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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耶穌從死里復活證明他是神的兒子

分類:耶穌基督是世人的救主嗎?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六、耶穌從死里復活證明他是神的兒子

古 19:15 ; 33 「他(爾撒)在出生日,死亡日,復活日,都享受平安」。

古 2:154 「為主道而被殺害的人,你們不要說他們是死的;其實他們是活的,但你們不知覺」。

古 8:17 「你們沒有殺戮他們,而是真主殺戮了他們,當你們射擊的時候,其實你們並沒有射擊,而是真主射擊了。原為要把從自己發出的嘉惠,賞賜信道的人們。真主的全聰的,確是全知的」。

一千九百多年以前,在宇宙中發生一件驚人的奇事;即是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他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忽然從死里復活了。他在復活之後,有四十天之久向門徒顯現,然後被接升天,坐在父神右邊。耶穌受死前曾多次對門徒說:自已將要復活,這些話語,乍聽起來,好似無稽之談,鄉愚的神話,不但你我不能相信,就是跟隨他的門徒,也是不能接受。門徒多馬,在聽見別人對他說,已經看見復活的耶穌時,甚至還不信的說:「我非親眼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及至見了主耶穌,親自向他顯現,當面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多馬才喊叫說:「我的主,我的神!」這時方才相信,因為在人看來復活實在不易相信。

從前有位傳道人,在復活節下午,被一鄉農請到家中,為他兒女施洗,略備茶點招待,當時座中有位少年朋友,略謂「人死如燈滅,死了如何能復活呢?復活之說能合科學嗎?先生是博學之士,也能相信死人可以復活嗎?」傳道人說:「我即勤於科學之研究,更注意耶穌復活之道,深知耶穌從死里復活,是十分可信,十分可靠之事實。所謂科學者,亦不過將宇宙中已經發現之事實,分科解釋而已。一件事實發生,當人未能理解之時,皆被認為奇蹟,及至屢次接觸明瞭其理由之後,也就視為平常。電燈發明之消息,初次傳到你的耳中,必然驚奇不能相信,今則認為家常平淡之事理矣;基督復活,在信徒看來亦如你們之看電燈也。」

正談話時,老農匆匆外出,取來櫻桃樹枝一根,對少年道:「若你一生一世從未見過櫻桃,你能信此如枯如死之樹枝,插入土中,便能發芽生葉開花結果嗎?」又從袋中取出鳥蛋一枚對少年說:「你若從未見過雀蛋,你能相信其可以變為有毛有翅有骨有肉能走能飛之小鳥嗎?」老農再由袋中取出一粒小麥,並對少年說:「你若未曾見過小麥,你能信其可以生葉開花結實,變為百倍嗎?」形如石塊之雀卵,你能信其可以孵出小鳥,為何不能相信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可以從死裏復活呢?你能相信如枯如死之櫻枝,插入土中可以生葉開花,如何不能相信主耶穌可以復活呢?言畢眾人莫不悅服。

動物中有一種五奇虫可以切為數段,叫牠死而又死,但牛糞埋之次日即可復活。又如冬日之蚊,蠅,虫,蠍,個個入蟄毫無聲息可謂死去,待至次年夏天,又一一復甦,有何足怪。復活之理,其實不難瞭解,正如一把錫壺,經過燒茶燉水,日復一日黑灰滲漏,不堪應用,你便叫個錫匠來家,重行回爐,另打一次,結果成為一個新壺。從前有個化學博士,常以銀杯飲酒,一次他的僕人誤以硝酸為酒瓶,將硝酸倒入杯中,銀杯遇著硝酸即起化學變化,黃煙直冒,傾刻將杯化為清水,僕人驚報博士,博士將桌上之水與殘餘之碎渣,搜集器中,加上炭粉放置爐中熔化,使其再經化學還原作用,不久得回一個銀球,將此銀球交給僕人送到銀匠手中,照樣打成一個銀杯,比較前杯反更光潔,反更美麗。化學博士能叫銀杯還原,難道父神不能叫主耶穌從死里復活嗎?有一位弟兄,對於死後可以復活及人有靈魂之事,說了一個很好的比喻。

他說:「有一次,一群蜻蜓之幼虫,俗稱蝦婆婆,腹扁長,頭足如蜻蜓,但無雙翅游在水中,聚集在一起,開了一個靈魂研究會議,研究牠們死後是否可到另外一個世界去。結果決議是誰先死去,誰就先給我們一個回信,告訴是否另有一個世界。是否真有靈魂?能有回信就可證明真有靈魂,否則一定沒有。最後推出一位最長老的負此任務,因牠離死最近。不久這位最老的幼虫果然死了,變為蜻蜓,脫離水中生活飛在花草之間,呼吸新鮮空氣,仰視日月星辰,俯視虫魚鳥獸,真是快樂萬分。想起生前有約,願將死後情形報告同伴,逐想投入水中,可惜此時游水本能已經失去,有心無力悵悵而返。可憐那些幼虫們,自從牠去世之後,終日盼牠回音,結果一無所得;逐又囑咐另一老幼虫說:你離死已近,你如死去,務必給我們一個回音。可是這位幼虫死去之後變為蜻蜓,也是無法送信,這樣的一個一個死去,終無一個回信。牠們便下一個斷案說:死後沒有靈魂,死後沒有復活,不然牠們為何不給消息呢?如此證明死了就完了!是靠得住嗎?能說真了嗎?沒有了呀!牠已變為蜻蜓了。

我們不懂死人復活,就如這些幼虫,不知死後可以變為蜻蜓一樣。是的基督教的特點即在救主耶穌之死裏復活。他在復活之後四十天之久,向門徒顯現,先顯給彼得看,再顯給十二個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個弟兄看,又顯給耶穌的兄弟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他們是親眼看過,親手摸過,又傳給我們的。所以實是千真萬確的。一次,他的靈體,在門窗關閉之時,來到門徒中間,他的門徒以為他是陰魂,但他對門徒說:別怕,魂是無骨無肉,看,我是有骨有肉的,不只叫多馬來摸,且又當面吃魚給他們看。

從前有位和尚同一位基督徙談話,和尚對基督徙道:「我們所拜的神雖然是不能說話,不能聽見,但你卻拜一位死的神;你們的神,被人釘在十字架上,一直到死,卻不能救自己,你們不是比我們還愚笨麼?」基督徒答道:「不錯,我們的神主耶穌果然被人釘死了,但是最可喜的是,他第三天從死里復活了,他釘十字架之死,原為擔當你我的罪孽,他若從十字架上跳下,你我的罪由誰擔當呢?所以他從死里復活證明他是神的兒子。現在他還活著永不再死,我們不是拜死的神,乃是拜永活的神。」

又有一次,一位回教徒對一位基督徒說:「我們能到麥加去朝拜聖墓,你們耶穌的墳墓雖在耶路撒泠,卻是空的。」基督徙道:「這正是基督教與他教不同之處,穆罕默德死了,他的屍體仍在墳墓里,各宗教家,各哲學家,各位君王,也全在他們的墳墓里面,與一般世人沒有分別,惟有耶穌不在墳墓里,他已經復活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皆在他手里。若是我們的救主沒有復活,我們也就不能復活,我們所信的就比別人更愚昧,更可憐了。」

如以原子能來解說復活更易瞭解。人之身體,如以生理眼光來看,不過二十萬萬個細胞的結合而已;若以化學眼光來看,只是二十幾種元素之化合品而已;若以物理眼光來看,只是無數之原子組織而已;若以原子能眼光來看,不過一些能力的集合而已。因為一切物質皆係原子構成,而每個原子若經中子擊破,皆能變為無重量不佔空間之「能力」。所以人之身體實在就是一些能力的集合而已。科學專家能將原子擊破,叫物質變為能力,難道創造宇宙之神,不能再使能力還原變為物質,再叫物質組成人之身體嗎?所以耶穌復活由肉身變為靈體,可合可分,並非不易瞭解之事。

如何證明耶穌現在還活著呢?

第一點,歷史證明。大史學家約瑟弗所著猶太史中有云:「當彼拉多為猶太方伯時,有人名耶穌者智慧人也,然彼所行皆是奇能異蹟,名之為人,不知當否?彼喜教人行善,其所教之人多屬猶太及異邦人士,彼亦稱基督,當時彼拉多輕聽猶太人領袖之誣控,定其死罪,釘之於十字架,惟有門徒始終相從。彼曾於三日後復活顯現,如先知所豫言者。其所行之奇事不啻千萬,其門徒則名為基督徒,今猶方興未艾也。」按約瑟弗生於主後三十七年,他是一位客觀的史學家(他不是基督徒),在他寥寥數語之中,一則可以證明耶穌行了極多神蹟奇事。二則稱耶穌為人似不如稱他為神,更覺確實。三則證明耶穌是在死後第三天步從死里復活。

第二點,由於耶穌復活後所發生之建設和習慣為證。大凡證明一件歷史之事實,不是根據推想,不是根據實驗,乃是根據下列三點為證:

  1. 人的見證。
  2. 因那事而引起之歷史性建設與習慣。
  3. 屬物質的遺物。

例如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這是一件歷史事實,後人如果要求證據,第一,可由一同革命之元老作證,或由元老之遺著為證。這是人的見證。第二,可因這事而起之雙十節(台彎的國慶節),中山陵為證。第三,可由革命遺物如紀念碑等為證。耶穌的復活也是一件歷史之事實,不可用推理來證明,也不可用實驗來證明,只可由上述三項來證明之。

I﹞ 人證方面:見證耶穌復活的人證方面,先有婦女看見,後有十一個使徒親眼看見,親手摸過,最後由五百個信徒共同親自看見。四福音記載耶穌向門徒顯現最少有十次以上,門徒不只見過,摸過,而且不顧性命傳說復活之基督,不只傳說,而且記在傳記之中。在這些人證方面,雅各的改變,保羅的悔改,彼得的復興等等證明耶穌是復活了。

﹝一﹞雅各原是耶穌的親身兄弟,不但不信耶穌,反而笑他不懂利用機會,後來看見耶穌復活,不但信了耶穌,而且作了耶路撒泠教會的柱石,最後為著傳揚耶穌以致殉道,被石頭打死。

﹝二﹞ 保羅原是逼迫基督徒的,他是帶著兵丁,拿著文書,到處捉拿殺害信耶穌的人。忽有一天快到大馬色城之時,耶穌忽然在大光中向他顯現,向他說話。他便仆倒在地,眼睛瞎了三天,立刻悔改信主,從此終身傳揚基督福音。晚年竟也為主殉道。他所傳的福音中心即是耶穌為我們罪死了,而且埋葬了,第三天從死里復活了。反對耶穌的人悔改變為熱心傳揚耶穌的人,結果肯為耶穌殉道,皆因基督耶穌實在復活了的緣故。

﹝三﹞ 彼得原是耶穌的門徒,跟從耶穌三年之久,但當耶穌被人捉去之後,他就溜之大吉,更在使女面前三次不認耶穌,心灰意泠跑到海邊打魚,重操舊業,想藉此以度餘生。後來去到提比哩亞海邊,看見復活的基督,忽然大大改變,回到耶路撒泠不顧性命,大傳基督復活,在官府面前宣告「聽從人而不聽從神是不應該的,」又行出許多神蹟奇事,一次講道引導三千餘人信主,結果甘願被人倒釘十字架上,也不放棄他的傳道工作。一個打魚小民從前膽小如鼠,一變而為寧死不屈的傳道人,這是甚麼緣故?皆因看見耶穌果真是復活了。

﹝四﹞多馬的改變。聽見別人告訴他主的復活了,最初多馬不相信。他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他的肋旁,總不能相信。後來卻為傳主的復活,遠達印度。後被反對的人斷手腳,割去舌頭,為甚麼能從疑惑而變成堅信?因為復活的主曾向他顯現。

﹝五﹞ 其他門徒的改變。當主耶穌被捉釘死,門徒灰心喪膽,一齊逃散,後來親見耶穌復活升天,於是一齊出來傳揚復活的主,甚至一一為主殉道。

﹝六﹞猶太人的悔改。耶穌原是被猶太人釘死的。為何他們也會悔改信主呢?因為他們親眼看見復活之主的作為,所以天天都有人信主。基督如未復活,門徒決不肯捏造如此叫人難信之理,並以此虛假之事,拼命去傳之理。若是假的必有漏洞,科學時代必定站立不住;現在科學家信者極多,足見復活是真有其事。耶穌如未復活,門徒不會宣傳一個被人釘死,沒有下文之基督教。當日門徒曾因耶穌被釘死而星散,又忽然團聚起來,轉而拼命勸人悔改,忽有大行神蹟奇事之能;這樣反復,都因後來目睹耶穌復活,並受了所應許的聖靈之故。

有人以為耶穌身體是被人竊去,實屬無稽之談,若說被門徒竊去,則墓門有大石堵口,並有羅馬巡撫之封條封固,又有猶太人的士兵會同羅馬官兵看守,門徒無法下手。猶太人設立謊言說:是看守的人睡覺時被門徒偷去的。這個更屬無稽,他們即已睡覺,何能知道門徒來偷,即已知道,為何不把他們捉著呢?若果真是門徒竊去,一定連耶穌身體與裹體衣一同竊去,決不會將其裹體衣脫下,留在墳墓,僅竊其赤身之理。若是除去裹體衣,僅竊身體,時間也不許可。若說耶穌身體是被敵人竊去,如是則反對耶穌的人,儘可在彼得宣傳耶穌復活之時,將其身體取來,以證彼得所言之妄。若說是敵人偷去亦不可能,因為耶穌生前已經豫言,死後將要復活,敵人更無偷其身體,使其豫言得以應驗之理。

II﹞耶穌復活由建設方面證明可由主日,受浸,及十字架三項證明之。

﹝一﹞門徒將星期天定為主復活的記念日

耶穌未復活以前,當時門徒皆守第七日之安息日,即禮拜六,如此祖傳下來已有一千四五百年之久,但自耶穌復活以後,他們發現耶穌基督專門選七日的第一日,來向門徒顯現。他們就定這一天為主的日子。最後他們放棄安息日,而謹守主日,即禮拜日,專門記念耶穌復活。門徒直到如今仍是遵照主的命令記念主日。所以門徒記念主日的事實是耶穌復活的見證。

﹝二﹞  受浸

受浸這事是耶穌復活之後命令門徒行的。他叫門徒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作他的門徒,皆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門徒若是不信耶穌已經死而復活,得勝了掌死權的撒旦,就不會接受這種浸法。受浸的舉動先將信徒埋在水里,表示與耶穌同死,然後扶他從水里上來,表示從死里復活。這些事實直到如今行在基督教中,皆因耶穌死而復活之故,所以這些建設與習慣一直證明耶穌是從死里復活的。

﹝三﹞十字架的尊榮,見證耶穌是從死里復活了。

十字架本是釘死罪人的刑具,是教人喪氣失望的標幟,有何尊榮可言呢?今天為何紅十字會以牠為標幟呢?歐洲聯軍稱為十字軍呢?教堂房頂,護士衣帽,皆加十字架的符號呢?這皆都是因為耶穌為世人釘了十字架,卻又從死里復活之故。十字架不再是受羞辱的記號,而成為了救贖的記號。這些遺傳習慣,皆是說出耶穌真是從死里復活了。

III )耶穌復活在遺物方面也有證明:那就是耶路撒泠之空墓。歷代君王,哲士,各教教主以及乞丐,罪人,死後遺體無不留在墳墓之中,惟有耶穌卻從死裏復活了,留下空墓,這也就是基督教的特點。一切遊客凡經猶太首都耶路撒泠者,莫不前往各各他山上的空墓瞻仰一番。所以墳墓全空也是耶穌復活的證明。在信徒禱告得答應上證明耶穌已從死里復活。信徒在禱告上可以證明主的復活,正如一個小孩子他如何知道他母親是在樓下呢?他只要在樓下喊一聲媽媽,媽媽在樓上答應他之喊聲。雖未看見媽媽的面,已可確知母親在樓上了。照樣我們雖未看見耶穌,但因聽我們的呼求,且有答應,亦足以證明主在天上活著矣。

祈禱得答應之例,不勝枚舉,現略述一些:

﹝一﹞胡滌生尿床得愈經過以證明之:胡滌生年十四歲,每夜必 尿小便在床上,十四年如一日,中西醫藥無效,父母打罵,也不濟事,費盡心力財力,毫無結果。四年前來京找事,窮困潦倒,不堪言狀,將其介紹至汽車修理廠學習藝徒,該廠定規二人共蓋一條被子,尿床之小胡一面喜有喫飯安身之所,一面顧慮尿床毛病,必將貽笑大方,廠長知道,必被開除,兩難之間,愁悶非常,眼看就要到差,萬分危急之時,本人告以禱告耶穌之法,囑其晚間跪在床前,把困苦心情,告訴耶穌,救他不再尿床,本人亦同時為他祈禱,第二日果然無事,次日略有小便在床上,旋即自動驚醒,第三日即完全康復,次日到廠工作亦如常人,迄今已逾四年了,讚美主恩不盡。尿床一病為醫學上最難解決之症。本人有個朋友,他是一個醫學博士,他的女兒患尿床病已有十三年之久,不願倚靠耶穌,專靠醫生,至今無法醫治。胡君只經一次誠懇祈禱,即蒙允許,可見耶穌是復活之主,且是憐憫窮苦人之救主。

﹝二﹞你曾讀過西安蔣公蒙難記嗎?在那書里可以看見耶穌是復活的主,神在那里聽了總統的禱告。先藉聖經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二十二節給了一個應許說:「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護衛男子。」後來果照聖經應驗,就是總統夫人冒險進入西安,把總統保護出來,作了一件「女子護衛男子」的奇事。若非耶穌已經復活,如何能以答應成全總統的禱告呢?

﹝三﹞  總理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能以脫險,豈不也是禱告得答應的結果嗎?總理倡導革命之時,曾在英國被中國駐英使館私下偷禁密閉,準備押回中國。總理數度企圖向外報信,終被監視的人扣留呈繳,以致拘禁二週之久,毫無辦法。中山先生在此山窮水盡之時,於是禱告耶穌,當天竟然感動了每日送飯的英國童子。這童子原是監視人中之常常把總理投出之報信紙團送與大使之職員,這次竟然反願把總理之密信帶到總理英國老師家中。於是驚動了英國政府,即刻解放出來。若非耶穌是復活的主,中山先生如何向他禱告呢?耶穌又如何能聽總理的禱告呢?

﹝四﹞以聖靈降臨為證。使徒行傳二章所記五旬節的聖靈降臨,今天照樣發生在教會之中,亦為耶穌復活之證。因為在主離世以先豫先告訴門徒說:他要被賣釘死在十字架上,死後還要復活,復活之後要有聖靈降下。五旬節時果有聖靈降下。此後信徒一經使徒按手亦皆有聖靈降在身上,說方言,說豫言,這樣聖靈的降臨,便是主耶穌復活升天蒙神悅納的證據。當時門徒雖知主已復活,但不知是否升為至高,是否蒙神悅納,他的替死贖罪,是否滿足了父神公義的要求,及至聖靈降臨下來,應驗了約耳先知之預言,方纔證實主已復活升天蒙神悅納。好比你有一個朋友,在你送他去耶路撒泠之時,他應許你說到耶路撒泠以後,他必送些無花果給你嘗嘗,此後多日雖無信來,又無電報說他已到耶路撒泠,但有一天你收到耶城寄來無花果一筐,由此即知你的朋友已經到達耶城無疑矣。主的死是為我們罪過,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正如你欠了人的債務無法償還,有位富翁先出一筆巨款償清你的舊債,此外再出一筆巨款交在你的手中,叫你經營商業,叫你以後不必再去借債。這樣的愛心難道不足說明,對方正活著關心你嗎?所以主的血不只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過,他又把復活後之生命賜給我們,放在我們心裏作為我們能力,叫我們能夠不再犯罪,你想主耶穌為我們打算的是如何週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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