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1 从巴比伦的囚禁中得释放的以色列人数目是以斯拉记说的正确(以斯拉记2:6,8,12,15,19,28),还是尼希米记说的正确(尼希米记7:11,13,17,20,22,32)? |
|
|
(注:因为问题16-21讲的是同一个数点民数的问题,所以我把它们归为一个问题。) (类型:误解了历史背景) 在以斯拉记2章和尼希米记7章中,出现在从巴比伦回到犹大的以色列人名单中的家族单元大约有33个。在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中列出的这33个家族单元中,有19个家族的记载人数是一样的,而有14个家族所记载的家族人数不一样(尽管Shabbir只列出了6个不一样的家族)。有2个家族相差了1人,相差4人的有1个家族,相差6人的有2个家族,另有2个家族相差9人,1个家族相差11人,2个家族相差100人,1个相差201人,1个相差105人,还有1个家族相差300人,数字相差最大的是押甲的子孙数目,以斯拉记2章和尼希米记7章之间相差1,100人。 那我们如何解释这14处差异呢?答案很简单,Shabbir要是对这两种记载的历史稍微有点研究的话,他就不会浪费时间来问这些问题了。相同和差异肩并肩地并存的事实本该向他指点迷津(如你们在读此文时甚至可能已得出答案)。 要弄清楚这两份名单之间的差异,必先谨记两个重要因素。第一就是有可能一开始的时候就登记下了预计有多少家族的人数会离开,但做回归准备需要一段时间,有些人在这段时间里可能就去世了,或者有些因病或遇某些不能克服的障碍而不能参与归回者的行列,因此,到了最后实际成行的时候其人数就跟预先登记的人数不一样。任何筹划过学校集体去海滩出游的人都能理解这种情形是多么的常见。 第二个更加重要的因素就是登记名单时这两种情况所处的环境不一样,这是Shabbir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的一个重要事实。以斯拉记的名单写成于仍在巴比伦的时候(公元前450多年左右),是在返回耶路撒冷之前数点好的(以斯拉记2:1-2),而尼希米的名单则在耶路撒冷的城墙建成后(尼希米记7:4-6),才写成于犹大(约公元前445年)。两份名单之间这么多年的落差(5-10年)当然会因为有些人的去世或其他因素而导致每个家族人数的差异。 大部分学者相信,尼希米记所登记的那些人是在所罗巴伯的领导之下实际已经到达了耶路撒冷的人(尼希米记7:7)。另一方面,以斯拉记使用的是早期的名单,记录的是在巴比伦殖民地最初宣称愿意加入回归队伍的人,登记时间是公元前450年代。 这两份名单的差异指向了一个事实,就是出现了一些改变他们想法的新因素。有人也许跟大伙有了争执,不愿意一起回去,有人也许发现了有其他事务需要处理而延误了行程,另外还有些情况是的确有人生病或去世,还有些人是一开始就决定留在巴比伦,但到最后要离开的时候又临时加入了回归的队伍。两份名单相比,只有4个氏族或同一城市的群居者人数出现了减少的情况。其余的都有最后一刻增加进来的,数量从1个到1,100个不等。 当我们看名字的时候,我们发现某些名字是以另一个替代的形式出现的。在当时的犹太人当中(当时的东方人也一样),一个人有一个名、一个号、和一个姓。所以,哈拉的子孙(尼希米记7:24)就是约拉的子孙(以斯拉记2:18),而西亚的子孙(尼希米记7:47)亦是西哈的子孙(以斯拉记2:44)。 如果我们将所有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的话,这两份统计之间出现的总数差异无论如何都实在不足为奇。人类历史上每一次大规模的迁徙其特点都是人数有增有减。 (Archer 1982:229-230 and Light of Life II 1992:219-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