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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第三章C. 在《古蘭經》和《聖經》中律法的不同解釋《古蘭經》中的不同說法

分類:從歷史和科學的亮光中看古蘭經和聖經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第三章

C. 在《古蘭經》和《聖經》中律法的不同解釋《古蘭經》中的不同說法

不管你花多大的功夫要證明在《古蘭經》找不到不同說法的經文,仍然有一些不同說法可以找到的。阿爾白大偉在他的經注中提到了一些蘇拉如 3 : 100 ; 6 : 91 ; 19 : 35 ; 28 : 48 和 33 : 6 等。後面一處 [ 即蘇拉《同盟軍(艾哈薩布)》 6 節 ] 在伊曆 5-7 年間也被優素福 阿裏提到過。奧斯曼的《古蘭經》文是這樣:

“ 先知對信士的權利,重於他們自身的權利,他的眾妻,是他們的母親。 ” 但有報告稱,烏白 波 卡波的《古蘭經》文卻是: “ 先知對信士的權利,重於他們自身的權利。他是他們的父親,他的眾妻是他們的母親。 ”

關於這些不同說法,穆罕默德 哈米杜拉在他的法語《古蘭經》譯本序言中有詳細的討論。他將那些不同說法分為四類:

1. 人們在抄寫過程中的錯誤導致了不同,這當然很容易通過與其他版本的比較而發現。
2. 人們在空白處加入注釋時導致了不同。哈米杜拉寫到:

“ 就《古蘭經》本身的風格而主,甚至有時穆罕默德的同伴們也得徵求他的解釋。有時他們為了記憶的方便,將那些解釋寫在他們個人所寫的《古蘭經》裏。因此,抄寫的人要達到忠實于原版,有時將那些經文連同批註一起抄下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們都知道著名的奧馬爾命令,他曾經禁止將經評加進《古蘭經》裏。

“ 這種不同的說法有好幾百種。但是, ‘ 某某老師的《古蘭經》 ' 有某種額外的經文而是其他人所沒有的這一事實,對其節外生枝的來源也就毫無疑問了。而且,關於這種不同說法的資料,不同的《古蘭經》作者們往往也是矛盾的;有人說某本《古蘭經》有某種增加的經文,而其他人則否認其說法。 ”

3. 穆罕默德最初允許人們在誦讀《古蘭經》時可以用除麥加人外的其他方言,由此導致了不同。

“ 穆罕默德試圖使宗教對那些哪怕是最謙卑的人也顯得容易,於是允許即使在《古蘭經》中也可以有一些方言的不同,因為關鍵不在字詞而在於其意義,不在背誦而在於其應用和消化。他欣然地說, ‘ 吉蔔利裏天仙准許我可以有多達七種不同的說法 ' 。為了保護他自己或者其同伴的某種說法,他許可不同部落的成員可以用他們自己相當的詞語來替代某些經文,即用多為他們自己部落的人所知的。(後來奧斯曼也制止了這種說法。)但是,從其他外部地區所保留的版本來看,先前的幾個世界中,人們是可以找到如此的話語的,它們同那些官方版本相比確實是等同的。 ”

4. 伊曆的起初 150 至 200 年間,那些手寫的《古蘭經》沒有標上母音符號,同樣的一個字母便有幾種不同的標音法來區別其詞義,這一事實導致了不同。

沒有標上母音字元是什麼意思?阿拉伯語共有 28 個輔音字母,母音是由標在字母上方或下方的點、圈等來表示,同樣的幾個輔音字母放在一起,給它們標上不同的母音,將完全改變其意義。這就象漢語中的破音字,同一個漢字標上不同的拼音,便能表示不同的意義。

我同很多穆斯林談過話,他們都不知道最早的《古蘭經》是沒有標出母音字元的;因此,也許在本書的讀者當中也有人不知道這一情況。圖 2 是第 24 蘇拉 34-36 節的經文,是從伊曆 150 年左右的《古蘭經》(現藏於倫敦的大英博物館內)中摘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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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伊曆 150 年左右沒有標上母音的《古蘭經》,第 24 蘇拉 34-36 節。

經大英博物館許可

為了讓不懂阿拉伯語的人也能明白這種情況,我選了從頂部開始的第七行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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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米杜拉對這種缺少母音和點的情況,在同一頁的另一段中談到:

“ 最後,不同說法來源於早期的阿拉伯書寫,也就是在標音符號出現以前。有時可能將一個詞讀為被動或主動語態,可能讀成陰性也可能讀成陽性,而且有時連上下文都不能幫助區分。 ”

這種不同說法可以在上面的圖中找到,從第三行結尾起至第七行的內容為:

“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他的光明象一座燈檯,那座燈檯上有一盞明燈, 那盞明燈在一個玻璃罩裏,那個玻璃罩仿佛一顆燦爛的明星,用吉祥的橄欖油燃著那盞明燈;它不是東方的,也不是西方的 ……”

優素福 阿裏和哈米杜拉在他們的英語和法語《古蘭經》譯本中,都將阿拉伯語 big5_21_D_g譯為被動動詞 “ 被點著 ” 。這一陽性形式,通常指前面提到過的陽性詞 “ 星 ” big5_21_D_g。但是在圖中的第六行,我們找到一個字母被單獨列出且在上方標了兩點,變成了 big5_21_D_g,即陰性的被動動詞,於是當指前面的陰性主格詞 “ 玻璃罩 ” big5_21_D_g

這處經文被複製下來,可能仍然有學者會說: “ 我認為當如此如此讀。 ” 命令抄寫《古蘭經》的人或者相信這裏當用陰性的被動語態。

既然象優素福 阿裏這樣的翻譯者僅在他的譯本中提到兩三處不同說法,給人的印象是只有很少的不同說法。哈米杜拉是能夠承認很多不同說法的少部分作者之一,就象我們在上面看到的,他說 “ 有好幾百處不同說法 ” 。事實上,有成千的不同說法。亞瑟 傑飛瑞在他的著作中,列出了他從不同文獻中發現的不同說法,僅伊本 馬司伍德版本中就有 1700 多處。

其中的大部分,或者說 99% 的例子都象上述例子,沒有多大的重要性,但確實有一些能反映出真實存在的問題,比如說在伊曆 10 年的第 5 蘇拉 63 節,寫到:

“ 作為真主的報償,要我告訴你們一個比那更惡的事嗎?那些受真主咒詛的人,真主他們發怒,使他們的一些人變成猴子或者豬,作為偶像來拜。 ”

這是我自己的譯文,代表阿拉伯語本身所表達的意思,因為是根據阿文所標的點可知, “ 真主 ” 是動詞 “ 拜 ” 的對象,但在《古蘭經》裏說真主拜偶像是根本不可能的。沒有任何一個翻譯者會譯成這樣,我本人也知道這種譯法是不可能的,因此這裏頭一定是把什麼給弄錯了。

可能是我的阿拉伯語知識不夠好,如果我只是唯一有這樣問題的人,那也將成為首當其慮的事情。然而,當我們讀亞瑟 傑飛瑞的《〈《古蘭經》〉文史的材料》時,我們發現情況並不是這樣。傑飛瑞發現了 19 處另類經文記載, 7 處被認為是伊本 馬司伍德所寫, 4 處烏白 波 卡波所寫, 6 處伊本 阿巴司所寫,還有烏白德 波 烏邁爾和阿那司 波 馬里克的各一處。顯然,每個人應當只有一處另類經文,但眾多的可能性表明學者們已經認識到了這個問題。

以下是伊本 馬司伍德的說法:

** wa man `abadu al-taghuta
wa `abadata al-taghuti
wa `ubada al-taghutu
wa `abuda al-taghutu
wa `ubuda al-taghuti
wa `ubidati al-taghutu
`ubbada al-taghuta

對那些不懂阿拉伯語的人來說,這些可變的讀法可以被分成三類:動詞是複數,猴子和豬是 “ 那些拜偶像的 ” ;動詞為被動語態, “ 偶像被猴子和豬拜 ” ; abada 變成了名詞形式,使猴子和豬成為 “ 奴隸 ” 或者 “ 拜偶像的 ” 。

此外,在 19 處改變中的 14 處,都是由於改變了阿拉伯語字母標音的組合。在其他 5 處,也加上了一兩個輔音。

我選擇了伊本 馬司伍德所寫的,是因為他前面所寫的被所有的翻譯者們所採用。 “ 使他們的一些人變成猴子或者豬,作為偶像來拜。 ” 即使在翻譯方面已經進行了文字加工,但仍然讓人讀了費解。 然而,用布凱勒在談到關於某些基督徒的偽造著作時的話來說,人們只能為很多早期《古蘭經》的珍藏本丟失而感到遺憾,奧斯曼所宣佈為不必要的那些被毀掉的版本確實太可惜了,如果他們能保留下那些抄本,對今天人們面臨的這些難題就太有益處了。

結論

現在我們已經分析了這一材料,該再次問我們的問題了。你們怎麼知道從《古蘭經》第一節經文被降示到最早的已經《古蘭經》成書的這 163 年間,經文沒有被改變過?這些不同說法是怎麼回事?你們怎樣知道這些經文就是真實來自穆罕默德的?

你們會再次回答我,說這些不同說法只是微小的改變。你們會告訴我,說載德 伊本 塔比特小組都是些嚴肅認真的人,他們不會故意犯任何錯誤。你們會告訴我,說雖然早期的《古蘭經》經文沒有標上阿拉伯語的讀音,沒有標點以區分,這些都被背誦經文的習慣所控制,人們不會讀錯。

最後,你們可能會指出,在伊曆 150 年時仍然有活著的人,他們聽到關於穆罕默德的生平和教導,從他們的父親那裏直接學習了《古蘭經》,或者從其他知道穆罕默德的人那裏學習,或者從穆罕默德的貼身同伴那裏學習。所以,不可能有大的錯誤,不會改變《古蘭經》中各種教義。

這正是哈米杜拉在他的結語中寫到的: “ 而且,把所有的不同說法收集起來,進行仔細的學習和研究,我們確信,那些不同說法中,沒有一處是改變了《古蘭經》本意的,因為它們是仔細編訂與傳播的。 ”

現代基督徒翻譯家 D. 馬森得到了同樣的結論。在她的法語《古蘭經》譯序中,他寫到: “ 最後,即使有這些可爭論的地方,我們可以看到當前我們所擁有的這些《古蘭經》經文,包括了其早期的原意。 ”

已經到了這個結論,我們現在必須看一下關於福音書中的不同說法。

在《新約》福音書中的不同說法

《新約》象《古蘭經》那樣,不同書卷有不同說法。普林斯頓神學院的《新約》語言文學教授布努斯 M 麥知格博士,在他的書《〈新約〉原文》中,用了一整章來詳細討論這些不同說法的來源。下面的段落,我們將看一些例子。

1. 抄寫錯誤導致不同。

A. 眼沒有看好。

《新約》,也就是福音,原文是用希臘文寫成,字母 s 、 e 、 y 和 o ,有時很容易彼此混淆,如果一個抄書的人寫錯一個字母,就變成了不同的意思。同樣的事情在阿拉伯語中也可能發生,如阿拉伯語字母 ? 和 ? ,在抄寫過程中也是很容易混淆的。

在某些抄本中,整行都被丟掉了,是因為兩行結尾處都是同樣的單詞,於是抄寫的人很容易跳過一行而丟掉一行。我可以肯定,每個讀者都會有過同樣的經歷,當他們在讀書階段,抄寫一段引文或者詩歌時,會漏掉某行內容。

B. 耳沒有聽好。

當抄寫的人根據所聽而寫,有時可能由於某些單詞有同樣的發音而產生混淆,但這只是拼寫上的不同(如英語的 there 和 their, grate 和 great )。這樣的例子在《啟示錄》 1 章 5 節可找到, 1611 年翻譯者們根據經文譯為 “ 他愛我們,用他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 ” ;而更早的希臘文被現代翻譯者們譯為 “ 他愛我們,用他的血把我們從罪中釋放出來 ” 。這一不同說法的出現,是因為 ou 和 u 的發音混淆,顯然,這句話的屬靈意義仍然是完全一樣的。

C. 在抄寫時堅持某個短語而導致不同說法。

有時這點使得詞序發生變化,其他時候抄寫的人會從同類段落中找短語。就象哈米杜拉在關於《古蘭經》情況所談的,幾乎所有這些抄寫錯誤,都是很容易通過與其他抄本進行比較而發現的。

2. 在抄寫過程中加入了空白處的批註或者同其他抄本比較,導致了不同。

在更老的抄本中空白處出現的注釋或批註語,有時也會被帶進新的抄本中。難解詞語的同義詞,對某處經文的解釋,當抄寫的人在抄寫時,很容易將它們也抄入經文中,形成了一些問題。

幾年後,類似的不同說法可能發生,在抄寫者面前將不只是一本福音書。如果有一個有良知的抄寫者,在發現兩個原本中在同樣的段落以不同的方式記載,他將怎樣做呢?與其說在兩者中選其一,不如將兩個不同的說法都抄下來,抄入經文中。比如說,一些早期的抄本中,《路加福音》結束時說門徒 “ 常在殿裏稱謝真主 ” ,又有抄本說門徒 “ 常在殿裏頌贊真主 ” 。抄寫的人不是選擇說法之一,而是抄寫成了門徒們 “ 常在殿裏稱(謝)頌(贊)真主 ” 。

3. 增加而導致不同。

抄寫者認為《馬太福音》 9 章 13 節爾薩所說的話中好象有什麼沒有被記錄下來,因為那句經文說 “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 於是,抄寫的人在句末加上了 “ 悔改 ” 二字,使其與《路加福音》 5 章 32 節相呼應。

在《羅馬書》 13 章 9 節,保羅提到了十條誡命中的四條,後來有抄寫的人不經意地從記憶中加入了第五條 “ 不可作假的見證 ” 。

4. 試圖解決難題而導致不同。

關於這點,最明顯的例子是《馬可福音》 16 章,福音的結尾處漏掉了些內容。在講到婦人買了香膏要去膏爾薩的身體時,一位穿白衣的天使告訴她們: “ 爾薩復活了!他不在這裏。 ” 最早的西奈古卷和梵蒂岡古卷到這裏就結束了。

馬可在寫的時候可能由於什麼原因而被迫中斷了,可能由於他的死,或者在其他人抄寫之前,最後一頁已經掉了。人們所知道的,是在接近第二個世紀末,基督徒們加入了關於爾薩復活的概述,但這些概述是根據其他福音記載來的。最後,就象上面所談到的《古蘭經》經文包含了抄本空白處的批註那象,這些話也被包含進了《新約》經文。

抄寫員的準確度

然而,就象我們看到的關於《古蘭經》的情況,事實是,那些有難點的經文直到今天仍然保留完整,這表明那些抄寫員們在抄寫過程中,非常仔細認真。如果他們不仔細,他們害怕改變真主的話語,他們認為有問題的地方,他們自然會去掉。

即使是一件小事的細節,抄寫的人也會守忠誠。比如說,在西元 350 年的梵蒂岡抄本,在保羅書信的整個正文中,每部分都標上了序列號,希伯來書在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之間。抄寫的人仔細抄上了序列號,雖然現在不再正確,是因為那些書的順序有了變動。

足夠有趣的是,這正是布凱勒博士選用而提出挑戰的《新約》,他寫到:

“ 經文的真實性,即使是最古老的抄本,都總是可以爭論的。梵蒂岡抄本是這種情況的好例子(見圖 3 )。 1965 年在梵蒂岡城編訂的摹本,包含有一個編者的注釋,提醒我們 ‘ 在被抄寫的幾個世紀後,抄寫員除自認為是錯誤的外,將所有字母都描摹了下來 ' 。經文中有些段落中,原來的字母是淺褐色,仍然以淺色描摹,與其他深褐色的字形成鮮明的對比。沒有跡象表明有詳確的修補。 ”

麥知格,一位《新約》希臘文專家,花了他整個學術生涯來研究文獻資源,寫了一本題為《〈新約〉經文》的書。從他的書中,很多情況與本章是適合的,也包括了些關於後來抄寫員再次臨摹經文的資訊。他並沒有隱藏,但他的結論是:

“ (梵蒂岡)抄本的經文,被很多學者們認為是《新約》亞歷山大類抄本的最佳代表。 ”

他自己的評價以這樣的陳述為總結: “ 在所有希臘文《聖經》的古抄本中,最有價值的數梵蒂岡抄本。 ”

布凱勒博士終止了整個事情說: “ 一節經文的真實性總是可以爭論的 ” 和 “ 沒有跡象表明有詳確的修補。 ”

然而,布凱勒博士沒有提到任何一個例子,說那是被錯誤修改的,或者給出一個被錯誤修改過的經文比例。他假定沒有詳確的修補,為的是讓其他人向他證明確實有修補,當然也包括進一步的含意,即可能?也許?學說福音的有效性成為一個問題。

當我們查看圖 3 ,我們可以看到,甚至在圖片的複製中,你可以看到原來的字句,也可以看到新加進的。所以,我們既有原來的也有修補後的,如果讀者想要花時間學習希臘文,他可以自己去發現,修補後的內容是忠實的。

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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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種懷疑和攻擊性說法,對於任何文獻來說,布凱勒博士都是能夠很容易就寫出來的,包括圖 2 的《古蘭經》經文,因為 “ 經文的真實性,即使是最古老的抄本,都總是可以爭論的。 ” 於是向我們證明,第一本完整的《古蘭經》是有效的。

我是一個基督徒,每個讀者必須來評價我在這本書中控制自己不要產生偏見的成功,但直到布凱勒博士用某些難於入耳的證據來支持他對梵蒂岡抄本的誹謗,我要繼續站在麥知格博士的立場上,那些抄寫員盲目地抄寫了一些東西,當他抄寫時那些東西已經不具有任何價值。對於基督徒來說,圖 3 影印的梵蒂岡抄本中的一頁,是有效的,是西元四世紀時目睹原福音經文的最佳見證,它與圖 2 影印的《古蘭經》一樣,是有效的。

進一步證明關於不熟悉的名字或單詞抄寫的準確性

在《舊約》中,希伯來或是外來國王們的名字,被真實無誤地流傳了下來,即使他們在幾百年前就死了,甚至上千年,仍然被真實地流傳了下來。布凱勒博士本人也在談論埃及法老蘭塞的名字時提到了這一點。他說: “ 除《聖經》些許希臘、拉丁書籍略有記載外,蘭塞的名字幾乎失傳了 …… 然而,《聖經》準確的記載了這一名字,在《討拉特》中提到過四次。 ”

另一個例子是在《討拉特(舊約)》中的《撒母耳記上》 13 章 21 節,譯文是: “ 但有銼可以銼鏟,犁,三齒叉,斧子,並趕牛錐。 ”

“ 銼 ” 在希伯來文中是 PIM ,它的意思是未知的,這譯文只是從上下文猜出來的。在一次考古發現中,考古學家發現了一種未知的古幣形東西,當他們清洗出來時,能看得見上面寫著的文字,那文字是 PIM ,於是更幫助了我們理解經文中的 PIM ,是用來表示銼鏟、犁等時的價格。

“ 那價格是三分之二舍客勒,也就是銼犁、鋤等的價格。 ”

Pim 這一單詞本身不是那麼重要,它並不說明什麼經學問題,但從西元前 1000 年到西元 1000 這 2000 年中,抄寫者們都正確的將它抄寫了下來,即使在那些抄寫過程中,沒有一個人明白它的意思,他們還是照抄不誤。

這時,讀者也許已經意識到,那些各種不同說法,也就是我們討論的關於《討拉特》和《福音》中的不同說法,與前面我們查考的《古蘭經》中情況雷同,這些不同並不影響其經文的有效性。就象在《路加福音》第 24 章中,是 “ 稱謝真主 ” ,或者 “ 頌贊真主 ” ,或者 “ 稱頌真主 ” ,它們並不改變什麼。不管說爾薩洗淨了我們的罪,還是說爾薩把我們從罪中釋放,福音的精髓沒有改變。

現在單就希臘文的福音古卷就有 5,300 多份(或部份)。因此,在這些手抄本中,有幾千個微小的不同說法是不足為奇的。 LOOK 雜誌曾發表了一篇標題為《〈《聖經》〉中的五萬錯誤》的文章,但他們是有目的的,就象一處闡述說 “ 《古蘭經》中的五千錯誤 ” 一樣,顯然是一個謊言。那作者用 “ 錯誤 ” 一詞代替了 “ 不同說法 ” ,他也沒有告訴讀者,大部分都是可能通過與古抄本相比較來查考,或者闡明說那成千的微小區別是可能通過早期古抄本來驗證。

布凱勒博士在他的書中第三頁作了同樣令人誤解的陳述,他說: “ 不難理解,從版本到版本,從譯文到譯文,修正經文的事是難以避免的,經文原文在兩千多年的抄寫過程中,有些被改變了,這是可能的。 ”

但是,我們不是談論關於那兩年多年間的事情。我們現在所擁有的《聖經》,是從第二、三或四世紀的抄本翻譯而來的,於是在西元 900 年的抄寫錯誤,對現在的福音,也就是《新約》,沒有任何影響。因為現在的《新約》是從西元 350 年的梵蒂岡抄本和西奈抄本,還有西元 200 年寫在莎草紙上的古經文翻譯來的。

在他們的希臘文《新約》中,韋斯柯特和夥特,從 1853 處到 1881 年,花了 28 年時間,比較他們所擁有的希臘文古抄本,標出了六十處經文(只有七處來自四福音書),那些經文是他們懷疑有原始錯誤。他們所說的 “ 原始錯誤 ” 是指比已經存在的抄本見證更早的錯誤,這是多麼大的一個區別啊!從五萬個錯誤一下子變成了六十處錯誤!

那些話都是寫於 1881 年,但很多早期的希臘文抄本和紙草抄本已經被發現了。在任何情況下,這些新的發現,不斷地表明瞭韋斯柯特和夥特是很有把握的,當前的福音經文是有根據的。

1946 年出版的英文標準修訂版《聖經》的編者們說: “ 顯然,對於一個仔細的讀者來說,他會發現同 1881 年和 1901 年一樣, 1946 年的修訂本仍然沒有改變什麼,沒有任何一處基督徒信仰神學觀受到影響。原因很簡單,雖然有成千的抄本中不同說法,沒有一處是改變基督徒神學觀的。 ”

麥知格教授 1968 年在他的寫作中,總結性地對當前情況作了評論: “ 被廣泛地承認,亞力山大抄本(由埃及亞力山大通過)是在亞力山大的學術傳統中經過專門技能訓練的編輯者們精心抄寫的 …… 直到最近,兩份主要為之作見證的抄本是梵蒂岡抄本和西奈抄本,這可以追述到約四世紀中期。 ”

“ 帶著這樣的發現,然而,紙草本 66 頁(見第六篇四章圖 9 )和 75 頁(本篇三章 E 的圖 5 )都可以追述到第二世紀末或者三世紀初,現在已經有了早在第二世紀時的古抄本為證。 ”

二世紀末或三世紀初,即西元 200 多年,也就是爾薩升天的 170 年後,葉哈雅寫完他的福音書的 110-120 年後。在那時,那些活著從他們父輩聽到過福音學說的人,或者從那些和使徒有過親身交往的人那裏聽來的,他們不會有什麼錯誤。

基於充分的證據,我們相信,我們所擁有的經文,從原來爾薩的使徒們所傳講的,是完全一致的。

結論

在聖訓及穆斯林的經評中,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先知的同伴們所寫的《古蘭經》中存在很多不同的說法。這與穆斯林經常宣稱的現今《古蘭經》是原本的 “ 影印件 ” 是相互矛盾的。然而,這些各種不同的說法,並不是那麼重要,它們並不影響穆斯林對穆罕默德所宣講的《古蘭經》關鍵經文之信任。

同樣地,福音書,也就是《新約》,要找到一個當前《新約》是原手稿的絕對翻版的證據是不可能的。不過,那些不同的抄本中不同說法並不是那麼重要,它們並沒有改變基督徒對爾薩所講的福音關鍵內容之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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