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主使我這樣做的⸥:真主啟發的殺戮

2019年2月22日

伯尼.鮑爾(Bernie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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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聖誕節前夕,賽義德·諾里(Saeed Noori)-一位從阿富汗到澳大利亞避難、在2004年拿到人道主義簽證的難民-把母親的車開到墨爾本的弗林德斯大街(Flinders Street)上撞入人群中。結果16名行人受傷,一位83歲的老爺爺安東尼奧.克羅卡里斯(Antonio Crocaris)隨後在醫院死亡。據當時逮捕諾里的休班警員说,當他開車的時候,他高喊著⸢Allah Akbar⸥(真主更大)。在接受警方採訪時,他解釋自己的行為說:⸢真主使我這樣做的。⸥

這樣的言辭也曾經在2003年被一個法國籍摩洛哥人阿梅爾.阿馬斯塔布(Adel Amastaibou)在巴黎使用過,他用刀刺死一位猶太唱片騎師塞巴斯蒂安.賽勒姆(Sebastien Salem)(https://www.jpost.com/Magazine/Features/Two-sons-of-France-166349)。同樣的辯詞也被一個烏茲別克裔保姆古切克拉.博博古洛娃(Gulchekhra Bobokulova)用過,2016年她砍死了她在莫斯科所照顧的四歲小女孩(https://www.timesofisrael.com/allah-made-me-do-it-says-moscow-nanny-who-decapitated-child)。

據Quadrant在2018年12月版報導,外國學生莫尼娜.肖瑪(Momena Shoma)將一把刻刀多次刺入一名把她帶回家的男子時,她呼喊著真主更大(https://quadrant.org.au/magazine/2018/12/melbournes-petite-shy-honours-student-terrorist/)。他回憶這件事:

她一直在說⸢Allahu Akbar, Allahu Akbar(真主更大)⸥,我女兒在尖叫,我就告訴女兒⸢快跑,沙依拉(Shayla),快跑!⸥

為什麼有些穆斯林將他們的犯罪行為歸咎於真主呢?這樣的結論可以從伊斯蘭的qadr或者前定的教義中得出來。這是伊斯蘭六個主要教義之一,其他教義是信真主,他的書卷,他的天神,他的先知,和審判日。

從歷史看,伊斯蘭持有堅定的預定論的觀點。當然,在古蘭經裡也有暗含人類擁有自由意志和行為的經文。例如,讀者會讀到:⸢誰意欲,誰就擇取一個向他的主的歸宿。⸥(古蘭經78:39)

然而其他經文似乎表達出:這種自由選擇是一個幻影。

誰願意覺悟,誰可以選擇一條通達他的主的道路。除真主意欲外,你們決不意欲。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蘭經76:29,30)

還有

你的主,創造他所意欲的,選擇他所意欲的,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古蘭經28:68)

古蘭經的主旨就是真主擁有所有的權利。

真主啊!掌權的主啊!你要把權力賞賜誰,就賞賜誰,你要把權力從誰手中奪去,就從誰手中奪去;你要使誰尊貴,就使誰尊貴,你要使誰卑賤,就使誰卑賤;福利只由你掌握;你對於萬事,確是全能的。你使夜入晝,使晝入夜;你從無生物中取出生物,從生物中取出無生物;你無量地供給你所意欲的人。(古蘭經3:26,27)

但是真主不僅賜予了今生的美事,壞事也是出於他。

大地上所有的災難,和你們自己所遭的禍患,在我創造那些禍患之前,無不記錄在天經中;這事對於真主確是容易的,(古蘭經57:22)

另一節經文描述地更直截了當。

凡災難的發生,無一不是依真主的判決的(古蘭經64:11)

真主欲使誰誤人迷途,就使誰誤入迷途;欲使誰遵循正路,就使誰遵循正路。(古蘭經6:39;7:155;13:27;14:4;16:93;28:56;35:8;74:31)

所以人類的一舉一動,無論是積極或消極的,都可以最終歸因於真主。記錄著穆罕默德的名言聖訓的聖訓(穆罕默德的言行錄)或者傳統(《傳世譜系》),更具有規定性。一個人永世的命運都在他出生前四十天被真主命定了。穆罕默德曾說:

你們當中每一個人、每一個被造的靈魂的住處,是沒有不被記錄在天堂或是火獄的,他今後的快樂和悲傷的命運都有被記錄。(布哈里聖訓6:473)

不僅是一個人生命的結果,穆罕默德的另一個陳述是真主差遣一個天神記錄一個人的四件事:他的行為,他的生活,他的死亡日期,以及他後世是否會被祝福或者受懲治。之後他將靈魂氣息吹進其間。所有這些都是當那個孩子還在母親腹中之時就已經寫下的。(布哈里聖訓4:430,549;8:593;9:546)

這些行為包括一個丈夫對自己配偶的不忠貞。穆罕默德說:

真主已經定下一個人會沉迷於、並且必會犯下通姦的那部分。(穆斯林聖訓33:6421,6422)

從這裡,到將一個人所有的行為-無論善行惡行-都歸因於真主,就只有相對的一小步。因此,基於這些經文所顯示的伊斯蘭神學,⸢真主使我這樣做的⸥這句話可以是一個合理的結論。

一個對宿命論的強烈信仰,會很容易成為開脫自己所做的事的責任的方法,會精明地把罪行歸責於在法律所能制裁之外的那一位。

伯尼.鮑爾博士是墨爾本神學院的宣教學者,也是⸢伊斯蘭研究及其他信仰研究中心⸥的講師。

這篇文章翻譯自Bernie Power的在線文章⸢‘Allah Made Me Do It’: Divinely Inspired Murder – Quadrant Online⸥

https://quadrant.org.au/opinion/qed/2019/02/allah-made-me-do-it-divinely-inspired-mu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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