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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神給人類決定的壽命是只有120年(創世記6:3),還是更長(創世記11:12-16)?

分類:澄清聖經中101處的矛盾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類型:誤讀了原文)

在創世記6:3中我們讀到: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這與創世記11:12-16所列舉的人可以活到超過120年的年齡形成了對比。然而,我認為這是誤讀或誤解了原文。

神在創世記6:3中說的120年並不是指人的壽命期限,因為你馬上可以在創世記接下來的一些章節中看到有很多人活得比這個年限或多或少地要長(包括挪亞自己)。這句話更可能的意思是說神警告挪亞關於洪水的事直到第一次警告的120年之後才會發生。這一點可以在彼得前書3:20中得到進一步的揭示,從中我們讀到,

「在挪亞預備方舟的時候,神容忍地等待著。」

所以,看看創世記6:3的上下文,可以發現它與第11章是和諧一致的。

(Geisler/Howe 19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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