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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家庭有何看法?

分類:文章
發佈於:2009-06-25, 週四

Dallas M. Roark博士

家庭,是耶和華所設立的。祂吩咐世上第一對夫婦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這實在不容易。建立家庭可不像養動物,神創造動物,將哺育的直覺放在牠們裡面,牠們會照顧自己的幼小。

人有別於較低等的動物,人有腦袋,可以理性思考,解決問題,作判斷,分辨善惡,作抉擇以追求虔敬生活。

讓我們先看看世上第一對夫婦的故事。

 

創世記127說: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經文並沒有說究竟男人比較強,或是女人比較強,他們倆都由耶和華所創造,都站立在祂面前。

創造故事提到一個字-「好」。無論男人和女人都是好的,沒哪個不完全,或者含有不好的部分。夏娃在肉體構成上是否缺了什麼?神創造夏娃後,有沒有給她的性器官動手術(行女性割禮)?祂有沒有叫亞當夏娃給女兒動這種手術?沒有。所以這樣做的話,是明明的羞辱耶和華。第一個想到給女性行割禮的人的念頭是從撒旦來的,無知的父母給女兒這樣行,成為一代傳一代的惡習。這是惡人虐待女人的手法;如果神真的想女性的生殖器官是這個樣子,祂大可以如此創造,不用後天動手術;然而神其實不這樣想。

替女童行割禮的可怖步驟,只會為女、 她們將來的丈夫和兒女帶來種種問題。受過割禮的女人結婚後,性交對她們而言是一大威脅。許多女人受割禮後陰道口給縫起來,連小便也有困難,而性交即等於把 縫起來的地方撕開,搞得不好的話,連生孩子也有困難,因為陰道肌肉受傷結痂了沒有彈性,孩子出不來;按著神原本的設計,陰道肌肉是有彈性的,方便生孩子。 再說,許多女童在受割禮時就死了,因為動手術的人並非醫生,用不合適的器具動手術,又沒有消毒。

有人聲稱,替女性行割禮,在伊斯蘭裡沒有根據。然而,愛茲哈爾大學(Al-Azhar University)教授 Muhammad al-Mussayar博士這樣說:

自伊斯蘭創立以來歷14世紀多,所有法律學者都同意,伊斯蘭容許替女性行割禮,只是對這種做法與 沙里亞的相關性,持不同意見。有說沙里亞要求替女性行割禮,一如男性要行割禮。有說這只是主流做法,也有說這樣做比較好。沙斐儀學派認為必須給女孩生割 禮。(Muhammad al-Mussayar,阿拉伯電視台節目Panorama show,2007年2月12日)

 

伊本‧罕百勒(Ahmad ibn Hanbal,伊斯蘭法學派罕百里學派從他命名)曾引述穆罕默德說:「男子行割禮是法律,女子行割禮則是光榮。」 //raceandculture.blogspot.com/2008/07/essay-on-women-in-islam.html)

聽見給女性行割禮的如此「理據」,實在使人納罕,如果這樣做還算「光榮」舉動的話,那麼甚麼是貶低女性的行為呢?對於還沒有給沙里亞洗腦的人而言,這是扭曲的價值觀,也羞辱了創造主原先對健康生育的設計;這樣做既顛倒是非,也將耶和華的創造視為壞的。

伊瑪目可以聚眾迫害犯所謂褻瀆罪的「敵人」,卻不教導人如此惡待女童的壞處,實在諷刺。褻瀆罪的指控,許多時候是誣告,往往出於嫉妒、仇恨、妒忌;而替女童行割禮卻是大邪惡,對受害人而言是極恐怖經驗,且一生受害。

談到這裡,大概應該探討一下沙里亞的理念與由來。沙里亞形成於穆罕默德死後,伊斯蘭開始崩解,信 眾開始離教,為了重新控制群眾,幾位伊瑪目就從古蘭經與聖訓取材,擬定沙里亞。令人驚訝的是,沙里亞所禁止的偷竊、姦淫、謀殺、飲酒等罪,哈里發竟可以豁 免。伊瑪目亞布‧哈尼法(Abu Hanifa)指:「伊斯蘭國家領袖不能被指控犯姦淫、?掠、偷竊或飲酒。」(《伊斯蘭法典》卷三,號914)穆罕默德有11位妻子,當時只他有這種特 權,而後來的哈里發卻有成百的妃嬪。

對此,穆斯林卻認為沒問題,因為他們不能質疑權威。但對非穆斯林而言,問題可大了。按聖經,由耶和華設立的律法一視同仁,領袖與百姓都得遵守,連先知也不能獲豁免,都要守律法。大衛犯姦淫,就要受耶和華審判;沒有人可以在神的律法以上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等律法,大家都得遵守,包括領袖。

仔細想的話不難發現,沙里亞其實是由人創立的法律,並沒有啟示為基礎,也沒有很多理據,只是人想出來的規條,為要鞏固自己的權力和享受。若要為這些法律尋找啟示性的依據的話,就會面對一個問題--即按聖經律法,耶和華禁止謀殺;但按沙里亞,安拉吩咐人謀殺。

回說世上首對夫婦的故事。當時只有兩個人,一男一女。如果耶和華認為人應該行一夫多妻制的話,祂一開始的時候必會多創造幾個女人,不過祂只創造一位妻子,可祂本意是一夫一妻制

多妻制,對女性安全感乃一大威脅,也使男性暴露於情慾的罪以下。我曾讀到有穆斯林妻子求丈夫不要納妾,她們可以接受丈夫有婚外情,或「短暫婚姻」,卻不能忍受多一位妻子。而聖經的創造故事排除了多妻制的可能。

夏娃是從亞當「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而造成的,(創世記2:23) 這可不是次等材料。因為男女平等,女人從一開始也有能力擔當領導地位。在舊約裡我們讀到,米利暗與底波拉領導百姓得解放;女先知戶勒大,連國王也要聽她意 見。在新約裡,我們讀到非比、呂底亞、友阿爹、循都基、百基拉、猶尼亞,在教會裡有不同事奉。聖經裡的婦女都有自由、有能力,這是很重要的。

耶和華為家庭給予清晰的宗教指示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命記6:49)

這吩咐是給所有人的,無分男女,小孩也要認識耶和華的律法。在教育小孩方面,婦女擔當重要角色,所以她們也要認識律法。虔敬順服的婦女,與虔敬順服的男子一樣重要。如果不容許女孩學習律法,這已經偏離了律法。

舊約裡有一篇很好的經文,談婦女應該如何委身丈夫。箴言最後一章論賢德婦人。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她尋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做工。(箴言31:1013)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箴31:161826)

經文還有其他內容,不過以上引文強調婦女的可貴素質。她有能力,這代表她不是九歲小女孩。丈夫信 任她,因為她有才幹,理智,有判斷力,有常識。她愛丈夫,做事對他有益,而非有損。她物色田地後買地,可見她可以獨自離家出外,不像好些伊斯蘭國家把婦女 困在家裡。聖經描述這位婦人熟悉墟巿,知道價格,懂買賣。第二段引述的經文談到她的智慧,人人都稱她有智慧,大家都會聽她的意見。可見妻子應該受教育,思 想成熟能作決定,夠理智可以辨識問題,也有自由,得丈夫信任,可以為家庭貢獻才幹。

以弗所書5章有另外提到婚姻應如何運作的最佳例子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 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 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 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 敬重她的丈夫。(所書5:2133)

 

許多人-特別是男人-往往忽略了21節,匆匆就讀到22節。然而婚姻要健康,彼此順服是關鍵;在這前提下,50歲的男人娶10歲女童就不合理了。再者,男性主導的文化禁止婦女受教導,這樣的話女性就會無知,要彼此順服也是不可能的。穆斯林男性竟然看不見妻子受教育的價值,實在丟臉。

如果夫婦都受過教育,有時候妻子甚至有某些長處,是丈夫沒有的,比如女性的直覺。我認識一位男士,他想投資,妻子卻覺得做不過,但做丈夫的很想投資致富,就說服了太太。後來證明那項投資是大災難,他損失了十萬元。有時候女人有某種智慧,是徒有匹夫勇的男性所缺乏的。可惜在穆斯林世界裡,五婦女的天賦才幹都給埋沒了,只因為穆罕默德說女人只及男人一半聰明;伊斯蘭實在給女性帶來悲劇。

上面的聖經經文說,妻子要順服丈夫,好像順服主。這是以教會順服基督權柄為喻,指妻子要順服丈夫。基督是教會的主,所以丈夫也要像基督一樣,以愛照顧妻子。

丈夫有其重任,他要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生。28節要求丈夫:「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人應該愛妻如己,甚至為她犧牲;丈夫應該期望孩子、還有其他家庭成員都尊重她的。

近日關於拉登(Osama bin Laden)的新聞,卻表現出全然不同的婚姻關係。在這種婚姻裡,男人主宰一切,妻子只是生孩子做家務的奴隸。

契斯勒(Phyllis Chesler)曾這樣論及拉登:

他開名車,進出乘私人飛機,卻不許妻妾用現代化的廚房用品,炎夏裡不准開空調(現代化等於腐敗)。兒子奧瑪(Omar)患哮喘他不許用藥,強迫他的眾子在沙漠裡走路數小時不准喝水。又常常打他們,為一點小事用笞刑;不許兒子直接望他的眼睛,在任何事上不能反對他,不准笑,不准「露齒」。他把兒子送給殘忍、暴君般的宗教老師,任人欺負他們。

據拉登的兒子奧瑪稱,媽媽納瓦(Najwa)一次懷孕時很辛苦,「天氣很熱,她住在最熱天氣沒有空調、最冷天氣沒有暖氣的房子裡,做飯洗衣都沒有現代器具,孩子食物不夠,沒有藥物,她無法與母親或兄弟姊妹聯絡」。(編按:契斯勒引述納瓦與其子-即拉登第四子奧瑪著:《在拉登手下長大》[Growing Up Bin Laden]

諷刺地(卻也是典型現象),拉登只愛、只信任一位女性-他母親阿里亞(Allia)。他兒子奧瑪這 樣形容父親跟祖母的關係:「他從出生起就得享最單純的母子之愛…整個家族都知道,他愛母親,過於愛妻子、兄弟姊妹,和孩子…他每次談及母親面上都放光。」 這也是阿拉伯人與穆斯林父權主義下典型的心理狀況。(http://frontpagemag.com/2011/05/04/was-osama-a- typical-husband-and-father/)

最後,他這樣形容拉登的妻子:「他挑妻子的原則,主要看她們是否順服、被動、虔誠。」

耶和華設立婚姻,並不是使一人作另一人的奴僕;婚姻不是做買賣;婦女也並非許多穆斯林所認為的, 是生孩子的工具,或者像僕人般隨傳隨到聽候男人吩咐。女人會因著丈夫的愛,為他做許多事情,這是付錢給她也換不到的。如果丈夫不愛妻子,她也就不會愛他 了。婚姻並非單向的,不是說要由丈夫主宰一切,妻子什麼也不是。因著愛,夫妻連結一起,若其中一人受苦,另一人也受苦。婚姻乃建基於彼此的愛,二人成為一 體之感,正如耶穌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 的,人不可分開。」(福音19:56)

關於婚姻,還有一件事要提及的,就是離婚。耶和華不容休妻,沒有為此事留餘地。先知瑪拉基曾責備人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拉基書2:16)論及休妻,耶穌這樣說: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福音19:38)

穆斯林世界裡要離婚很容易,只要丈夫三次對妻子說:「我把你休掉。」就行;從女性角度看,簡直難以置信。今天許多人離婚,其實是悖逆創造主,違反祂對家庭生活的原意。

婚姻許多時候都牽涉小孩子。聖經常常提到小孩。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謹記祂的律法,並要不斷教導小孩明白。(申命記6:7)

十誡是很重要的。曾有人問耶穌何謂最大誡命,祂答道:「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福音22:3739)

神吩咐將這律法教導所有小孩,包括男孩女孩。愛鄰如己的誡命,讓人想起目下伊斯蘭世界的情況-小孩天天被教導要恨猶太人,哪怕他們其實從來沒見過、也不認識猶太人,甚至可能一輩子也碰不上一個。耶穌反對仇恨,穆罕默德提倡仇恨。

以弗所書也談到如何教養孩童: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所書6: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所書6:4)

首先,孩子有責任順服父母。耶和華創造人,有別於其他受造物;人類的小孩成長期特別長,要花很多 時間長大、學習,才能自給自足。相反,有些動物才孵化就開始自己覓食了。我們看見猛禽剛孵出來的時候,已經和父母長的一模一樣,已經會走路,不久就長大 了,可以自己覓食。人類的小嬰兒卻要花很長時間學習、成長,才能成熟,照顧自己,在這段期間,父母不僅要教他們認識耶和華的吩咐,也要教導如何在這危機重重的世界生存。

教小孩不能光在嘴上說說,父母更要以身作則。有些規矩如果父母自己都不守,孩子是不會聽的。

第二,經文告誡父母不要惹孩子的氣。

作父母的不應咒罵、詆毀、譏諷、侮辱孩子;罵孩子笨蛋、蠢材、白痴等,很傷害他們的自尊心自信心。

孩子是神所賜的,寶貴的,不應讓聖戰分子來利用、剝削、甚至殺害。

最近新聞說,有男孩參與聖戰襲擊,這反映出他們深深被伊瑪目蒙騙了。「毛拉教導說,如果我們做自殺式恐怖襲擊,身邊的人都會死掉,我們卻可以生還。」法魯克(Farooq)星期六在 阿富汗首都少年拘留所作供說,他是五個自殺式炸彈襲擊死士之一,五人都是少年男孩,甚至是年紀更小的兒童。 (http://www.jihadwatch.org/2011/05/our-mullah-told-us-that-when-we- carried-out-our-suicide-attacks-all-the-people-around-us-would-die- b.html)

從聖訓一個故事可見,女孩被教導說,她們比男孩次一等,到長大後身為女人、作為人妻,她們仍然是次等的。

聖訓第1冊,卷6,號301:Abu Said Al-Khudri說:

有一次,安拉的使上禱告大廳,做宰牲節或開齋節會禮禱告,在那裡看見一群婦人,就對她們說:「婦人,你們要納天課,因為我看見下火獄的大部分都是你們這種人(指婦女)。」她們問:「安拉的使啊,為什麼呢?」他答道:「因為你們常常咒罵人,又不懂感激丈夫。我從沒見過像你們這樣失智、不虔的人。就連謹慎、理智的男人,也有機會讓你們當中有些人誤 導而入歧途呢。」那些婦人說:「安拉的使者啊,我們在智性與虔敬方面有什麼缺失呢?」他答:「不是說,兩個女人作見證,才等於一個男證人嗎?」她們說,是 的。他說:「可見女人的智力不及男人。另外,不是說女人經期時不可以禱告和守齋嗎?」她們說,是的。他說:「這就是她們在虔誠方面的缺失。」

這故事讓人不禁問,誰說兩個女人的見證才等於一個男人的?那些婦女怎麼會同意穆罕默德呢?誰給她 們洗腦了?是她們的父母、文化,或是穆罕默德的教導?如果這說法在穆罕默德時代以前就有了,他既自稱先知,為什麼不糾正呢?耶和華就從不會這樣判斷。如果 這說法源於穆罕默德的話,那麼可以說,他的教導已偏離了耶和華的創造。不幸的是,那些婦女都給洗腦了,竟然同意穆罕默德說她們智慧低人一等。

按著創造故事,若有任何宗教否定婦女的能力,那都是可疑的、應該摒棄的宗教。在創造主耶和華的計畫裡,男孩女孩是同樣神聖的。

孩子應該認識自己的潛能。應該肯定他們的能力,加以栽培,男孩女孩都一樣。很不幸,穆斯林文化往往不容婦女發揮天賦,有些父母雖然讓女兒受教育,卻不許她們出外工作或教書;穆斯林文化要求婦女屈從,她們有多少天賦才能給埋沒了,實在難以估量。

這許多討論,都說明什麼呢?從耶和華啟示的教導可見,祂對家庭、對男女、小孩的看法,都與伊斯蘭教導相違背。穆斯林想認識耶和華真理的話,可以讀討拉特(律法書)和新約;在一套否定的文化裡活,並不能引向真理。我們必須比較聖經與古蘭經,人若不認識聖經,就只會因循一套貶損孩子、女孩和婦女的習俗。在伊斯蘭裡,實在沒多少改革的希望;惟有轉向神的兒子耶穌才有希望。如果你想做個虔誠男子虔誠婦女,就要來到神的兒子跟前,祂已活出完全的、虔敬生活之榜樣,祂也願意賜下聖靈,給我們力量,過討神喜悅的生活。

這篇文章翻譯自Dallas M. Roark博士的在線文章「What Does God Say About the Family? 」

http://answering-islam.org/authors/roark/famil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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