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吗?

约什‧麦道卫和艾哈迈德‧迪达之间的一场辩论

1981年8月,德班,南非

开场陈词

艾哈迈德‧迪达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对于十字架受难的问题,真主最后和终极的启示,神圣的古兰经斩钉截铁地告诉穆斯林说

他们并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

但他们让人以为他们杀了他。

那些对此事争论的人充满着疑问。

他们毫无可靠的认识;他们仅凭瞎猜狐疑,

他们确实没有杀死他。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我问你们,谁还能比这个更明确,更果断,更无半步妥协余地地宣布一个信仰呢?

唯一有资格说这种话的那一位只能是全知全能的万物的主。

穆斯林相信这句权威的表述是名副其实的真主的话语。

如此,他不需问任何问题,他不要求任何证据。

他说,

「这是我主的话;我相信,我肯定。」

但基督徒的回应正如我们今天这位尊敬的客人所说的话。

约什‧麦道卫和唐斯图尔特合写了一本书叫做《拨云见日》,在他们书中的第116页和117页说到了基督徒对穆斯林这一强硬声明的态度。

他说,

「接受穆罕默德所叙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他的见证是在事发600年之后做出的,而新约包含的见证人或者说事情亲历者是耶稣基督生命和职事的第一手见证。」

简单地说,基督徒问道,一个距离钉十字架受难现场千里之远而且距离事发时间600年之后的人怎么会知道耶路撒冷发生的一切?

穆斯林回应说这些是全能者真主的话语。

因此,真主当然知道所发生的一切。

基督徒自然地臆断,他要是接受了古兰经这本书为真主(神)的话语,那我们之间就没什么可争论了。

我们就都成为穆斯林了!

我们有亲眼目睹亲耳听到这些事的人为我们讲述,他们写进了圣经里,尤其在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福音书里记载。

这次十字架受难的含义是这样的:据称耶稣基督被犹太人在2000年前用钉十字架的处死方式谋杀了。

这样说来的话,犹太人该当谋害耶稣基督的罪责。

我们穆斯林却被告知他们是无辜的,因为基督并没有被杀,也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而且,我有圣古兰经的(训令)来为犹太人辩护驳斥基督徒的指控。

今天下午我要为犹太人辩护,不是因为他们是我的表兄弟姐妹,只是因为公道必须被维持。

我们有跟犹太人不一样的论点–总之这是一个不同的问题。

今天下午,我将尽全力为我的表兄弟姐妹犹太人讨回公道。

现在,在这次辩论和对话中,我实际上是犹太人的辩护律师,约什麦道卫是起诉律师。

而你们,女士们、先生们,就是陪审团成员。

我想请你们静静地坐好,放轻松地听,听完后给出你们自己的判断,凭你们的良心判断犹太人是否该为基督徒所声称的指控承担罪责。

好,言归正传,作为犹太人的辩护律师,我本可以立即就驳回对犹太人的指控–在世界上任何文明国家的任何法庭上,只要向起诉律师索取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这些证人的证词就能做出这样的驳回决定。

当它们以宣誓证词的形式呈上来的时候,如我们在福音书里看到的,我可以说,它们的原文并没有验证。

而且这证据–你拿任何一本权威的英王詹姆士钦定版圣经版本来看,你将发现每个呈堂证供都是这样开头的:

「根据圣马太的福音书,根据圣马可的福音书,根据圣路加的福音书,根据圣约翰的福音书。」

各位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我想问这个「根据…根据…根据…」意味着什么呢?

你们知道它的意思吗?

它的意思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并没有签上他们的名字。

只是被人设想成这些是他们的笔墨。

这样的话,在任何一个法庭上,在任何一个文明之国,它们都不会被法庭采纳。

不仅如此,我两分钟之内可以将这个案子双倍地驳回,不管在哪个法庭,在哪个文明之国。

我说双倍是因为圣马可的福音书14章50节中一位证人-马可-告诉我们说,在耶稣生命最最危急的关口,他所有的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如果他们不在那里,那不在现场没有目睹所发生之事的人所做的见证就不会受理。

我说,只要两分钟,整整120秒这个案子就可以结束了,在世界上任何文明之国任何法庭上都可以做出这样的判决。

但乐在何处呢?

你们在瓢泼大雨之后从大老远的各地赶到这里。

现在如果我们说案子结束了,回家吧,那有什么好玩的呢?

为了让你们高兴而归,我姑且接受那些文件是有效的,为了本次对话,我们现在提请这些见证人进到证人席,我们要盘问。

我想让你们看看真相何在。

我要传唤的第一位证人碰巧是圣路加。

圣路加被基督教权威描述成是一位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

作为一部史学书,路加福音是独一无二的。

现在我们请到了圣路加,看24章36节。

我要告诉你们他说了什么话–他白纸黑字写的是什么。

他告诉我们说,一周头一天就是星期日的晚上,耶稣基督走进了那楼房,就是他与众门徒吃最后的晚餐的地方。

这是他所谓十字架受难后的第三日。

他走了进去,他祝愿他的门徒,

「愿你们平安」。

当他说道「愿你们平安」时,他的门徒都很惊恐。

这是真的吗?

我们问你们,你们说是的。

我想问他,众门徒为何惊恐?

因为当一个人遇到了他长久未谋面的夫子,祖父,大师,拉比时–我们东方人都会互相拥抱,互相亲吻。

他的门徒为什么会惊恐呢?

于是路加告诉我们说他们吓得要命,因为他们以为他是一个魂。

我只是引用他所说的话。

你们可以回家看看你们自己的圣经核实一下。

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看见的是魂。

我问路加,他看起来是不是像个魂?

他说不是。

我要再三问世界上所有的基督徒,每一个教会每一个宗派的基督徒,你们的这位夫子,他看起来像魂吗?

他们都说不像。

那我要说了,为什么他们会认为这么一个看起来不像魂的人是魂呢?

所有人都迷惑不解–除非约什先生能够解释。

每一位基督徒都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他们会认为这么一个看起来不像魂的人是魂呢?

我来告诉你们。

原因是因为耶稣的众门徒是道听途说,听说夫子被钉在十字架上。

他们是听传闻说他已经断气了。

换句话说,他的魂出来了。

他已经死了。

他们听别人风传说他死了,下葬已经三天了。

他们知道的一切都是道听途说的,因为如我开头已经说过的(马可福音,14章50节),你们另一个证人说,在耶稣生命最最紧要的关头他所有的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所有门徒!

他们并不在现场。

所以,所有的消息都来自听说,你们偶遇了一个你们听说已经死了三天的人。

你们会想当然地认为他正躺在坟墓里发臭呢。

当你们看见这么一个人时,你们自然会害怕。

所以耶稣想向他们确信他不是他们以为的样子。

他们以为他从死里复活了。

一个复活的灵魂化的肉身,所以他说–我完全引用路加的话–祂说,

「你们看我的手和我的脚」。

看看我的手和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

我是同一个人,你们怎么啦?

为什么害怕呢?

他说,

「摸我看看。

摸我看看。

因为一个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一个魂:不定冠词「一个」

一个魂-任何魂-都是没有骨没有肉的,而你们看我是有的。

所以,如果我有骨有肉,我就不是一个魂;我就不是一个鬼;我就不是一个幽灵。

我请问这位英国人–英语是他的母语–既然我有骨有肉,我就不是魂;我就不是鬼;我就不是幽灵。

我说:这句话在你们的语言里是这个意思吗?

我说,你们南非白人,当一个人这么告诉你们的时候,意思是不是说他不是你们认为的那样?

就是说,他不是魂;他不是鬼;他不是幽灵。

每个人的回答都是「是的」。

如果一个人告诉你们说一个魂无骨无肉,意思就是说它无骨无肉。

而你们看,我有这些东西,所以我不是你们所想象的。

你们以为我已经死了,我从死里复苏了,我复活了。

如果一个魂无骨无肉,换句话说,他这是告诉你们,你们现在看见的肉身不是一个质变的肉身。

它不是一个被转化的肉身;不是一个复活的肉身,因为复活的肉身是变得灵魂化了。

你们想知道谁这样说的?

我说是耶稣。

谁这样说的?

我的权威是。

你们说,「在哪里?」

我说路加福音;你们再重新好好看看–第20章36节。

他说了什么?

你们看,犹太人总是带着疑难问题来问耶稣,他们总是问道,

「夫子,我们要不要纳税给凯撒?

夫子,这女人,我们正在这女人犯奸淫的时候捉到她。

我们该怎样对她?

夫子…」反反复复地。

现在他们来到他面前问他,说「夫子」,希伯来语的拉比,

「夫子,我们之中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根据犹太习俗,有七个丈夫。」

你们知道,按照犹太人的习俗,某人的哥哥若死了没留下后代的话,他該娶哥哥的妻子。

当他死后,他的第三个兄弟接着娶他的妻子为妻,然后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和第七个,如此下去。

七个兄弟都娶了这位妇人为妻,但这在地上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它是一个接一个地,不是同时。

现在,他们想从他那里得知在复活的时候,就是尘世之后,哪一个兄弟将要娶她,因为他们都在尘世间拥有过她。

换句话说,在天堂里将有一场争妻之战,因为我们相信我们所有人都将同时复活,一起在同一时间复活。

这七位兄弟在同一时刻醒来,当看见这位妇人时,每个人都会说:

「我的妻子!我的妻子!」

如此一来为了这一个妇人,兄弟之间将在天堂里大打出手。

所以他们想从他那里知道她在另一边将是哪一个的妻子。

路加福音,20章,36节。

仔细看看。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耶稣就着复活的男女说,

「他们不能再死」。

换句话说,

「一旦他们复活了,他们就永生不朽了」。

今生是一个终有一死的肉身。

它需要吃的、住的、穿的,还有性需求和休养生息。

没有这些东西人类就会死亡。

后世复活的肉身将是一个永垂不朽的肉身,一个永生不死的肉身,不需要食物、住处、衣服、性生活和休息。

他说他们都不能再死。

因他们和天使一样。

换句话说,他们将被天使化。

他们将被灵魂化;他们将是唯灵的活物;他们就是魂!

因他们和天使一样,而且是神的儿女。

这样就是复活的儿女–魂!

耶稣说

「一个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换句话说,

「我不是复活的。」

他们欣喜得不敢相信而是惊奇–再看路加福音24章,

他们欣喜得不敢相信而是惊奇。

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本以为这个人已经死了,也许正在他的坟墓里发臭呢。

他们欣喜,欣喜若狂得不敢相信,并且惊奇怎么回事?

于是他说:

「你们这里有烤鱼、蜂房、肉啊等等什么吃的没有?」

他们就给了他一片烤鱼,他接过烤鱼,在他们面前吃了。

要证明什么呢?

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我问你们他试图想证明什么呢?

什么?

「我和原来是同一个人;我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不是从死里复活过来的。」

这是所谓的十字架受难后星期日的晚上发生的事。

让我们往回看。

早上发生了什么事呢?

约翰福音20章第1节,你们的另一位证人约翰告诉我们说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的清早,抹大拉的马利亚去看耶稣的坟墓。

我问约翰,她为什么要去那里?

或者让我们请你们的另一位证人,马可。

第16章1节,马可,请告诉我们–马利亚为什么要去那里?

马可告诉我们,

「她要去膏他的身体」。

此处膏的希伯来词语是「massahah」,从中我们得出希伯来语的「messiah」(弥赛亚)和阿拉伯语的「masih」(麦西哈)。

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的字根都是一样的。

Massahah的意思是擦抹,按摩,膏抹。

我要问:犹太人是不是会在人死后三天按摩其尸体?

回答是否定的。

我再问你们基督徒,你们是不是会在三天后按摩死者的身体?

你们会吗?

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穆斯林的礼仪律法最接近于犹太人。

穆斯林会不会死后三天还去按摩尸体呢?

回答是不会。

那么她们为什么想去按摩一位死了三天已经腐烂的死者呢?

你们知道,三小时之内尸体就会开始变僵硬,细胞凝固,身体开始腐烂,内部开始发酵。

在三天的时间里尸体已经从里烂到外了。

如此一具腐烂的尸体你按摩的时候一定会一块块地往下掉肉。

她为什么想去按摩一个死了的已经腐烂的身体呢?除非她是想去寻找一个活人。

根据你们的证人,当十字架上的那个人被抬下来的时候她一定是从这个柔软的身躯上看到了生命的迹象。

她是跟亚利马太人约瑟和尼哥底母一起最后埋葬耶稣的唯一妇女。

他其他的所有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他们都不在现场。

所以如果这位妇人看到了生命迹象,她不会大喊说,

「你们看,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肯定会招致死亡。

三天后,她进去,她想去膏他。

当她来到坟墓时,她发现石头已经挪开了。

裹尸布还在里面。

于是她开始哭泣。

我要问,石头为什么被挪开,裹尸布为什么被解开?

因为对于一个复活的肉身来说,不必挪开石头就能出来。

对于复活的肉身来说,不必解开裹尸布就能抽身。

需要这么做的是今生物质的肉身,今生凡人的肉身。

因为一位诗人告诉我们,

「石围墙不能监禁,铁栅栏也不能牢笼。」

对于魂,对于灵来说,穿越铜墙铁壁之类的事情都不在话下。

物质的肉身才需要挪石解布。

据圣经记载,耶稣基督从他所在的地方看着她,不是从天上,而是从这地上。

如果你们记得,因为这座坟墓是属于亚利马太人约瑟拥有的私人财产。

所以这位非常有钱又有影响力的门徒在大岩石上凿出了一个宽敞的大房间。

房间周围是他的菜园。

不要告诉我说,这位犹太人如此慷慨愿意在城外五英里的地方种菜供别人来放牧。

当然他一定为工人或看管他园子的人买了宿舍,或许还有他与家人度假住的乡下房子。

耶稣在那里,看着这位妇人。

他认识她是谁,也知道她为什么在这里。

他走上前去。

他发现她在哭泣。

所以他说,「妇人,你为什么哭?你找谁?」

我要问,难道他不知道吗?

他真的不知道吗?

他为什么问这么一个愚蠢的问题?

我告诉你们,这不是一个愚蠢的问题。

他实际上在比喻性地作弄她。

她以为他是看园的–我只是读你们给出的证据,她以为他是看园子的。

我要问,她为什么会以为他是看园自的呢?

复活的肉身看起来像看园子的吗?

他们是这样吗?

她以为他是看园子的。

我说,为什么她以为他是看园子的?

我告诉你们,因为他乔装成了一个看园人。

他为什么要乔装成一个看园人呢?

我说,因为他害怕犹太人。

他为什么害怕犹太人呢?

我说,因为他没有死。

他没有战胜死亡。

如果他已经死了,如果他战胜了死亡,那就不再需要担心什么了。

为什么不需要呢?

因为复活的肉身不能死两次。

这是谁说的?

圣经说的。

它怎么说的?

它说,按着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你们不能死两次。

所以,他要是战胜了死亡的话,就不需要害怕了。

他害怕,因为他没有死。

于是她以为他是看园子的,便说,

「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请告诉我,你把他放在哪里?」

去休养,去康复,不是你们埋葬他的地方。

「我便去取走他」。

想象一个妇女,一个弱不禁风的犹太女人

要带走一具不像我200英镑但至少160英镑的尸体。

一位身强体壮年富力强的木匠至少有160英镑,根据约翰福音19章9节的说法,还要加上裹在他身上100英镑的药物。

这使得他有260英镑重。

你能想象这位柔弱的犹太女人背着这捆超过260英镑的尸体就像背着一捆稻草一样是什么样子吗?是不是像美国喜剧片里的女超人呢?

而且要把他背到哪里?

带回家吗?

把他放到床底下–她想拿他干嘛?

她想腌制他吗?

我问你们,她想怎样处理一具正腐烂的尸体?

她想把他取走。

「我便去取走他」

这是你们的语言。

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必须告诉我,在我的语言里,当说到「一个魂无骨无肉」时,意思是它仍然有骨有肉。

这是你们必须告诉我的。

你们必须告诉我说,迪达先生,你不懂英语,或美国英语。

在美国人的语言里,当说「一个魂无骨无肉」时,它的意思是「一个魂有骨有肉」。

当一个妇人说「我想取走他」时,意味着…

所以耶稣–玩笑扯得太远了–说,

「马利亚…」

他一喊「马利亚」的时候,她就认出了这位就是耶稣。

于是她想去抓他。

我要问为什么。

去咬他吗?

不!

去请安。

我们东方人会这么做。

她想去抓他。

于是耶稣说,

「不要摸我。」

我说,为什么不让摸呢?

他难道是一股电流,一个发动机,她一摸就会被电死?

告诉我,为什么不让摸呢?

我说因为身体受伤了很疼。

你们给我另一个不让摸的理由。

「不要摸我。因为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

她眼瞎了吗?

她难道看不见这个人就站在她旁边吗?

他明明在这里并说「我还没有升上去」,他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说,

「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

在犹太人的语言和习语里,他等于在说

「我还没有死。」

问题来了:谁挪开石头?

她怎么见到他的;谁挪开石头?

基督徒喜欢在书上写书。

理性主义律师弗兰克·莫里森就是其中一位。

他写了一本192页的书,给出了六种假想。

当你读完这192页的时候,你仍然得不到答案。

谁挪开石头?

他们在书上写书:谁挪开石头?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明显的事情你们却看不见。

你们为什么不读你们的经书呢?这些福音书,这个证物,是你们有你们自己的母语白纸黑字的证据。

你们用你们自己的母语来看这书,英国人用英语,非洲白人用非洲白人语,祖鲁人用祖鲁语,这真是怪事。

每一种语系的人群都将这书翻译成了他们自己的语言。

每一个人的理解却要使得与他所读到的东西恰好相反,完全的相反,不仅仅是误解。

我想你们来证明我是错误的。

我告诉你们…我引用的话是一字一句从你们的证人口中所说的,是白纸黑字为我们保存了下来的。

我没有就他们的动机归因。

我不是说他们是不诚实的证人。

我是告诉你们,请再读一遍你们手中的圣经。

摘掉眼罩,再读一遍。

告诉我,哪个地方我没有看懂你们的语言,你们英国人的,或你们非洲白人的,你们祖鲁人的。

你们可以回来找我,如果你们觉得讲论完之后我们尊敬的嘉宾还不能对这个问题做出公平裁决的话,你们可以叫我到你们的国会大厅或你们的学校礼堂或者任何地方,来跟我做进一步的讨论。

我很乐意来。

谁挪开石头?

我要问。

这很简单–他们说需要20个男子。

石头非常巨大;需要来自美国的超人才能移动它,有一吨半到两吨重。

我告诉你们,请读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他告诉你们说单单亚利马太的约瑟一个人就把石头放置到位了,一个人–单单一个人!

如果一个人能把它放置到位,为什么两个人就不能移开呢?我问你们。

现在,所有这些都发生了–你们知道这是被预言了的。

这是命定好了的。

后面发生的一切故事–我告诉你们耶稣基督给了你们一个明确的指示,让你们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

这个指示同样白纸黑字保存在你们另一位证人圣马太的福音书中,第12章,38、39和40节。

犹太人带着一个新要求再次来问耶稣。

他们说,

「夫子,我们想请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

我们想你展示一个神迹,使我们相信你就是我们在等待的弥赛亚。

你可以行一些超自然的事情比如在水面上行走,或者像鸟一样在空中飞翔。

做些神迹出来,那我们就能确信你就是一个神人,是我们一直等候的弥赛亚。

于是耶稣这样回答他们。

他说,

「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

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了。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同样,人子也要三日三夜在地里面。」

他准备给他们的唯一神迹就是约拿的神迹。

他全都豁出去了。

他没有说,

「你们知道那个瞎子巴底买,我治好了他。

你们知道那个流血多年的妇女,

她摸了我一下,她就痊愈了。

你们知道,我用几片鱼和几块饼就喂饱了五千人。

你们看那棵无花果树,

我让它连根到树梢全部枯干。」

没有讲这一类的话。

「这是我给你们的唯一神迹,就是约拿的神迹。」

我要问,这个神迹是什么?

好,我们来看约拿书。

我给你们带来了约拿书–一页–以真主发誓在整本圣经中它的确只有一页。

这就是约拿书,短短的四章。

读完它花不了你两分钟的时间。

约拿书,只有一页。

在一千多页的一本书中很难找到它,因为只有一页。

但,你们没必要去那里。

如果你们去了主日学,你们会记得我要告诉你们的话。

我告诉你们约拿被差派到尼尼微人那里。

你们知道,全能的神告诉他,「到尼尼微去,」一个100,000人的城市。

并且警告他们,叫他们必须悔改,要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在主面前谦卑自己,是这样的吗?

约拿并没有往尼尼微去,而是很沮丧因为这些物质主义的人–世俗的人–

「他们不会听从我。他们会嘲笑我要告诉他们的事。」

所以他没有去尼尼微,而是去了约帕。

这一页的书告诉你们的就是这些。

他来到约帕,登上一只船–他要去他施。

你们没必要记住这些名字。

在路上,起了大风暴。

根据这些人的迷信说法,任何逃避他主人的吩咐、不履行责任的人都会在海上遭劫难。

所以他们在船上质疑谁该为这次劫难负责。

约拿认识到作为神的一位先知,他就是神的一名战士。

作为神的战士,他没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地行事。

于是他说,

「看吧,罪魁祸首就是我。

全能的神正在追杀我。

祂想杀我,所以祂要把船沉掉,你们无辜的人也会死去。

你们最好把我抬起来,丢入大海,因为神真正要追杀的是我。」

他们说,

「不,先生,你知道,你是多么好的一个人。

也许你是想自杀。

我们不会帮你这么做的。

我们有一套我们自己判断对错的方法。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掣签,类似掷铜板之类的方法。

所以,按照掣签的方法(不是丢骰子),丢出的结果证明约拿是那个罪人。

于是他们抬起他,把他丢出了船外。

现在我要问你们一个问题。

当他们把他丢下船的时候,他是死的还是活的?

在你们回答之前,我想你们应该记住约拿这个人是自愿的。

他说,

「丢我下去。」

当一个人自愿提出来的时候,就不需要在丢之前勒死他,就没必要刺死他,你没必要打断他的手或脚。

你们同意我的观点吗?

这个人是自愿的。

所以当他们把他丢出船的时候,你们的常识会是什么呢?

他是死了还是活着?

请,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他是死的还是活的?

活的–你们不会得到奖品的–因为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而令人惊讶的是,犹太人说他是活的,基督徒说他是活的,穆斯林说他是活的。

如果我们在每一件事情上都意见一致的话,该有多好啊。

我们都一致认为他是被活生生地丢进波涛汹涌的大海的。

风暴就平息了。

也许这正是一个巧合。

一条大鱼游过来把他吞食了。

死还是活?

他是死了还是仍然活着?

活着?

谢谢你们。

按照约拿书的说法,他在鱼的肚子里呼求神的帮助。

死了的人会祷告吗?

他们会祷告吗?

死人,会祷告吗?

不会!

所以说他是活着的。

那鱼带着他在海里游了三日三夜。

死了还是活着?

活着。

到了第三天,在海边行走,我要问–死了还是活着?

活着。

耶稣是怎么说的?

他说,

「正如约拿。」

正如约拿。

「正如约拿,人子也要,」指的是他自己。

约拿怎样了呢–死了还是活着?

活着。

按照基督教的信仰,耶稣在坟墓里头的三日三夜是怎样的呢?

他的情况如何呢?

死了还是活着?

死了。

按你们的信仰来说,他死了。

换句话说,他不像约拿那样。

你们还没明白吗?

他说:我像约拿一样,而你们告诉我–全世界十二亿的基督徒–他不像约拿。

他说:我会像约拿一样。

你说他不像约拿。

如果我是一个犹太人,我就不会接受他为我的弥赛亚。

在古兰经里我被告知耶稣是弥赛亚–我接受。

他是真主最有大能的使者之一–我接受。

我相信他那神迹般的降生。

我相信他在真主的允许下叫死人复活了。

我相信他在真主的允许下治愈了那些天生失明和麻风病人。

但如果我是个犹太人的话,按照他所给出的神迹,他令人失望了。

约拿是活着的–耶稣是死了的。

他们并不像。

我不知道在哪种语言中你们可以理解为他们很像–他们彼此一样。

所以聪明的人,神学博士,宗教教授,他告诉我说我不理解圣经。

你们的圣经,我不理解。

为什么我理解不了圣经呢?

他说,

「你看,迪达先生,耶稣基督强调的是时间要素。」

注意,他四次使用「三」这个词。

因为约拿是三日三夜,所以人子也要三日三夜。

他四次用到「三」这个词。

换句话说,他强调的是时间要素–不是他死活的问题。

我告诉你们在时间要素上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奇的。

不管这个人是死了三分钟,还是三小时或三个星期,那都不是神迹。

神迹是-如果有一个神迹的话-你料定一个人会死而他并没有死。

当约拿被丢进大海的时候,我们料定他必死。

而他并没有死,所以这就叫神迹。

一条大鱼游过来把他吞了–他本该会死。

而他没有死;这就是神迹。

在鲸鱼的肚子里憋了三日三夜,热了三日三夜,他应该会死;但他没有死。

这就是神迹;这是神迹因为你们料定一个人会死而他并没有死。

当你们料定一个人会死的时候,如果他死了,这有什么神奇的呢?

我问你,神奇在何处?

如果一个抢手举着枪朝一个人的心脏开了六枪,这个人死了,这是个神迹吗?

不是。

但如果他付之一笑,如果他仍然活着并与我们一起行走,如果六枪将他的心脏打烂打穿之后,他还能大笑:哈哈哈–他还活着,那我们就说这是个神迹。

你们还不明白吗?

神迹就是当我们料定一个人会死而他没有死。

当那个被指望会死的人死了,这就不是神迹。

我们料定耶稣也是会死的。

对于他所经历的一切来说,如果他死了,就不是什么奇迹。

没有神迹。

如果他没有死,那才是神迹–你不明白吗?

所以他说,

「不,不,那说的是时间要素。」

溺水的男人会抓救命稻草–溺水的女人也是如此。

他说,「不,它是时间要素。」

我说,他有没有成就这事?

他说,「当然,他成就了。」

我说,他如何成就的?

看,说起来多么简单。

他是如何成就的呢?

我说,看好。

我问你们,他是什么时候被钉十字架的?

整个基督教世界都会说在美好的星期五。

英国、法国、德国、美国、莱索托、赞比亚–每一个基督教国家都纪念这个受难节。

我要问,是什么让这个星期五变美好的呢?

于是基督徒说,

「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

这让它成为了美好。」

所以他在那个美好的星期五被钉十字架死的。

他说,是的,是的。

我说,他什么时候被钉十字架的–上午还是下午?

于是基督徒说,在下午。

他在十字架上钉了多长时间?

有人说三个小时,有人说六个小时。

我说,我不想与你们争论。

你们说什么,我就接受什么。

你们知道,当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它们告诉我们当他们想钉死耶稣的时候,他们是非常匆忙的。

他们如此匆忙,约什在他的著作《复活的事实》中告诉我们,在12小时内,对他进行了六次分开的审讯。

12小时内他经历了六次审讯。

这样的事情只有在电影里才会发生。

这类的事情–从半夜到第二天上午12小时内审讯了六次–只能发生在电影里。

但我姑且相信你们说的一切。

你们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所以犹太人是非常匆忙迫不及待地将他钉上十字架的。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他们怕普通民众发现。

耶稣是个犹太人。

普通民众爱他。

这个人治好了瞎眼的、患麻风的、生病的,还叫死人复活了。

他用饼和鱼喂饱了数千人。

他是个英雄,要是他们发现–普通民众–他们英雄的生命危在旦夕的话,那将会发生大骚乱。

所以,他们半夜审讯。

一大早他们就把他带到彼拉多那里。

彼拉多说,

「他不是我管的事–把他交给希律吧。」

希律说,

「我没有兴趣–把他带回给彼拉多吧。」

快,快,快。

他们12小时内做过六次审问,六次,好像他们没有别的事情可干,我相信你们所说的。

按你们证人的说法,他们成功地将他放到了十字架上。

像急急忙忙把他放上去一样,他们同样急急忙忙地把他取下来。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安息日,因为到了星期五日落六点钟的时候,安息日就要开始了。

你们知道,犹太人计算日子是从天黑开始一个晚上加一个白天。

我们穆斯林计算日子也是晚上加白天,不是白天加晚上。

我们从晚上算起加白天为一日。

六点钟,我们一天从晚上开始。

所以,日落之前,尸体必须取下来,因为申命记告知在安息日必须看不到任何人的尸体悬挂在木头上。

「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

所以很快地,急匆匆地他们把尸体取了下来,并给他葬前洗身,还在身上盖了一百磅的药材。

他们把他放进埋葬所,不是墓穴–埋葬所是建在地面上高大宽敞的一间房子。

所以那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从下午3点起,无论做的什么,还有葬前洗身–这些细节都写在约什的书里。

你们知道,葬前洗身通常要花一个多小时。

你们读一读犹太人怎样给死者做葬前洗身的细节。

本身要一个小时多一点。

而我们现在说他们是非常匆忙地成功做完所有这些事情的。

你们知道他们非常匆忙,12小时内做了六次审问。

现在他们把他送进了埋葬所。

到他们把他放进去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夜晚了。

看–看我的手指头。

星期五的晚上他应该在坟墓里。

看我的手指头。

星期六的白天,他仍然应该在坟墓里。

我说的对吗?

星期六的晚上,他仍然应该在坟墓里。

但一周的头一日-星期天-的早上,当抹大拉的马利亚来到坟墓里时,墓里已经空了。

这是你们的证人所说的。

我要问–多少个白天,多少个晚上?

你们记住,我说过,应该,应该,应该。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圣经没有说明他出来的具体时间。

他可能星期五晚上就出来了。

圣经没有说他如何出来的。

所以我问,星期五晚上,星期六白天,星期六晚上,多少个白天,多少个晚上?

如果你们能看见,如果你们的眼睛没有毛病的话,请告诉我多少。

你们看见多少?

多少?

对了!

两个晚上加一个白天。

看这个。

这是不是跟他说过的一样呢?他说过正如约拿三日三夜,人子也要三日三夜。

三日跟三夜,三日跟三夜。

看这里:两夜跟一天。

看看这些。

请告诉我它是一码事。

我想知道你们读到些什么。

我想知道你们在你们自己的书里读到些什么!

这个人告诉你们接下来将发生的事情跟约拿一样。

约拿的迹象是个神迹。

你们可以赋予这个人约拿的唯一神迹就是我们指望他会死但他没有死。

耶稣–我们也指望他会死。

如果他死了,就不是一个神迹。

如果他没死,就是个神迹。

主席先生,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有什么话要说吗?

你们能看见这些人是被设定编程了吗?

我们从小就被编程了。

当我去到美国,在旧金山的大学演讲的时候,我对这些美国学生说,

「你们被洗脑了。」

我告诉他们,

「你们被洗脑了」。

当然,我敢这样对他们说–美国人会接受的。

他是全能的,很伟大的人。

他可以接受。

我说,

「你们被洗脑了。」

于是一个美国人-一个教授-插话说,

「不,不是洗脑了–是被编程了。」

我说,

「再说一遍–被编程了。」

所以,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我希望到本次讨论会结束的时候,你们将重新被编程来读圣经,还原它本来的样子,而不是你们一贯被固定的理解。

非常谢谢大家。

# 约什‧麦道卫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迪达先生,这座城市和南非这个国家的热情的人们,本次讨论会的主题是伊斯兰和基督教在十字架受难和复活方面的各自观点,我非常感谢能有这个机会成为讨论会的一份子。

在为本次大会做准备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接下来我可能必须面对从伊斯兰的观点看来关于钉十字架受难方面的如此多不同的学说。

首先,我发现全世界大多数的穆斯林都拥护替代说,他们相信古兰经第4章呈现的说法是说另一个人顶替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而耶稣被取代并擢升到了天上。

换句话说,死的是别人。

不过,当我想知道这个「别人」是哪个人时,我发现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有些穆斯林作者说,那是耶稣的一个门徒代替他钉了十字架。

另一位穆斯林作者塔巴里引用依本‧伊斯哈格的话说,那是一个名叫萨尔盖或谢尔盖的人被钉十字架。

还有一位名叫巴达维的穆斯林作者说,代替基督的是一个名叫提他奴斯的犹太人。

又有穆斯林作者塔拉比说,代替基督的是一个名叫法尔‧塔亚努斯的犹太人。

还有穆斯林作者瓦哈巴‧伊本‧木纳巴赫说,代替基督的是一位犹太人的拉比名叫阿什于。

还有其他人觉得,让一个无辜的人顶死有些许的不公平,所以必定是加略人犹大被钉在了十字架上。

迪达先生现在可能要纠正我,但我不相信对此古兰经里有任何相关的证据。

有一些比伊斯兰更早的教派提到了这些。

但我一直疑惑:为什么真主非得叫个顶替的人呢?

为什么祂不能干脆把耶稣带走了呢?

有人会说–这不是大多数穆斯林所认为–耶稣在钉十字架受难和所谓的复活之后过了一些年自然死亡。

换句话说,「尊贵的尔萨,」耶稣死了!

这是较近来的一个发展趋势。

我总的对较近来的发展持谨慎态度。

它主要是由一个名叫文图里尼的人开始提出来的,他说耶稣其实没有死在十字架上–他只是昏过去或晕过去了,被送进坟墓后又苏醒过来了。

这也是伊斯兰一个激进教派-阿曼迪亚-的主要观点。

这是他们的主要教义之一,观点创立者是他们的创始人和所谓的他们的先知米尔扎‧古拉姆‧艾哈迈德;它是噶蒂尼亚教义的一部分。

有人会说十字架受难就意味着会死。

因此,耶稣没有钉十字架受难因为他没有死在十字架上。

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得出这样的定义。

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事实呈现给你们,如我在我的书中所记述的,然后让聪明的具有公正头脑的你们做出你们的决定。

我今天要阐述的观点其背景是当我在大学的时候,我想写一本反对基督教的书。

我想理性地反驳它。

我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成为基督徒。

但经过两年的研究和花了不少金钱和时间之后,我发现了某些事实–不光是神在祂的话语圣经里讲到的事实,而且还有史料里记载的事实。

大家看,这些是我在设法反驳基督教但又反驳不了的时候发现的一些事实。

我发现的第一个事实是耶稣不惧怕死。

祂不是不情愿去死的。

实际上,祂预言到了祂自己的死亡和复活。

祂说,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

祂对祂的门徒说,

人子将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

又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向祂吐唾沫,鞭打祂,杀害祂;

三天后,祂要复活」。

在另一处地方,祂开始教导他们说祂必须遭受许多的苦。

然后祂说祂会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们弃绝,会被杀死,祂说三天后,

「我要复活。」

在马太福音17章,耶稣对他们说,

「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

当我研究耶稣基督生命的时候我得知的第二件事情是耶稣愿意去死。

祂愿意去死。

在马太福音26章中,祂说,

「我父啊,如果可能,求你使这杯离开我。」

但许多人所遗漏的是耶稣说这话的上下文。

祂说,

「然而,不是照我所愿的,而是照你所愿的。」

耶稣没有隐藏祂自己。

祂非常清晰,如约翰福音18章所说,祂去了他们通常都能找到祂的地方。

祂不想躲避当局。

祂知道将要发生的一切。

在约翰福音18章4节中,说,

「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

祂全知道!

祂还为此做好了准备。

在马太福音中耶稣说,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的天使来保护我吗?」

但祂说,

「我要照你的旨意,父啊。」

神答应了祂的祷告,让祂成就了「父的意思。」

耶稣在约翰福音10章中说:

「我父爱我,因为我把命舍去,好再取回来。

没有人夺去我的命,是我自己舍的。」

你们必须记住–既是神又是人的耶稣作为父的儿子,永恒的道来到世上将世人的罪担在祂自己身上。

因圣经说祂(神)让耶稣为我们担当了罪,请你们想象一下,当时永恒的道、圣子要经受怎样的痛苦。

我得知的第三个事实是犹太人并不是将耶稣基督钉死的元凶。

迪达先生,我非常惊讶你为什么要做犹太人的辩护者。

历来都有穆斯林和基督徒把这事弄歪曲。

耶稣在马太福音20章18和19节说,

「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把他交给外邦人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复活。」

耶稣说,

「我把命舍去。」

如果有人要担负罪责的话,那个人就是耶稣。

他说,

「我有权舍弃,也有权再取回。」

另外,迪达先生,我觉得你和我都有责任,因为圣经说,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正是我们的罪才使得耶稣基督上了十字架。

我得知的第四个事实是基督徒被号召去信的是一个明智的、理性的信仰–不是一个盲目的信仰。

我在艾哈迈德‧迪达先生的小册子「约拿的神迹是什么?」中读到说今天十亿多的基督徒盲目地接受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基督,当读到这些话时我非常吃惊。

我有些困惑,因为早些时候,迪达先生,你说过你读古兰经,读什么就接受什么,你不需要事实,你不需要任何证据。

你就是单纯地接受它,而你却说基督徒,因为他们接受了神-耶和华-在圣经里所启示的说耶稣是基督,因为我们接受了这点,我们就是盲目了。

我很吃惊,因为在穆斯林的经典古兰经里,它说耶稣的一个称谓就是「麦西哈。」

我确信里面有11次这样称呼过。

古兰经的英译者穆斯林翻译家优素福‧阿里把这里的这个阿拉伯词语翻译为英语的「基督」。

所以说,为什么我们接受耶稣是基督要被控诉为盲目呢?

在我的国家,一位最伟大法学家之一–这个人让哈佛大学声名远扬–是西门‧格连李夫博士,伟大的法学家。

他试图反驳耶稣基督是永恒的道和他的复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成为了一个基督徒。

反驳徒劳无功之后,最后,他得出结论说根据法庭上需要的法律证据来讲,耶稣基督的复活是历史上最确立无疑的事件之一。

鲁益斯,我们这一代的文学天才-女士们、先生们-牛津大学中世纪和文艺复兴学教授-没有人能怀疑他的智力-原先设法想反驳新约的可靠性,但无懈可击,最后也成为了信徒,把耶稣基督当做他的救主和主。

而他说,

「我是最不心甘情愿的皈依者之一了,但因为我的理智让我不得不接受耶稣基督。」

卡尔德克特勋爵-英国上议院议长、最高法院院长,掌握着英国所有法律体系最高职权的人-说,

「每当我试图查考基督教的证据时,我就越发相信它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

托马斯‧阿诺德担任了14年的大学校长一职。

他是著名的三大卷罗马历史系列书籍的作者,也是一位历史学家。

他说,

「我知道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事实比耶稣基督的复活有更加有力、更加完整的证据。」

沃纳‧冯‧布劳恩博士-一位德国的科学家,后来移民到了我的国家,创立了美国太空计划–说他没有认识耶稣基督把祂当做个人的救主和神之前,他永不会真正成为一个科学家。

我发现的第五个事实是基督教圣经的历史准确性。

基督教的新约在它的可靠性和忠实度上,以手稿的形式代代相传,是格外突出的。

手稿是用手写的抄本,不同于印刷本。

大家注意,历史上只有基督教的新约有超过24,000份的手稿,不是24,000个版本,迪达先生,手稿抄本。

大家注意,在手稿典籍和文献历史上排名第二位的书是荷马的《伊利亚特》,有643份,这是整个手稿典籍历史上排第二位的。

还有,在历史文献手稿研究方面的才能和权威发言都首屈一指的弗雷德里克‧凯尼恩爵士-大英博物馆前馆长和总监-说,

「对于圣经是否原原本本地传给我们的任何怀疑其最后的基础被移除了。

新约各卷的真实性和全面的完整性现在可以认为是最终确立了。」

关键点:有些人没有用历史的视角来看待文献作品;他们试图寻找问题,说四福音书的作者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从没有签上他们的名字。

请大家注意,我们需要回到历史中去,看看当时他们是怎样做的。

首先,当时他们老早就被广泛公认为是权威的,每个人都知道是谁写的这些书,他们不需要把他们的名字写上。

你们也可以说这是作者们处理的一种方式,是故意不让耶稣基督这个中心问题有所分散。

而且,这些作者,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都经历过使徒时期。

他们经历过第一世纪使徒时期的考验,以证实它们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另有些阅读有限又缺乏任何类型研究的人说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写的东西都是道听途说的,因为作者没有亲眼目睹这些围绕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受难和复活的事件。

说这样话的人经常会拿出马可福音14:50来做依据,他们会说

「两分钟之内我就能驳回辩论因为他们都离开他,逃走了。」

所以,一切都是道听途说的。

大家注意,这种推理逻辑忽略了本案事实的常识。

例如–这些是我来本次讨论会之前写下的–只要读一下接着的四节经文。

它是这样说的:

「彼得跟着祂。」

你们看,他们整体地离开了祂,但他们个别地回来了–是马上,迪达先生。

第4节,

「彼得远远地跟着祂」直到进了大祭司的院子。

他和警卫一同坐在那里。

你们能想象吗?

他和警卫一同在火边取暖。

在马可福音14章,它说,

「彼得在下边院子里。」

女士们、先生们,如果你们研读过圣经,你们将意识到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写下了彼得所有亲眼目睹的事情。

彼得就在当场。

我们接着看约翰福音18章,15节:

「西门‧彼得跟着耶稣,另一个门徒也跟着。

那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他就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

约翰福音19:26,

「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个门徒站在旁边,就对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

他们是目击者。

他们在现场。

有关什么东西可作为法庭上允许的证据,在大多数法律情境中,可用古文献规则。

现在,你必须到法律中去证实这些事情。

西蒙格林尼夫法学院的院长、法国斯特拉斯堡神学与法律国际学院的讲师、律师约翰‧沃伟‧蒙哥马利博士说,古文献规则对新约(尤其是四福音书)适用,这位法律权威说,

「用于福音的记载,再加上可靠的原文批判,这个规则在任何法庭上是有作证能力的。」

最有力的目击者证言不在福音书里。

它在哥林多前书中,使徒保罗的书信,第15章,写于公元55至56年。

我至今还没有发现哪位著名的学者能否认它的。

保罗说(20年前在他皈依之后他遇到领袖们;他遇到耶稣在耶路撒冷的兄弟雅各),

「传到我的传统说有500人见证了耶稣的复活。」

如果你把他们带到法庭上,只给每一位目击者短短六分钟。

那样会有3,000分钟的目击者证词,或者说50小时的目击者证词。

然而,那不是这里的关键点。

关键点是传下来到他的传统是他已经考证过的。

但保罗接着说,他们其中一大半到现在还在,不是单在传统被传递的时候,而是目前眼下。

大家注意,保罗是说,

「如果你们不信我,可以问他们。」

而且,许多人忽视了这个事实,就是当耶稣基督的信息被使徒和门徒宣讲出来,新约被公开分享的时候,当场的听众当中有敌对的相反见证人。

如果他们敢脱离所说的真相的话,在听众中就会呈现敌对的见证来立即纠正他们。

在法庭上,这是盘问的原则。

他们不敢脱离真相。

除了圣经之外,还有几部圣经以外的世俗文献。

有一个名叫坡旅甲的人,他是使徒约翰的门徒。

他在可追溯到几乎2,000年前他的著作中写道:

「这些福音书倚赖的根基是如此的稳固,以至于连异教徒自己都破坏不了它。」

他们必须从所呈现的东西出发然后发展他们自己的异教,因为尽管那样,他们都不能说,耶稣没有这样说,耶稣没有那样做…他们不能那么做。

所以,他们必须得从祂所说过的东西开始,然后发展他们自己的异说。

许多学者的结论表示对基督教圣经有极大的信心。

我国最有声望的大学之一-耶鲁大学-的教授米拉‧布劳斯博士说:

「人们对新约本身经文的精确传承越来越有信心。」

研究员兼考古学家霍华德‧窝斯博士说,

「从文献证据的立场看,唯一逻辑的结论就是新约的可靠性无数倍地强过任何其它古文物记录。」

我发现的第六个事实是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

历史的可靠的记载是怎样显示的呢?

很明显,不仅从基督徒的圣经历史记载上看,而且从非宗教始料来看–在我的书《铁证待判》的后面列举了这些资料–都表明祂不但预言了祂的十字架之死,而且表明了祂是真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

耶稣说祂将被鞭打,交出去钉死在十字架上。

还有约翰福音19章,

「他们就把耶稣带了去。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

他们就在那里钉他在十字架上,还有两个人和他一同钉着,一边一个,耶稣在中间。」

现在让我们彻底追查一下钉十字架受难的真正过程发生了什么事情。

首先,它指出耶稣受到罗马人的鞭打。

这里的意思是什么呢?

罗马人鞭打一个人时会把他的衣服拨到腰上,而且把他捆在院子里。

然后他们拿起一个鞭子,鞭子的手柄有一英尺半长。

手柄的一端系着至少四根皮带,皮带上吊着重重的锯齿状的骨头或有锯齿边缘的铅球,一直缠绕到皮带的末端,最少有五个这样的吊物。

它们的长短不一。

它们带动鞭子从上往下打在人的后背上,所有的铅球或骨头都会同时击落在身体上,它们也猛拉着皮鞭抽打在身上。

犹太人只允许打40大鞭。

所以他们从不会打超过39下,这样他们就不会犯法。

罗马人则想打多少下就打多少下。

所以习惯告诉我们,当罗马人鞭打一个犹太人时,他们会打41下甚至更多以发泄。

所以如果不是更多的话他大概至少挨了41鞭。

有几个医学权威人士对十字架的刑罚有过研究。

一位是法国的巴贝特博士,另一位是我国亚利桑那州的杜鲁门‧戴维斯博士。

他是一位医生,从医学的角度对十字架的刑罚做过细致入微的研究。

他给出了罗马人的鞭刑打完后会有怎样的后果:

「重重的皮鞭被用尽全力一遍一遍地抽打在(一个人的)肩上、背上和腿上。

一开始,重重的皮带只是将皮肤割破。

然后,随着击打的继续,它们会更深入地割进皮下组织,随即开始从毛细血管和皮肤静脉里渗出血液,最后从潜底肌肉里的动脉血管中喷涌出鲜血。

小铅球一开始会产生大的、深的淤伤,然后会渐渐把伤口裂开。

最后,背上的皮肤牵丝,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组织流血。」

我查阅过其它的资料说有时候背部被慢慢地打裂开,露出里面的内脏。

许多人就是死于鞭打。

鞭打完之后,他们押解耶稣出去死刑场,在祂的手腕和脚上都打了长钉。

话说后来那个星期五的下午他们打断了与耶稣同挂十字架的两个强盗的腿,但他们没有打断祂的腿。

那为什么他们要打断犯人的腿呢?

当你卧倒在十字架上,或悬挂在那里时,他们会把你下面的腿弯起来,用长钉子钉过去。

当你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通常你是死于窒息。

胸部的肌肉受到影响,你没办法让你的空气出来。

你可以让空气进来,但不能让它出去。

所以,你垂在那里,呼吸不了,你就会抬高你的腿让空气出去,然后放下来让空气进来。

如果他们想马上让一个人死,他们就会打断他的腿,他抬不了腿,就会马上死。

现在,耶稣的腿没有被打断。

如圣洁的神将祂神圣的话语启示在圣经所指出的,耶稣已经死了。

大家注意,如果他们打断了祂的腿,那祂就不是我们的弥赛亚了。

祂就不是永恒的道了,因为神-旧约的耶和华-在诗篇中预言说祂的腿不会断。

祂的骨不会折断。

大家注意,祂是在成就神-耶和华-已经启示将会发生的事。

我发现的下一个事实是基督是死的。

这是我发现的第七个事实:大家看,在约翰福音19:30中,耶稣决意要死。

这就是为什么祂没有拖多长时间就死了。

祂来是要死。

祂说,

「我把命舍去。」

在约翰福音19:30章中,祂说,「成了,」就低下头,断了气。

祂决意让自己死。

在约翰福音19章34节中(迪达先生在他的小册子中把这节作为「耶稣没有死的证据」)你提到了血和水。

祂在十字架上,他们已经知道祂死了,但他们想他们最好来个回马枪,如你们会说的。

他们拿枪扎祂的肋旁。

目击者叙述说有血和水分开着流出来了。

在他的书中,迪达先生凭借这个现象作为基督仍然活着的证据。

他在书中引用1949年《思想者文摘》上一个麻醉学者的文章来支持他的观点。

我有各种人在这方面的医学研究。

我这里只分享两个发现。

第一,从一个学者的观点:许多医科大学或学院的图书馆曾经订阅过这本杂志,已不再订阅。

它被许多医学领域的人认为是不仅仅过时了,而且落后于医学时代。

第二,从一个医学的观点:加害于耶稣身上的这种伤口,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不会有血从伤口处流出,而是流进胸腔,造成内出血。

在伤口的缝隙处,血几乎渗不出外面来。

矛头形成一个完美的通道让血和体液流出受伤处几乎是不可能的。

钉十字架受到大量的内部伤害,接着又被长矛刺进了心脏部位,这几乎会马上置人于死地,更不用说犹太人那足以让正常人死亡的一系列埋葬习惯了。

在马萨诸塞州综合医院,他们对死于心脏破裂的人进行过几年的研究。

正常情况下,人的心脏有20立方厘米的心包液。

当一个人死于心脏破裂时,里面就有超过500立方厘米的心包液,这是死后测得的。

它以液体和血块的形式流出来。

也许这就是当时耶稣被看到的样子。

犹太人的埋葬习俗也将是最后的死亡一击。

迪达先生在他书的第9页标题为「约拿的神迹是什么?」的文中说他们给他做了葬前洗身,用100磅的沉香和没药厚厚地涂抹在他全身。

你们看,经历了鞭打,背部都几乎开裂,胳膊和脚都穿进长钉子钉在十字架上,又有长矛刺进你的肋骨,从十字架上被取下来后又被裹上了约100磅会凝固的香料泥浆–经过这般折磨如果还能过活的话那要比复活的神迹还要大。

接着说说罗马人严格的纪律。

彼拉多有些吃惊,换着我也会惊愕,因为基督已经死了,或者因为他们前来求祂的尸体。

于是他叫一个百夫长进来。

他说,

「我想让你去证实一下耶稣是不是死了。」

大家注意,这个百夫长不是个傻瓜。

他不想让他的妻子成为寡妇。

百夫长会出去验尸,而且总是带着四个另外的死刑执行人一起去查验。

这就是罗马人的法律。

必须得有四名死刑执行人。

他们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有一个人有点马虎的话,另一个人会提醒他认真点。

你永远不可能有四个人都马马虎虎地签了死刑执行令。

纪律在罗马人当中是很严格的。

例如,新约使徒行传12章中记载,天使让彼得逃出了监狱,希律得知后就把所有看守监狱的士兵给处死了–仅仅因为让一个人逃狱了。

保罗和西拉:在基督教新约的使徒行传16章中记载,监狱的门全开了,他们的锁链也松开了,狱卒一看见他们不在了,他就拔剑要自杀。

保罗说,

「且慢!」

你们看,狱卒明白如果犯人跑了他必死。

他宁愿死在自己的剑下,而不愿被罗马人处死。

那么基督定是死了。

犹太历史学家弗拉菲乌斯‧约瑟夫记载,当他在公元70年进到耶路撒冷时,提多正在摧毁该城,他看见他的三个朋友被钉十字架了。

他们刚刚被钉到十字架上。

他们受过鞭打等等刑罚。

他去跟看守的长官说,

「请放了他们」。

现在你们必须了解,弗拉菲乌斯是罗马皇帝给约瑟夫取的名字–他把他带到了他自己的家里。

这就是为什么他是一个有影响力的犹太人。

你们知道,罗马的警卫长官立即将这三个人从十字架上放下来,即便这样仍然有两个人死了。

他们只是刚刚被钉上去就放了下来。

钉十字架就是这么残酷。

犹太人都知道祂死了。

在马太福音27章中,他们去到那个罗马长官那里说,

「大人,我们记得他还活着的时候…」

换句话说,他现在怎么样了?

死了!

「他还活着的时候曾说,

三天后我要复活。」

现在我相信迪达先生的书中说犹太人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错误。

他其实没有死,所以他们认为他们不该犯第二个错误,所以他们去叫一班卫兵把守那里。

犹太人自己都说祂已经死了。

「我们只是想确保没有人取走他的身体,以便不会有任何欺骗。」

大家注意,犹太人在许多的方面被指控,但他们很少会被人指控他们愚蠢。

他们知道祂死了。

我发现的下一个事实是犹太人的埋葬程序。

有些人说因为安息日就要来临所以他们非常赶忙,急匆匆地就把祂带走了。

女士们、先生们,我详细地对此考查了一番。

我在我的「复活的事实」一书中论证了犹太人的埋葬程序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他们甚至可以在安息日行葬礼之事。

他们不必担心安息日的来临。

他们不想在安息日开始了还让尸首挂在十字架上,但他们可以从容不迫地埋葬祂。

这样,他们要将100磅芬芳的香料抹遍祂的全身–香料与黏黏的接合胶一起混合。

他们要将尸体舒展弄直。

他们还要取来一块30厘米宽的亚麻布。

他们要从脚开始将尸体包裹起来。

在折叠当中,他们一层层地放上接合胶和香料,包住腋窝,将胳膊放下,一直缠到手指头,再往上包到脖子,单独用一块布缠绕头部。

在这种情况下,我估计整个包裹有117到120磅。

我发现的下一个事实是他们在耶稣基督的坟墓前实施了极其严密的安全防备。

比如说他们滚动了一块大石头堵在坟墓口。

马可说这石头非常巨大。

有一份可以追溯到第一世纪的历史资料提到说20名男子都推动不了那块石头。

我想这话稍微有点夸张。

但他是想说明石头的大小。

有两名工程教授在听说我要论及这块石头后,他们就去到了以色列。

作为非基督徒的工程教授,他们计算出要堵住犹太坟墓一个四英尺半到五英尺的墓口需要多大尺寸的石头。

他们给我写了一封论证信,说石头的最少重量必须在一吨半到两吨重。

而迪达先生在他的书中说一个人,或者最多两个人就将石头推进墓口。

因此,一或两个人可以把它滚回原位。

话说亚利马太人约瑟将石头滚进墓口。

现在,女士们、先生们,不要将现今谈话不会强加的东西强加到圣经或古兰经上。

例如:当前几天我来到体育馆察看时,我对带我来的一个人说,

「所有这些椅子是怎么弄到这里的?」

他说,

「迪达先生搬来的。」

迪达先生,是你亲自一个人把所有这700个座椅搬到这里的吗?

不!

它们是被许多人搬来的。

我到了别处可以对人说迪达先生布置了这次讨论大会。

但我想应该还有其他一些人帮助做这一切安排的工作。

历史说希特勒入侵了法国。

也许他一个人可以在法国试一试,但我想他不可能一个人在南非试。

必定有许多人帮助他。

另外,你们回去可以研究一下在坟墓外边有沿着侧面而上的一个槽。

石头就是安放在这槽里的。

槽上有一个槽栓塞。

女士们、先生们,我七岁大的女儿都可以滚动它,因为你只要拔下这个栓塞,石头就会往下滚到前面,自己固定在坟墓的入口处。

接着,一帮安全守卫在那里。

犹太人想有人看守坟墓。

他们去请示罗马人说,给我们一支护卫力量。

他们给出的护卫力量用希腊语说叫kustodia。

女士们、先生们要知道,一个kustodia就是一支16人的保安队伍。

每一个人可以负责保护六平方英尺的范围。

根据罗马历史,这16个人就应该能够保护36平方码的区域,可以防御一整个营并守住。

每位卫兵身上都有四样武器。

他就是一个战斗机器;它几乎与圣殿警察一样。

而且,坟墓上贴上了盖有罗马徽章的封条。

这样的封条代表了罗马帝国的力量和权威。

女士们、先生们,基督的身上包裹上了100多磅的凝固胶和芬芳的香料。

一块一吨半到两吨重的石头堵住了入口,一支16人的安全防卫部队镇守在那里,还有一张罗马封条。

但有些事发生了。

这是一件有历史记载的事情:三天之后,坟墓里空空如也。

我无须为此辩论。

迪达先生也承认墓是空的。

所以我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约拿的神迹–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个问题。

约拿的神迹–我不想花太多的时间讲这个,因为我认为它对于本会主题并不是必要的。

女士们、先生们,无论你们是在什么时候研究某样事情,你们要用当时的语言和当时的文化来研究它。

现在,你们应该回到当时犹太人的语言,和当时犹太人的文化,不是今天的–不是南非的、印度的、美国的、是当时犹太族–以色列人的文化。

让我们看看三日三夜的含义是什么。

在基督教犹太圣经旧约以斯帖记的第4章中,它说要禁食三日三夜。

但经文后面接着说到他们在第三日结束了禁食。

你们看,按犹太人的语言计算,「三日三夜之后」意思就是「到第三日」或「在第三日。」

耶稣在马太福音12:40中说祂将要三日三夜被埋在地里面。

在马太福音20章中,耶稣说祂第三日要复活–不是第三日之后。

在马太福音27章63节中,

犹太人来见彼拉多,他们说

「那迷惑人的曾说

『三日后我要复活』」。

所以他们要求派罗马士兵看守。

看清楚这里的语言。

「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不是第三日之后。

他们知道耶稣所说的「三日三夜」意思是直到第三日,

「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

星期五的六点之前他们有三个小时的时间来埋葬祂。

实际花了不到一个小时。

在犹太人的法典和巴比伦人的耶路撒冷法典中(法典就是犹太人的评注)记载的时间算法说任何一部分,一个「onan」–一天的任何一个部分–都被看作是一整天。

按犹太人的算法,星期五的六点之前,任何一分钟都被算作是一日和一夜。

从星期五晚上六点到星期六的六点就是另一日和另一夜了。

女士们、先生们注意,按照犹太人的算法–不是我们今天的算法–六点之后星期六夜间的任何时刻都算作一日,一夜。

在我的国家我们也会这么做。

如果我的儿子在12月31号半夜的前一分钟出生的话,在我给政府的所得税方面,我可以用同样的时间原则来看待我儿子的出生,我可以把他当做是这一整年–365日和365夜–中的任何时间出生的。

当罗马的守卫失职,他们被自动处死。

处死他们的一种方式就是把他们的衣服剥掉,用衣服来点燃大火,活活地把他们烧死。

封条也破掉了。

女士们、先生们,当这封条破了,保安部队就投入去找那个人或那些人,一旦被找出,任何破了这封条的人都会被判头脚颠倒地钉十字架。

石头被挪开了,我请迪达先生仔细地查看。

基督教新约中用原始的希腊语(如古兰经用阿拉伯语,新约用希腊语)降示的神的话语指出,一吨半到两吨重的石头被滚上了一个斜坡,不只是刚刚离开墓口,而是远离了整个坟墓,看起来它就像是被人捡起来扔到了远处。

女士们、先生们,请想想,如果他们想偷偷摸摸的进去,移开石头,帮耶稣出来,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劲将一块一吨半到两吨重的石头往上抬到远离整个坟墓的地方呢?

那看守的那些兵士一定是耳里塞着棉花、耳上戴着耳套睡着了才没有听到这动静。

接下来说说约翰福音20章,马利亚来到坟墓。

迪达先生说她去那里是要膏抹耶稣的身体,说「膏抹」的意思就是「按摩」。

让我告诉你们,如果这是真的–实际并不是真的–假如是那样的话,穆斯林那样做,医生会说,那样必定会置耶稣于死地。

如果我经历了钉十字架,我的手和脚都被钉穿,我的背裂得露出了内脏,100多磅的东西裹着我,我才不想任何人来按摩我。

「膏抹」一词的意思是「使神圣化」。

如迪达先生在他的书中提到的,祭司和帝王们在就位时都会被膏抹以示神圣。

当祂说,

「不要摸我,」

迪达先生解释说它的意思是,

「我受伤了–不要碰我。」

迪达先生请读下半句话,

它说,

「不要摸我,因为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摸祂的原因,因为

「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

接着祂说,

「现在,你到我弟兄那裏去告诉他们,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

再往后一点,祂说,

「你可以摸我。

抓我的脚。」

祂为什么要那样做?

哦,女士们、先生们,这是最美丽的事情之一。

旧约记载,在帐幕那里,犹太大祭司会带着祭品进入到这个至圣所。

众人则等候在外面,因为他们知道如果神不接受他们的祭品,这位祭司就会被打死。

他们要等到大祭司回来。

当大祭司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每个人都会高兴地欢呼!

因为他们说,

「神接受了我们的献祭。」

耶稣说,

「不要摸我…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

在说完这话到其他人紧紧抓住祂摸祂的中间这段时间,耶稣升上了天见到了父神,把祂自己作为了祭物献给了神,女士们、先生们,如果耶稣没有回来,如果祂还是不允许其他人摸祂,那就意味着祂的献祭没有被接受。

但我感谢神,祂回来了并且说,

「来摸我」。

祂的献祭被接纳了。

至于耶稣基督既属灵性又属血气的身体,我想,迪达先生,你需要首先学习我们的圣经。

我想你需要好好读一读,正如我需要学习你们的古兰经一样。

你要读一读哥林多前书15章44节到51节,看看它是怎样解释耶稣那变荣耀的、不朽坏的身体。

它是一个属灵的身体,而它又有实实在在的形体。

祂可以穿门而走;祂可以在他们的同在里显现。

祂不需要食物,但祂吃食物。

否则,他们会说,

「你纯粹是个魂。」

不,祂有圣经所称作的复活的、荣耀的、不朽坏的身体。

如果我在那个房间,而且我知道我看见祂被钉十字架,被埋葬等等一切事,突然,祂出现在我面前,而门又是锁好的,我想我也会有点受惊吓。

大家该明白了,耶稣基督就是从死里复活了!

谢谢大家。

辩驳发言

艾哈迈德‧迪达

主席先生,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问题的症结是,耶稣基督已经直截了当清清楚楚的做了声明,众门徒误解了他,以为他从死里复活了,耶稣向他们保证说

「一个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这是标准英王的英语,基本的英语。

你不需要一本字典或一个律师来向你解释它意味着什么。

纵观整个新约27卷的每一个角落,都找不到耶稣基督说过一句这样的话:

「我死了,我又从死里复活了。」

基督徒一直不辞辛劳地在复活一词上作文章。

一而再再而三,反反复复地误以为是一个事实。

你看着那个人,那个人吃着东西,似乎他就是复活的。

他显现在楼房里–他就是复活的。

耶稣基督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字眼「我从死里复活回来了」,在新约的27卷书里没有一次说过。

他在那里跟他们呆了40天。

他从来没有讲出过那样的话。

他总是再三地证明,他还是同样的那个耶稣,是从死亡线逃脱出来的,可以说是差一点就死了。

因为他曾经伪装自己,从来不公开地向犹太人露面。

他给了他们一个神迹。

「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了。」

没有神迹,除了这个。

而且他从没有回到他们那里去到耶路撒冷圣殿,去告诉他们,

「我在这里。」

一次都没有。

他常是躲藏着的。

现在,我们不要过分唠叨已经过去的事情。

关键点是:耶稣不是不情愿去死。

他实际上是为这个目的而来。

我读的圣经告诉我不但他是不情愿的,而且他准备跟犹太人决战。

你们看,在最后的晚餐上,他提出了防御的问题,他告诉他的门徒,

「我差你们出去传道和治病的时候,我告诉你们身上不要带任何东西,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拐杖,你们缺少什么没有?」

他们说,

「不,我们什么都不缺。」

但现在「我告诉你们」,他说,

「你们没有刀的要卖掉你们的衣服买刀。」

你们必须卖掉你们的衣服来买刀。

我问你们,你们用刀来干什么?

你们用来削苹果吗?

还是用来割别人的喉呢?

你们拿刀来做什么?

他们中有一个门徒说,

「夫子,我们已经有了两把。」

他说,

「这就够了」。

然后他带上他的门徒–他们中的11个。

犹大这时已经跑去出卖他了。

十一个门徒加上他自己,他们往客西马尼去。

到了客西马尼–仔细读,读你们的福音书–它会告诉你耶稣让八个人守在大门口。

我问你们,究竟为什么他要去客西马尼?

为什么要留八个人在门口,告诉他们,

「你们留在这里,和我一同儆醒。」

他的意思是,在这里停住,看守好。

看守什么呢?

在客西马尼有什么可看守的呢?

一个院子,压榨橄榄池,空荡荡的地方。

他们众门徒在城外五里之地客西马尼要守卫什么东西呢?

我问你们。

然后他带着彼得还有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

他们至少两人有刀。

他布置了一个内部防线,他告诉他们,

「你们留在这里,坐在这里,和我一同儆醒,我到那边去祷告…我一个人去那边祷告。」

我问你们,他为什么要去客西马尼?

他为什么去那里–去祷告吗?

在吃最后晚餐的时候,他不能在那个楼房里祷告吗?

他就不能去耶路撒冷圣殿祷告吗?那里离他们所在的地方咫尺之遥。

为什么要大老远地跑到城外5里的地方呢?

为什么叫八个人留守在大门口呢?

为什么布置好一个内部防线呢?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

「我父啊,如果可能,求你使这杯离开我。」

意思是,移除我的困难,然而,不是照我所愿的,而是照你所愿的。

最终,我成全你的旨意。

但我想你来救我。

忧愁不安的他祷告得更加恳切,他的汗犹如大滴大滴的血流落在地。

这是一个人想自杀的样子吗?

我问你们,这是一个从世界被立时已经命定作为祭物的人该有的行为吗?

他极度不安,汗如雨下,他更加恳切地祷告,他的汗珠犹如流血般滚滚而出掉落地上。

圣经说,仁慈的主差下祂的天使。

叫天使来稳住他,我说,稳住他什么呢?

用神将来救他的保证来稳住他。

天使来稳住他的东西是什么呢?

是拯救他。

从那里开始往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中,你们能看到神正是在实施祂的拯救计划。

看,事实是他做出的预言是他将和约拿一样–我们得知他不像约拿。

他没有成就这个预言。

约拿是活着的;耶稣是死了的。

再来看本丢‧彼拉多–当他被告知耶稣死了的时候他大为惊奇,因为在他的知识里,他知道没有人在十字架上三个小时内就会死亡的,因为这种钉十字架的刑罚是一种缓慢的、迟延的慢性致死。

这是钉十字架的真正目的。

它不是除去一个反社会的人物,像枪毙、绞死或刺死一个人。

它是一种慢慢地折磨致死。

骨头没有被折断–圣经这样说。

这是应验预言。

一个死人的骨头,不管你是折断它们还是不折断它们,都不是很重要。

这有什么关系呢?没有关系。如果骨头没有被折断,唯有在这个人活着时才帮得到他。

所以你们看,从那时到现在2,000年了,这是一个编程,一个连续的编程。

保罗将整个的宗教过程放到了一点上:他的死亡和复活,因为他告诉我们,见哥林多前书15章14节,

「基督若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就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

徒劳无用!

你们会一无所获!

所以,像溺水的人抓救命稻草一样,基督徒必须不择手段地证明不知怎么十字架就是把这个人钉死了,所以我们赢得了救恩。

现在,我们希望你们,主席先生,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重新读一遍这本书,一字一句地看看证词。

你们只要考查这些预言–耶稣的所言和所行–最后得出的结论一定是基督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约什‧麦道卫

我不肯定我这样听到,但你是不是说过,「新约的27卷书中没有一个地方耶稣有说过祂『死过但现在活了』」?

要不要我读启示录第1章第18节给你听?

祂说,

「我是那存活的。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活到永永远远。」

而且,迪达先生,祂向犹太人显现。

整个新约教会是从犹太人开始的。

祂向犹太人最大的敌对者使徒保罗显现,那时保罗叫做大数人扫罗。

当提到复活和基督做我的主和救主时,最让我激动的是神耶和华应许过,只要一个人求告那为我们的罪而死、被埋地下并在第三天复活的基督宽恕他,他进入那种关系中,神-圣灵-就会进入那个人里面并改变他们。

我自己的生命就是其中一个最好的证明。

女士们、先生们,在我承认耶稣基督做我的救主和主,将我的意志交托给祂,完全信靠祂之后,在大约六个月到一年,或者一年半的时间里,我生命的主要方面都被改变了。

第一,我产生了要活出一个圣洁的神圣的生命的愿望。

第二,我开始体会到平安和真正的喜乐–不是因为我没有冲突–而是即使有冲突,这是神借着耶稣基督给的平安。

第三,我控制得到我的脾气了。

我在一家大学第一年时差点杀死一个年轻人。

我总是发脾气。

在我信了耶稣把祂作为救主和主之后,我会住嘴不会升级到脾气爆发的地步,然后脾气就没有了!

不但我的朋友们注意到了这点,而且我的仇敌更早就注意到了。

自从我与神耶和华-圣父-借着祂永恒的道-圣子-有了个人的关系之后的22年里,我只发过一次脾气。

祂给了我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来胜过它。

我很感谢能在这里分享的最伟大的方面就是神的爱。

请听我讲来:我的父亲是镇上有名的酒鬼。

我几乎没有看到我父亲哪一天没有喝醉过。

我的父亲把自己弄得跟傻子一样,我学校的朋友们会笑话他。

我住在一个农场里,我出去畜舍,看见我的母亲躺在了牛粪槽里–牛大便的地方–遭到我父亲狠狠的抽打,打得我母亲起不来,走不了路。

我们会有朋友来。

我抓住我父亲,把他绑在畜舍里,将车停到屋侧面看不到的地方,告诉我朋友他出去谈一个重要的生意去了,这样我就不会尴尬。

我把他带进了牛生崽的畜舍里。

我把他的手臂穿过木板,用绳捆上。

我还用绳子绕在他脖子上,把他的头拉过后挡板,又把绳子系到脚上,这样的话如果他踹脚蹬腿的话,就会被脖子上的绳子勒死。

我的一个妹妹自杀了。

在我高中毕业前的两个月,一天晚上我约会回家。

当我一进门的时候,我听见我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声。

我说,

「出什么事了?」

她说,

「你父亲伤了我的心。

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活到你毕业,之后我只求一死了之。」

你们知道吗,两个月之后,我毕业了。

就在第二个礼拜的星期五,13号,我母亲死了。

别告诉我你不会伤心而死。

我母亲却是如此;我父亲伤的。

我再也没有比他更恨的人了。

但是,女士们、先生们,当我借着神耶和华的永生的儿子-主耶稣基督-进入到了与神的这种关系时,短短的时间里,神的爱就控制了我的生命,祂带走了我的仇恨,相反给了我无限的爱。

如此这般,我才能够无愧地正视我父亲,并且说:

「爸爸,我爱你。」

最纯粹的一件事情是:我真的是这么认为的!

我转学到了另一所大学。

我出了一场严重的车祸,我的两腿、胳膊和脖子都做了牵引。

我被送回了家。

我父亲走进我房间。

他神情非常沉重因为他认为我几乎会死。

他问了我这个问题,

他说:

「你怎么会爱一个像我这样的父亲呢?」

我说,

「爸爸,六个月前,我看不起你,我恨你。」

接着我跟他分享我如何清楚地看到神耶和华-圣父-借着永恒的道-祂的儿子-向我们显明祂自己。

祂为我的罪而死;这是祂经历的痛苦,迪达先生。

如果你能想象世人所有的罪–只是你的罪和我的罪就足够受的了。

但是,世人所有的罪都加到了圣子身上,这种痛苦无法想象。

我说,

「爸爸,我祈求基督宽恕我。

我求祂走进我的生命,做我的主和救主。」

我说,

「爸爸,因为这个,我发现我有爱的能力,不但能接受你,还能接受别人。」

迪达先生,我能看着你说,

「我真心爱你…神给了我爱你的心…我如此爱你,我爱得想你认识耶稣基督作为主和救主。」

我父亲最后说,

「儿子,如果你的神能在我的生命里像我看到祂在你的生命里所行的那样,那么我想亲身认识祂。」

我父亲当场就做了这样的祷告:

「神啊,如果你是真神,基督是永恒的道,你的儿子,如果你能宽恕我并进入我的生命,改变我,那我想亲身认识你。」

女士们、先生们,我的生命在六个月到一年半的时间里被根本的改变。

神还有许多其它方面要改变我。

但现在讲讲我父亲的变化。

他的生命就在我的眼前发生了改变。

迪达先生,它就像有个人伸出手开亮了电灯泡。

你知道吗,从那以后他只接触了一次威士忌。

他只是把它放到嘴唇边沾了沾,仅此而已。

他再也不需要它了。

十四个月之后,他去世了,因为40多来年的酗酒导致他四分之三的胃不得不切除。

但是你们知道吗,女士们、先生们,在这14个月里,因为镇上这个出名酒鬼生命的改变,使得我家乡及周围地区有许多的生意人都借着永恒的道-耶稣基督-将他们的生命交托给了永生神。

我的妻子多蒂对此这样感悟到,

她说,

「亲爱的,因为基督从死里复活了,祂活着。

因为祂活着,祂有无限的能力借着圣灵进住到人的生命里,从里到外地改变他们。」

这就是为什么复活的、永生的基督在新约27卷书的其中一卷中说,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

祂可以说,

「我站在你生命的门外叩门。

若有听见我声音而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

* 结束陈词

# 艾哈迈德‧迪达

主席先生,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懦弱是人的本性,爱推卸责任,你们记得,从亚当就开始有了。

那不是我;是那个女人;女人说,也不是我,是那条毒蛇。

人生来就是懦弱的。

我们都想让别人来为我们担重担。

我们生病的时候都想让别人来替我们吃药。

当我们的阑尾烂掉了的时候,总希望割掉的是别人的阑尾。

这是一般人的通性。

但耶稣基督不是这么说的。

他想让你背起你自己的十字架–你自己上十字架受死。

听好!

他说,

「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背起你们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换句话说,让你们自己上十字架受死。

不,不,不,他不是这个意思。

他的意思是,我背起我的责任,你们背起你们的责任。

如我祷告,你们就祷告。

如我禁食,你们就禁食;如我受割礼,你们就受割礼;我做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你承担起你们自己的责任。

这是他的意思。

这就是伊斯兰的体系!

这是伊斯兰所教导的。

你们看,在多年酒精中毒之后救了你、在多年从收集盘里挤10分钱后救了你的那个体系,你们可以在这里约什的书里读到。

他说每个星期天,他走出教堂的唯一事情就是投进25分钱,再拿出35分钱买奶昔。

后来,如果你们研究一下,我们发现同样的事情在一个高度知性的水平上做着。

但我们没有时间深入这个问题。

让我用耶稣的信息来结束我的讲话吧,他说: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天国。」

没有为你们准备的天堂。

这是他说的,这些是他的话。

接下来所发生的是,你们并不抵触他的话。

这是伊斯兰!

除非你们比犹太人好,否则没有你们的天堂。

他没有说那是血,而是说是你们的义。

你们必须比犹太人好。

你们必须像犹太人一样禁食,但层次要更高;你们必须像犹太人一样祷告,但层次要更高;你们必须像犹太人一样施舍,但层次要更高。

那是伊斯兰。

所以,主席先生,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我说这个复活,如美国的约什先生在标题「欺骗还是历史」下所描述的复活,我得出的结论是十亿人都被叫来骑在十字架上。

他们是被叫来骑在十字架上的。

在德班,每个星期我们都有马让数千人骑着–每匹马上都有人。

但在这里,你们被叫来骑在十字架上。

谢谢你们,女士们、先生们。

# 约什‧麦道卫

迪达先生,神启示的基督教圣经里没有哪个地方说基督徒被命令要去钉十字架。

我们被告知要承认我们在耶稣基督里已经钉过十字架了。

在罗马书8:32中,神从亘古就说,

「神既不顾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他。」

在我们国家,一位超速被逮的年轻女子被带到法官面前。

法官说,

「认罪不认罪?」

她说,

「认罪」。

他落下木槌,法官罚她100美元或小区服务10天。

接着,令人惊异的事情发生了。

法官站了起来,脱下他的长袍,将它放到椅背上,走下台,交了罚款。

这做何解释呢?

原来这位法官是她的父亲。

他是位正直的法官。

他的女儿违反了法律。

无论他多么爱他的女儿,他都必须说罚款100美元或小区服务10天。

但他足够爱她,他心甘情愿地走下台,将处罚加到自己身上,自己替她交了罚款。

这是一个清楚的例子,说明了神耶和华借着祂圣洁的道所启示的。

神爱我们。

基督为我们而死。

圣经非常清楚地指出罪的工价乃是死。

所以,神只得落下这木槌。

但是,女士们、先生们,祂又如此地爱我们,祂可以把祂的司法长袍搁置一边,以耶稣基督这个人的形象走下台来,走上十字架,为我们支付这个代价。

现在祂可以说,

「我站在你生命的门外叩门。

若有听见我声音而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

是的,迪达先生,十亿的基督徒是骑在十字架上。

我们是被带着走。

我相信神已经提供了十字架,借着祂儿子的流血把它当做去往天堂的马车。

非常感谢你们,女士们、先生们,谢谢你们给我这个特权,让一个来自另一个国家的人来到这里,还有迪达先生,我真的非常感激你给我这次机会。

如果你来到我的国家,我们可以一起吃个饭。

你出钱我请客,确定。

谢谢你。

这篇文章是翻译自在线辩论记录「Was Christ crucified?」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Debates/Deedat_McDowel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