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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的定義

分類:澄清聖經中101處的矛盾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為了回應這種質疑,我們從清晰地認識和理解成為這種質疑之基礎的假設和想法來說起,這點是很重要的。無矛盾原則已經提升到了一種絕對標準的地位,使人類可以利用它來判斷神話語的真實性。這樣的假定不是基督徒可以或應該贊同的。基督徒會欣然地承認聖經經文從根本上是沒有自相矛盾的。但基督徒不同意說無矛盾原則是給人類作為判斷神話語的一個標準。穆斯林就是將這個標準強加於對啟示的討論。

這是一個我們許多人都會陷入的錯誤;用我們更加熟悉的一個標準來衡量我們不熟悉的東西;本例中他們借用古蘭經的標準來衡量聖經。他們的經書古蘭經被認為是從天上直接「降示下來的」(Nazil或Tanzil),沒有經過人類的手。於是他們強烈認為作為啟示的聖經也應該是被「降示下來的」。但是,對穆斯林來說用施於古蘭經的標準同樣可以衡量聖經的設想是完全錯誤的。

聖經不像穆斯林聲稱的古蘭經那樣僅僅是由一個人編輯的一卷書,聖經是66卷書的集合,由40多位作者寫成,時間跨度有1,500年之久!為此,基督徒始終確信整部聖經顯示出人手的印記。這點的證據可以從以下方面中看出,比如聖經使用了不同的人類語言,有不同的寫作風格,作者的情商和智商各不相同,還有明顯暗示了作者同時代的科學知識的概念,沒有它們的話聖經則不能被當時的人們所理解。然而,這不意味著聖經不是權威的,因為每一位作者都是藉助默示來領受他們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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