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22. 以斯帖記2:64和尼希米記7:66都一致說整個會眾的總數目是42,360人,而單項所加的總數卻是29,818人(以斯拉記)和31,089人(尼希米記)?

分類:澄清聖經中101處的矛盾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類型:抄寫錯誤)

對於這個疑似的尷尬問題有兩種可能的解釋。第一種認為這最可能是個抄寫錯誤。原始手稿一定是正確的相加總數,但傳承翻抄過程中的某個時候,有文士抄錯了其中一份名單,為了前後一致他在別處改變了其總數,而沒有首先將每一名單的家族人數相加。有建議說後來抄寫這些名單的文士故意記下了當時在他那個時代耶路撒冷的整個會眾,因此數目變大是後來的事情。

另一種可能性是由博學的舊約學者R. K. Harrison提出的,他說數字42,000無論如何也許是一種比喻,等同於「…出埃及記和類似傳統的模式,使用大的數字是作為神偉大性的象徵,在這個特例中暗示了神解救被俘之民所取得的重大勝利」(Harrison 1970:1142-1143)。

這樣的錯誤並不改變歷史事實的敘述,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聖經的別處地方通常會糾正這個錯誤(本例中就是那相加的總和)。如著名的經注家Matthew Henry曾經寫道,「印刷出來的書籍沒有任何錯誤的幾乎找不出幾本;而作者並不會因為這點而否認是自己的作品,出版社的失誤也不會歸咎於作者。不偏不倚的讀者會根據上下文或拿它們與作品的其他部分相對照而修正錯誤。

(Light of Life II 1992:201,219)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