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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 (爾撒) 、以色列和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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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對於穆斯林宣稱耶穌 (爾撒) 只是被差遣到以色列後裔當中的回應

問題簡介

「耶穌 (爾撒) 只是為以色列後裔預備的。」 我想起了有幾次我們嘗試在印度 南部一個城鎮的穆斯林當中分享福音書的部分時,就有一位穆斯林說了這句或者類似 的話。他仿彿在告訴我們,不要浪費時間傳送一個並非為穆斯林、印度教徒或者任何 在這個印度社區裡的人預備的信息。耶穌(爾撒) 豈不是說過同樣的話嗎?

至於是否所有穆斯林都同意這個看法,就是個題外話了。毫無疑問,有相當數量的 遜尼派和什葉派穆斯林以及艾哈邁迪亞信徒都持這個論點。基督徒應當如何回應呢?

一、根據聖經的看法

甲、耶穌 (爾撒) 執事的局限性

基督徒會很明智地認識到,有足夠的理由去認真地處理穆斯林的這個論點,這純粹 因為它有聖經的根據。耶穌 (爾撒) 將權柄賜予祂的門徒後,祂就差遣他們並指示他 們: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 『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 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 (馬太福音10:5,6)1

耶穌 (爾撒) 在此將以色列家與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清楚地加以區分。2他門徒的 使命必須受到限制,不前往他們祖先肉身後裔以外的人那裡去。門徒的人數是十二人, 這也許並非偶然的,代表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

同樣的,耶穌 (爾撒) 也將祂的傳道使命局限於以色列家。耶穌 (爾撒) 向一個 為她女兒求祂幫助的迦南婦女說:

「耶穌說: 『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 (馬太福音15 :24)

耶穌 (爾撒) 在作出此口頭回應前,先是一言不答,而祂門徒則請求耶穌 (爾撒) 打發她走。接著祂對於她第二次懇求的口頭回應,只能夠理解為一個剌耳的拒絕:

「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馬太福音15:26)3

支持耶穌 (爾撒) 執事受到此限制的證據,可見於以下兩段經文,分別涉及一個患 病的猶太婦女,以及一位受人鄙視、在見到耶穌 (爾撒) 後就悔改的稅吏:

「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 綁嗎?」 (路加福音13:16)

「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 人。」 (路加福音19:9,10)

耶穌 (爾撒) 幫助他們,因為他們屬於以色列家。

就像頭三卷福音書所記載的,聖約翰所寫的福音書,也趨向於同樣的限制。雖然耶 穌 (爾撒) 遇到了撒馬利亞人並和他們同住了兩天 (約翰福音4:1至42) ,但這件事在耶穌 (爾撒) 的服事當中是不尋常的。祂在釘十字架和完結祂在地上 的執事之前,才與希臘人見面;祂告訴他們,一粒種子必須先死去,才能結出果子, 這顯然是指著祂的死說的(約翰福音12:20至26) 。即使保羅也提到 「基督是為神 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 (羅馬書15:8) 。他完全沒有提到耶穌 (爾撒) 在外 邦人中作執事。

研究地形學,也同樣無法證明耶穌 (爾撒) 曾經超出猶太人的族群的邊界以外。4

說明耶穌 (爾撒) 的執事受到這限制是一回事。說明其原因又是另一回事。就像耶 穌 (爾撒) 本身說話行事通常的情形一樣,我們理解到祂執事所以受限制,是受到深 入和美好地銘記在舊約中的模式支配的。我們不能採用任意的手法,去尋找舊約中的這 種模式;我們必須跟隨耶穌(爾撒) 的榜樣,祂常常指出舊約聖經讓人來了解祂和祂的 方法,因為舊約聖經總是指向祂。 (路加福音24:25至27;約翰福音5:39,46)

因此,耶穌 (爾撒) 視自己為以色列迷失羔羊的牧者,並非出於偶然。神 (真主) 曾透過先知以西結宣告:

「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他們得以躺臥。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 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只是肥的壯的,我必除滅,也 要秉公牧養他們。 ... 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 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34:15,16,24)

馬太概述耶穌 (爾撒) 的執事時,是這麼說的: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馬 太福音9:36;參閱路加福音19:9,10,已在上面引用)

新約聖經認為耶穌 (爾撒) 是大衛 (達五德) 的後裔,是以西結書所預言的大衛 。祂作為牧者是王。新約聖經中 「大衛的子孫」 這個名詞的意思就是彌賽亞(麥西哈) 。5

那耶穌 (爾撒) 對於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是持甚麼態度呢?耶穌 (爾撒) 偶而提 及他們時,顯示了耶穌 (爾撒) 和他們的關係有別於祂與以色列後裔的關係。祂的話聽 起來也許有點輕視的味道,卻更加切合猶太的聽眾過於輕視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因此祂 對祂的猶太聽眾說: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馬 太福音5:47)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 (馬太福 音6:7)6

耶穌 (爾撒) 治好了十個痲瘋病人後,只有一個撒馬利亞人回頭感謝神 (真主) 。 對於這事耶穌 (爾撒) 說: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 (路加福音17:18)7

撒馬利亞人視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以撒 (易司哈格) 和雅各 (葉爾孤白) 為 他們的祖先和宗教的領袖。他們還承認摩西 (穆薩) 是神(真主) 的先知、律法書 ( 討拉特) 是神 (真主) 的聖書,並且等候彌賽亞 (麥西哈) 降臨。

然而,在耶穌 (爾撒) 的時代,猶太人並沒有視撒馬利亞人為以色列的真正後裔, 因為他們已經與外邦人混雜起來了。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之間存在公開的敵意,這是由幾 百年來的差異所助長的。猶太人 John Hyrcanus 在公元前128年摧毀了 Gerazim 山上的 撒馬利亞聖殿。約在公元後8年某些撒馬利亞人污辱耶路撒冷猶太聖殿,約翰正好概述了 那情況:「原來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沒有來往。」 (約翰福音4:9) 猶太人會不會將 撒馬利亞人等同魔鬼呢? (約翰福音8:48)

在耶穌 (爾撒) 那個時代,猶太人是受羅馬人統治的。他們通常都憎惡羅馬人和其 他外邦人,視他們為被神 (真主) 拒絕、邪惡和不潔的拜偶像者。儘管早期的猶太教 徒傾向於把外邦人包含在以色列最終的榮耀裡,後來的猶太教卻等候神(真主) 對一般 的外邦人報復,特別是對羅馬人。

然而,耶穌 (爾撒) 明顯地把祂自己與祂那些輕視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的同伴分別 開來。祂反對為一個國家憎恨另一個國家;祂也不允許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報復。只 有神 (真主) 才有權報復 (路加福音18:7;羅馬書12:19) 。此外,正如新約聖經 的記載所經常表明的,祂沒有意思要根據猶太人的願望建立以色列國;祂所關心的是建 立神(真主) 的國度。祂是為了使他們脫離撒但,而非羅馬人。

根據猶太人和外邦人與撒馬利亞人的關係來看,耶穌 (爾撒) 一系列的話語和行為 變得可以理解和有意義。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中,是由撒馬利亞人而非猶太的祭司或 利末人,來說明甚麼是對鄰舍的真愛和行為,也就是說,如果猶太人想知道愛鄰舍的意義 ,他們的撒馬利亞仇敵就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好榜樣(路加福音10:29至37) 。耶穌 (爾 撒) 責備祂自己的門徒,因為他們希望對那些不接待他們進入村子裡的撒馬利亞人報復 (路加福音9:55)。祂對於為何有十個獲得醫治的痲瘋病人、卻只有一個回來感謝祂感 到驚奇;路加福音對於這件事簡潔地補充了一句話: 「這人是撒馬利亞人」 (路加福音 17:16),也就是說感恩的是一個外人而非國度裡的人。正如接下去的經文所提到的,祂 稱讚那兩個外邦人的信心,祂提到猶太人該效法他們的信心。

耶穌 (爾撒) 希望猶太人去行的並非憎恨或報復,而是悔改。當有人告訴耶穌 (爾 撒) 彼拉多 (外邦的統治者) 殺害了一些加利利人 (猶太人)時,祂告訴向祂報信的 人要悔改,免得遭遇相同的命運。施洗約翰 (葉哈雅) 和耶穌 (爾撒) 反駁任何那些 宣稱自己較優越,或者認為自己生為猶太人,就有與生俱來的優點或價值的猶太人;他們 只是呼召猶太人要悔改(馬太福音3:2,4:11) 。約翰說出了以下堅定的話:

「不要自己心裡說: 『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 我告訴你們: 『神能從這些 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 (馬太福音3:9)

這話得到耶穌 (爾撒) 話語的附和。儘管耶穌 (爾撒) 在某些猶太人當中做了許 多工,他們仍然不悔改,於是祂就審判他們: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 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 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 (馬太福音12:41至42;參閱馬太福音11:21至24,10:15)

由於耶穌 (爾撒) 拒絕憎恨和報復,祂引用了一些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的好行為作 例子,並且呼召猶太人悔改和愛人,引起了祂許多同胞憤怒。祂也曾以同樣的模式,提 醒祂家鄉拿撒勒鎮的同胞兩個舊約的事件:在以色列饑荒期間,以色列的先知以利亞( 易勒雅斯) 沒有幫助以色列的寡婦,卻幫助撒勒法 (一個外邦人) 的寡婦;後來先知 以利沙也沒有幫助以色列的痲瘋病人,而是幫助痲瘋病人乃縵 (一個外邦人)。耶穌 (爾撒) 自己的同鄉聽到這些事件,變得非常憎恨祂。 (路加福音4:25至28)

然而,我們在此要指出的要點,並非他們憤怒的反應,而是要指出神 (真主) 指派 這兩位祂差遣到以色列子民當中的偉大先知,去幫助個別的外邦人。這兩位先知豈不是 為耶穌(爾撒) 對個別的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作工提供了先例嗎?

其中一次這樣的行動,是涉及一位迦南婦人,正如我們已經提過的,耶穌 (爾撒) 對她說: 「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迷失的羊那裡去。」 讓我們引用整個事件,以便 對耶穌 (爾撒) 的話語和行動有正確的看法,因為至少有一些穆斯林也選擇使用這些 話語,卻不理會它們的上下文:

「耶穌離開那裡,退到推羅、西頓的境內去。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 : 『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 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 ] 耶穌說: 『我奉差遣 ,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那婦人來拜他,說: 『主啊,幫助我!』 他 回答說: 『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婦人說: 『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 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耶穌說: 『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 全了吧!』 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 (馬太福音15:21至28)

此外,我們要引用有關耶穌 (爾撒) 和羅馬百夫長的一段經文:

「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他說: 『主啊,我的僕人害癱瘓病, 躺在家裡,甚是疼苦。』 耶穌說: 『我去醫治他。』 百夫長回答說: 『主啊,你到 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 在我以下;對這個說, 「去」 ,他就去;對那個說, 「來」 ,他就來;對我的僕人 說, 「你做這事」 ,他就去做。』 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 『我實在告訴 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 」 (馬太福音8:5至10 )

雖然我們一再認同穆斯林認為耶穌 (爾撒) 說祂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迷失的羊那 裡去,但我們也注意1. 耶穌 (爾撒) 在這兩個外邦人需要醫治時醫治他們;2. 百夫 長和這婦人都認識到自己在耶穌 (爾撒) 面前是不配得的;在迦南婦人的記載中毫不 含糊的事情,在有關百夫長的的記載中是不明顯的:耶穌 (爾撒) 的執事是到以色列 迷失的羊那裡去;他們兩人都完全意識到自己並不屬於以色列家,因此耶穌 (爾撒) 有權拒絕他們的請求;83. 兩人都表現出以色列後裔無法相比的信心;耶穌(爾撒) 就 是期待這樣的信心,並以此為榮;這樣的信心得著了它所需要的,因為它渴望神 (真主 ) 的旨意 (約翰福音15:7;約翰一書5:19);94. 這兩人耶穌 (爾撒) 都沒有吩 咐他們跟隨祂。

耶穌 (爾撒)隨以利亞 (易勒雅斯) 和以利沙的先例幫助外邦人,特別是有這樣 信心的外邦人,我們應該感到驚訝嗎?祂若堅守祂的準則,祂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 的羊那裡去,那麼祂應該不理會他們的懇求嗎?這些例外看來可能證明了祂的準則,是 限於服事以色列家。10

此外,我們還必須注意到耶穌 (爾撒) 吩咐了祂的門徒 「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 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以外所說的話: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 ,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 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馬太福音10:16至18)

我們再次看到似非而是的話:耶穌 (爾撒) 差遣祂的門徒們單單到以色列迷失的羊 那裡去;然而又在他們 (在他們的會堂) 和外邦人面前 「作見證」。難道這個見證僅 僅是司法的見證,是門徒們在諸侯君王面前以在法院說出辯護的話的形式嗎?

乙、耶穌 (爾撒) 執事的廣泛性

即使情況是如此,在福音書 (引支勒) 的記載中依然有大量的證據讓人理解到外邦 人更為肯定地有分於神的國度、以及耶穌 (爾撒) 在外邦人的參與中所扮演的角色。 這種看法與舊約聖經中大量提到有關外邦人將來的命運有關:

「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以賽亞書40:5)

「我的百姓啊,要向我留心;我的國民哪,要向我側耳。因為訓誨必從我而出;我必 堅定我的公理為萬民之光。」 (以賽亞書51:4)

「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看哪!黑暗遮蓋大 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他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萬國要來就你的 光,君王要來就你發現的光輝。」 (以賽亞書60:1至3)

「耶和華在萬國眼前露出聖臂,地極的人都看見我們神的救恩了。」 (以賽亞書52 :10)

「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 。 ... 」 (以賽亞書2:2,參閱3,4節)

「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 陳酒設擺筵席。他又必在這山上除滅遮蓋萬民之物和遮蔽萬國蒙臉的帕子。他已經吞滅 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 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25:6至8)

這擴大到外邦人的範圍與耶和華僕人的使命有密切的關係: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 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以賽亞書42:1;參閱2至9節)

經文還進一步提到這位僕人: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至於死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53:12; 參閱以賽亞書52:13至53:12)

福音書 (引支勒) 的記載確定了這位僕人的身分,因為耶穌 (爾撒) 有這正確 無誤的條件 (馬太福音12:15至21) 。耶穌 (爾撒) 對祂的門徒們說完了祂自己的 苦難、以及甚麼是偉大的服事後,就下結論說:

「因為人子 (耶穌) 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 人的贖價。」 (馬可福音10:45)

祂的死

「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約翰福音11:52;參 閱約翰一書2:2)

耶穌 (爾撒) 說以下的話時,提到的也是這些羊: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 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約翰福音10:16)

人子耶穌 (爾撒) 會回來作王,審判列國: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 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馬太福音2 5:31,32)

耶穌 (爾撒) 以下的話語至少部分地總結了以上提到的一系列舊約經文的方向和 內容:

「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 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 福音8:11,12)

以下這段經文,顯示了耶穌 (爾撒) 除了與外邦人發生了直接的衝突外,還關心 他們: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 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 著說 「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 嗎?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馬可福音11: 15至17)

耶穌 (爾撒) 因著聖殿裡的生意買賣而感到焦慮。事實上,買賣是在聖殿的外院進 行的,那是任何進入聖殿的人都要首先進入的地方。過了外院那邊,只有猶太人可以進入 。然而這個外院正是預留給外邦人敬拜神(真主) 用的。11

耶穌 (爾撒) 潔淨聖殿,主要是為了外邦人平靜地敬拜神 (真主) ,而不是為了 針對進行交易的各個賣主,就像祂所引用的舊約經文所顯示的。12這段引自先知以賽亞 書(56:7) 和耶利米書 (7:11) 的話賦予祂做這事的權柄。當祂提到自己就是這 殿 – 猶太人拆毀後祂三日之內會再建造起來 - 或者說到祂比這殿更大時,祂的行動 就帶著更大的意義了。(約翰福音2:19至22;馬太福音12:6)

因此耶穌 (爾撒) 在地上的時候,顯然將祂和祂門徒的執事,限定於以色列家迷失 的羊當中。同時,祂的執事對於外邦人也有永恆的意義。這兩個結論能夠調和一致嗎?

丙、解決這種對立的關係

解決這種對立的關係 (有些人會視為矛盾) ,可以查考舊約和新約的經文。舊約聖 經藉著首先提起以色列的後裔,暗示了這位僕人一系列的行動:

「耶和華從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僕人,要使雅各歸向他,使以色列到他那裡聚集 。 (原來,耶和華看我為尊貴,我的神也成為我的力量。)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 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 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 (以賽亞書49:5,6)

首先是以色列的後裔,然後是外邦人。新約聖經關於時間的順序是十分清楚的:在耶 穌 (爾撒) 執事 (祂的受難、死亡和升天) 及高峰事件的時間之前,耶穌(爾撒) 執事的關鍵事件發生之後,甚至現在那永活和升天的彌賽亞 (麥西哈) 還在繼續這個 執事。在這些事件發生之前,耶穌 (爾撒) 把它們描述為「那時候」 、 「祂的時候 」 (約翰福音8:20,12:23,13:1,17:1) 。在這些事件之前,耶穌 (爾撒) 把 祂和祂門徒們的執事,是限定於以色列子民中間。在這些事件之後,祂的門徒就要向萬 民作見證。因此釘過十字架和升過天的彌賽亞(麥西哈) 對祂的門徒說: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 」 (馬太福音28:18,19)

當彼得在耶穌 (爾撒) 升天後不久對猶太人講話時,也注意到這個次序:

「你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承受神與你們祖宗所立的約,就是對亞伯拉罕說: 『地上 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 神既興起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 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使徒行傳3:25,26)

不久之後,保羅和巴拿巴也附和了彼得所指出的這個次序:

「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 就轉向外邦人去。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 『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 恩,直到地極。』 」 (使徒行傳13:46,47)

因此羅馬書也是這樣說: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 人。」 (1:16;參閱2:9,10)

首先是猶太人、接著是外邦人的這個次序,為早期的教會一貫地遵循,正如使徒行傳 這卷書所記載的。沒錯,早期教會的成員是由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的後裔組成的,在 他們中間為了外邦人在這個新的團體的地位起了爭議。然而,爭議較多是集中在歸主的外 邦人該有的條件上 (例如他們是否應當受割禮?),過於在是否需要向他們作見證這個 問題上。事實上, 使徒行傳顯示了在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當中,有興旺的基督徒事工。 由於這個事工在聖保羅歸主之前就開始了,這就清楚地反駁了一些穆斯林所持的觀念 – 認為是聖保羅發起基督徒在外邦人當中的宣教,不管他對它的貢獻有多大。13

二、古蘭經中的想法

為甚麼有一些穆斯林單獨挑選耶穌 (爾撒) 執事 「有限制性的經文」 ,而不去提 及其他顯示祂最終在外邦人中作工的經文,這只有他們自己和神 (真主)最清楚。他們 的目的,大概是為了將伊斯蘭作為一個普世性的宗教,以及基督教作為一個國家的宗教加 以對比。他們可能會說,先前的經卷,已經丟失,或者至少是徹底的歪曲了。他們最多 也許會繼續說,只有部分的經卷殘存下來;從這些殘餘的經卷中,證明了耶穌(爾撒) 「只是」 ( 「只是」 是按絕對而非相對的意思) 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 另一方面,在所有天經當中,唯有古蘭經蒙神 (真主) 保守住它原始的純淨,因此唯有它,證明自己是真正屬於全世界的。

然而,除了古蘭經中無數的經文指出先前的天經是存在和完整的,在關係到我們這個 題目時,古蘭經實際上是怎麼說的?我們對於這個問題的回應是簡單扼要的。

古蘭經真的說到耶穌 (爾撒) 「要使他去教化以色列的後裔。」 (3:49,61:6) 然而,古蘭經似乎也用耶穌 (爾撒) 作為阿拉伯不信者的例子:

「當麥爾彥的兒子被舉為例的時候,你的宗族立刻喧嘩」 (43:57) 。

古蘭經也論到耶穌 (爾撒) 說:

「我要以他 (耶穌 ∕ 爾撒) 為世人的跡象,為從我發出的恩惠,這是已經判決的 事情。」 (19:21)14

耶穌 (爾撒) 的使命是奉差遣到以色列的後裔當中。祂也是對於人類的一個啟示。

同樣的,先前的天經,雖然是在特定的地方、特定的時間,向特定的人們啟示的,卻 有廣泛的應用面:

「當時,真主與曾受天經的人締約,說: 『你們必為世人闡明天經,你們不可隱諱它 。』 」 (3:187)

「他降示你 (穆罕默德) 這部包含真理的經典,以證實以前的一切天經;他曾降 示 《討拉特》 和 《引支勒》 於此經之前,以作世人的嚮導;又降示證據。不信真主 的跡象的人,必定要受嚴厲的刑罰。真主是萬能的,是懲惡的。」 (3:3,4)

律法書 (討拉特) 和福音書 (引支勒) 像耶穌 (爾撒) 一樣,是啟示給世人的 。

從以上的討論,已經可以清楚看到耶穌 (爾撒) 熟透舊約聖經,而新約聖經 (引 支勒 ∕ 福音書) 大量引用了舊約經文。舊約聖經所提供的,正是耶穌 (爾撒) 角色的藍圖和描繪 (彌賽亞 ∕ 麥西哈、僕人、人子) ,還有祂的執事 (傳道、教導、醫治) ,以及祂作為以色列與外邦人執事的角色和意義。古蘭經對於 這點的暗示,也許可見於以下耶穌 (爾撒) 受教導的話: 「他要教他書法和智慧, 《討拉特》 和 《引支勒》 」 ( 3:48) ,無論這段經文有甚麼其他意思。穆斯林是否充分地注意到律法書 (舊約聖經) 和福音書 (新約聖經) 的特殊關係呢?

此外,古蘭經經常提到兩個存在的團體 – 猶太人和基督徒。古蘭經真的偶而地在譴 責基督徒。然而,它卻如此論到他們:

「你必定發現,對於信道者仇恨最深的是猶太教徒和以物配主的人;你必定發現,對 於信道者最親近的是自稱基督教徒的人;因為他們當中有許多牧師和僧侶,還因為他們不 自大。」(5:82)

是否所有那些古蘭經和可靠的穆斯林傳統 (聖訓) 所提及的基督徒,都是來自以色 列這個民族呢?如果他們當中有人不是來自這個民族,那麼他們是否真正的基督徒呢?穆 罕默德妻子赫蒂徹( Khadijah ) 的堂兄瓦喇卡 ( Waraqa ) 又如何呢?有一些成為 基督徒的阿拉伯部落又如何呢?當古蘭經說到猶太人和基督徒都閱讀天經時(2:113) ,是否所有它所提及的基督徒,都是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的後裔呢?

事實上,古蘭經既暗示又明示地接受耶穌 (爾撒) 執事的局限性和祂執事和福音 書 (引支勒) 的普遍性。

另一方面,我們藉著孤立地選取古蘭經中的經文,並忽略其他經文,也可以根據這些 孤立的經文主張穆罕默德並非許多穆斯林所聲稱的人,而古蘭經的信息也並非普世性的 。因此根據古蘭經:

你說 (對你穆罕默德說) : 『我只是一?警告者。」 你只是一個警告者。 (38: 66;參閱13:7,11:12)

你只是一個警告者。 ... (35:23)

由於古蘭經聲稱穆罕默德只是一個警告者,那麼他就只是一個警告者,不多也不少。 因此,有人也許會爭論說,其他經文另外說到穆罕默德 「為報喜者和警告者」(35:24 ) ; 「為見證,為報喜者,為警告者,為奉真主之命召人於真主者,為燦爛的明燈」 (33:45,46) ; 「只是一個警告者和對信道的民眾的報喜者」(7:188) ; 「是真 主的使者,和眾先知的封印」 (33:40) ,這些話是由穆罕默德的同道者或者伊斯蘭團 體的其他成員後來所補充的矛盾話。因為穆罕默德只是( 「只是」 帶有絕對而非相對的 意思) 一個警告者。穆罕默德自己說:你說: 「我不是破天荒的天使」 (46:9) 。

古蘭經也是如此論及穆罕默德:

「你應當警告你的親戚。」 (26:214)

「以便你用它去警告首邑 (麥加) 及其四周的居民」 (6:92) 。

既然以上的經文指出穆罕默德是祂的親戚、麥加及其四周鄉村的警告者,古蘭經又怎 能說:

「我派遣你,只為憐憫全世界的人」 (21:107) ?

有限和普世性的範圍豈不是彼此矛盾嗎?

同樣的,古蘭經也如此論到自己:

「我確已以此為阿拉伯文的 《古蘭經》 ,以便你們了解。」 (43:2)

古蘭經是用阿拉伯文寫的,以致那些抱怨自己無法了解其他語言或啟示的阿拉伯人, 可以理解它。那麼古蘭經又怎能說自己是 「對世人的教誨」 (12:104;38:88;68: 52;81:27) 呢?因為大多數的人永遠都不了解阿拉伯文,也無法明白。古蘭經也如許 多穆斯林所主張的,不能真正翻譯成另一種言語的古蘭經。因此,我們可以斷定,既然需 要為阿拉伯人預備一個可理解和清晰的阿拉伯文啟示,就廢除了古蘭經作為對所有人類啟 示這個特別的目的,因為絕大多數的人類不曾有能力、也沒有能力理解阿拉伯文。

對於一個基督徒、穆斯林、或者兩者以外的人,如果接受了伊斯蘭與基督教本身聲稱 自己有受到限制和普世性的範圍,以上大部分的話,就似乎是在愚蠢地運用基本的邏輯支 持一個原始的偏見。另一方面,他若藉著武斷地挑選和忽略任何其中一本經書的某些經文 ,抱著偏見去確定在聖經或古蘭經受到限制和普世性的範圍裡,有絕對的分隔性,就可以 同樣使用類似的偏見和論證來反對他的論題。

總結

事實上,普世性的觀念只是伊斯蘭和基督教都共同持有的其中一個觀念。兩個宗教的 信徒,就起初開始,都接受要將他們各自的信息傳到萬邦的義務,也接受萬民都有參與他 們的權利。顯而易見的歷史事實,就是有許多來自不同國家和種族的人追隨了這兩者之中 其中一種宗教。

但是有一樣比討論在伊斯蘭的信息和基督教信息中包含普世性的這個事實更好的,就 是去討論這些普世性的信息、及它們對人類的意義。有甚麼方法比研讀聖經和古蘭經更好 呢!當我們想到穆斯林和基督徒都為著他們的經書較多受到欣賞、榮耀和讚美,而較少被 閱讀、理解和經歷而感到悲哀時,這個簡單的提議聽起來就不算天真了。

註解

1 聖經是引用新標點和合本。

2 外邦人是指非猶太人。對於撒馬利亞人,參閱下面。

3 在東方的社會,稱一個人為 「狗」 是極度羞辱他的事。然而,這句話並不表示這 就是耶穌 (爾撒) 個人對於迦南婦人的看法。至於耶穌 (爾撒) 應用的專用詞、以及 祂同時代的人的觀念,請參閱下面。

4 Joachim Jeremias, Jesus' Promise to the Nations, SCM Ltd., London, 1958, page 35. 這篇短文要多多感謝Jeremias的工作。

5 先知耶利米將要來的統治者描述為 「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 (23:5,33: 14) 。

6 因此耶穌 (爾撒) 也將外邦人描繪為 「唯物主義者」 (馬太福音 6:31,32) ,他們的統治者是在 「操權」 ,而不是服事。 (馬可福音10:35至45)

7 毫無疑問,耶穌 (爾撒) 使用 「外邦人」 ( allogenes ) 這個帶有輕蔑意思 的詞語,也是為了適應一般猶太人對於撒馬利亞人的看法。

8 古蘭經經常間接提到以色列後裔的獨特地位: 「以色列的後裔啊!你們當銘記我所 賜你們的恩典,並銘記我曾使你們超越世人。」 (2:47,比較2:122)。神 (真主) 揀選了他們 (44:32) 。他們的獨特地位與他們得以脫離法老、 (14:6) 、接受聖 約 (2:40) ,擁有眾先知和君王(5:20,45:16) 有關。同時參閱7:40。

古蘭經對於以色列後裔的描繪,與聖經中的描繪是一致的:以色列蒙神 (真主) 揀 選和喜愛,純粹是神 (真主) 的恩典,並非以色列後裔本身有甚麼與生俱來的優點。

另一方面,古蘭經對穆斯林說: 「你們是為世人而被產生的最優秀的民族」 (3: 110) 。對於以色列和穆斯林 (的相對) 的評估,是否有時間的因素呢?

古蘭經的話是引用自馬堅中文譯本。

9 Julius Schniewind. Das Evangelium nach Matths, Vandenhoeck & Ruprecht. G’tingen, 1950, page 184.

10 其他可能在耶穌 (爾撒) 受限制的執事以外的例外事件:是祂醫治了兩個被鬼附 的人 (馬太福音8:28至34) 以及屬撒馬利亞人的痲瘋病人 (路加福音17:11至19) 。與撒馬利亞人在一起的另外九個人,顯然是猶太人。痲瘋病人都成了不潔的人,卻成為 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之間極大差異的橋樑,豈不是很諷刺嗎?今天在一些國家,不同社會 地位和宗教背景的人,雖然在社會中是分隔開的,但他們當中的痲瘋病人卻隨意地混在一 起!

11 儘管許多猶太人一般都輕視外邦人,特別是他們的羅馬暴君,但在耶穌 (爾撒) 的時期許多猶太人積極地從事猶太教的傳播。猶太人被分散到外邦人當中,曾經被視為神 (真主) 對猶太人的審判,現在卻被視為一個透過字面及口頭的話語在外邦人當中榮 耀神 (真主) 的機會,包括為知識分子構思的辯證 ( Jeremias ,出處同上,13頁 ) 。耶穌 (爾撒) 批評他們勸誘人改變信仰的做法 (馬太福音23:15) ,並非反 對到外邦人當中宣教的想法、以及這個使命所需要作出的艱巨努力,而是針對促進使命 的人和皈依者的驕傲和自義。

因此耶穌 (爾撒) 關心外邦人對於猶太人來說並非新奇的事。就算祂想,也絕對不 能逃避他們,因為他們顯然存在耶路撒冷和加利利,而且耶穌 (爾撒) 執事的性質也該 關心他們。

12 T.W. Manson, Only to the House of Israel?, Fortress Press, Philadelphia, 1964, page 13至16.

13 為甚麼會有這個時間順序呢?簡單而決定性的回答就是,是耶穌 (爾撒) 自己 設立它的。要提供全面的回應,超出了這篇論文的範圍。但是我們能夠說它包含了以下 該考慮的事項:1. 耶穌 (爾撒) 在地上的執事非常的短暫。2. 祂認為自己必須集中 祂有限的時間去教導像祂一樣是舊約和它奇異應許後嗣的那一小群門徒。3. 在這期間 ,祂不只教導祂的門徒作祂門徒的意義,還不得不根除他們根深蒂固的誤解,與猶太同 胞分享有關舊約中所應許的彌賽亞(麥西哈) 、彌賽亞 (麥西哈) 執事的性質、以 及身為彌賽亞 (麥西哈) 的意義。4. 唯有在耶穌 (爾撒) 經過了 「祂的時候」 之後,祂的門徒才真正領會了耶穌 (爾撒) 作為彌賽亞 (麥西哈) 執事、以及自 己作門徒的意義。然後他們才預備好進入外邦人當中 (比較Manson,出處同上,23至 24頁),作世上的鹽和光 (馬太福音5:13,14) 。對那些有興趣的穆斯林朋友,我 們必須補充說明,聖經中有關彌賽亞 (麥西哈) 和祂執事的觀念,與一般穆斯林的觀 念,是截然不同的。

14 古蘭經進一步說明: 「當時,天神說: 『麥爾彥啊!真主的確把從他發出的一 句話向你報喜。他的名子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在今世和後世都是有面子的,是真 主所親近的。』」 (3:45) 這節經文是否指出耶穌 (爾撒) 的使命超越這個世界及 其有限的界線呢?

這篇論文原本是為著1979年一次研討會而寫的。它基本的內容保持不變。

Ernest Hahn

1999


這文章是翻譯自 Dr. Ernest Hahn 的在線文章

JESUS, ISRAEL AND THE GENTILES
A response to the Muslim claim that Jesus was sent 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 only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Hahn/gentil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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