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可以擁有一切,只是不能同時擁有

卡拉-馬丁(https://depree.org/author/kara-Martin/

2022年3月2日

De Pree Journal(https://depree.org/category/de-pre-journal/

 

自貝蒂-弗里丹首次開始鼓勵女性對自己的生活做出選擇以來,已經過去了近60年。她在1963年出版的《女性的奧秘》(https://www.amazon.com/Feminine-Mystique-Betty-Friedan/dp/0393322572)被廣泛讚譽為引發了美國女權主義的第二次浪潮。在那本書中,她描述了當時許多女性面臨的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在美國女性的頭腦中埋藏了很多年,沒有說出來。這是一種奇怪的騷動,一種不滿的感覺,一種渴望,女性在20世紀中期在美國遭受了這種騷動。每個郊區的[家庭]婦女都在獨自掙扎。當她鋪床、買菜時...她甚至不敢問自己這個無聲的問題-「這就是全部嗎?」

在書中,她提出了女性為使丈夫成功而放棄事業的問題,然後她們中的一些人在15年後因離婚而陷入困境。

西方的大多數女性,特別是那些有特權的女性,都從弗里丹領導的運動中受益。她大力宣導男女在職業、經濟待遇和法律途徑方面的平等選擇;今天,我們對其中的大部分選擇都是理所當然的。

然而,如此多的選擇自由也導致了對女性的巨大壓力。這種主張的一個意想不到的後果是,許多女性發現自己陷入了可怕的困境:當她們試圖最大限度地發展事業、生育和撫養孩子、保持教育的領先地位以及享受一系列令人滿意的愛好時,她們感到疲憊和煩惱。你感受到這種壓力了嗎?我當然有。

有一段時間,這個問題被壓在表面之下,但它開始冒出來,直到在一次會議上,有人問貝蒂-弗里丹,女性是否真的可以擁有一切。她的回答是:「女性可以擁有一切,只是不能同時擁有。」

在類似的動態中,《聖經》的智慧強調了節奏和季節的重要性。正如《傳道書》第3章中的美麗詩句提醒我們的那樣:「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認識到我們所處的季節是有智慧的,在家庭、鄰里、工作或這些方面的組合中,為過渡到新的季節尋求神的指引。

我們也可能被我們激烈的個人主義社會所蒙蔽,沒有認識到工作、創造意義和養育孩子的社群方面。從來沒有要我們獨自完成這一切。

以《聖經》中的路得記為例,路得是一個勇敢的女人,她為她的婆婆工作並提供食物。故事的開始是兩個悲傷的女人。拿俄米失去了她的丈夫和兩個兒子,現在決定回到她的伯利恆村。路得自己是個寡婦,她拒絕拋棄拿俄米。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路得記1:16-17

當她們到達伯利恆時,路得去田裡工作,為她們提供食物。她的忠誠和辛勤工作引起了遠房親戚波阿斯的注意,他指示要保護她,並以食物作為獎勵。

神在塑造和形成波阿斯的工作中,看到他承擔起作為親屬救贖者的責任,為一個親戚的貧困家庭提供食物,他娶路得為妻,同意為拿俄米提供食物。路得有一個兒子俄備德,她把他獻給了拿俄米。拿俄米接受了這個兒子並照顧他。

我們不能假設路得在這段時間內停止她作為母親教養以外的工作。事實上,箴言31章(第10-31節)的婦人和路得之間有很強的關聯性,因為兩人都被稱為eset hayil,一個才得的婦人。她們都有一個在城門口受人尊敬的丈夫(路得記4:1-12;箴言31:23)。

與箴言31章的婦人一樣,路得的特點是她的勤勞和善良:「她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並在對拿俄米的無私照顧中「她張手賙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

我想,波阿斯認識到路得也有神的形象,因此授權她從事箴言31:16-17中描述的那種企業活動: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當我們考慮路得和箴言31章的婦人時,我們可能會因為她們的工作範圍太廣而感到疲憊,但她們並沒有在努力爭取的感覺。事實上,箴言31:25告訴我們,這個婦人「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對這兩個女人來說,並非所有的工作都是在同一時間完成的。

在《箴言》31章中,我們沒有看到這個婦人在生育後的活動有任何限制,事實上,評論家布魯斯-沃特克指出,通過這個婦人的經濟貢獻(出售手工製品、貿易和房地產),丈夫空出來在城門口自願擔任管理人的角色。[1]

有用的是看到我們所做的一切工作都被神所重視,無論在什麼影響範圍內。在這一點上,更多的是關於我們決定做的任何事情的品質和特點。過去的女性領導人有時缺乏支持或機會,無法在其領導工作中大顯身手。她們覺得自己被限制在家庭領域,或者交換了她們希望在子女生活中擁有的影響力,因為她們覺得工作責任剝奪了她們的選擇。

正如研究人員Padavic、Ely和Reid所指出的,「只有當女性和男性能夠追求自己的生活,使一個領域-無論是工作還是家庭-的要求和滿足不高於另一個領域時,女性才能實現與男性在工作場所的平等。」[2]

那麼,我們如何才可以擁有一切?《傳道書》、《箴言》31章和《路得記》告訴我們,最重要的不是我們取得什麼成就,而是我們在這個過程中成為什麼樣的人。我們不需要一下子擁有一切的東西,我們可能做的所有工作-有償的和無償的-都有定時。我們需要的是智慧和支援性的關係網絡,使我們能夠作為女性領導人在家庭、鄰里和工作中蓬勃發展。

 

注釋

[1] Waltke,《箴言15-31》(Proverbs 15–31),Eerdmans,2005,第239頁。

[2] Padavic, Ely & Reid,「解釋性別不平等的持久性:工作-家庭敘事作為對24/7工作文化的社會防禦」(Explaining the Persistence of Gender Inequality: The Work–family Narrative as a Social Defense against the 24/7 Work Culture),載於《行政科學季刊》(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2020年,第65(1)卷61-111頁。

 

這篇文章翻譯自KARA MARTIN的在線文章「Women Can Have It All, Just Not All at the Same Time」

https://depree.org/women-can-have-it-all-just-not-all-at-the-same-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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