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行

分類:穆罕默德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 古蘭經有關穆罕默德的品行的記載
    • 多多記念神(真主)者(即穆斯林),有穆罕默德可以作為他們的優良模範(古蘭經33:21)
    • 穆罕默德是這樣
      • 穆罕默德具備一種偉大的性格(古蘭經68:4)
      • 穆罕默德既不迷誤,又未迷信,也未隨私欲而言(古蘭經53:2,3)
  • 穆斯林以穆罕默德的言行為楷模持身律己,待人接物
  • 穆罕默德將其判決事的權柄等同神(真主)的權柄(古蘭經33:36)
  • 穆罕默德有罪
    • 穆罕默德應當為過失而向神(真主)求饒(古蘭經4:106;40:55;47:19;110:3)
    • 穆罕默德求神(真主)饒恕他過去犯的罪及將來會犯的罪,在暗中犯及在公開犯的罪(布哈里聖訓8:75:379;9:93:482)
    • 古蘭經說神(真主)赦宥穆罕默德以往的和將來的過失(古蘭經48:2)
      • 這表明穆罕默德當時曾經犯罪,並且知道以後還會犯罪
      • 古蘭經叫穆斯林為穆罕默德祝福,應當祝他平安(古蘭經33:56)
      • 全世界的穆斯林,每次提到穆罕默德的名字,也同時為他代求:[但願神(真主)為他禱告,施憐憫,賜平安與他。]這意味穆罕默德沒有平安,尚未得救,他沒有與神(真主)同在。
    • 按照聖經的教導
      • 惡人必不得平安(以賽亞書57:21)
      • 耶穌(爾撒)叫基督徒在耶穌(爾撒)裏面有平安(約翰福音16:33)
    • 古蘭經和聖經均記載耶穌(爾撒)沒有罪
  • 穆罕默德曾宣告承認三女神(拉特,默那,歐薩)能代人向神(真主)說情,而不一定要拜獨一的神(真主)(古蘭經53:19至23),後來又宣告這一段是魔鬼親自耳語加進他思想的啟示,他悔過和拒絕這些[撒但詩篇](古蘭經22:52,53),古蘭經記載他們確已使穆罕默德幾乎違背神(真主)所啟示的教訓,以便穆罕默德假借神(真主)的名義,而捏造其他的教訓;那麼他們就會把穆罕默德當朋友;要不是神(真主)使穆罕默德堅定,穆罕默德幾乎已傾向於他們了(古蘭經17:73,74)
  • 古蘭經一些所謂[啟示],是給穆罕默德借口做其他穆斯林所不被准許做的事
    • 穆罕默德娶養子宰德的妻子;雖然古蘭經說這是神(真主)的命令(古蘭經33:37),但是也指出他把神(真主)所欲昭示的,隱藏在心中,神(真主)是更應當為他所畏懼的,他卻畏懼眾人(這些都是罪)
    • 穆罕默德背誓休妻(古蘭經66:1至5指為神(真主)准許的)
    • 按照聖經,凡休妻另娶,或娶被休的婦人是犯奸淫(馬太福音5:31,32;19:6至9;路加福音16:18)
  • 穆罕默德一生一共娶了九妻三妾(參考7)
    • 古蘭經有一個[啟示]將此合理化,但其他穆斯林不能援例:神(真主)准穆罕默德享受他給予聘禮的妻子,他的奴婢,即神(真主)以為他的戰利品的,他的從父的女兒,他的姑母的女兒,他的舅父的女兒,他的姨母的女兒;穆斯林婦女,若將自身贈與穆罕默德,若他願意娶她,這是特許他的,其他穆斯林不得援例,神(真主)做出的規定以免穆罕默德感受困難;他可以任意地離絕她們中的任何人,也可以任意地挽留她們中的任何人;他所暫離的妻子,他想召回她,對於他是毫無罪過的;以後不准他再娶,但他的奴婢除外(古蘭經33:50至52)
    • 穆罕默德娶妻阿伊莎並有性關係時(公元622),他五十二歲,她九歲(布哈里聖訓5:58:234;7:62:65,88)
    • 穆斯林可以娶四妻(古蘭經4:3)
  • 穆罕默德濫殺
    • 穆罕默德武裝襲擊麥加的商隊,殺人越貨
    • 穆罕默德親身參與軍事行動,同時參與謀殺他的敵人;他濫殺(甚至俘虜),用戰利品;聖訓有不少的記載(參考4)
    • 公元624至627穆罕默德消滅三個居住麥地那的猶太部族(Kaynuka, Banu Quraydhah ,Kurayza)(參考22)
    • 當穆罕默德在麥地那鞏固他的勢力之後,他就吩咐特使殺掉好幾個私人仇敵,特別是那些嘲笑他的詩人;他要的是暗殺和復仇,在麥地那被敵人圍攻時,城中的一些猶太人和敵人同謀;在勝利後,穆罕默德同意挖掘大屠殺用的亂葬崗,將數百名這個部族的人用劍殺死;穆罕默德是大屠殺的主兇,他的手流過無數人的血(參考13)
    • 穆罕默德殺人的方式可以很殘酷,如於公元628在麥地那處決Uraynah氏族的八個人時,斬他們的手,腳,用燒紅的鐵烙眼,不給水喝,丟棄在多石的Harra(布哈里聖訓1:4:234;2:24:577;4:52:261;5:59:505;7:71:623;8:82:797)
  • 穆罕默德與奴隸
    • 古蘭經讚成奴隸制度(古蘭經58:3)
    • 穆罕默德教導男性穆斯林可與女奴發生性關係(古蘭經4:3;23:5,6;33:50,52;70:29,30;布哈里聖訓3:34:432;3:46:718;3:47:765;5:59:459,637;7:62:137;9:93:506);女奴是穆斯林的[戰利品]
    • 穆罕默德在 Banu Quraydhah殺戮八百個猶太人,俘虜其餘的作為奴隸 (古蘭經33:26)
    • 穆罕默德,四個哈里發,和穆斯林領袖,都擁有很多奴隸,有黑人,阿拉伯人,埃及人,猶太人,基督徒,男的,女的(布哈里聖訓1:2:29;1:8:439;1:11:661;5:57:50;5:58:182;5:59:512,541;7:65:341,344,346,352,371;7:67:410,413;7:71:654;7:72:734,845;9:83:23;9:85:80;9:86:100;9:89:277,293,296;9:92:462)
    • 聖經有關奴隸的教導包括這些
      • 搶人口是敵正道(提摩太前書1:9,10)
      • 主的, 為奴的,在基督耶穌(爾撒)裏,都成為一(加拉太書3:28)
      • 誰為大,誰就要作用人(馬太福音23:11)
      • 耶穌(爾撒)沒有奴隸,他教導[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
  • 穆罕默德死於被猶太女奴放毒在他所吃的烤羊肉中(布哈里聖訓3:47:786;4:5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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