架上进入死亡后而有的荣耀,祂先自卑,才可以升高。参希伯来书12:2。[26] 苏格兰阿伯丁大学(University of Aberdeen)新约诠释学名誉教授及荣誉研究教授I. Howard Marshall博士指: 说基督“充满”万有。同样地,保罗在以弗所书1:23说,教会“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此句表明基督分享无所不在这种神圣属性;当然,此句重点也许在基督与教会同在,然而以弗所书4:10却强调基督被高举与无所不能。[27] 穆斯林驳论: 我找不到关于基督无所不知的有关驳论。 腓立比书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立比书2:6-11) 这里保罗解释,耶稣在创世前就与父神同在,与神有一样的本质。然后耶稣谦卑自己,成为人的样式。保罗又解释十字架,说万有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经文明言耶稣有神的性质,太初与神同在,后来成为人;更说万有都向基督屈膝,认祂为主,这都显示耶稣就是大能神。旧约圣经说: 你们要述说陈明你们的理,让他们彼此商议。谁从古时指明?谁从上古述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因为我是神,再没有别神。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是凭公义,并不反回: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以赛亚书45:21-23) 留意以赛亚预言说,有一天万膝必向耶和华跪拜,万口必凭耶和华起誓。据保罗在腓立比书2:10-11所说,当万膝向基督跪拜,承认祂是主时,预言就应验了。因为保罗教导耶稣是耶和华。 穆斯林驳论: Shabir Ally指: 许多人引保罗在腓立比书2:6-11的经文证明耶稣是神,但正是这节经文显示耶稣不是。经文必须呼应以赛亚书45:22-24,里面说万膝必向神(耶和华)跪拜,万口承认公义与能力惟独在于耶和华。保罗深知这段经文,他曾在罗马书14:11引述过;所以保罗说:“我在父面前屈膝。”(弗3:14)[28] 基督徒回应: Ally的驳论并没有处理腓立比书2:6-11好几项议论。他没处理耶稣有神的性质,祂本与神同等,后来离开天上高位成为人。Ally只尝试处理万膝跪拜万口承认的问题,可是漏洞百出。 首先,Ally甚至不承认,说万民要跪拜、要承认耶稣为主,就已经应验了以赛亚书45:21-23;他只说腓立比书必须呼应以赛亚书,说万民只能承认耶和华,认祂为主。这是Ally不能看见、甚至不承认的。他留意到保罗在以弗所书3:14说“我在父面前屈膝”,其实这是在不同经文里铺陈父与子同受敬拜。保罗向父屈膝,万民跪拜子,都应验了以赛亚书45:21-23预言。Ally根本没有试图诠释腓立比书2:6-11,其论点也无关宏旨。事实上,保罗深明以赛亚书45:22-24,因为他相信耶稣是耶和华,所以说万民向基督屈膝、认祂为主,等于应验了以赛亚书。 穆斯林驳论: Zaatari也反驳腓立比书2:6-11道: 许多三位一体论者用这节经文称耶稣是神,因为保罗说耶稣以神的形象存在。他们不知道正是这节经文反驳了这论点!留意这里并没有称耶稣为神!称耶稣为神,与说他以神的形象存在是两回事。为什么保罗不明说耶稣是神!神是神![29] 基督徒回应: 当穆斯林无法驳倒一节经文、或处理经文真正含义时,往往会发明他们自己的准则,然后说经文不符合准则。Zaatari是说,除非耶稣直接“被称为神”,否则其他证据都不算数。对他来说,耶稣“有神的形象”不算数;祂道成肉身离开尊位不算数。你总不能自己发明准则,然后说因为经文不符合你开列的要求,所以经文并未教导基督的神性。这不是释经。我们相信耶稣与圣父虽然属不同位格,却都完全是神。圣父常被称为神,而耶稣也被形容为神,尽管没有直接称呼,因为在好些经文里,这称谓主要用来形容圣父,但这并没有否定我们的神学。事实上,圣经形容耶稣有神的形象(the very nature of God),在太初就与父同在,处于高天之上,祂乃是完全符合神旨意甘愿从天下凡成为人。 穆斯林驳论: Zaatari指: 再者,值得留意的是,为何保罗说耶稣“并不以自己与神同等”?如果耶稣并不是神,这句就很合理了。因为耶稣并不是神,他不觉得与神同等是很重要的事。就好像仆人与国王同等,但仆人却不当这是一回事,因为仆人根本不是王,这样说就合情合理了! 当然耶稣不完全等于神,正如保罗所说,祂是在神以下,而神给祂权柄,使祂成为领导,这里说的并非字面上平等。我们得理解保罗与好些基督徒的神学在这议题上的真正含义,他们相信耶稣是神在地上的完全代表,耶稣完全履行神旨意与命令,举例说,耶稣曾说谁若看见耶稣等于看见父,对这些基督徒而言,这节经文是说,因为耶稣是神的完美代表,完全履行神旨意,所以在某程度上祂等于神。这对耶稣是很大的尊荣,却完全不是说祂就是神。正如一位基督徒写道:
我们该如何总结morphe一字?腓立比教会里有犹太基督徒,也有改皈的希腊人。从七十士译本及其他文献可知,犹太人一般理解morphe一字为外在显现,包括人或偶像的外型;对希腊人而言,这个字也指外表;此外也可指外在彰显或容貌。证据清楚显示,morphe一字指外貌或彰显。腓立比书以外唯一另一处用morphe是在马可福音,在那里是指外在彰显或容貌。而且,与morphe相关的字清楚指一个外在彰显或容貌。我们肯定实际证据是清楚的:morphe这字指一个外在彰显或容貌。耶稣基督是神的容貌,所以他说“看见我就看见父”。基督总按父的旨意做,在各方面都完全代表父。(http://www.biblicalunitarian.com/modules.php?name=Content&pa=showpage&pid=127)身为穆斯林,我们永不会用这种言词,今天不在此论。腓立比书2:6并非有意称耶稣为神,这只是某种特定神学思想的用词而已。[30] 基督徒回应: 我未见过对一段经文的一个解释有这么多错误出,Zaatari实在是以大同主义异端释经;让我们看看Robert M. Bowman、J. Ed Komoszewski与Darrell L. Bock如何详细解释腓立比书2:6-11,因为他们对经文给与详细的讨论。留意Zaatari所说、所引述的每点,都被这释经完全反驳。 腓立比书2:6-11是关于耶稣基督位格最重要经文之一。保罗教导说,基督从太初就存在,是完全的神,却虚己成为人的样式,死在十字架上(6-8节)。基督复活后,父神高举祂,叫祂以神以主的身分受万物尊崇(9-11节)。这理解纵面对批评,却足以证明保罗确认基督的神性,从太初存有。第6节保罗说,“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此句最自然的理解-也是在历史上绝大部份基督教释经家所理解的-是基督在成为人之前,曾在天上“以神的样式”存在。保罗接着说祂“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7节) 大多数学者讨论腓立比书2:6时,焦点都在于希腊文harpagmos一上,这字只出现在希腊文圣经一次,经外文献也极为罕见,关于这词的用法资料很少,要了解保罗的意思实在不易。有认为保罗说,耶稣不以与神同等为“掠夺”的(《英本钦定本》及《新英王钦定本》译为robbery);也有人认为这个词应译作“紧紧抓住”。(《新美国标准本》、《新国际译本》、《英文标准本》)另有一个独特的看法,就是说,耶稣不以与神同等为“可恃的”。(NRSV)关于harpagmos一字的技术讨论虽然复杂,然而要明白保罗的意思也并非不可能。无论如何翻译,保罗的确肯定基督的神性与先存性。把经文译作“不以与神同等为掠夺的”(这是今天最少圣经学者支持的译法),意思就是基督与神同等,祂不认为自己无资格具备此身分。比较普遍的译法“不以与神同等为应该紧紧抓住的”,就是说,神性的、先存的基督没有紧紧抓住自己与神同等这个合法身分,要求人认同,却选择以荣耀父神、拯救罪人为先,过于荣耀自己。译作“不以与神同等为可恃的”,现在许多释经家都偏爱这译法,这样译的话意思就是说,虽然基督与神同等,却没有恃着这位格来取得自己的利益或安舒。 harpagmos译法纵不同,却并未因此改变句意。保罗是说,基督本质上是神,有荣美形象,却没有恃着无所不能的神性为所欲为,要求人尊崇祂;这理解合符上文下理。保罗的意思是,基督虽有神的形象,与神同等(起码祂有此权利),却没有支取应有权利,反倒谦虚地取了仆人的形象,成为人。[31] Zaatari以己意读进经文,系错误诠释,在学术层面而言站不住脚。此外,他也没有处理腓立比书2:6-11应验以赛亚书45:21-24的问题。Zaatari以大同主义角度理解希腊文morphe(形象)亦大有问题。他们声称“有神的形象”此句只是说,耶稣只是象征性地、从外表上与父神相似,可是这种“象征式代表”的诠释也行不通。因为经文说耶稣是在天上有神的形象(morphe),后来离开这个地位,取了奴仆的形象(morphe)。保罗在第7节再用希腊文morphe形容耶稣成了人的样式。据此我们只可以说,一如耶稣有人的形象(低下的奴仆形象),祂道成肉身之前,原本在天上有神的形象。这是说,祂有神的荣耀与本质。耶稣既有神的样式(形象),祂也有神的荣耀,因为神的形象样式就是荣耀、与被高举的神性。我们知道没有受造物具备此荣耀,耶稣并非受造物,而是三位一体神中第二位格,是具有神性的。所以祂从太初就存在,具备神的荣耀,然后他降卑自己在第一世纪取了人的形像。这就是保罗的教导,Weymouth N. T.与《新国际译本》也据此翻译,指耶稣有神的本质(morphe)。 歌罗西书 因为万有都是藉着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罗西书1:16-18) 经文形容耶稣是万物创造箸。保罗说万有靠基督而立。这样的话,耶稣必须是全能、全知,无所不在的。创始、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都是神的属性,可见保罗宣认耶稣是创造者,万有靠祂而立的时候,等于说祂是神。 穆斯林驳论: Shabir Ally指: 保罗相信耶稣是仲介,神使用他创造宇宙。[32] 基督徒回应: 我们若认同Ally的诠释,那么据伊斯兰教义,这正等于说耶稣是神。第一,Ally并没有处理经文说“万有靠耶稣而立”,光是这点已证明耶稣是神了。祂若能立万物,必先知道该立何物(全知),也要有这样的能力维系(全能),还要在同一时间在所有地方维系万物(全在)。这无异说耶稣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而这都是神的属性。就算如Ally所说,基督是仲介,神使用祂创造宇宙,这也等于保罗所说的,耶稣从太初与父神(还有圣灵,参创世记1:2)一起先存。也就是说,祂与父神和圣灵的存在与团契是永恒的。如果仅说耶稣曾先于万有,可能是在创世前曾有某段时间,圣子不与圣父、圣灵一起;但经文说“他在(译按:原文为现在式)万有之先”,即包括现在。可见保罗等早期基督徒并不认为耶稣不过先知,他只是看见万有诞生,第一世纪基督徒不这样看。他们知道耶稣从太初就与父神在荣耀里先存,有分创造万物(参约翰福音1:1-3),现在仍维系着万有。 然而据伊斯兰教义,Ally的解说无异说耶稣是神。记得认主独一(伊斯兰一神论)的定义吗?统治之独一。为免有人说我重新定义认主独一第一类,我且让穆斯林护教家Zawadi与Zaatari来定义: 安拉主权独一。穆斯林必须相信唯安拉是主,他统管万有,是维系、滋养万物的最终存有,没有谁与他分享这主权。[33] 认主独一的主权,就是说真主只有一位,是万物创造者,他统理、并拥有万物。[34] 得留意,据这些穆斯林护教家的说法,统治之独一指真主独自创造、维系与统管万物。然而据歌罗西书1:16-18,耶稣有份创造万物,维系、建立万有的也是祂!据此伊斯兰教义,可见耶稣是神。这会使人纳罕,为何Shabir Ally说圣经并没有教导基督的神性,可是据伊斯兰的一神论,耶稣却具备神的特质与属性。 帖撒罗尼迦前后书 据帖撒罗尼迦前后书,耶稣将与祂的众圣徒/天使一起回来,展现极大的荣耀权能: 好使你们当我们主耶稣同他众圣徒来的时候,在我们父神面前,心里坚固,成为圣洁,无可责备。(帖撒罗尼迦前书3:13) 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帖撒罗尼迦后书1:7) 马太与马可福音也有同样描述: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大能力、大荣耀,驾云降临。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地极直到天边,都招聚了来。(马可福音13:26-27) 有趣的是,我们在诗篇读到,天使与众圣者都属耶和华!耶和华的权柄超过所有受造,万有都属祂。可见耶稣与耶和华是一位,是一样的,因为经文说天使与圣者都属耶稣。 听从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称颂耶和华。(诗篇103:20) 他的众使者都要赞美他!他的诸军都要赞美他!(诗篇148:2) 穆斯林驳论: 我找不到有关驳论。 提摩太前书 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提摩太前书2:3-6) 穆斯林驳论: 穆斯林常常引这段经文说,既说只有“一位神”,后来又说“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所以耶稣与神有别。穆斯林护教家Shadid Lewis说: 提摩太前书2:5说,“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可见神在一方,人在另一方,中间有中保,而中保不是神,这位中保本身也是人。我见到这些声称,可见伊斯兰所说的是真理。[35] 基督徒回应: 如果Lewis按逻辑前后一致的话,他也应该说耶稣也不是人,因为他在神与人两造中间,而不只是非神。按他的逻辑,耶稣既非神,自然也非人了! 再者,尽管穆斯林扭曲这段经文,我们若正确释经的话,提摩太前书2:3-6仍可用以证明基督的神性。虚位主义者(sedevacantist)、传统天主教护教家Gerry Matatics辩说,这节经文正确定了基督的神性: 耶稣基督是神与人之间的独一中保,惟有祂既是神又是人。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4说只有一位神,在神与人之间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就是这个意思。[36] 循Matatic的解说,我认为据保罗言,所有人从出生起就受罪重压,关于遗传之罪的教义,有以下经文为证: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么?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罗马书3:9)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 保罗与其他新约作者的立场是,因为亚当在伊甸园堕落,人遗传了罪性,需要救主。很明显,据基督教神学,所有人都犯罪。然而这些新约作者也宣认耶稣基督是完全的人,是无罪的,祂是惟一有资格成为无瑕疵的羊羔,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付赎价的人。 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约翰一书3:5) 因为所有人都犯罪,不能为自己赎罪,就需要三位一体神的第二位格(耶稣)成为无罪的人,为我们作中保。人是堕落的,不能从罪里自救;但神人耶稣100%是神亦100%是人,祂道成肉身来到世上,为世人赎罪。Matatics把这段经文诠释得对,经文确认基督的神性,因为惟有神可以活而无罪,所以祂死在十字架上就有价值、能赎罪。 提摩太后书 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摩太后书1:9-10) 经文显示基督在万古之先即与父神同在,也有祂道成肉身降世的含义。我们若想知道保罗是否认为基督具神性,这就是他的确切立场。基督若是神的话,祂必须在降世为人以先就存在。新约圣经学者Gordon Donald Fee博士在《保罗基督论-释经神学研究》(Pauline Christology: An Exegetical-Theological Study)里指出: 虽然经文没提及“成为贫穷”的情节,却强调祂的先存,并道成肉身之真实。经文说“基督…按着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在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可见祂是先存的,至于祂道成肉身,则见于“藉着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经文再次显示保罗所关注。基督与父神一起先存,后来在人类历史某点上道成肉身,为要救赎。[37] 穆斯林驳论: 我找不着相关驳论。 提多书 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提多书2:13) 这是一段有力经文,证明基督的神性。这里称基督为“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可见保罗相信耶稣即大能神。 穆斯林驳论: 穆斯林反驳这解释指,经文其实提到两个存有-神与耶稣,只说耶稣是父神的荣耀。Zaatari引述异端的大同主义诠释说:
基督徒回应: Zaatari的意思是,基督被称为神的荣耀,但不是神本身。诠释学者对这节经文有三种看法。已故Raymond Brown博士在《新约基督论入门》(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Christology)评估过所有三种看法,总结出最合逻辑的立场。我们会看看两种诠释:立场乙-即耶稣只是神的荣耀,而非神本身-并立场丙-即耶稣是至大的神。却不会讨论立场甲。Brown评论道: 提多书2:13:“…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一句的希腊文有三种诠释法: …乙、我们至大的神与救主的荣耀,那(指荣耀)就是耶稣基督。这种诠解把“神与救主”视为一体,以此称父。耶稣基督(从文法上说即“荣耀”)代表父神荣耀的人格化。反对此看法的理据,与第9项目处理歌罗西书2:2-3诠释立场丙的理据同,就是说,若然的话,文句中应该有解释的连接词“即”(which is)。除此问题之外,我们的确可以称父为“救主”,因为提多书其他经文(1:3;2:10;3:4)也谈到“神我们的救主”(如1:4与3:6提到“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说耶稣是神的荣耀,也是没有人能反对的。因为有其他新约经文(约翰福音1:14;12:41;17:24;希伯来书1:3)指耶稣带着神的荣耀。 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神和救主”的称呼是指耶稣基督的,按希腊文法是最简明解释。因此经文谈及的,是一个荣耀的显现,即耶稣基督;这与其他教牧书信(提前6:14-15;提摩太后书4:1)所说的基督显现是一致的。提多书2:14提示我们,“救主”应该指耶稣,不是指神,因为下一节经文谈到耶稣带来救赎。有人认为这节经文的“神”不是指耶稣,因为有其他教牧书信经文(提摩太前书2:5,参上列第4项)清楚分开神(即父)与人子耶稣基督。但如前所述,第四卷福音书里有经文称耶稣为神,在同一卷书内分开神与耶稣的经文,两种描述是并置的。 实在难以下定论。有的学者比较谨慎(H. Conzelmann、J. Jeremias、J. N. D. Kelly)排除立场丙,但大部分学者(参注261,包括O. Cullmann、J. D. Quinn、C. Spicq)支持此说,认为这里的确称耶稣为神。我也倾向认同立场丙为较可能的。[39] Brown在注261提到,大部分学者都同意提多书2:13指耶稣是神,正如Brown所证明,从希腊文看无论哪个层面都质疑Zaatari的驳论,他与好几个大同主义者的诠释实在是少数派。Brown在注脚里说:“Harris在《耶稣》(Jesus)页185列出学者名单,他指出,在文法学者和词典编者里,几乎一致认同耶稣被指为神。” 再者,就算立场乙正确,这仍然印证基督的性,因为这是说耶稣就是神的可见形象。换言之,以耶稣为神荣耀的彰显,无异说神以基督的身分显现自己,即耶稣是神可见的启示/形象/彰显。可以将这概念与以西结书1:26-28、2:1-10比较。你会发现以西结看见一个荣耀的人形,就是人的形象,他看到这是耶和华的荣耀。当读到以西结书2章时,就知道这个人形即神的荣耀,其实就是神本身,祂以人的形象向以西结显现。因此,说耶稣是神的荣耀,无异说祂是神本身的人形显象。祂即是神可见的彰显,地位又怎么会次于神呢? 我谈提摩太后书1:9-10时说过Gordon Donald Fee持立场乙,然而他却是三位一体论者!这多么矛盾!在其著作《保罗基督论》他为此立场辩护。但我们可以再读Bowman与Komoszewski的《耶稣就位》,与Daniel B. Wallace捍卫Granville Sharp规则的大师力作《Granville Sharp经典论丛-语义及其重要性》(Granville Sharp's Canon and Its Kin: Semantics and Significance),即可见论者如何评价Gordon Fee。 腓利门书 愿我们主(kyrios)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里。(腓利门书25) 这里称基督为主(希腊文kyrios),穆斯林也许觉得这无关宏旨,其实非常重要。七十士译本常常把希伯来文对神的称谓,如(耶和华)译为希腊文kyrios(κυ?ριο?)。可见kyrios是希腊文对耶和华的称谓。保罗与其他新约作者多次以这字指基督。保罗大概是认耶稣为耶和华,故以此神圣名字称呼祂。当然,圣经里也有称其他人为kyrios,但按上文下理释经是很重要的。 穆斯林驳论: 穆斯林会说,圣经里有其他人称为主(kyrios),但我们不会以他们为大能神,所以也不应认耶稣为神。 基督徒回应: Charles T. Carter在〈传道-耶稣基督为主的身分〉(“Preaching: The Lordship of Jesus Christ”)一文里,提到新约圣经用kyrios这个字时几个有趣要点: “主”字在新约出现逾600次,的确,有时候这个字只是敬语。但当中最少150次用作指神,近250次形容耶稣。[40] 这个字用在耶稣身上的次数,几乎是用在神身上的两倍,可见这很重要,不仅确认耶稣是我们的主人而已。有好几个例子,新约作者用这个字形容耶稣的时候,实在是指着旧约里的耶和华,这点前面已提及。下列几个例子,是耶稣称为主时,同时指涉耶和华的: 那里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他来见我,站在旁边,对我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我当时往上一看,就看见了他。他又说: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使徒行传22:12-16)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哥林多前书1:2) 在敬拜里求告主、也呼求主救恩的人就是真信徒。然而旧约说,有信心的是呼求耶和华名的! 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西边是伯特利,东边是艾。他在那里又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创世记12:8)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他脚凳前下拜。他本为圣!在他的祭司中有摩西和亚伦;在求告他名的人中有撒母耳。他们求告耶和华,他就应允他们。他在云柱中对他们说话;他们遵守他的法度和他所赐给他们的律例。(诗篇99:5-7) 到那时候,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因为照耶和华所说的,在锡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脱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华所召的。(约珥书2:32) 真奇妙,保罗谈到信徒承认耶稣就得救时,也引用约珥书2:32!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10:9-13) 人要求告主名才得救,而这位主就是耶稣,人要向祂认罪才得救。可见保罗以耶稣就是约珥书2:32所说的耶和华! 再者,现在许多学者都同意,耶稣复活前被称为主,按上文下理,这只是对主人或老师的尊称。然而复活后门徒再称祂为主,就有新的含义-这是指基督的神性。Bernard L. Ramm在《福音派基督论-大公与历史角度》(An Evangelical Christology: Ecumenic and Historic)里说: 与其他称谓一样,“主”这个字在复活前和复活后各有含义。复活前大家多数称耶稣为主、夫子、老师。而复活后,主这个称谓却包含神性。这是神在复活后给耶稣的称呼(参使徒行传2:36;腓立比书2:9-11),是人认罪求救恩的称呼(罗马书10:9-10;哥林多前书8:6;12:3),也是基督徒敬拜对耶稣的称呼…七十士译本(旧约希腊文译本)就常常以Kyrios称呼神。Cullmann(1959,307)认为,认耶稣为主,是承认其神性的初型,后来在申论三位一体教义时以耶稣为主(以弗所书4:4-6),更强化了这观念。[41] 最后,据伊斯兰的认主独一论,主是神圣称谓,称耶稣为主即违反Tawheed。Tawheed al-Rububiya(主权的统一)以安拉为主。既然安拉是主,而圣经称耶稣为kyrios,可见按伊斯兰祂就是神。 希伯来书 希伯来书1章形容主耶稣基督是耶和华,万物的创造主。那里引述诗篇102大能神创造万物的经文,以此指主耶稣基督! 关于主耶稣基督,希伯来书1:10-12说: 又说: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卷起来,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 诗篇102:25-27这样形容神: 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 可见经文明显将耶稣比作创造的神耶和华。Richard Bauckham博士这样评价这段奇妙的经文: 诗篇102:25-27表达神对物质宇宙的主权,宇宙是祂造的,而且宇宙不再存在时神仍存在。希伯来书作者以此形容基督,以祂为“主”,指圣子负责立地的根基,创造天…[42] 穆斯林驳论: 穆斯林护教家Osama Abdullah误以为希伯来书1:10-12是形容父神,而非主耶稣基督,他说: 经文谈到神大能之创造,是祂立地的根基,并耶稣在地上的宝座。[43] 基督徒回应: Abdullah总结说,因为希伯来书1:9指的是父神,所以10-12节指的也是父。但这驳论站不住脚。从5-12节我们可以看见一种模式: 所有的天使,神从来对哪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又指着哪一个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再者,神使长子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的使者都要拜他。论到使者,又说:神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的国权是正直的。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又说: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卷起来,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希伯来书1:5-12) 当你读整段经文时,重点是父神如何形容子,并祂的独特性。希伯来说这段经文主要说,父神从没有称任何天使为子,或说自己是他们的父;又说所有天使要敬拜基督。父神说天使是仆役。父对子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从这格式可见,父是指着子而言,要尊荣祂。所以到第10节我们就知道,“又说”及随后关乎创造万物的话,是父形容子的话。 第10节“又说”的希腊文kai,是指“和、并、也、实在、然而”,所以很明显,接下来的话,是父形容子为主,指祂创造、也维系万物;当中文理清晰。诚然第9节是说父膏立子,然后却接续说父“说”(或继续、再者的意思),可见父继续形容子。因此10-12节是形容子作为创造者、维系者的话。 甚至Zaatari常诉诸反对三位一体论的异端Unitarian网站也承认,10-12节是指耶稣而言的;反驳了Osama的无知看法。然而他们企图驳论,说这是指耶稣创造新天新地而言,不是说目下有的天地。不过,就连这异端诠释也违反伊斯兰的认主独一论-惟有安拉是创造者、维系者。www.biblicalunitarian.com网站也承认: 本节引自旧约(诗篇102:25),指耶和华而言;希伯来书作者引用以指耶稣基督。[44] 雅各书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雅各书2:1) 主耶稣的弟兄雅各曾经怀疑祂,但这里他认耶稣为“荣耀的主”或其他人称呼的“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大部分学者认为雅各的基督论不及新约其他书卷,其实不然,或者应该说表面上如是,因为雅各书信的重点不在基督论,却在乎教会表现,道德议题,活出圣洁生命,有纯一的信心与救恩。雅各书2:1称耶稣为神,乃本于雅各当时用的亚兰文,他其实是附比旧约里称耶和华为荣耀的王(参诗篇24:7-10)并耶路撒冷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正如Benjamin B. Warfield所说: 雅各只两次提到我们主的名,两次都用完整的尊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1:2;2:1)-一次以之与神相比,另一次更提到祂的神圣尊荣。其他地方雅各简单称祂为“主”,(5:7,8,14,15)但按上文下理却加强了这词的重要性。早期基督徒习惯用“那名”(the Name)称呼耶稣,正如使徒行传显示的,这里也有此用法。雅各谈到有人患病应该由长老按手祈祷,奉那名(译按:中译为“奉主的名”)抹油。(5:14)很明显那“名”是指耶稣,可见当时基督徒用以代替耶和华的称谓。在“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2:1)这节经文里,似乎用了一个特别的称谓指主的神性,“荣耀”一词置于其名后(译按:中译“荣耀”置于主的称谓前),“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更深入形容祂的大能。这不仅是将我们的主附比荣耀;圣经说祂在太初即与神同享荣耀(约翰福音17:5),在祂虚己降世后(尽管祂曾向人彰显荣耀,参约翰福音1:14;2;11;17:22),再次进到祂的荣耀里(路加福音24:26;约翰福音17:24;提摩太前书3:16;希伯来书2:9;另参马太福音19:28;25:31;马可福音10:37),将来要从荣耀里再临。(马太福音16:27;24:30;25:31;马可福音8:38;13:26;路加福音9:26;21:27;提多书2:13;彼得前书4:13)当圣经说耶稣是“荣耀的主”(哥林多前书2:8),或形容祂为“神荣耀所发的光辉”(希伯来书1:3),含义就是说,荣耀属乎祂,是祂的特质。这些经文作者似乎想着以“荣耀”形容耶和华神的经文,如“耶和华说: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城,并要作其中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雅各在主耶稣基督身上看见此预言应验:祂是降临与子民同在的耶和华,住棚在他们中间,他们也看见祂的荣耀。总言之,祂是神的荣耀,神向人的彰显(Shekinah)。所以雅各以此形容他的弟兄耶稣,祂曾受辱惨死,再显现时竟仍然那么年轻力壮!这现象实在奇妙,能驳倒任何质疑。[45] 穆斯林驳论: Zaatari指: 无论雅各是否相信耶稣是神,这不要紧。许多人都相信异教偶像是神,这重要吗?不,一点也不重要。如果雅各相信耶稣是神,这是他的错,他得承受恶果。事实上,如果耶稣真是神的话,撒旦就不会那样试探祂了 因此,雅各称耶稣为荣耀的主,也不一定表示耶稣是神,这可能是尊称。圣经里也给其他人冠以尊称,却不必指他们就是神。 耶路撒冷称为“义者,我们的主”。“在那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耶利米书33:16) 以西结其名,就是“强大的神”,或“耶和华是强大的神”之意。以利亚Elijah,是EliJehovah或Eli Yahweh的缩写。Eli意思是我的神,Yahweh是圣经里大能神的名称。以色列Israel意思是“挑战神”“与神角力”或“与神争竞”,也有“胜过神”的意思。加伯列Gabriel也有“强大的神”的意思。[46] 耶稣的弟兄雅各同意祂是神,Zaatari觉得无关宏旨。然而,假如雅各真相信耶稣是神,那就是说,我们又多了一位历史证人,见证基督的神性。这对搜寻基督时代目击证人、并独立认证事件的史家,是重要线索。但似乎Zaatari等穆斯林学者不太在乎这种史学方法。 Zaatari第二个理由是,耶稣真是神的话就不会让撒旦试探。这论点已离题,与解释雅各书2:1毫无关系,但我也会谈谈。论者此说乃基于雅各书1:13: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 你若仔细看撒旦试探耶稣的经文,就知道它惨败,而耶稣合格了。撒但给耶稣种种狡诈应许,祂怎样回应呢?祂可有坐着默想,真的考虑撒旦建议,或是立刻回绝?据马可福音4:1-11耶稣立刻就回绝撒旦,连听也没听它的。可见虽然撒旦企图试探耶稣,祂却本于其神性,不会落入试探。我们怎么知道呢?因为耶稣没有让撒旦骗倒了,因为祂里面没有罪性(希伯来书4:15;彼得前书2:22;约翰一书3:5);撒旦根本无从入手,它无法绊倒耶稣。因此我们可以确定,这事件并没有违反雅各书1:13原则,耶稣虽然的确受撒旦试探,却因为本身的神性,祂不会落入试探。 谈过Zaatari上述两个误解,现在来看他第三个论点。他认为雅各2:1称耶稣为“荣耀主”或“荣耀的主”都无关宏旨,因为也有其他人受类似尊称。Zaatari提到以西结其名有“强大的神”之意,以利亚意思是“我神”,以色列是“与神角力”,加百列是“强大的神”。虽然以西结、以利亚、加百列等犹太名称反映着他们所事奉的神,这却与雅各的做法不同。他是字面上以耶稣为“主的荣耀”或“荣耀主”,然而“荣耀主”并非“耶稣”一名的意思,而是别人以此形容耶稣基督的位格。没有人会这样形容以西结、以利亚或加百列的;耶稣其名不像以西结、以利亚和加百利,只是代表所奉事的神,“荣耀主”一词却是真的形容耶稣本身。 因此,Zaatari的类比是错误的、无意义的。 彼得前书 …藉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彼得前书3:21-22) 使徒彼得解释说,耶稣在父神右边,又说众天使、有权柄、有能力的,现在都服从祂;也就是说,目下万有都在基督管治下。这实在不是受造物或先知能担当的角色。按伊斯兰经文,万物只服从天上的安拉,然而根据真启示而来的经文-圣经,耶稣基督的权柄超乎万有。可见主耶稣基督有别于一切受造物,祂凌驾所有人、众先知、众天使、并有权柄的。耶稣与父神同享权柄、能力与荣耀,又与父同享神圣宝座,一同管治万有。 再者,这经文违反伊斯兰所说的Tawheed al-Rububiya(管治之独一)-即惟有天上的安拉对万物有主权。亦违反Tawheed al-Uloohiya(敬拜之独一),因为万物都服从基督。可见按伊斯兰标准,这节经文表现出耶稣就是神。 穆斯林驳论: 我找不到相关驳论。 彼得后书 作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彼得后书1:1) 彼得后书以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神与救主,这是明显提及基督神性的另一早期基督教文献。 穆斯林驳论: 穆斯林常常说据下一节经文-彼得后书1:2,1:1里的神与耶稣是分开的,1:1是称父为“我们的神”,却只称耶稣为“我们的救主”,因此他们说耶稣不是神。 基督徒回应: 首先,如果你说“我们的神”指圣父,“救主”指1:1的子,这在希腊文上说不过去。再者,本卷其他经文如1:11、3:18等都指耶稣是神和救主,都用类近语言形容基督。Ben Witherinton III提到: 彼得后书1:1“我们神与救主耶稣基督”一句应该是指耶稣是我们的神,也是我们的救主。因为彼得后书1:11与3:18(另参2:20;3:2)有“我们主-救主耶稣”句。再者,正如J. N. D. Kelly指出,假如我们分别两个位格,说“我们的”是指神的话,余下用以形容基督的句子“救主耶稣基督”就很怪了。有人反驳说,彼得后书1:2“神和我们主耶稣”句乃指称两者,并非指一位。要否采取这立场实在见仁见智,不过1:1里缺少定冠词,却有“我们”一词可是很好的提示,证明这里是称耶稣为神。若然的话,这节经文就像约翰福音1:1,20:28,罗马书9:5,希伯来书1:8-9一样,称耶稣为神了。旧约圣经会用“救主”soter一词形容父神,这里用以指带来救恩的耶稣。[47] 看过两方理据后,很明显彼得后书1:1指耶稣基督是神。反对此论的理据无论在希腊文方面,或周边经文的一贯性都造成问题,因有其他经文指耶稣是神与救主。再者,在旧约里救主一词通常用以形容神,这里却用以指耶稣。Witherington III博士与好几位新约作者都认为彼得后书1:1确定基督的神性,这结论是对的。 约翰一书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使徒约翰以耶稣基督为真神。这节经文清楚说明基督的神性,与约翰其他著作的神学观一致。 穆斯林驳论: 穆斯林可能声称句中只以父为真神,并非指主耶稣。 基督徒回应: 我们知道这的确是指主耶稣基督为真神,有几个理由。第一,约翰一书5:20说是永生的那位就是真神。而约翰一书1:1-3说,耶稣基督就是生命/永生之道!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翰一书1:1-3) 留意经文指耶稣基督是永生,而约翰一书5:20说永生即真神。可见5:20的确称耶稣为真神。再说,除了永生神之外,还有谁可以是永生呢? 约翰一书1:1-3及5:20另一点值得留意,经文指耶稣无所不在,以致我们可以与子相交。若要所有人都能同时与基督相交,祂必要无所不在,或换言之,“到处都在”。而这是神的属性。约翰一书5:20说“我们也在那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就有这个意思。经文蕴含耶稣无所不在之意,可见祂具神性。约翰其他著作也有类似说法: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0-21) 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3) 已故的Raymond Brown这样讲解约翰一书5:20: 约翰一书5:20有两句:“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alethinos],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首句里“真实的”一词明显指父神,有译本为厘清这点甚至加上“神”字,变成“真实的神”…本节首句告诉我们,圣子来,是要让人认识父,好让基督徒住在父与子里面。问题重点在于次句楷体_GB2312的字。“这”字究竟指谁?一般认为要不指“耶稣基督”,就是指“那位真实的”(即首句里的父)。按文法,应该是指前面紧接着的词,即“耶稣基督”,因此祂被称为“真神”。然而在首句里,父神两次被称为“真实的”,于是我们会想,或者“真神”一词指父神。诚然,在约翰福音17:3“一位真神”指父神,而非耶稣基督。然而约翰一书5:20次句的“永生”也许有助解开谜团。在约翰福音里,耶稣两次自称为“生命”(约翰福音11:25;14:6),而父却没有这样称呼。而约翰福音6:57提到“永活的父”,可见父是子生命之源。似乎按约翰用语,父或子都配称“生命”,也可称为“光”(约翰一书1:5;约翰福音8:12。留意约翰书信称父为光,而约翰福音则称耶稣为光)。似乎约翰一书5:20里的述语“永生”,其主语应为耶稣基督,因为八节经文之前(5:12)作者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再者,既然首句以基督徒住在父神里作结,如果次句指信徒与耶稣的关系,就避免了同义反覆。将所有因素合起来看,似乎约翰一书5:20是称耶稣为神,这在约翰著作里也很常见。[48] 约翰二书 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他儿子耶稣基督在真理和爱心上必常与我们同在!(约翰二书3) 耶稣是“父的子”或“神的儿子”,这概念常常被误解。其实这称谓确认了基督的神性。 穆斯林驳论: Zaatari说: 他们〔犹太人〕相信神的儿子并无神性,认为弥赛亚不是神。当耶稣说我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时,不代表他具神性,只证明我们的立场,即神的儿子是公义的审判官,是仆人和是弥赛亚,来拯救他的子民…[49] 基督徒回应: 似乎Zaatari认为耶稣称为神的儿子,等于旧约里称其他人为“神的众子”一样,这并非耶稣的独一头衔。他认为新约里“神的儿子”这个称谓只是指公义的审判官,神的仆人与弥赛亚。 如果犹太人真认为“神的儿子”只是神仆、公义判官的称谓,如果新约圣经真的持此立场,为何约翰一书说耶稣是神的独生子呢? 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翰一书4:9) 神的儿子是耶稣的独特称谓,指惟有耶稣具备神的本质,与父神有独特关系。耶稣并非神身生的子,而是指祂的基督身分(即耶稣维持祂的神性)。第二,如果犹太人认为神的儿子不过寻常称谓,并没有神性含义,为何在约翰福音5:18里,当犹太人知道耶稣称为神儿子后,即理解祂自称与父神同等?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约翰福音5:18) 明显地这些犹太人与Zaatari的说法有异。耶稣自称神的儿子,犹太人并不以为只代表祂自称公义判官、神仆或弥赛亚等。经文说他们听见这话,认为祂自以为与神同等,耶稣自称神子就是亵渎,单单因为这句话他们就想杀祂。马可福音14章记载耶稣受审,当祂确认自己是神的儿子后,大祭司立刻撕裂衣服,想判祂死!如果这只是寻常称谓,犹太人不会那么激动。可见称耶稣为神的儿子,并不仅指祂是神仆,或称祂为义,尽管耶稣的确谦卑自己;这是带神性的头衔,指耶稣是独生子。因此约翰二书3确认基督的神性。更重要的是,耶稣自己就曾否定“子”一词等于“仆”: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4-36) 可见仆人与儿子地位不一样。 再者,耶稣在下面的比喻里,也分别祂身为爱子、与先知作为神仆,两者与神的关系: 耶稣就用比喻对他们说:有人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到了时候,打发一个仆人到园户那里,要从园户收葡萄园的果子。园户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再打发一个仆人到他们那里。他们打伤他的头,并且凌辱他。又打发一个仆人去,他们就杀了他。后又打发好些仆人去,有被他们打的,有被他们杀的。园主还有一位是他的爱子,末后又打发他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不料,那些园户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产业就归我们了!于是拿住他,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马可福音12:1-8) 比喻里的园主指神,据旧约,被派去的仆人是神的先知: 自从你们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那里去,每日从早起来差遣他们。(耶利米书7:25) 我从早起来差遣我的仆人众先知去说,你们切不要行我所厌恶这可憎之事。(耶利米书44:4。另参25:4;26:5;29:19;35:15) 按上述讨论,可见耶稣相信祂不仅是神仆,基督实际上相信他是神的爱子,独一的承继人,神拥有的,都为祂所有。 有趣的是,Zaatari竟然接受耶稣称为神子,而这其实是古兰经所禁止的-尽管古兰经其实不理解基督徒所说神子的真义。 犹大书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 。(犹大书4) 这里称耶稣为“我们的主宰”和“主”(Kyrios)。这使基督的地位凌驾万物,因为耶和华是所有信徒的主宰与主。耶稣必然是耶和华。说耶稣超越所有人,祂是神自己,违反了伊斯兰的认主独一,包括统治独一,并真主尊名与特质之独一。据穆斯林言,惟有安拉是信士的主宰与主;可见耶稣是神。 穆斯林驳论: Zaatari认为: 若然的话,就有问题。因为经文说耶稣是他们惟一的主宰与主,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没有别的主宰与主,就是说圣父圣灵都不是主宰与主,我们不能敬拜祂们。[50] 基督徒回应: 虽然Zaatari并没有回应认主独一问题,他却是隐然承认犹大教导说,耶稣是主宰与主,确认了基督神性。Zaatari然后说犹大无论如何都错了,因为他相信惟有耶稣是主宰与主,如此就排除了圣父与圣灵。换言之,他认为犹大教导说,圣父与圣灵并非我们的主宰与主。但这是犹大的用意吗? 犹大肯定、也有以下前设,就是圣父圣子皆真神,并用各种神圣称谓同时称呼两者,即:称父为神,称耶稣为主,是耶和华的意思。 再者,虽然犹大不多谈圣灵,但也确定了祂的神性: 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却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犹大书19-20) 不信的人,就是那些没有圣灵的人,可见信徒是有圣灵的。而真基督徒,就是那些在圣灵里祷告,让祂指引的人。如果要各方信徒能同时与圣灵联系,祂必然无所不在。既无所不在,祂就是神,因为惟有神是无所不在的(参诗篇139:1-12;耶利米书23:23-24;阿摩司书9:2-4)。 此外,也有其他经文说圣灵是永恒的: 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希伯来书9:14) 圣灵既是永远的,祂就是神,惟有神是永远的。 圣灵也是教会的主,因为祂给基督属灵身体各成员分派不同任务,甚至决定他们何时出发、到哪里去: 彼得还思想那异象的时候,圣灵向他说:有三个人来找你。起来,下去,和他们同往,不要疑惑,因为是我差他们来的。(使徒行传10:19-20) 安提阿的教会中,有几位先知和教师,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并扫罗。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做我召他们所做的工。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他们既被圣灵差遣,就下到西流基,从那里坐船往塞浦路斯去。(使徒行传13:1-4) 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使徒行传16:6-7) 可见耶稣是主宰与主,并不排除圣父与圣灵。反而祂对所有信徒、甚至一切受造的主权,是与圣父、圣灵同享的;新约圣经强调、也确定三位的神性。 最后,留意Zaatari并不否定耶稣称为主宰与主。虽然他顾左右而言他想转移视线,但据上述讨论我们可见,犹大书的确教导基督具备神性,认为耶稣有神的属性,与圣父、圣灵同等。穆斯林不能理解,就转换话题,却是言不及义。 启示录 据约翰所说,所有受造物都像敬拜神一样敬拜耶稣: 他既拿了书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四活物就说:阿们!众长老也俯伏敬拜。(启示录5:8-14) 经文有两点值得留意:
另外得留意,据启示录22:6,主是众先知和被感之灵的神,祂差派他们。可见天使是大能神差派的。然而在同一章16节却说,耶稣差派天使! 天使又对我说:这些话是真实可信的。主就是众先知被感之灵的神,差遣他的使者,将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仆人。(启示录22:6) 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穆斯林驳论: 这讨论是Shamoun弟兄与Zaatari辩论基督神性时,在末段提出的。[51] 然而Zaatari根本没有尝试回答。我也找不着穆斯林处应这问题的有关文章或录音。 总结: 新约圣经已清楚见证,几乎所有新约书卷(除约翰三书,因篇幅太小)都教导基督的神性。本文展示出,穆斯林护教家尽管出尽法宝掩盖圣经的见证,但事实上,新约几乎每卷书都教导耶稣是神,每卷书都有不只一节经文确认基督的神性。因篇幅所限,本文只能每卷书挑一节经文来讨论,其实还有更多经文印证。赞美神-圣父、圣子、圣灵。阿们。 注 1. Yahya Hayder Seymour,Premier Christian Radio 2009年7月9日,http://www.youtube.com/watch?v=bqxiHLPtFws(时段:12:22-12:26) 2. Shabir Ally,None of the Bible's Writers Believed that Jesus is God http://www3.sympatico.ca/shabir.ally/new_page_39.htm 3.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thompson/rebuttals/zaatari/john1_14_parentheses.html 4. Bassam Zawadi,http://www.call-to-monotheism.com/refuting_trinity 5. Saint Augustine,Homilies on the Gospel of John 1-40,Edmund Hill,[New City Press,2009],499页 6.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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