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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耶穌允許(馬可福音6:8)還是不允許(馬太福音10:9;路加福音9:3)他的門徒在行路的時候帶拐杖?

分類:澄清聖經中101處的矛盾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類型:誤解了希臘語的用法)

據稱福音書的作者們關於耶穌是否允許他的門徒在行路的當中帶拐杖的問題互相矛盾。這個問題出在翻譯上。

在馬太福音中,我們讀到希臘語「ktesthe」一詞在詹姆士王(權威)版中翻譯成「既不能帶金,帶銀,也不能帶杖」。按希臘語詞典的解釋,這個詞語的意思是「通過購買或其他方式自己去拿,去取,去獲得」(Robinson,《新約詞典》)。因此,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是說「除了你們已經有的之外,不要去取任何其他東西。隻身而去就行。」

馬太福音10章和馬可福音6章都說耶穌吩咐他的門徒不要帶額外的裝備。路加福音9:3部分地認同馬可福音6:8的說法,使用了這個希臘語動詞(「拿」);但接著像馬太福音一樣補充說「不帶拐杖,袋子,麵包,金錢」。但馬太福音10:10做了更加明顯的澄清:他們不要去拐杖作為他們路上的特別裝備。馬可福音6:8似乎暗示說他們與耶穌一同行路時已經有了的拐杖並不一定非要丟棄掉。

然而,這不是一個最後的答案,只是一種可能的解釋。這種微不足道的差別並不影響各福音書本質上的一致性。我們不必困擾於這是不是一個矛盾,因為我們對這些福音書的看法跟穆斯林對古蘭經的看法不一樣。如果這就是聖經矛盾的頂點,於是聖經被說成是「充滿矛盾」和「完全敗壞」的話,那麼這樣的人顯然是不懷好意的。要是基督教徒抄寫者和翻譯者的確想改變原始的福音書的話,那這種「矛盾」就不會在這裡出現了。這正好表明作者是在真實地敘述原文,而且明顯表明它不是被故意敗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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