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穆斯林宗教领袖2007年10月13日致基督教领袖的公开信和呼吁 |
|
Jochen Katz 绪言 2007年10月13日穆斯林发表了“穆斯林宗教领袖的一封公开信和呼吁”,以此作为今年斋月结束的标志。这封信的收信人是教皇本笃十六世和其他26位基督教宗派的具名的领袖,还有“各地基督教教会的领导人...”。它表面上是对伊斯兰爱真主(神)爱邻舍教义的陈述。(公开信的原文可在此处找到http://www.acommonword.com/lib/downloads/CW-Total-Final-v-12g-Eng-9-10-07.pdf) 这封信是由“皇家圣族伊斯兰思想学会”(Royal Aal al-Bayt Institute for Islamic Thought)发起的,这是位于约旦安曼由约旦皇室资助的一个非政府组织。它一直致力于铸造一个可以为全球整个穆斯林社会说话并成为国际主流伊斯兰的声音的穆斯林统一的学者界权威。 在一封由38名穆斯林签名的公开信(2006年10月)交给教皇之后的一年中,这个“公开信和呼吁”似乎发出了某种紧急的信号。是不是意味着一种担忧呢?担忧西方最终看清了伊斯兰蓄意扩张进西方的意图,所以需要暂停甚至痲痹对方;还是意味着穆斯林对伊斯兰力量的信心和自我意识的增长呢?也就是说公开信本身就是对“基督教”世界进行伊斯兰化的一种策略?而且,教皇本笃对38位穆斯林签名信不回应是不是最后促使这新一封多100个签名的公开信出现呢? 广泛分布的穆斯林领导层在这138名签名人当中被体现了出来,代表们来自43个不同的国家,代表了不同的逊尼派、十二伊玛目什叶派、栽德派、伊巴底派和苏非派。他们有的是传统主义者,有的是伊斯兰主义者,还有几个是穆斯林自由主义者。有些签名人是著名的穆斯林领袖,因他们温和与和平的主张而闻名。其中有阿梅德(Akbar Ahmed)教授、艾伦葛兰(Alan Godlas)博士、哈马扎尤素夫汉森(Hamza Yusuf Hanson)和赛义德侯赛因纳什尔(Seyyed Hossein Nasr)。 然而,名单上还包括一些有伊斯兰极端主义倾向的人,如瓦哈比派教徒、穆斯林兄弟会成员和狄奥班(Deoband)派教徒。其中包括各式的沙特瓦哈比派显要人物:Mohammed Salim Al-`Awa(埃及穆斯林兄弟会)、Salim Falahat(约旦穆斯林兄弟会总会长)、Ikrima Said Sabri(耶路撒冷阿克萨清真寺的伊玛目),还有Muhammad Taqi Usmani(狄奥班派)。他们中有些人发表过反基督徒和犹太人的激进言论并公开支持全球化的圣战运动。 目标听众 另一个明显使用了塔基亚教义的例子就是这封阿拉伯语版的信件其中的一些词语在意思上跟英文版的不一样。例如,阿拉伯语版中表示“neighbour(邻舍)”一词用的jar,这是一个只代表地理学意义的用词。它不等同于圣经的希伯来语re`a(表示血族关系,甚至亲如兄弟或姊妹)。而阿拉伯语中有一个表示“邻舍”的词跟希伯来语re`a很接近,本该使用这个词语,它就是qarib一词,阿拉伯语圣经中使用的就是这个词,它能更加贴切地翻译出圣经的本意。还值得注意的是信中没有给出阿拉伯的基督徒所使用的耶稣基督的名字(Yasu` al-Masih),而给出的是伊斯兰的版本(`Isa al-Masih)。 这封信看来世界似乎只有伊斯兰、基督教和犹太教。它没有提及像印度教、佛教等其他的世界性宗教,而且没有说起过世界上的世俗论者、不可知论者或无神论者。这也许反映了伊斯兰对非穆斯林的传统分类,一方面是犹太人和基督徒,另一方面是“不信道者”或“异教徒”。犹太人和基督徒在伊斯兰里虽然是以二等公民的身份来看待,但还是被当作是值得拥有伊斯兰社会的一席之地的,而不信道者则被认为完全不该有他们的立足之处(的确,根据经典的伊斯兰教义看来,如果他们不想皈依伊斯兰的话,就应该被杀死)。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不信道者”在这封信中被边缘化的原因了。 当然,此信的一个基本谬论就是认为西方国家基本上都是基督徒,当在追求他们的国家利益时,基督教的宗教动机在他们的思想中就是第一位的。这是穆斯林的一个非常普遍的误解,这也暗示对一个“平均的”穆斯林而言信仰比对一个平均的西方人而言要重要得多。 对字里行间的研读 表面上公开信看起来是出于好意,是为促进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间更好的理解而发出的恳切呼吁,以避开世界上这两大宗教集团之间的圣战。 如果穆斯林和基督徒不能和平共处的话,那世界就不会有和平…世界本身的生存危如累卵…所以不要让我们的分歧在我们之间引起仇恨和冲突。 然而,信中接着谴责所有牵涉穆斯林和基督徒的战争,认为是基督徒发动的。 作为穆斯林,我们要对基督徒说我们并不是要跟他们作对,伊斯兰并不是要跟他们作对-只要他们不要以他们的宗教理由来发动对穆斯林的战争,不要压迫他们不要把他们赶出家园。 这句话预示说反伊斯兰恐怖主义的战争是基督教发动的反伊斯兰的全球战争,基督教是入侵伊斯兰的侵略者(这是激进的伊斯兰主义者的观点)。对于穆斯林在历史上甚至在当前许多穆斯林的土地上对基督徒犯下的错误行径没有感到半点的伤心或有半点的自责。信中不承认在许多地方事情正好相反,是穆斯林正压迫着基督徒,正把他们从家园里赶走(比如伊拉克、苏丹、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信中只字不提在穆斯林土地上的基督徒群体所遭受的其他迫害和歧视。他们不承认穆斯林的行为或多或少地起到了离间穆斯林和基督徒的作用。 在信中署名的自由派穆斯林领袖像是跟伊斯兰主义者观点一致,都控诉所有的基督徒有一种憎恶、仇恨和侵略穆斯林的倾向。所以表面上温和的和解呼吁实际上包含了警告和威胁的潜台词:“照我们说的做,你们就能有我们所规定的平安。”这事实上就是伊斯兰里平安的标准意义-对那些服从伊斯兰统治的人来说就有平安(对不服从的人就是战争相向)。 正统的伊斯兰教导说世界就是分成两部份:Dar al-Islam(伊斯兰之家),即政治力量在穆斯林的手里;和Dar al-Harb(战争之家),即世界所剩下部份。有了这个观念的话,这个“公开信和呼吁”就可以看作是重申伊斯兰对待伊斯兰之家之外的非穆斯林的传统方法。这种方法由一个“伊斯兰的呼召”(即皈依伊斯兰的号召)组成,包括威胁,如果非穆斯林不皈依,他们就将遭到毁灭性的军事攻击(圣战),旨在使犹太人和基督徒屈服并使其他非穆斯林覆灭。所以“战争之家”是用来称呼非伊斯兰领地的。只有当非穆斯林信奉了伊斯兰或服从了伊斯兰的政治力量,他们才能避免受攻击。根据这一传统,2007年穆斯林对非穆斯林讲关于如何避免战争的警告就可以有非常不同的解读了。是不是一些穆斯林署名者把它看作是意在赢得伊斯兰霸权的对非穆斯林的攻击之前的传统的呼召和警告呢?信中的“呼吁”一词从这个方面来讲寓意深远,至少对穆斯林读者来说更是如此。 伊斯兰使命(da`wa)的表述 在他们强调一神论和真主独一论观点的时候,这些穆斯林领袖们引用了许多表达真主无配无伴的穆斯林观念的古兰经经文-这样的经文一直以来都是被解释为是对基督教三位一体和基督神性教义的直接攻击。例如被多次引用的古兰经3:64,叫曾受天经的人(犹太人和基督徒)不要以物配主,不要拿其他主跟他相提并论。 你说: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来吧,让我们共同遵守一种双方认为公平的信条:我们大家只崇拜真主,不以任何物配他,除真主外,不以同类为主宰。如果他们背弃这种信条,那末,你们说:请你们作证我们是归顺的人。(古兰经3:64) 这节古兰经经文经常被理解成是叫人们要否认三位一体和基督的神性。在沙特由Hilali和Khan所发行的英文版古兰经中(Interpretation of the Meanings of the Noble Qur’an in the English Language,Darussalam于利雅得出版),这句经文有一个脚注,引用了穆罕默德给拜占廷帝王赫拉克利斯(Heraclius)的一封信,信中呼吁他和他的子民都要信奉伊斯兰,还威胁说如果拒绝的话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公开信中如此频繁地引用此节经文,恐怕背后也存在类似的心态。 信中所引用的其他古兰经经文也带有关于真主独一性的类似信息: 有些人,在真主之外,别有崇拜,当做真主的匹敌;他们敬爱那些匹敌,像敬爱真主一样。(古兰经2:165) 你说:我的礼拜,我的牺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确都是为真主-全世界的主。他绝无伙伴…(古兰经6:162-164) 圣训传统也被引用来支持这一主题: 我自己说过的,在我之前的众先知所讲过的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祂是独一的,没有伙伴…(提尔密济圣训,3934条,Kitab Al-Da’awah,Bab al-Da’wa fi Yaw 'Arabah) 谁每天念一百遍:“万物非主,只有安拉,独一无偶,权力归他,赞颂归他,他的大能包含万物”,那就等于释放了十个奴隶,给他记录一百个善功,为他勾销一百个罪过。这一天恶魔也不能侵害他,直到晚上。任何人也得不到比他更多的回赐,除了比他做得更多的人。(布哈里圣训,3329条,Kitab Bad` al-Khalq,Bab Sifat Iblis wa Junudihi) 你们说:“我们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易司马仪、易司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和尔撒受赐的经典,与众先知受主所赐的经典;我们对他们中任何一个,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顺真主。如果他们像你们一样信道,那末,他们确已遵循正道了;如果他们背弃正道,那末,他们只陷于反对中;真主将替你们抵御他们。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古兰经2:136-137) 根据最古老、最权威之一的古兰经经注(tafsir)-塔百里(卒于310 AH/923 CE)的《古兰经解总汇》-的说法,我们任何人不得视真主以外的其他东西为主,意思是我们任何人不得不服从真主的命令,也不得像崇拜真主那样去崇拜其他东西。 给穆斯林的一个隐藏的信息? 例如,fatiha(开端章,古兰经的第一章)被引用来当作古兰经最伟大的一章,提醒人们记住他们赞颂并感谢至善至慈的真主的义务。下面列出的是第6节和第7节: 求你引领我们正路,你所襄助者的路,不是受谴怒者的路,也不是迷误者的路。 在穆斯林对这些经文的解经和评论中,那些受真主谴怒的人被解释成是犹太人,而那些迷误者就是指基督徒。的确,沙特资助的Hilali和Khan译的英文版古兰经在这段经文中就明确地编入了这种解释: 求你引领我们正路,你所襄助者的路,不是受谴怒者(比如犹太人)的路,也不是迷误者(比如基督徒)的路。 大部份的西方人在读到信中的这经文时,完全不明白它的意思。但对于读此信的穆斯林来说,意思很清楚:号召基督徒和犹太人接受伊斯兰以避免真主的愤怒和审判。 爱真主(神) 类似的声明还出现在爱真主部份的结尾,祂没有伙伴这句话重复了两次: 根据我们所看到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他平安)这句祝福语:“我自己说过的,在我之前的众先知所讲过的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祂是独一的,没有伙伴,一切主权都归于祂,一切赞美都归于祂,祂有统治万物的权柄’”(提尔密济圣训,Kitab Al-Da'wat,Bab al-Du`a fi Yaw `Arabah,3934条),我们现在也许可以这样来理解:“我自己说过的,在我之前的众先知所讲过的最重要的一句话”就是等于这句受祝福的套语“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祂是独一的,没有伙伴,一切主权都归于祂,一切赞美都归于祂,祂有统治万物的权柄”,这正好跟圣经各处所说过的这句话一样:“第一和最重要的戒律”就是爱神(真主),尽心,尽性,尽力地爱神。换句话说,这就是说先知穆罕默德(愿他平安)也许就是对圣经第一戒律的启迪,重申和暗指。真主是全知的,但的确我们看到了它们意思的相似之处。而且,我们还知道(如尾注中可以看到的那样),这两句套语有另一个显著的相似点:它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出现的版本和形式都大同小异,都只是强调全然爱神奉献于神的第一重要性。 信中的这一部份辩论道穆罕默德强调“没有伙伴”的真主的独一性是对圣经尽心尽性尽意爱神的戒律的重申。信中说这两个概念在意思上是类似的,虽然从两经文的直观上看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也许信的作者们希望通过简单地告诉基督徒说这两种说法是一样的意思,来让他们相信。或者他们的观念中认为基督徒和犹太人的天经已经被歪曲了,穆罕默德的说法就是在纠正被错误化的圣经教义,让它回到其原本的意义。 呈现爱真主(神)爱邻舍的主题作为伊斯兰的中心本身就是对事实的误导。如附录中所述,爱的主题在伊斯兰里只是众多主题中的一个,并不是伊斯兰的中心主题。这并不是说古兰经完全没有提及真主(神)的爱(它确实有提到),而是说其份量跟基督教的圣经有天壤之别,圣经才是把爱当作中心主题。 爱你的邻舍 如我们所见,信中所选用的“邻舍”一词的阿拉伯语没有像圣经里的那样具有亲密关系的意味,而是只包含地理上的意义。 犹太人被忽视 是寻找共同点还是企图伊斯兰化基督教 所以在寻求共同点的时候,我们看到“公开信和呼吁”指出,穆斯林一神论的中心观念和基督教爱神爱邻舍的中心观念都是两个宗教所共同持有的信仰。它强调说爱神和爱邻舍的这两条戒律是这两个宗教所共有的基础。但将爱真主(神)和爱邻舍说成是伊斯兰的中心就是对真相的误传。 信中要传达的信息就是,如果基督徒将接受伊斯兰的真主独一观念(因而要否认三位一体和基督神性的基础教义),那穆斯林也将接受基督教爱神和爱邻舍的价值观作为伊斯兰的中心。所以,基督教势必要来一次根本的革命性的改变,以换取伊斯兰观念上的表面的改变。 附录:伊斯兰的爱的概念 导言:与基督教的比较 神的爱是新约圣经的中心主题,因而也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主题。爱是神的主要属性和本质。新约的主要信息就是讲神的本性是爱,这种爱启示在耶稣基督里和祂至高的爱的行为里,祂在十字架上的自我牺牲就体现了祂至高的爱(约翰福音3:16;约翰一书4:7-12)。 然而,在伊斯兰里,信仰的焦点就是服从,所以爱从来就只是众多小主题中的一个而已。现代西方的穆斯林护教家有时声称真主(神)是一个有爱心的真主。这不是一个正统的伊斯兰会接受的概念,而似乎只是为适应他们所处环境而摆出的一种现代姿态。 古兰经和圣训里的爱 有几段经文是讲人类对真主(神)的爱,例如: 有些人,在真主之外,别有崇拜,当做真主的匹敌;他们敬爱那些匹敌,像敬爱真主一样-信道的人们,对于敬爱真主,尤为恳挚-当不义的人,看见刑罚的时候,假若他们知道一切权力都是真主的,真主是刑罚严厉的…。(古兰经2:165)[i] 还有些经文是讲真主对特定范畴内的人(好的穆斯林)的爱。其中一节经文是古兰经85:14“他是至赦的,是至爱的(al-wadud)”。从这句经文引伸真主的99个美名之一,瓦杜德(al-wadud,至爱者,至慈者)。词根为wdd的Wadud一词有点类似于旧约的希伯来语dod或dodim(复数),这个希伯来词语广泛地用于雅歌中歌颂男女之间纯洁的爱情。据此我们有了大卫这个名字(被深爱的人)。 然而,在古兰经里表达爱的词语最常用到的是hubb和它的派生词(mahabba,yuhibbu等等)。这跟希伯来旧约词语ahabah(词根ahb)有关连,这个词大多数用于表示爱,既表示神对人类的爱,也表示人类对神的爱。例如: 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玛拉基书1:2)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Mahabba,伊斯兰最常使用的表示爱的阿拉伯词语,是表达人类之间由感恩真主的赐福而启迪的爱。从真主的方面来讲,mahabba通常是作为报酬赐予那些追随穆罕默德并服从真主的好的信士。 你说:“如果你们喜爱真主,就当顺从我;(你们顺从我),真主就喜爱你们,就赦宥你们的罪过。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兰经3:31) 古兰经中的爱主要意思是“喜爱”或“偏好”。它源自于真主的意志,而不是祂的真本性。真主爱义人。 … 真主确是喜爱行事端正者的。(古兰经3:76) 真主是喜爱行善者的。(古兰经3:134) 真主是喜爱坚忍者的。(古兰经3:146) 真主的确喜爱悔罪的人,的确喜爱洁净的人。(古兰经2:222) 真主确是喜爱公道者的。(古兰经49:9) 真主的确喜爱那等人;他们为他而列阵作战,好像坚实的墙壁一样。(古兰经61:4) 然而,真主却不喜爱有罪的人,他还摈弃他的敌人。 …真主确是不喜爱不信道者的。(古兰经30:45) 他确是不喜爱自大者的。(古兰经16:23) 爱还出现在另一个主要的伊斯兰来源-圣训集-里。在圣训中,爱指的是爱东西,爱殉教,爱真主,还表示真主对穆罕默德和配得上的穆斯林的喜爱。 伊斯兰神学里的爱 伊斯兰确有教导说真主(神)的属性是可知的,这些属性被描述在“99个美名”里面。爱是这99中的一个,如我们上面所看过的,但只有一个。这些名字都是更多地强调真主的全能和全知,他的仁慈和怜悯,他的主权和不可了解的旨意。 在伊斯兰里,真主(神)主要藉着叫人们降服和顺从的律法(shari’a沙里亚)来启示他自己。在基督教里,神是个体,并与人类建立起爱的个人关系,而在正统的伊斯兰里,神被完全看作是自我封闭的,超越了个人的关系。在伊斯兰里,虽然真主(神)喜爱某类他满意的穆斯林,但他不一定爱他们,即使他们配得他的爱。最终真主(神)没有义务非要做什么事情,而只是照他的意志行事,有时是一种完全反复无常的方式。 比起真主(神)的爱,正统经典的伊斯兰更多地关注于真主(神)的伟大和超然,关注于沙里亚律法及其应用。真主(神)是绝对另类的,是不可知的,远远超出了我们的认知或想像范围(wara`l wara,即比超越还要超越)。人类的角色就是去服从、敬畏和顺从真主(神)和他的律法。例如,2005年3月份著名的伊斯兰主义学者Tariq Ramadan呼吁无限延期仍然在一些穆斯林国家实行的残忍的固定刑罚(hudud,切断手脚,乱石打死,鞭刑,等等)的执行,有一些伊斯兰学者表示反对。德克萨斯州陆巴克(Lubbock)市南平原伊斯兰中心的主席Sheikh Muhammad al-Shinqiti称严厉性是沙里亚的一部份,任何企图软化它就是在向与伊斯兰相抵触的西方的基督教观念屈服。Shinqiti说一种人性化的信仰,比如基督徒的信仰,定会导致败坏和堕落。他更喜欢伊斯兰的超然冷漠和严酷苛刻,引述如下的古兰经经文: 淫妇和奸夫,你们应当各打一百鞭。你们不要为怜悯他俩而减免真主的刑罚,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叫一伙信士,监视他俩的受刑。(古兰经24:2) 在这种观点看来,严酷才是伊斯兰的中心,而不是慈爱和怜悯。推理为,基督教是软弱的可鄙的,因为它将爱和怜悯作为其核心。 苏非主义当中的爱 拉比亚阿达维亚(Rabi`a al-Adawiyya,卒于801年)将神爱的主题引进苏非主义思想。她渴望仅仅出于真主本身来爱真主,而不是为希望天堂里的任何报酬,也不是出于害怕审判和地狱。在她死后,爱的主题变成了苏非主义一个显著的特征,表达着苏非派人无止境地寻求与安拉的合一。苏非派人用人类的爱情语言来表达他们与真主建立爱的关系的渴望,类似于圣经的雅歌和某些诗篇。苏非派的诗词象征性地描写了神圣爱人真主与寻求他的爱的人类之间的关系。除了古兰经的用词mahabba和wudud之外,苏非派还创造了爱的用语`ishq一词。`ishq表示与至爱者(真主)合一的不可抑制无法抵挡的渴望。 虽然苏非主义经常可以在传统伊斯兰的每一个分支里找到其身影,但近些时代发展起来的严格的伊斯兰主义革宗运动却抵制苏非主义的大部份思想,把它们当作是异教的余孽和创新,认为应该从伊斯兰里铲除。爱的观念就被这样的运动所不屑一顾,并责之为一种与真正伊斯兰不相容的异教的、基督教的或西方的思想。 注:本文中所引用的古兰经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大部份摘自尤素夫阿里的《The Holy Qur’an: Text,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莱斯特:伊斯兰中心,1975年版及其他版本)。请注意不同的古兰经翻译本在经文标数上有稍微的不同。所以在其他的翻译本中有必要查看本文所给序数的前后经文以找到相同内容的经文。然而,这里重新引用的公开信中所引用的经文,因为信中没有注明翻译版本,所以这里也不得而知。 [1] 摘自Sayyid Qutb的《In the Shade of the Qur'an》,卷二,由Adil Salahi和Ashur Shamis编译,莱斯特:The Islamic Foundation出版,2000,65页。 本文翻译自Barnabas Fund的在线文章“RESPONSE TO OPEN LETTER AND CALL FROM MUSLIM RELIGIOUS LEADERS TO CHRISTIAN LEADERS, 13 OCTOBER 2007” http://www.barnabasfund.org/news/archives/article.php?ID_news_items=3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