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對?什麼是錯?良知的聲音

我們不僅從孩子的嘴裡聽到:「這不是我的錯…」即使有最好的教養,人依然是不完美。我們不需要學習如何作弊、如何欺騙、如何撒謊、或者如何魯莽以及如何以自我為中心。我們的日常生活見證了這一點,我們在生活上不僅受到良善的、正面的影響。還有另一種對我們的影響,那是明顯的負面的,有時甚至是邪惡的。

什麼是對的或錯的,只能由一個超越或高於我們的標準來確定。它可能是一個國家的刑事或民事法律。在這之上的是終極法律,即神的律法。眾所周知的十條誡律代表了其本質。但這些只是制定了已經存在於「我們內心」的律法。我們稱它為我們的良知。德國哲學家伊曼紐爾—康德(Immanuel Kant)對它的解釋非常簡明扼要,他說「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日新月異,不斷增長,這就是我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毫無例外,每個人都經常被誘惑去想和做我們知道是錯誤的事情。這是選擇的,還是強迫的?事實上,神給了我們選擇正確行為的自由—但也給了我們選擇錯誤行為的自由。在一家英國日報上,專欄作家反問道:「這個世界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著名記者和作家C. K. 切斯特頓(C. K. Chesterton)在他的回答中寫道:「是我(出了問題),先生。」他說得很有道理。不僅僅是切斯特頓,還有你和我,以及其他所有人,都要對世界出了問題這一困境負責。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因為我們可以這樣。

盡管可能很危險,但愛情只有在選擇自由有保障的地方才能開花結果。愛並不等同於強姦。因為神是愛,祂為我們提供了選擇,這決定了我們向哪種影響開放我們的思想和心靈。

聖經中關於亞當和夏娃的寓言故事描述了他們在一個完美的世界中與神保持著完美的關係—直到「誘惑者」出現。他質疑神的善意,並以一個誘人的前景向他們挑戰:

「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你們的眼睛就開朗,你們就像神一樣…」(創世記3:5)

多麼好的提議!關於想成為[像]神一樣的願望,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讓—保羅—薩特(Jean Paul Sartre)推斷道:「我們希望自由選擇、自我嚮導、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個概念,等等,但也希望沒有不確定性、沒有易變性、以正確的方式自動回應,就像神一樣。」

亞當和夏娃—就像我們今天—不得不選擇他們的忠貞。薩特又解釋說:「我們沒有拒絕自由的自由。不選擇是不可能的。我總是可以選擇,但我應該知道,如果我不選擇,我還是在選擇」。(Sartre, 1987)。

亞當和夏娃選擇了,並且選擇了獨立於神。他們與神的內在結合被切斷了,導致他們的生活與神分離,並因此與神分離。我們做出了這樣的選擇,我們的行為也是如此。你會同意這樣的理解,盡管也許沒有那麼戲劇化。

從人類誕生之初,人類就面對著「內心的聲音」,這個聲音要求我們追尋它。我們被託付了這樣的選擇,即無法回避的善與惡、對與錯之間的選擇。

某些行為,如戀童癖,或對朋友的背叛,被普遍認為是不可接受的,甚至是卑鄙的。相反,當有人犧牲自己的生命、財富或事業,將某人從迫在眉睫的危險中拯救出來時,我們認為這是值得讚揚和勇敢的。

良知只有小部分是宗教、教育或我們成長和生活的產物。它是神的禮物,幫助我們以符合神本性的方式規範我們的個人和社會生活。良知(共同知識)這個詞本身表明,總有另一個人在場,他是一個共同認識者,「同樣知道者」。它不是我們想像的產物,而是神聖的禮物。聖經詩意地表達了我們的良知如何運作:

「你遍於右、或遍於左的時候,你總要親耳聽見,從後邊有話在說:「這就是路:你要行它!」(以賽亞書30:21)

談到那些不了解或不熟悉神的律法的人,聖經說:

「沒有律法的外國人、若依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沒有律法,自己對自己即是律法。這種人就證顯律法之功用是寫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知一同作證,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為有罪,或者自己辯護為無罪。(羅馬書 2:14—15)

難道我們不記得我們有時是如何與「內心的聲音」搏鬥的嗎?我們可能試圖讓它們「安靜下來」,或停止「聽」它們,但它們仍然存在—直到我們通過關閉我們的「耳朵」來「殺死」我們的良知,對我們自己造成傷害。

當然,我們每個人都只能說她或他自己的個人經驗。你有你自己的經驗。我是在一個明顯沒有宗教信仰的家庭中長大的。基於他們對「洗禮」的理解和14歲時的「堅信禮」,我的父母是XXX教會的成員。他們也在教堂結婚。我出生後,他們帶著我,就像我所在的大環境中幾乎所有的人一樣,去接受「洗禮」。這可能是他們最後一次進教堂。由於受到納粹世界觀的影響,我父親後來取消了他的教會成員資格。當我到了可以採取這種措施的法定年齡時,我做了同樣的事情,帶著14歲時所能鼓起的所有信念。

然而,從我最早的童年記憶中,我可以回憶起,有一個經歷我歸功於神,雖然那是我對神一無所知。多年以後,在一個蘇聯集中營的地下室牢房裡,一個小小的窗戶讓我可以從我們3x3的粗木床的最上面一層看到夜空。我們所有人都處於不同的死亡的階段。饑餓和疾病對他們造成了嚴重傷害。在過去的一年裡,我們中約有 40%的人被埋進了無名的亂葬崗,而我的情況也迫在眉睫。

就在那裡,當我看著幾顆能看到的星星時,來世的事實盯著我的臉龐。那些星星開始說話,向我訴說著無限和永恆。即使在以前的軍事戰鬥中,這也不是一個「問題」。但現在,頭頂這些不計其數的星星令人不禁疑惑。「我們從哪裡來?我們為什麼在這裡?宇宙的盡頭在哪裡?誰讓我們存在?誰安排我在這裡?你有沒有考慮過你的造物主?」我「傾聽」了星星的聲音。如果我現在,或在接下來的幾天裡,像我們勇敢地嘲笑的那樣,『踢翻了水桶(死翹翹)』,怎麼辦?我將『站在神面前』嗎?我可以對祂說什麼?我不記得我有多害怕。但我是敬畏的。我說出了我的心聲。在我的生命中,我第一次向我不認識的神說話。一個人為何會做這樣的事?這時,我想到了:「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崇拜…」也許這一切都記錯了。是我的心表達了它。

而祂回應了。你們已經猜到。不是我看來不可避免的方式。我沒有死,因為一個超出我控制的情況出現:芒刺蕁麻。這些植物的葉子,甚至是莖,都長滿了細小的空心刺毛,就像皮下注射針一樣注入組胺物質(histamine),在接觸到皮膚的地方引發非常痛苦和灼熱的感覺。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我們的食物中沒有任何形式的維生素。而且甚至連最小的植物都無法獲取。有人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們得到的食物足以餵養一隻雞。

現在,芒刺蕁麻被運到了營地。第二天,它們被添加到我們的湯裡—幾乎立即產生了戲劇性的效果。事實證明,在那些觸底絕望的日子裡,它們是我的救命稻草。我一下子就感覺好多了。覆蓋我們身體大部分部位的傷口和可怕的潰瘍開始癒合。很快,結痂開始脫落—我還活著!我仍需等待多年才能獲釋,我們懷疑獲釋可能永遠不會發生,但我永遠不會忘記神就在那時做出了難以想像的事情。

當你和我遇到性質有些類似的經歷時,這不啻是一種壓倒性的力量。我們有時都會這樣做,我們告訴自己,這不可能是一個巧合。但不管它是什麼,它不過是一種主觀經驗,沒有附加的客觀信息。它只是提出了這樣的問題:「神,你是誰?」或 「我怎樣才能找到你?」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並不缺乏候選答案。那麼誰是神呢?誰又不是呢?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尋找祂對自己的啟示,以及關於我們與祂的關係。所有其他的信息都是無用的,也許是善意的,但卻是來自人類或撒旦的。我們決不能忘記,我們正處於真理與欺騙、聖潔與邪惡、神與撒旦之間的爭鬥中!

我們對此一無所知,除非我們至少對神有所了解,了解祂的本性、祂的聖潔、祂的公義、祂的屬性(全能、全知、全在),以及祂對人類的關心和愛。為了保護我們,神也希望我們能充分認識到祂所憎惡的東西。祂對諾亞時代的人的感受很可能適用於我們今天的世界。

「永恆主見人類在地上壞透了,人類心思終日所計謀的、沒有別的、只是壞事,永恆主就後悔造了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世記 6:5—6)

在人生的某個時刻,每個人都不可避免地意識到,實際上生活的所有領域,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被破壞,甚至被毒害。在社會的各個層面,我們都能感覺到緊張、衝突和鬥爭,我們也知道這一點。戰爭正在肆虐。我們在人際關係中能夠發現如政治敵意一樣的東西。這是邪惡的力量和善良的力量之間的戰爭。我們可以感受到這場戰鬥正在逼近在我們之中和周圍。但是...

「原來神的義怒正從天上顯示出來,要懲罰一切不虔不義、以不義抑制真理的人。因為神之事所可知的、在人心裡很明顯:神曾給他們顯明出來。至於祂的事、人所不能見的──從世界之創立以來,又是藉著祂所造之物以被了悟而看清楚,使人無可推諉。」(羅馬書 1:18—20)

「用各樣不義之誘惑施在趨於滅亡的人身上的,因為他們不接受愛真理的心(或譯:不接受真理之愛)而使他們得救。…使一切不信從真理、倒喜悅不義的人、都定受罪。」(帖撒羅尼迦後書 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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